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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误惹花心大少:帅哥我不负责!-第71章

小说: 误惹花心大少:帅哥我不负责!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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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再追问下去。

但有信心,总有一天,她会向他毫无保留地敞开心扉的。

“啊!我累了!我打会盹。”

她假装打了个呵欠,其实是不想再跟他说下去了。

当然也真的很累了。

想想看,早上三点多钟就被人硬叫了起来,化了一个多小时的妆,然后又遭到欧星语的喋喋不休的炮轰,再经过一番生死劫难,便是铁打的人,也扛不住了。

“嗯。你睡吧!”

他温柔地说。

“唉。我是真的累了啊!”

她叹了一口气,将脸慢慢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很快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她温热的气息一阵阵地吹拂在他的耳边,暖暖的,痒痒的。

让他的心变得软绵绵的,无比的温柔。

在这一瞬间,他突然希望这一条路,可以无止境的延伸,没有尽头。

那么,他可以一生一世地像这样背着她一直幸福地走下去。

不用去面对父亲,更不用去接受那一段让他想起就头大的婚姻。

虽然曾经不抗拒,但现在他却巴不得那位任性的小姐永远不要再出现在他的面前。

苏蕊蕊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黑暗的小屋。

他没有说谎安慰她!10

苏蕊蕊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黑暗的小屋。

敏感地一摸身边,发现空荡荡的。

他并没有在身边。

翻身坐起,摸到了台灯的开关,拧开了,一看,发现这间屋子刷着桔黄色的墙,可是屋内所有的家俱却一律的白色。

热情的桔黄色和纯洁冷静的纯白色放在一起,给人视觉上一种强烈的冲击。

可是又不让人觉得突兀。

她下了床,心想,这家主人的品味可真是别具特色。

正打量着,突然听到屋子外面传来叽叽喳喳的说话声。

她很敏锐地捕捉到了欧宇杰的声线,嘴角不由浮起一抹笑意,急忙打开门走了出去。

果然,欧宇杰和一个白肤金黄色的男人坐在一起,优雅地品着酒,随意地谈笑着。

很轻松很休闲的模样。

看来他没有说谎安慰她,这里真的是他的朋友的家。

听到她的脚步声,他们齐齐回过了头。

“过来介绍一下,她是苏蕊蕊。这位是我的朋友MIKE。”

欧宇杰站了起来,牵着她的手走了过去。

“嗨!很高兴认识你!”

MIKE友好地向她伸出了手。

“嗨!我也是。”

她笑着握住他的手。

他的语调给人一种很温柔很绅士的感觉,这让她对他一下子就没有了陌生感。

“来!再跟你介绍MIKE的妻子,她现在正在厨房忙碌着呢!”

欧宇杰又牵着她的手走向一侧的厨房。

只见厨房内,有一个高挑美丽的白肤黑发的东方美女正在那里忙碌着。

“美珍,介绍一下,苏蕊蕊。方美珍!”

“嗨!你好啊!”方美珍停下来,将手洗净后擦干,这才笑容满面地将手伸了过来。

“你好!美珍!想不到在这里也能见到同胞!”她有些感慨地说。

从今天开始,她苏蕊蕊自由了!11

“你好!美珍!想不到在这里也能见到同胞!”

她有些感慨地说。

“我也没想到宇杰这花花公子有朝一日会带着新娘子以这么一种浪漫的方式来到我们家作客!”

方美珍笑着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

“呃。新娘?!”

她意味深长地瞪了一眼欧宇杰。

他向她耸耸肩,然后笑着溜了。

“你在做什么菜?我帮你吧!”

看着灶台上琳琅满目的食材,她急忙去卷袖子。

“不用了不用了!你赶紧去将你这一套衣服给换下来吧。虽然这是宇杰的温柔,可是穿着它到底有些不方便。我已经放了一套干净崭新的衣服放在了床头,你赶紧去洗个澡解解乏吧,这里就交给我一个人就行了!”

方美珍急忙忍着笑将她推出了出去。

“那好吧。你受累了!”

她也很不好意思,没有再多说,转身进了房间。

刚才她太心急了,竟然一时忘记她还穿着欧宇杰那一套又大又长的西装呢!

她果然在床头上找到一套白色的裙装,外加一个毛昵的白色坎肩。

当然方美珍还细心地为她准备了肉色的羊毛昵裤袜。

当拿到这些的时候,她心里泛起一阵阵的温暖。

抱着衣服钻进浴室,她将水放得很热,不过在她可以承受的温度之内。

脱光衣服钻进热呼呼的水里,心里无比地惬意。

想起今天早上,还既惆怅又失落地呆在聂家的那幢米黄色小屋里,现在却到了这个温暖的房子里,不禁有种隔世的感觉。

从今天开始,她苏蕊蕊自由了。

可以大声地说话,自由地呼吸,自由地徜佯在这个世界任何一个角落。

再也不担心会被人转卖掉,更不会老是有一双寒意森森的眼睛不住地在她身上梭巡了!

混蛋!敢对姐姐色情!12

再也不担心会被人转卖掉,更不会老是有一双寒意森森的眼睛不住地在她身上梭巡了!

太爽了!

原来自由真的是如此的可贵!

现在,她深深地理解了为何会有那一句话的存在了。

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确实啊!

尽管聂逸云说爱她,尽管她也曾为他感动,可是在自由面前,所有的一切都变得不重要!

人生没了自由,又有什么意义。

有些女人宁愿钻进男人以爱情的名义筑就的隐形牢笼,牢牢地束缚和操控着女人的一辈子。

她们却不觉得辛苦,反而觉得幸福。

可这一招在她苏蕊蕊面前不管用!

她苏蕊蕊绝对不会为了一个爱人而放弃对自由的向往和憧憬。

人生不过短短的几十年,她连这个世界都看不完,怎么可以会为了一个男人而停留脚步?

她要像一只无脚的小鸟一般一直飞一直飞,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

只有那样,她才觉得这一生轰轰烈烈,没有虚度。

她安安心心地泡着澡,不用再担心那道脆弱的门随时随地会被人无理野蛮地撞开

这一份惬意自在让她很享受。

在这一刻,她只沉浸在成功逃脱牢笼的胜利之中,完全没有想到,在都灵,还有一个伤心欲绝的男人。

洗过澡出来,一推开门吓一跳,只见欧宇杰正靠着浴室的门旁边的墙上,微眯着眼吸着烟,烟雾缭绕之中,他似乎在臆想着什么。

连她出来了都没有意识到!

看到他这副模样,站在这样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很色,肯定倾听着她在里面洗浴时的水声,在想些龌龊不堪的东西。

混蛋!敢对姐姐色情!

不行!我就想为你服务一下!13

混蛋!

敢对姐姐色情!

想也不想地抬起腿对着他的膝盖,就来了狠狠的一脚。

“哎呀!这又是怎么了?!”

他痛得叫了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看见她正气鼓鼓地叉着腰狠狠地瞪着他。

“我问你,呆在这里做什么?你别告诉我,你是刚刚来啊!我站在你面前都有五分钟了,你还在做着白日梦!”

她瞪了他一眼,鄙夷地说。

“唉!你可真是的。我不过在这里站站,碍着你什么了?”

他抚着膝盖痛得直摇头。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龌龊的小心思!”

她冷哼着不再理他,转身自去吹头发。

“我又没有破门而入。没有看到你任何的隐私,只是在那站站,就平白无故地挨了你一脚,这可真的有点太冤枉了吧!”

他走过去,诉着冤。

手却伸过去,在桌上拿了把梳子轻轻地替她梳着头发。

“呀!不用你动!”

她很不习惯,急忙去抢他手中的梳子。

“不行!我就想为你服务一下!请你看在我救你一命的份上,给我这个荣幸吧!”

他笑嘻嘻地将手抬得很高,让她不可能拿得到。

“呃。”

听了此话,她顿了一下,然后转身将手中的吹风机往他手里一放,“好吧!既然你如此喜欢效劳,那就给你这个荣幸吧!”

“嘿嘿。这就对了嘛!我们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有些事情本来就该由我来做,这样才有情趣嘛!”

他如愿以偿地拿着吹风机为她吹着头发,一边吹一边帮她梳理,动作轻柔。

“谁跟你是男女朋友?”

她被侍候得很舒服,可还是禁不住小声地反驳他。

他淡定地笑着,并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地吹着她的头发,任由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一阵阵地飘进鼻翼里。

她不会想要婚姻!14

他淡定地笑着,并不再说话,只是一味地吹着她的头发,任由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一阵阵地飘进鼻翼里。

深深地嗅着,心里感觉无比的舒畅。

吃饭的时候,通过交谈,她这才了解到原来方美珍曾经是他大学时的女朋友,后来因为彼此性格不和分手了,可是仍然是很好的朋友。

她现在的老公,也是欧宇杰介绍认识幸福牵手的。

她有些迷惑,看着谈笑风生,有如一家人的这三个人,感觉不可思议。

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上,原来曾经的男女朋友竟然真的可以毫无杂质地做回普通朋友。

换做是她,不知道做不做得到。

说实话,她对自己完全没有把握。

当然,如果是她主动提出分手的话,那么她是愿意的。

但如果不是的话,她想她会变成怨妇的。

这就是为什么多年来,她一直不肯谈恋爱的又一个原因。

她无法忍受自己变得歇斯底理,不可理喻的模样。

但如果没有爱情,那么她就永远不可能变成那样。

对于欧宇杰,她也没有抱着认真的态度。

虽然知道她为他所吸引,情不自禁地爱上他,但她因为一开始就知道他身边有很多女人,是个典型的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所以还未开始便已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就算他们有开始,但她也知道不会有结局。

她不会想要婚姻,他更不用说了!

可也许正因为两人都这样的志同道合,也许两人要比一般的男女相处的时间要久一点吧。

她淡漠地想着。

对面的欧宇杰注意到她的沉默,朝着她高高地举起酒杯,温柔地对她一笑。

她淡淡地回以一笑。

被安排到同一个房间睡觉15

她淡淡地回以一笑。

她知道,在这一刻,她和这个男人要共同过上很漫长的一段日子了!

具体到底有多长,谁也不知道。

但她想,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后悔与他有过那一段日子!

这天晚上,他们被安排到同一个房间睡觉。

那是因为欧宇杰对他们说,他们俩是新婚的夫妻。

这一次不过是举行的一次浪漫自驾游,不料出了意外,这才不得不在这里跳伞到这里。

她也懒得解释,但心里却早有主张。

趁着他们吃完饭后又喝功夫茶的时候,她说很累先告辞回了房间,换上方美珍为她准备好的睡衣,就舒舒服服地靠在床上看书。

方美珍是个很喜欢看小说的人,每间房间都有一个书架,而她在书架上就找到了像敦敬明,韩寒之类的新锐作家写的书。

当然也有余秋雨刘墉王蒙之类算是大家写的书。

她随意抽了敦敬明的来看,听说他在国内是相当的火,她班上的和她同样来自中国的不论男生女生都很爱看他写的书。

所以,她虽然一向不爱这些,但也总算从他们口里常常听到他们这些作家的名字。

现在难得有时间有心情又无聊,那就干脆翻翻吧。

她随意抽了一本敦敬明的作品全集。

打开来,就看到第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爵迹》。

很古怪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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