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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又见百花香-第3章

小说: 又见百花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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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铃兰突然提高音量,「夏、蔷、薇。」
    蔷薇因为突增的音量被迫回过神,这才发现妹妹的脸只距离自己五公分,忍不赘哇」了一声。
    喊得太突然,铃兰吓了一跳,也跟着「哇」了出来。
    「妳吓死我了。」
    「妳才吓死我了呢。」蔷薇捣着胸口,「干么突然靠这么近啊?!」
    「哪有突然,我叫妳好几次了。」
    「有……有吗?」
    「因为妳都没应我,我才靠过去的,谁知道妳会突然大叫埃」铃兰揉了揉耳朵,「很恐怖耶。」
    蔷薇还来不及想,看到铃兰皱着眉头的样子,就下意识的道歉了,「对不起啦。」
    她也不是故意的,欸,因为她在想事情嘛。
    从小到大,她第一次有这样的遭遇,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怎么说都是很奇怪的事情。
    好梦幻,好浪漫。
    因为太梦幻了,所以感觉很像假的。
    因为太浪漫了,所以有点像是根本没发生过。
    如果要用最简单的说法,那就是不真实。
    那个人……就是,裴仲棋怎么看都是很棒的一个人,很高,长得很好看,身手矫捷,体力也不错,有正当的职业,虽然已经出社会几年了,但却不会油嘴滑舌,微笑的样子很诚恳。
    「妳在想什……」话还没说完,铃兰突然浮现了坏坏的眼神,又靠了过去,「在想明天约会要穿什么对不对?」
    「才、才不是。」急急否认之后,蔷薇突然又道:「妳觉得……我该穿裙子好,还是裤子好?」
    「对男人来讲,不要穿最好啦。」
    「夏铃兰。」
    「开玩笑的啦,哈哈哈。」
    那天晚上,蔷薇早早上床,却一直想着到底要穿什么衣服才好,裙子比较端庄,裤子比较帅气,对她而言,各有优点,但现在重点是--裴仲棋喜欢端庄型还是帅气型?
    男生的话,应该还是喜欢女孩子有女孩子的感觉吧?
    以前沈平冈就说,男生虽然跟帅气的女生在一起比较自在,但是,太自在的感觉很难成就恋情。
    也对啦,少了脸红心跳跟特意妆点,那么,恋爱的感觉必然少了许多吧--等等,她刚刚在想什么?
    恋--爱?
    他只是问她能不能再见一面,又没说回台北后要联络,说不定明天见了面之后他会说「因为妳的身高跟我女朋友一样,所以想请妳替我试一下衣服」,她现在居然就想到这么远,天哪,她是怎么了?
    要冷静、要冷静。
    但不管她怎么拚了命的深呼吸,感觉上就是有那么一点浮躁。
    她在床上滚来滚去,相对于她的难以入眠,铃兰却是一夜打呼到天亮。
    xxsyxxsyxxsyxxsyxxsyxxsyxxsyxxsy
    远远的,裴仲棋已经看到蔷薇的身影。
    他看了看手表,自己没有迟到,那么,就是她早到了。
    穿著白色娃娃装的她看起来很可爱,不过也许是因为人生地不熟,感觉有点局促,她多半时候都低着头,偶尔才抬起脸来左右看一下,会扯裙襬,肢体语言透露出相当程度的不安。
    他加快了脚步。
    两人视线相交的瞬间,蔷薇露出了笑容。
    「来很久了吗?」他问。
    「没有。」她摇摇头,微笑问:「我们要去哪?」
    「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对巴黎很熟。」
    「那,」她想了想,「圣心堂。」
    裴仲棋闻言一笑,圣心堂其实不是约会的好地方,不过如果她想去的话,他很愿意奉陪。
    早上他出来的时候,王大志在他背后碎碎念不停,说他多没人性又多没义气,把工作丢给他,然后自己跑去把妹妹--他当然知道这样有点重色轻友,但是,他的的确确很想再见她一面。
    那个叫做蔷薇的女孩子。
    人如其名的夏蔷薇。
    他不相信缘分的,但是,却很明白那一瞬间的心动。
    他们在河畔说话,她笑语嫣然,午后的阳光经由河水反射上她的脸,亮晃晃的,感觉她像夏日精灵,就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这座已经来了数十回的城市似乎开始有了那么一点乐趣。
    「妳今天是请假吗?」
    「行程表上今天是自由行,但是也可以……」
    她还没说完,他知道接下来是什么,于是,两道声音重叠--「加四十块美金参加枫丹白露一日游。」
    切合得太完整,一讲完,两人都笑了出来。
    蔷薇先是惊讶,后来又想到,他昨天说大学时代曾在旅行社打工的事情,想必行程是大同小异。
    「那么,今天就是妳在巴黎的最后一天?」
    「嗯。」
    裴仲棋点点头,「进地铁站了。」
    地铁人多,他顺势牵起她的手--她的手跟他想的一样,小小的,细细的,很像女孩子的手掌。
    地铁错综复杂,但她却看他好似在自己居住的城市般,很轻松的买了票,前进的时候只要抬头看看指针,完全不用问人。
    发现了她的目光,他微笑,「怎么这样看我?」
    原本因为牵手而脸红的蔷薇在听到这句话后,颊上的红晕似乎又明显了些,想说些什么,但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摸样看在裴仲棋眼中,简直可爱透顶。
    有点迷糊,有点羞涩,明明怕生但却又很坦白,跟他生活圈中那些精明过头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我昨天一直在想妳会不会出现。」
    她闻言睁大眼睛,他也是这样?她还以为只有自己这么想。
    「直到刚刚在对街看到妳,才觉得放下心来。」
    我,我也是埃
    昨晚她好不容易睡着,醒来之后,还一直在想,那是不是真的?在冷气房放了一夜的包包已经干了,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那些事情的确发生过。
    现在,跟他牵着手一起在移动的地铁中,想了一夜的话题早在视线相交的瞬间忘得精光,她觉得自己除了傻笑之外,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
    就在近情情怯的感觉中,他们出了地铁,很快的看到圣心堂前的阶梯大道。
    说大道其实也不是很大,人很多,绿色斜坡草皮上有人在做日光浴,也有鸽子在上面跳来跳去。
    见到蔷薇略带诧异的眼神,裴仲棋笑了,「有点失望是不是?」
    「嗯,不过,」她转向他,「如果不来,我永远不会知道圣心堂长什么样子,感觉更糟。」
    然后他们爬上那长长的阶梯,从高处俯瞰整个巴黎。
    虽然不是很美,但是那种一望无际的感觉还是让她感动。
    「我爱巴黎。」
    他微笑着,等她继续说下去。
    「以前我很喜欢一部卡通,凡尔赛玫瑰,那套漫画我已经看到会背了,可还是百看不厌,所以就一直想,有一天一定要到故事的发生地,那天去参观凡尔赛宫的时候,我真的很感动,跟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她顿了顿,笑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有点天兵?」
    「不会……妳知道我为什么学法文吗?」
    这,也是她的疑惑。
    从小在台湾长大,没有法国血统,但却在十六、七岁就说得一口流利的法文,怎么想都很奇怪。
    「我小学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同班的女孩子,她很可爱,总是梳着两条长辫子,我喜欢了她整整六年,原本想毕业后要跟她告白的,没想到他们家却在那个夏天移民到法国,我听到的时候,伤心得要命,难受过后,我就想,她移民了,那我把法文学好去找她吧,就这样开始学。」
    望着她,裴仲棋嘴角噙着笑意,「到现在,法国进进出出下下数十次,但是,那个女孩子的脸我却怎么样都想不起来。」
    蔷薇压下心中那股听到他为初恋付出那么多之后的微妙感觉,问道:「你不会想去找她吗?」
    「感情这种东西,时间过去自然就淡了不是吗?」
    「嗯。」
    「如果一味沉浸在记忆里,其实有点不健康,我觉得当不比较重要。」
    因为居高临下,圣心堂的微风很舒服,他们就在那样轻柔的风里,说着自己对这座城市的初衷。
    当裴仲棋说话的时候,蔷薇很想拿录音机把他说过的一字一句都录下来,好帮助自己牢牢记住关于他的一切,然后随时复习。
    她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见钟情。
    原来,可以第一次见面就到了喜欢的地步。
    第三章
    台此
    智高计算机游戏公司中,正在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会议。
    冷气充足的会议室里,总经理就像播放录音带一样,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话题,莫不是要大家多努力,以公司为重之类的,末了,不忘顺便画个大饼,好让员工们继续留下来效力。
    马蹄形会议桌中间的秃头老总口沬横飞的说得正高昂,下面,却是死寂一片,及至「不要问公司给了你什么,要问你为公司做了什么」的发言冒出后,底下总算有了一点动静。
    业务满脸不以为然。
    助理脸上降下斜线。
    包括刚从巴黎回来的裴仲棋、王大志在内的工程师中,也不少人露出不认同的表情,个性比较直接的,甚至直接从鼻孔哼气。
    裴仲棋看着手表,不一会儿,两张纸条同时递过来。
    一张是成婷,写着:中午一起吃饭?
    成婷是内勤组的人员,今年五月才进公司,个性大方,才进来不久就跟大家打成一片,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
    一张是王大志丑丑的字迹--说那么多做啥?又不加薪。另外,中午要不要跟我和咏欣一起吃饭?
    裴仲棋忍不住莞尔,又是一起吃饭啊?
    自己这算什么?男女通吃?
    他在两张纸条上个别写了回答又送回去。
    王大志跟徐咏欣是职场情侣,算是妻奴跟大女人的组合,王大志找他一起吃饭的原因他大概猜得出来--一定是有什么事情惹得徐女王不高兴,需要找人缓颊缓颊。
    看在几年好友的份上,他原本该去救救王大志,可是,他今天很想要一个人静一下。
    想一边一事情,想……
    蔷薇。
    那天他们顺着圣心堂慢慢走到画家市集,聊了很多,些些的暧昧,些些的试探,还有些些的心动。
    他听了凡尔赛玫瑰的完整版,也知道她从小到大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
    像是,她住在淡水,父母都是公务员,有一个正在念大学的妹妹,她叫蔷薇,妹妹叫铃兰,她很喜欢看漫画,社团虽然参加桌球社,但却常常跑到动漫社去玩。
    她对于现在那些画风华丽的漫画评价普通,但却对那种小时候陪着一起长大的尼罗河女儿、千面女郎、小甜甜喜爱有加。
    她是双鱼座的。
    「书上说双鱼座的人有种天真的浪漫。」蒙马特的夏日微风中,她略带甜意的声音这么说。
    智高计算机的女同事们常常拿着杂志翻阅这周的星座运势,每当那时候,他心中都会觉得她们不够理性--但当蔷薇跟他说起有关于双鱼座的种种的时候,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星座还真的满有趣的。
    然后她问他是什么星座?
    他不知道,只告诉她生日是七月四日。
    「是巨蟹座喔,很恋家。」
    「跟双鱼座合得来吗?」
    然后蔷薇脸微一红,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不知道。」
    下午的时候,两人去了花朵市集,大桶子里一大把一大把的鲜花盛放,满街都是交融的香气。
    市集仍然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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