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笑网络文章-第2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因为我的对手——王小佛,王小佛是当时我们学校最具威力的“名师杀手”,他手底下也攒着好几条人命案子。据说,上一任校长就是断送在它的手中。不过我还是有几分底气的,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也是曾叱诧一时的人物。提问开始了。
站
王小佛两手插在裤兜里,慢条斯理的说道:“我妈妈今天煮了几个鸡蛋放在我兜里,你知道有几个吗?”“哄!”周围一片哗然。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起哄,但是我知道这个问题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鸡蛋!我几乎没听清楚他问的什么问题,我只听见清清楚楚的有“鸡蛋”二字。要知道在乡下的几年苦日子几乎没有什么可吃的,有两个鸡蛋那可真是美味佳肴了。
我似乎看到了那亮晶晶的蛋清和黄嫩嫩的蛋黄。。。。
站
“如果我答对了,你会给我一个吃吗?”
我早已忘记了什么智力竞赛,什么班级荣誉。我感兴趣的只是鸡蛋,鸡蛋!“如果你答对了,我把两个鸡蛋全给你。”“哄!”又是一片哗然。我看到对方同学脸上一片愕然,而我的同学们一个个欢呼雀跃,相互拥抱着庆祝胜利,李老师也向我投来欣悦的目光,我不知道他们在高兴什么,不过大家都在朝我笑,我也不好意思地朝他们笑了笑,然后答道:“是五个吗?”同学们的笑容刹那间凝滞了,渐渐地,退潮一般消失地无影无踪。对方的同学却突然大叫大笑起来。这世间的事情真是瞬息万变,一转眼的功夫,大家哭的变笑,笑的变哭,哭哭笑笑的搞地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琢磨怎么回事。会场里忽然乱了起来。只见一人仰面朝天,口中鲜血如柱喷出,然后慢慢地倒了下去。
站
“李老师!”
“李老师!”
是我们班主任老师!我也连忙赶了过去。只见老师面色惨白,双目紧闭,不省人事。“是他害死了李老师!”
“是他!”
“是他!”
唰! 唰! 唰!唰!唰唰唰唰唰!!!
一束束愤怒的目光利箭一样向我射来。
我的眼前一片空白,耳边回响起一个声音:“多隆!关门!放狗!闲杂人等一律后退!”后来据说李老师并没有死,只是大病一场,病好出院以后,看破红尘,在五台山削发为僧,从此不再教书。
我的父亲杨过
我一出生,就在这个古墓之中了,我的父亲是个残疾人,他比我和妈妈都少一条胳膊,但天底下的事情,好象没什么他作不到的,在我心目里,他比谁都棒。
我的妈妈很美丽,她整天都穿着白衣服,她从来不吃饭,我和爸爸吃饭的时候,她就拿着瓶蜂蜜在旁边慢慢喝着,我一直都觉得,她抿着嘴唇喝蜂蜜的样子,是最好看的。
爸爸常常带我出古墓,在外面的草坪上晒晒太阳,他说,老在古墓里待着,不晒太阳,会骨质疏松的,以后会变成驼子。我不要做驼子,所以我每次都很乖的晒太阳。事实上,外面也的确比古墓里面好玩多了,有那么多好看的花和蝴蝶,不象在墓地里,只有爸爸捉来的几只麻雀可以玩。妈妈老是把我关在房间里,让我捉麻雀玩,我早就玩儿腻了,每次跳起来一伸手就能把麻雀抓住,可妈妈总是让我玩这一个游戏,最多只是把四只麻雀变成八只,再把八只变成十六只。。。真没劲。
整个古墓里,就数爸爸妈妈睡觉的那张床最有意思了,冰凉冰凉的,我偷偷睡过几次,躺上去一会儿,就觉得手脚冰冷,夏天睡一定很舒服吧,只是不知道冬天爸爸妈妈是怎么熬过来的呢?
古墓里有几间房间,爸爸妈妈从来都不让我进去,但他们每年都要进去几回,清明啦,腊八啦什么的,我从门缝里偷偷望进去,有几个石头的大柜子横放在地上,别的就看不清楚啦,爸爸说等我满了十岁才告诉我这些房间里是什么,唉。
古墓外面隔上一段日子就会来些陌生人,有时候是一个,有时候是几个,他们在大门外喊着什么,我隐隐约约听到他们好象说要和谁比武什么的,每次这个时候爸爸的脸色就阴阴的,妈妈就会很温柔的抚摩爸爸的头发说,过儿,不用理他们。说起来真有意思,爸爸都那么大了,还被妈妈叫过儿过儿的,他就不害臊吗?有时候我调皮起来,也会管他过儿过儿的叫,爸爸总是呵呵笑着来抓我,一点也不生气。所以,只要爸爸一生气,或者脸阴下来了,我就喊过儿过儿,他很快就会笑眯眯的来抓我了。
我家附近住着一群道士,有时候我一个人在外面晒太阳,那些年轻的道士路过,就会对我扮个鬼脸什么的,有个黑黑的小道士每次经过,都会帮我抓只蚂蚱,可是他们好象都很怕我爸爸妈妈,只要瞄见他们的影子,就会跑的很快很快,留我一个人在那里晒太阳。
半年之后的一天,那个黑黑的小道士突然好象不怕我爸爸妈妈了,他直直的闯进了古墓,嘴里嚷嚷着要找我爸爸,他的衣服都扯的一条条的,脸上也撕开了几个口子,血都没擦干净,这个黑小子,几个月没看见他了,一定又和人家打架,不过,怎么他的胆子突然变这么大了?
爸爸妈妈听见吵声,都出来了。小道士哭着跟他们说着什么,一口山东口音,我听不太明白,只听懂了襄阳、郭大侠、城破几个词,可是,妈妈怎么也哭了呢?我仰起头看爸爸,才发现爸爸的脸上,也全是眼泪了,我还象以前他不开心时那样,叫了两声过儿,可是,爸爸却哭的更伤心了。。。
过了几天,爸爸把我领到了草坪上,摆了个姿势,让我跟着学,然后,他严肃的说,黯然消魂掌,第一式,就是这样的了。。。
我的可耻无可遏制
我是可耻的人,不得不说自己可耻,是因为白日里我总是被路上的红袖章婆婆盯上 ,之后却因为不想承认她们所谓影响市容的理由而付出罚款,因此而惹得花甲的她们在我身后满街奔跑而引起路人们的嫉妒。嗯,我其实很不愿意承认我的天生一表人才,而我也知道,我必须自己心里默认自己是很有魅力的,因为别人总是很鄙夷的望着我,我知道,因为他们没有受到上天的眷顾,我告诉自己,只有我是最特别的。你想,如果一个人的相貌已经到了可以影响市容且被七老八十的婆婆们象追星一样追得满街跑,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甚至开始痛恨我自己,太过于可耻,为什么要长得这么遭人妒忌。所以,我只有默默忍受着孤独活到了今天。
既然这样,白天我不能上街抛头露面了,幸而网络发展的神速让我今天终于可以在压抑许久后一展身手。
于是,我这个天才不得不说,我又开始可耻起来了。MM们千万不要为我哭泣。因为在白天她们总是因为我的突如其来的降临而惊慌至泪流满面,我发誓,我不是要故意吓那群可爱的绵羊MM们的。
而深夜的我又显得格外可耻。也许是因为有了黑夜这层外衣,让我白天没法显露的狼子野心彻底放松,开始出来溜哒了。这样的我开始流动着疯狂猥亵的血液狂奔在网络这片时宽时窄的田野上。呵呵,你永远不可能知道,我在虚拟世界的快感。
黑夜能让丑的变美,那么象我这样的更是可以在网络这个特殊柔光灯的渲染下变得更有神秘感和朦胧美。
在这时候我不得不开始佩服和崇拜自己。
哦,我现在为什么有空溜哒?嗯,你当然不是在做梦,你现在看到我在写着人模人样的文字而没有在外面钓马子,并不是“狼”子回头,至于原因,我想大概是我刚才从聊天室里被众多MM们挤得跌了个跟头而摔得头破血流,被刚才那堆泥土里的凡俗或下流思想进了脑瓜子,或是被哪个也是跌死在那的倒霉鬼附了身,洗了脑,现在竟然开始懂得发牢骚,这真是奇迹。当然,我现在并不是白痴,我还记得刚刚有个好不容易被我看上的小姐姿势幽雅的对我呸了一口香艳无比的痰水然后以绝无仅有比东施更消魂的蹙眉状配上那水桶腰节奏性的摇摆,然后用香唇夸奖了一句“没有人会比我更可耻”之后将我狠心踢到了屋外,她就是谋害我这个决世天才的凶手!在她要踢我的时候,她凶狠的问我,临死前还有什么想说的,我挠挠头,很诚实的说,我唯一遗憾的,是以后都再不能见到如此形似东施姑娘的你。嗯,我这人没有别的毛病,除了喜欢说实话。可是,你知道,有时候实话是会要人命了的,至少我就是例子,我被踢下泥坑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那位东施脱胎转世的姑娘眼里,用火红(类似妒火中烧的那种)的背景刻着两个字,网管。
我知道,她其实是很兴奋的,从她的眼神就知道。是带着无限恨意的那种,难道你不知道,同等的爱能转换成同等的恨么?而我与生具来的可耻让那位高尚的网管小姐不能爱我,所以,她只好忍痛走上了恨我的道路。就这样,我的网络之梦也成了泡影。一切都归功于我那过于诚实和过于强大足够到影响爱恨的可耻。
其实,我敢指天发誓:我是个才子,我比诸葛亮厉害,重要的是,我长得比潘安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你放心,我绝对会比庞统好那么一点点,何况我没有他小气,还比他多了那么点才气,而且,我那如椰子般的心是绝对不会撒谎的。所以,你要相信,我的可耻完全是褒义的。它的存在是那么可爱。
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又开始佩服我的可耻以至于自恋起来了。
我从小爱看奇事异志之类的古书,于是我从来都深信自己在出生之时必有种种异相,如紫气升腾,含玉而生,或者母亲产我之前一定有日月入怀之异梦,很可惜的是,我一一求证,无一显灵。但是,我并不灰心,我是天才我怕谁。将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确实无人敢靠近我三尺之内。因为他们都无一例外的羞愧至掩面而逃或者嫉妒到呕吐喷血而亡。这又一次证明了我,是无敌的。我多么可耻,竟然毒害了这么多社会主义红苗子。
这样的话,由于我永远是这么生命力顽强,大概又会遭到很多人的嫉恨了,但是,这些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遏制我的发展的,正如我的口头禅,我的可耻无可遏制。因为我永远比猪长得帅。
我的网友Mr。猪!
这头猪据说是《布拉格之恋》里那头会跳舞的猪的后代,所以比较漂亮,也比较聪明,它独特的气质和骄人的文化背景让一家广告公司看上了,千里迢迢地入住了这家公司。当时这家公司就很大气地给它购置了一室两厅的猪圈,带卫生间,舒服的床垫,和一个可以窥视对面的落地凉台。据说还有月薪可以让它购物逛街。
广告公司所处的是个饲料流行的社会环境,所以这头猪频频亮相各个媒体,由于它出色的表达能力,很块将其他的猪比较下去,广告公司也得到了丰厚的收入。
它真的很聪明,道听途说也知道了自我价值这些道理,也偷偷翻了些比较流行的书,于是开始考虑自我价值的承认了。先向它的老板提出了些个人的要求,扩大了猪圈,这样可以结识些同流的名人,然后房间布置一新,增加了些时尚的东西,有了冰箱,有了吧台,有了各种各样的酒,它很喜欢喝红酒,觉得红酒很不错并且交际圈的人都流行喝这些。这些提议让老板反而觉得高兴,因为它把自己看成公司的一分子了和平时手下都差不多,反正能给自己挣钱也就欣然同意了。
物质上去了,但它总觉得还缺什么似的,虽然公司给它陪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