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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又见百花香-第2章

小说: 又见百花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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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游在亚勒区让团员下车。
    亚勒是充满自由气息的一个区,不过太过自由的结果,难免衍生出一些问题,有点混乱,有点难管,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无损游客的兴致,这里背着小包拿着相机的人,并不会比艾菲尔铁塔下的外来人士少。
    「请各位团员看一下手表。」导游提高声音,好吸引团员的注意,「我们四点半在这里集合。」
    「这里」指的是市政府,花都的地标物之一。
    若真不小心在亚勒区迷路,就问市政府在哪--全巴黎的文化中心还是博物馆、展览馆有好几个,但是市政府却是只有一个,别无分号之下,要弄错几乎是不能的事情。
    蔷薇还没想好要去哪,铃兰已经很快的往前面一指,「我们去圣玛丽丹。」
    圣玛丽丹是巴黎最大的百货公司,她的身高又跟欧美女子相去不远,可以尽情买个高兴。
    「妳还买不够啊?」
    「欸,妳有听过哪个女生说自己的衣服已经足够?」有道是:衣橱不嫌大,衣裳不嫌少。
    身为女生的乐事之一就是瞎拚,尤其是到了流行之都,不买几件当季衣服回去简直是对不起自己埃在西方世界属于儿童体型的蔷薇嗯的一声,「那我们分开走好了。」
    难得出国,她不想把时间花在陪妹妹买衣服上面。
    「那妳要去哪?」
    「庞毕度吧。」亚勒区最有名的应该就是这个了。
    「啊,妳要去看那个丑东西喔。」
    「第一,那不是丑东西,第二,我是要去看里面的艺术。」
    蔷薇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因为无法增加美丽,所以只好增加气质。
    包含铃兰在内的团员在几分钟内纷纷散开,连游览车也开走了,导游与领队不知去向,街口一下子熟人全不见,剩下她一个东方面孔混在游客群中。
    打开包包,蔷薇预备拿地图。
    包包里有钱包、化妆包、面纸、矿泉水、护照,以及一堆随身物品,她的小手在里面翻啊翻的……蓦的,感觉有人推了她一下。
    失去重心的瞬间,有什么力量扯过她的肩膀,手中一空,等回过神来,包包已经不见了。
    有个穿著红色衣服的人拿着她的包包正往街口快速逃逸。
    蔷薇足足呆了几秒才从地上爬起来,连忙追上去。
    不会法文,口中只喊着英文的「站坠、「小偷,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之类的断续语句。
    她越追,小偷越跑。
    奇怪的是路上的人明明很多,但却没有人伸出援手。
    只见红衣小偷把她的包包交给另外一个绿衣人,两人分头,她一时犹豫,不知道该追包包还是追小偷,就在那一秒迟疑问,有个穿西装的人越过她,把黑色的公文包往她手上一塞,很快的朝绿衣人的方向追了过去。
    「东西比较重要。」
    一句话提醒了自己,对啊,护照还在包包里呢,抓到小偷又怎么样,没护照她根本回不去。
    三个人,两前一后奔过整整一条大街,蔷薇提着那个超重的公文包跑不快,与他们两人越拉越远,从刚开始的几十公尺距离,到后来只能勉强可以辨识人影,小偷还在跑,那人还在替她追。
    小偷后来大概是觉得跑不掉了,干脆把包包往塞纳河一扔,朝别的地方逃掉。
    穿西装的人没有理会小偷,脱了鞋子就朝河水走去,待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追来岸边,他已经帮她把包包从流动的河水中捞了上来。
    「看一下东西还在不在,有没有少的?」
    她接过,打开拉炼开始检查--还好她用的是防水包,除了浸湿一些地方之外,东西都还完好。
    抬起头,她露出灿烂的笑容,「都还在。」
    那人笑了,「被抢还这么开心啊?」
    她又笑了,「谢谢你。」
    「巴黎的小偷多,自己一个人小心点。」那人穿回鞋子,拿过她一直紧紧抱在手上的黑色公文包,对自己笔挺的西装尽湿的事情似乎不是很介意,「要不要帮妳叫车回饭店?」
    「不用,我、我是跟团的,晚一点还要在市政府前面集合。」她看着那人,「我……我叫夏蔷薇。」
    在巴黎午后的阳光中,蔷薇听到那人好听的声音传来--「裴仲棋。」
    第二章
    「然后你们就约了明天?」饭店床铺上,铃兰听完蔷薇下午的奇遇记之后,忍不住睁大眼睛。
    难怪,她就觉得傍晚在亚勒区集合之后,蔷薇有点心不在焉,原来--被抢,有人救美,然后还约了明天见面……「妳约他还他约妳?」
    面对妹妹的疑问,蔷薇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他约我。」
    「那妳很干脆的就答应了?」
    「嗯。」
    「蔷薇妳真是……」
    面对她说到一半却没有接下去的句子,蔷薇虽然觉得可能不会是好话,但忍不住还是开口问了,「真是什么?」
    会不会觉得她太笨?太好钓?
    依照铃兰的个性,百分之九十会这么说吧。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当裴仲棋在分手之际问她能不能再找时间见面的时候,她丝毫没有犹豫就点了头,回饭店的车子上,她一直在想,或许,自己并不是顺势答应,或许,自己也真的还想再见他。
    他替她追回了护照跟钱包,还一直陪她到集合时间,她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喜欢,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就说好。
    后天他们这团就要前往普罗旺斯,所以他们约了明天。
    一般人听到这种事的确会觉得自己这样不够谨慎,可是,他并不是坏人埃蔷薇看着铃兰,等她把刚才末完的话题继续下去。
    「真是,」铃兰双手用力的往她肩膀上一拍,十分江湖味的说:「真是太、浪、漫、了。」
    意料之外的答案让蔷薇不禁「咦」了出来。
    「我也想要有这样的偶然埃」
    篙直就跟电影情节一样嘛,铃兰想。
    俊男美女在花都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而邂逅,男的见义勇为,女的可爱有加,两人在塞纳河畔共度了一个下午。
    相谈过后发现言语契台,男生顺势提出邀约,女生也欣然同意,而且,就这么刚好,明天是他们这团在巴黎的最后一天,行程表上写着:贴心安排自由行,让您可凭着自己的想法畅游巴黎。
    就在自由行的前一天,蔷薇认识了一个据她说是个很不错的男生……「说不定妳一生一世的恋情就是这一次了。」提起双手,她重重一拍,「去吧。」
    蔷薇呜的一声,「会痛。」
    「痛?痛算什么?现在的重点是浪漫。」铃兰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梦幻,「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电影里,我一定会说那是芭乐片,可是发生在现实人生,就有种说不出的粉红色。」
    蔷薇看了她那双俨然颇为兴奋的双眼,浪漫?唔,好象有点欸。
    且不论他的西装还滴着水,以及她长跑后的上气不接下气,连自己的名字都讲不清楚的话,是有点浪漫没错啦。
    素昧平生,他却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
    蔷薇后来想想,感觉上就是「好险」,钱掉了没关系,如果护照不见,那才是真的麻烦。
    xxsyxxsyxxsyxxsyxxsyxxsyxxsyxxsy
    那时因为她受了惊吓,一时之间还有点乏力,他脱下西装外套,陪她坐在河边,看着塞纳河在七月的太阳下发出粼粼闪光。
    他说,他叫裴仲棋,是计算机程序设计师,来巴黎参展的。
    「刚刚跟几个老朋友小叙了一下,一出巷口,就看到同胞被抢。」
    蔷薇不太明白,一个台湾人,在巴黎怎么会有老朋友?
    说老朋友的话,应该就是很久没见面了吧?但听他的口音,又不像是长期住在国外的华裔人士。
    「我大学的时候在旅行社打工,带过很多法国团。」裴仲棋笑笑,「所以在这里有一些朋友。」
    他说话的时候,衬衫一直在滴水,但是,他似乎不很介意。
    并肩而坐的他们,他在阳光下,她却在树荫里。
    「妳叫蔷薇埃」
    「嗯。」
    「我刚刚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真的是花的名字。」他看起来似乎心情很好,「巴黎的蔷薇。」
    巴黎的蔷薇……
    他说的话好象有一种魔力,简简单单几个字,但是,她就是觉得心跳有点快,耳朵有点发烫。
    「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有点俗气。」她老实说,「以前每次开学,我就觉得很讨厌,因为点名时老师总会用那种爱笑不笑的声音说:『咦,有同学的名字叫蔷薇啊!』很痛苦欸,而且因为这种名字太少见了,只要点过名就会被记住,不要说逃课,就连迟到都没有办法……」
    她嘟囔着,直到接触到裴仲棋略带笑意的眼神才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说得太多?
    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呢。
    想到这里,蔷薇觉得有点懊恼,自己不只外型像孩子,连个性上也还没成熟,有点迷糊,一旦觉得处得来,说话就不会防备--这,会不会是老爸坚持要铃兰陪她一起出国的原因?
    原本纯法行是爸妈送她的毕业礼物,但是,念大一的铃兰也一起成行,爸妈的说法是为了公平,可铃兰高中毕业的时候明明就已经出过国了啊,这算是哪门子的公平?
    一定是为了避免她一个人出事吧。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点颓丧起来。
    她是真的真的很不像姊姊吗?
    真的真的很让人放心不下吗?
    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就说,她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有种迷路小猫的感觉,也许不是那么好接近,但就是有种无助感……大概是发现了她的异样,裴仲棋问道:「怎么不说了?」
    「我觉得自己好象太多话了。」
    「是满多话的。」
    蔷薇一阵沮丧,果然!
    不料就在她的心情指数开始急速下降的时候,裴仲棋又说了--「不过妳叙述的内容都很有趣。」
    咦?他他他,刚刚说什么?
    她转过头,「有趣?」
    她没听错吧?
    看着她一双大眼睛,他微笑回答,「很有趣。」
    在他温和的注视下,她面上又是感到一阵臊热。
    那感觉非常奇怪--她有一位伯伯,一位叔叔,三个很常来往的堂哥跟两个比她小几个月的堂弟,对门还住着一个几乎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沈平冈。
    从小念的是男女混合的学校,五专选读的冷门科系男多于女,社团里她是唯一的红花--她并不是那种在女儿国长大,然后看到异性就紧张害羞的女生,但此刻,她很清楚自己不受控制。
    那,算不算是一见钟情?
    好粉红泡泡的词汇。
    可是,他们的相遇应该可以算是命运吧?
    如果她那时选择陪铃兰去圣玛丽丹百货买衣服,或是跟导游与领队去喝下午茶,抑或跟另外一组主修油画的姊妹去参观毕加索美术馆,她就下用翻地图,包包不会被抢,他们也没有机会坐在河堤旁说话。
    两个台北人呢,却在别人家的地方因为小偷而认识。
    嗯,好奇妙的缘分……
    饭店的床铺上,蔷薇神游着将时间回溯到下午的时光,完全忘了自己还在跟铃兰说话正说到一半。
    铃兰等了一下,见她没吭声,唤道:「喂,夏蔷薇。」
    她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嗯?」
    「我说,」铃兰突然提高音量,「夏、蔷、薇。」
    蔷薇因为突增的音量被迫回过神,这才发现妹妹的脸只距离自己五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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