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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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总是犁地,另一个人不能总是播种,另一个人不能总是收割。一个人若只干一种农活,则在一年中会有11个月无事可做。即使一个人一样接一样地干所有农活,在大多数气候条件下,也有很多空闲时间。进行大规模的农业改良,常常需要很多人一块工作,但通常除少数指挥人员外,他们全都以同样方式工作。运河的开凿或铁路路基的建设如果没有很多人联合起来劳动是完不成的,但是除了工程师和少数几个办事员以外,全都是挖土工。
第九章 论大规模生产和小规模生产
第一节 制造业中大规模生产方法带来的好处
从劳动联合的重要性可以明显地看出,在很多情况下,进行大规模生产,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如果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效率,许多劳动者必须联合起来,即便只是为了简单合作而联合,那么企业的规模就必须足够大,以把许多劳动者聚在一起,资本就必须足够多,以供养这些劳动者。当工作的性质允许,市场的规模足够大时,更需要进行细致的分工。企业愈大,分工也就可以愈细。这是大型制造厂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即便扩大生产规模不会导致进一步的分工,把生产扩大到某一规模,使每个适宜从事专门工作的人工作饱满,也会有很好的经济效果。这点巴巴奇先生已作了很好的说明。
“如果机器24小时内一直工作”(显然这是使用机器的唯一经济方式),“就需要有某个人来照看工人们的交接班。不论门岗或雇来干此事的其他人,是照看一个人的进出,还是照看20个人的进出,他的休息都会受到同等的打扰。有时还需要调整或修理机器。这事由熟悉机器制造的工人来做要比由使用机器的工人来做好得多。既然机器的良好性能和使用寿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除其部件的振动或缺陷的快慢,因而现场工人及时的注意将大大减少因机器磨损产生的开支。但在单台花边机或单台织机的情况下,这一办法是太费钱了。由此便出现了另一个要扩大工厂规模的情况。应该使机器的台数恰好等于一个工人的全部时间用于保持它们运转正常的台数。如果超过了这个数目,根据同样的经济原则,就必须使机器台数增加两倍或三倍,以便占用两个或3个熟练工人的全部时间。“当工人劳动的一部分如在织布和许多类似的技艺中仅仅是运用体力时,制造商很快就会想到,如果这部分劳动由蒸汽机来完成,那么,在织布的情况下,同一个人就可以同时看两台或更多台的织机。因为我们已经假设雇用了一个或几个跟班技师,因而织机台数可以安排得使他们的时间充分用于保持蒸汽机和织机正常运转。
“遵循同样的原则,制造厂逐步变得如此大,以致夜间照明费用会达到相当可观的数目。既然已经设置了整夜不睡的值班人员,可以经常照管照明设施,又有装修机器的技师,因而增添煤气灯会导致生产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可以减少照明开支和火灾的危险,由此而对降低制造费用作出贡献。
“在工厂达到这一规模以前很久,它就会发现需要建立财会部门,雇用职员来为工人发工资,并且监督他们是否准时上班。这个部门必然和供应原料和出售成品的代理商有来往。”这些职员和会计为大批工人发工资比为少数工人发工资多花不了多少时间,多费不了多少事,核对大笔交易的账目比核对小笔交易的帐目,也多花不了多少时间,多费不了多少事。业务量翻一番,也许需要增加会计或供销代理商的数目,但肯定无需加倍。业务规模愈大,完成全部业务活动所需的劳动量从比例上说就愈小。
一般说来,业务开支并不与业务量成比例地增加。让我们举邮政局的一系列业务活动为例。假设譬如说伦敦邮局的业务,不是集中于一个单独的康采恩,而是分给五六个相互竞争的公司去管,则每家公司就要被迫维持一个几乎同现在一样大的机构。因为每家公司都必须为收发伦敦所有地方的信件作好安排,所以每家必须派出邮递员到每条街道和几乎每条胡同,而且如果要使服务干得同现在一样好,每天的投递次数也要同现在邮政局每天投递的次数一样多。每家公司都必须在每个地区设一个收信的办事处,还得设立从不同的办事处收拢信件和分发出去的全部辅助机构。除此之外,还要雇用比过去多得多的高级职员,由他们来管理和检查下属的工作。这不仅意味着付给这些人的薪水支出将增加,而且也许在很多情况下,只能满足于雇用不太合格的人员,因此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在自由竞争状态下,大规模生产所得到的好处在特定情况下是否会超过小商号通常孜孜以求的蝇头微利,可以根据一准确可靠的检验标准来加以确定。在大小商号做同样生意的地方,在当前环境下生产效率最高的一方能靠降价倾销挤垮另一方。一般说来,持久降价倾销的能力只能来自劳动效率的提高。而这种能力如果是靠进一步分工,或靠给工人适当分类以节约技能获得的,就不仅会使较少的劳动生产出同样的产量,而且还会使同样多的劳动生产出较高的产量,也就是说,增加的不仅是剩余产品,而且还有劳动的总产量。如果该物品数量不需要增多,有一部分劳动者会因此失业,那么用于供养和雇用他们的资本也就会腾出来;把他们的劳动用于别处,国家的总产量也就将得到提高。
然而,出现大制造厂的另一个原因,是采用了需要配备昂贵机器的生产工艺。配备昂贵的机器,一是需要有大笔资本,二是除非打算让机器发挥全部生产能力,并有希望售出全部产品,否则是不会采用机器的。由于这两个原因,在使用昂贵机器的地方,大规模生产就不可避免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降价能力并不象在前一种情况下那样,是检验大规模生产是否对社会总产量产生了有利影响的准确标准。降价能力不是取决于绝对产量的增加,而是取决于产量与生产支出的比例是否有所上升,如前所述,甚至在年总产量下降的情况下,这种比例也有可能上升。由于采用机器,原先不断被消耗而又不断再生产出来的流动资本转化成了固定资本,维持这种固定资本每年只需要少量开支,而且只要有少得多的产量就足以负担这点开支,足以收回生产者余下的流动资本。所以机器非常适合制造商的需要,使他可以降价挤垮竞争对手,尽管国家的总产量也许没有增加而是减少了。确实,用机器生产的物品会卖得便宜些,因此,就这一种物品来说,卖出的数量也许会增加。而不是减少,因为社会的损失从整体上说会落到工人头上,他们即便是大多数制造部门的主顾,也不是其主要的主顾。但是,虽然这一特定产业部门本身可以扩展,可它却是靠整个社会来补充其减少了的流动资本。如果该部门的劳动者避免了失业,那是因为失业分摊到了所有劳动人民头上。如果他们中的一些人沦为非生产性劳动者,靠自愿或法定救济为生,那么国家的总产量就会相应减少,一直到正常的积累过程将其补足为止。但如果劳动阶级的境况使他们能承受工资的暂时下降,被解雇的劳动者为其他职业所吸收,则他们的劳动仍然是生产性的,社会总产量的减少得到了弥补,尽管工人遭受的损害并未得到补偿。我把前面已经讲过的东西重复一遍,是为了使人对下面这一点有更深的印象,即一种生产方式不一定因为能使某种商品卖得便宜些,就会增加整个社会劳动的产物。售价降低一般会使产量增加,但却不是必然会使产量增加。不增加产量的情况仅仅是一种在理论上有可能出现的例外情况,而不是实际经常出现的情况,其原因前面已经说过,后面还有更详尽的说明,这里就不再说了。
用大生产体制代替小生产体制所节省的很大一部分劳动,是资本家自己的劳动。如果100个拥有小资本的生产者分别进行同一业务,则每个业主也许要花全部精力来管理企业,至少没有时间或心思去干别的事。而一个拥有相当于他们资本总和的制造商,雇用10个或12个办事员,就可以管理他们的全部业务,还有空干别的事。小资本家通常事无巨细都要管,而大资本家则把有些事交给下属去做。小农场主要亲自犁地;小商人要站柜台;小织布商要踩动自己的织机。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职能的联合是不经济的。业主要么把其指挥才能浪费在了日常事务上,要么他只适宜于做指挥工作,因而把日常事务搞得一团糟。然而,必须指出,有人十分重视节省这种劳动,但我却不这样看。毫无疑问,花在监督很多小资本上的劳动要比花在监督大资本上的劳动多得多。然而,小生产者通常感到自己是主人,而不是某个雇主的奴仆,由此而为付出的这种劳动获得了充分的补偿。可以说,如果他们看重这种独立性,他们就会甘愿为此付出代价,甘愿减价出售其产品来同大商人或大制造商竞争。但他们不能老这样干,同时又能维持生存。因此,他们逐渐从社会上销声匿迹。在延长无望的挣扎中耗尽了自己小小的资本以后,他们或是沦为雇佣劳动者,或者依靠别人生活。
第二节 合股原则的优点和缺点
合并许许多多小资本形成大资本,或换言之成立股份公司,极大地促进了大规模生产。合股原则的优点很多而且很重要。
首先,很多事业所需要的资本量超出了最富有的个人或非公开性公司的财力。任何个人都无力修筑从伦敦到利物浦的铁路;即便建成铁路后,任何个人能否经营其运输业务,也是值得怀疑的。诚然,政府既能修建铁路,也能经营其运输业务;在合作尚处于早期阶段的国家,只能指望政府来搞需要大量资金的工程,因为政府可以通过征税获得所需的资金,而且也已习惯于管理大事业。然而,由于人所共知的以及后面要详细说明的原因,当有别的可采用的办法时,政府管理工业活动通常是最不适宜的。
其次,有些事业虽然并非个人绝对不能经营,但个人经营的规模和连续性却无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苛求。个人完全能够从英国向世界各地发出客船和邮船,在出现股份公司以前就已有人这样干了。但是,随着人口、贸易和支付手段的增加,公众已不再满足于偶然的机会,而要求班轮定期开出,对某些地方每天开出一两次,对另一些地方每周开出一次,对另一些地方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开出大型豪华轮船。很显然,要维持这样昂贵的定期的业务周转,需要有多得多的资本和多得多的合格管理人员,而这不是个别资本家所能做到的。还有另外一些事业虽然完全可以用小资本或中等规模的资本来经营,但却需要有大笔认购的股金来向公众担保金钱方面的契约将得到履行,特别是当业务的性质要求很多人愿意把自己的钱托付给有关的企业时,例如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业务。合股原则对这两个行业是非常适合的。然而,由于统治者的愚蠢和自私,我国直到不久以前还用法律禁止这两个行业采用合股原则,禁止集资办银行和海损保险公司,目的在于给予政府特许的机构、即英格兰银行和两家保险公司(即伦敦交易所及皇家交易所)以有利的垄断地位。
合股或合伙经营的另一个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