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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和重楼有个约会-就爱读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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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重楼右手一伸,已把我抱到他腿上坐好,同时,左手已接了酒杯,一口饮尽。
    
    常沂脸上微微一红,自觉没趣,只得重新入座。
    
    “百里村长就不要敬酒了,别辜负了一桌好菜。”紫萱盈盈一笑,打了个圆场。百里富自然遵从,他的脸也吓白了,费尽心思的讨好,反倒里外不是人,一激动,头上的汗就没停过。
    
    “重楼,我累了。”看见百里富这样,谁还吃的下去。
    
    他横抱起我,就这么出了村长家。
    
    “不与紫萱告别?”我轻轻的问道。
    
    “哼……。闭嘴。”他抱紧了我,我却咯咯的笑了起来,郁闷的感觉一扫而光。
     
                  第二十三章 嗜血
    从第二天起,紫萱、徐长卿、常沂便四处到村里打探,但村里的女人还是接二连三的死,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偏差?这几天,我都乖乖的留在春妮家,没有出过门,只是派了那三只鬼在夜里调查,他们查回来的情况,让我大吃一惊。
    
    原来从5年前开始,每个月都会有官府的人来这里走动,口口声声的说要为村民查案,可是却直接去了祭祀师哪里。而且,死亡的女人越来越多,这么多年全在夜里“病死”,理由也太牵强了吧?
    
    我翻阅着祭祀师的名册,领头的那个祭祀师叫做百里福。哼,村里接二连三的出事,还那来的福?据百里贵查得,自从这个人在5年前当了总祭祀师之后,村里就开始频繁的出事。这个人实在很让人怀疑。
    
    “百里贵,你再去他家看着。”打发了这只鬼,我才突然想到一件事来,怎么百里杨氏没回来报到?
    
    “北瑶小姐,我查到青衣回来了,鬼鬼祟祟的躲在家里,不肯露面。”百里华菁说道。
    
    “那春妮的尸体是否也带回来安葬了?”我问道。
    
    “不,她复活了。有人说在村长家附近看到过她,不过村长不信,还把那人给关了起来。。。。”百里华菁连忙答道。
    
    “复活?只怕是厉鬼上了身了。”我冷笑道。然后便吩咐百里华菁去找百里杨氏回来,这只女鬼失踪2天了。
    
    “丫头,你一定要管吗?”重楼伸手过来抱我,夜已经深了。
    
    “我要给春妮一个交代。不,只怕现在会查出这里真正的命案了?”我叹了口气,突然间想通了,为何宋青蝶会出现的那么快,的确是早有预谋的。
    
    “你不会后悔吗?”重楼的手抱得很紧,我皱了皱眉,却没有挣开他。“楼哥,我一定要查清楚的。怎么能让这么多女子白白枉死?”我搂着他的脖子,赶紧补眠,因为最多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
    
    没想到本月最后一次的嗜血之日这么快就来临,算了算,自从来百里村的前一夜里喝过血后,如今已过了将近十天了。今天是27号,难怪一早开始,我就浑身泛红、发烫,脸色像极了煮熟的虾,心痛难忍。
    
    重楼立即给房里下了结界,他抱着我,我一身白衣,披散着发丝,眼睛已成了红色,只怕用不了多久,獠牙也会出来了。但我不能此时出去找血,大白天的,太容易撞见村民了。于是,重楼便运功帮我缓解。
    
    “丫头,本座出去一趟,即回。”好容易等到黄昏,他才放开了我的手。
    
    “不,我与你一起去。”我强忍着痛,坚决不肯放开他。
    
    “哼……你,走!”重楼披上了血色披风,把我藏在怀里,运用空间魔法,瞬间即到了村民集居的地方。
    
    我们在这里遇见了好几个村民,都是男的。我紧紧依偎在重楼怀里,不敢露脸,獠牙已经出来了,不吸血的话,是收不回去的。
    
    “去坟场吧。我在那里等你好了。”我说。不想让村民看见我现在的模样,怕会引起巨大的恐慌……。于是,重楼将我带到西边的坟场。他将披风裹在我身上后,便赶去为我找血。
    
    “别,别咬我,姐姐,我怕!”不久后,重楼带回来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我解了披风,露出两颗尖尖的獠牙,眼睛里闪着血色的光,忍不住吞咽了一下,那香甜的鲜血已经让我无法自控。
    
    “哼……还不喝?”重楼一手搂住我的腰,另一手掐着那小女孩的脖子,根本不顾她的挣扎,将她脖子上的血管置于我的口下。
    
    “你帮我割破她的手指就好。”我狠了狠心,依然不愿去咬她,吸血可以,要是多造一只僵尸出来,就不妙了。
    
    “疼。”那丫头哭喊着。见到血流了下来,我一口将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开始吸血,直到我身上的灼热退去,便放开了她,小女孩已经吓得晕倒在地上了。我明白,再不停止,她的血就会被我吸干,真不想害死她。
    
    “楼哥,消除她今晚的记忆好不好?”我吸完血后,恢复了人的模样。媚眼如丝,却和平常的自己截然不同!当月夜青丝、白衣染血,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朱,正所谓暖玉温香,怎说的清那无尽的魅惑?
    
    “哼……你。”我和重楼已经走到高高的山崖上,崖下全是雾,看不清它有多高?
    
    挣脱了重楼放在我腰上的手,我站在他对面,背对山崖,双臂一张,直直向后倒去!见状,重楼立即伸手一揽,将我狠狠按进怀里。我咯咯的笑着,本就是故意为之,早猜到了,他一定会救我的。
    
    “哼……你做什么?”我在重楼怀里,他站在山崖前,风吹动了衣袍,有水滴在我脸上,大概是要下雨了吧。
    
    “楼哥!”软语娇声,佳人一笑。雨真的下起来了,淅淅沥沥的,倒像是谁拨动了琴弦,弹奏着一曲动人的乐章。
    
    重楼低下头来,吻我!
    
    我也垫起了脚尖,双臂紧紧搂住他的脖子,情难自控!真希望时光就在这里停止。。。。。。难解难分。傻重楼,紫萱当初的吻带着算计,而我只想要这一刻,你的眼里、心头全是我。
    
    将臣曾说过,北瑶光是他最后的希望!
    
    
    重楼,你呢?我可以不跟紫萱争,因为她是你的过去,而我要做你的现在和未来!我和你真的会有值得期待的未来吗?我闭上了眼睛,想要的更多。。。。。。
    
    事实证明,时光不会因为我的任性而停止!
    
    雨越下越大,身上都湿透了。重楼只得结束了这个吻,他抱着我走到路边的亭子里避雨。我的脸红红的,一时间都忘了可以再做什么?
    
    “哎呀,那个小女孩。”见到生好的火,我才想起她,淋了那么久的雨,肯定会生病的。
    
    “哼。。。。。。”重楼出去了,没有多久就把她带了回来。幸好她还在昏迷中,我才松了口气,不然刚才的一幕要是被这小丫头看见,就羞死了。
    
    重楼施法弄干了大家的衣服。我把披风盖在小女孩身上,自己则被他横抱在怀里,倒没想回春妮家,听听雨声也很不错呀,虽然有风,感觉却很温暖。
    
    重楼抱着我,不发一语。我在想:他可能还在困惑之中吧。还爱紫萱吗?我的心情也怪怪的,既是幸喜,又有点小失落,高兴的是重楼他吻我了耶,可不高兴的是我这么多年的初吻就这么没了。。。。。。哎呀,想不下去了。
    
    “瑶光!”重楼忽然将我抱紧了些。我嘟着嘴,抬头一看,他在笑耶,是开心的缘故吗?我发现,楼哥的眼睛很漂亮,黑色的深邃,红色的迷人,就连漫天的星光也是比不了他双眸的神采。
    
    今夜,他叫我的名字了,是不是也预示着我们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了呢?不知道,脸好红,一想到刚才,就感觉到身体发烫。。。。。其实,重楼只是抱着我罢了,有些情他还不懂,有些事还是顺其自然吧!
    
    后来,我在他怀里睡着了。有他在,我总是特别安心,连梦都是特别香甜。。。。。。
     
                  第二十四章 北瑶光与况天涯
    干爹说过,我是最特别的将臣之后。我的身体柔软,温暖,同人无异,从来就没有像佑大哥、复生那样僵硬过,而且只能喝新鲜的处子之血,否则就会痛彻心扉,无药可救,也无法术可救。
    
    “心痛不是因为师傅那滴心血的缘故吗?”我也曾不解。
    
    “两者都有,很难分清楚。”干爹答道,他总是抱我在怀里,他的怀抱是冷的,而我的温暖,会让他有希望。
    
    “北瑶光,是将臣在人间最后的希望!”干爹的眼里总是充满了失落、无奈。我做僵尸是心甘情愿的,而成为马家的传人却是为了干爹,他爱马叮当,甚至他对她的爱比他自己想像中的要多得多,女娲的死他愤怒难平,而叮当的死却让他崩溃!
    
    将臣敢在灭世前向女娲求婚,并执意的举行那场绝对不会有祝福的末世婚礼。然而,他也只能亲吻叮当冰冷的嘴唇,抱着她的尸体茫然的走在大街上,找不到方向……
    
    “叮当不在之后,我才发现,我爱她远胜于女娲,可是做为将臣,根本就没有选择,女娲是千千万万年来我追随的唯一一个女人,从她为我取名开始,将臣的一生便已许了她,我不惜一切都要保住她,除非我死,不然没有人能伤害女娲。”我正式拜师的前一天夜里,干爹亲口所说。提到马叮当的时候,他的眼神那样温柔,这一刻,他不是不老不死的僵尸王,是姜真祖,与叮当相爱的姜真祖。
    
    因此,我拜马叮当为师,不眠不休的跟随马小玲学习马家的本领,做马家的女人是我唯一可以回报干爹的事,而拥有将臣的力量和马叮当的心血,我能迅速的掌握驱魔龙族的所有能力,唯一一点让马小玲皱眉的是我不能喝过期血,每个月从十五开始,一连三次,我必须喝下新鲜的处子之血,否则就会全身发烫,肤色如火,痛彻心扉!不仅人间医药无效,就连应劫转世为马小虎的地藏王都毫无办法,幸好,天逸师叔已经研制出克制血瘾的药,我也遵守着每次只喝一个小葫芦所装的血,大约相当于200CC,这样她们不会死,我也不会将人咬成僵尸。
    
    我的师傅——马叮当曾经说过:“每个女人都曾经做过一个梦,期望有朝一日,为自己爱的人打扮得最漂亮,然后穿上纯白的婚纱走进教堂,迎接人生最难忘的一刻。我相信每个马家的女人,包括马丹娜和马小玲在内,都做过同样的一个梦,不过现实当中,我们的婚纱就是马家的战衣,但曾几何时,我发誓,永远都不会再穿上这件衣服,因为这件衣服实在太重了,穿着它连走路都很困难,以为脱了它就会一身轻松,谁知道往后的路也一样不知怎么走?其实在这么多的衣服当中,我始终觉得这一件是最漂亮的,能够穿着它去死,还可以死在我爱的男人怀中,我心甘情愿。”所以,马叮当视死如归,踏入通天阁,走向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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