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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纸 飞 机-第1章

小说: 纸 飞 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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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双喜散文集
如此艺术
    我们家的老一辈基本上都是文盲,斗大的字不识几个,不过,我姑爹倒是一个有名的艺术家。
他老人家多才多艺,镇上流行卖对联的时候,我姑爹就成了书法家。他能够模仿各朝各代的名家的书法,什么王曦之、王献之、苏东坡、黄庭坚、米帝都不在话下,模仿得象极了。我姑爹借助前人的笔横扫千军打败了所有的对手,卖出了对联,挣到了Menoy。
当镇上开始流行卖匾的时候我姑爷又成了画家,他善长临摹历朝历代的名家名画,什么郑板桥的兰、周硕昌的菊、齐白石的虾、赵子昂的马,惟妙惟肖。
当镇上开始流行写悼文的时候,我姑爷又成了作家,只不过他的作品都是抄来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是从司马迁那儿抄来;“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汝何薄命”是从曹雪芹那抄来的;“遥望南山缥缈,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犹屡屡回头望汝,呜呼哀哉!”是从《祭妹文》里抄来的;至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那就是从苏东坡那里抄来的了。
纵观我姑爷的一生,作品浩如烟海,遗罕的是没有一部是他老人家自己创作的,我姑爷为什么要这样创作呢?其原因就是想赚钱。
其实,我姑爷的商业化创作也没捞到几个钱。
这又是为什么呢。
是因为他老人家没有掌握商业化创作的精髓。
大家注意啦,请拿出纸和笔,没有纸笔的记在手机上。
商业化创作的精髓是:只要能卖钱,不要脸,不要皮,脱光了都可以,和妓女的工作原则是一样的。
希望一切有志商业化艺术家的人牢记!
一个作家要有骨气
    今天中午打开新浪博客,看见首页上赫然登着著名作家洪峰当街乞讨的新闻,令我十分惊讶。洪峰是八十年代著名的先峰作家,我读过他的一些作品,很喜欢他的小说《翰海》,他的小说写得很有特色,他在文学上的成就是载入了中国当代文学史的。近年来也有作品问世,虽然印数比较少,我想总不至于贫困至此吧。
评论很多,说什么的都有。我详细看完了记者的报道才知道原来是沈阳市文化局以洪不回来坐班为理由,停掉了他的工资。洪峰认为文化局不遵守当初答应的让他不坐班就可以拿工资的承诺,扣掉了他的工资,一气之下走上沈阳市街头公开乞讨;并且在胸前挂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所在单位的名称和作家的身份。
贫穷是上千年来中国文人心中难言的痛。你不要说二月河,也不要说琼瑶金庸,那样的富翁写手一千个作家里面能有几个?曹雪芹举家食粥,贫病而死,朱自清的饿死,都是我们中华民族巨大的损失。著名作家洪峰上街乞讨的行为虽然有点过激,但从中也让我们看到了他的无奈。洪峰为了给未婚妻治疗癌症,花光了积蓄,他发誓“要拼命写书赚钱,要饭也要治好她”,洪峰的精神让我们感动。
沈阳市文化局不守承诺,出耳反耳令人所不齿。他们需要洪峰,只是把洪峰当作“一张能与其它省市剧目部门平等对话的全国粮票”。如果不是声名式微的洪峰,是当红的余华,是如日中天的贾平凹沈阳市文化局的态度恐怕不会是这样的吧,说不定还要出资千万给他造故居建文化馆也未可知。
话说回来,一个作家要有骨气,堂堂七尺男儿,安能为五斗米折腰,安能催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我劝洪峰“仰天大笑出门去”,因为“我辈岂是蓬蒿人”。外面是广阔的天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就算是有一天江郎才尽了,禾锄种地,也能养活自己和老小。为什么要做豢养的羔羊,任人欺凌宰割呢?
做人要有尊严,作为一个作家——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要有骨气!
以上是我要对洪峰和那些像洪峰一样的作家说的话。
汉语比英语更优秀
    前天在网上看了《救救语文》一文,感慨颇深。从80年代到今天,英语风可以说是越刮越烈,以至到了和我们的母语抢地位的地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就象那位网友说的一样,现在社会上的各种英语辅导班多如牛毛,像李阳疯狂英语、剑桥英语、雅思、托福……遍布整个中华大地。它们疯狂的原因不难想像,因为现在从小学到大学,乃至参加工作,都要经过各种各样的英语考试。
在大学里英语是绝大部分专业的必修课,一个本科毕业生英语至少要过四级,否则拿不到学位。学生在学校里几乎有60%的时间花在英语上面去了,母语被极度边缘化。这样的教肓闹出了一批母语错字连篇,连最基本的应用文章都不会写的“高材生”。
更可怕的是这一代的青少年对中国历史文化知识极其匮乏,崇洋媚外,时不时地发出一些极其荒诞的言论,贬损母语,吹捧英语,提畅欧化,这真是中国教育的悲哀! 
其实英语并非如他们想像中的那么完美,它不过是因为英国在19世纪拥有一度强大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实力,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把英语和英国文化输出到其他国家。美国在20世纪又成为世界头号强国,拿着面包和大棒向世界各国输送他的“文明”。美英在国际舞台上的成功使英语获得了现在的国际通用语言的地位。但是英语本身并不是一种优秀的语言,下面我们把它与汉语进行比较分析。
一、汉语是精确的,英语是笨拙的。
下面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显示英文的笨拙: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曾问过系里的几个教授“长方体”如何用英文讲,可这几位母语是英文的教授竟说不知道;接下来连问几位英文是母语的研究生,结果他们也不知道。这着实令我大吃一惊!现在我要问读者:你知道吗?大家都是学了多年英语的,你们知道吗?反正不是Cube,Rectangular……。后来,我倒是真的在字典里找到了该词,可现在又忘了,原因是它太生僻。
感叹啊,英语真是“笨 人”的语言,试图给天下每一事物起一个名字。宇宙间的事物无穷,英语单词也无穷!如“光幻觉”、“四环素”、“变阻器”、“碳酸钙”、“高血压”、“肾结石”、“七边形”、“五面体”都只有专业人士才会,根本不可能象汉语那样触类旁通。不信,你亲自问问身边母语是英语的人好了。 
也许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中国人也不能真正搞懂以上的概念,但至少字面上没有问题。但英语就不同了,基本概念如“长方体”一般人从字面上都是过不去的,搞得只有专家才会讲!怪不得英文世界里专家那么多,而且都那么自信;是啊,大众连基本术语如“酒精绵球”“血压计”都不会讲,信心又从何谈起呢。生活在英文世界里的人们真是对“无知”深感“无奈”啊! 
二、英文是一维的枯燥的密码信息,汉字是二维的形声一体的信息。
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细想想:如把英文的a、b、c、d、e换成1、2、3、4、5,并没有什么原则上的区别。按上边的对应,如一开始就把cab写成312,用一样的读音,又有什么不可以? 
汉语就不一样了,是二维的(纸面上欧氏空间的最大维数),它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因汉字具有平面空间最大的的表现力,故汉字阅读起来极为方便,在一瞥之间就可捕捉其特点,映射其含义。但一维串装的密码型拼音文字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的。 
拼音文字牺牲了其表意能力,造成它的不直观性,仅是声音的符号,是文字的低级形式,一维密码而已。二维的汉字80%是形声字,形声字声旁表声,形旁表意,这种结合具有平面空间(纸张)所能赋予的最大的表达力,从信息的传达上无疑是优越的。汉字的二维性决定了其输入方式的多样性与灵活性,要远比“一维的”密码型拼音语言更激发人的创新开拓精神,并给后人提供了施展智慧的空间。 
三、英文是发散、不稳定、随时变化的,汉字是收敛、稳定、千锤百炼的。 
国家汉字的扫盲标准是1500个字,理工科的大学生一般掌握2000个汉字。就凭这2000个字,大家可以读书、看报、搞科研。可在英文世界里,没有20000个单词别想读报,没有30000个单词别想把《时代》周刊读顺,大学毕业10年后的职业人士一般都懂 80000个单词。新事物的涌现,总是伴随着新的英文单词的制造。例如:火箭(Rocket),计算机(puter),电影院(Cinema)等。可汉语就无须这样,不就是用“火”驱动的“箭”么,会“计算”的“机”么,用“电”投“影”的“院”子么。可英文就不能这么干,不能靠组词,原因是“太长”了。如火箭将组成“ Fire… Driven…Arrow”,计算机将成为“putational…Machine”,电影院“Hall…Where…To…See…Shade… Projected…By…Electicity”。人的视角有限,太长的字会降低文章的可读性与读者的理解能力。如果非得要组词来达到目的又不要增加长度,便只能靠缩写的伎俩了,例如取字头 HWTSSPBE来表示上述的电影院一词组。 
汉语是收敛的,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描述新生事物,而无须制造新词;汉语是稳定,所以现在中学生还可以琅琅上口地读刘邦的“大风起兮,云飞扬”。 
目前,英文词汇已突破40万,预计下世纪中叶,将发散突破 100万大关。现在的人们读沙士比亚的原著已困难重重,更不用说读 400年前英国诗人乔叟的诗了。学 GRE的时候,注意到很多韦氏字典收录的词汇竟是本世纪初的新词,如“Gargantuan”取自拉伯雷的小说。这也不奇怪,毕竟英文 400年前才统一了拼写。而汉字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的河南殷墟甲骨文,5000年前山东莒县陶器文。 
在英文世界里能够阅读文学名著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不是所有受过大学教育的人都能读得懂的。如阅读《荆棘鸟》中用英文描述的澳州的一些植物真是艰涩无比,一般英美人也只能囫囵吞枣而已,字面上根本过不去,能猜出是植物来已是善哉;可在中文世界里,又有谁会对仅有中学学历的人读完四大名著而感到惊奇,至少字面上没问题。
四、汉字的构字法巧夺天工。 
词头前缀词尾后缀是英文常用的构词法。Saccharose(糖精)和Saccharomycetes (酵母菌)有相同的拉丁词头,但它们即便对英美人士也非易事。一维的串状结构是导致其不醒目不明了的直接原因。我测试过的几个母语是英文的工科研究生,他们是不认识的。试问读书至研究生,连酵母菌与糖精都不知道,又该教人如何感想呢? 
用汉字组词描述起来简洁明了,即便是没吃过糖精、没用过酵母菌的没受过学过化学的中国人,他也明白糖精可能是糖的“精练部份”,比糖更甜,尽管这不确切;酵母菌是“一种菌能引起发酵”。但英文就不能如此简单地组词,即便组出来也恐怕令人难以接受:Sugessece=‘Sug‘ar ‘Essence‘(“糖”字与“精”合起来) ,Yeabacteria=‘Yea‘st ‘Bacteria‘(“发酵”与“细菌”和起来), 这不太不像话了。
还别说,在当今的英语社会,早期英文造字所遵循的拉丁词根造字法已逐渐被甩开了,类似以上造的Su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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