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百年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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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报纸上登了一则启事:许文强先生和冯程程小姐于民国××年×月×日,共结秦晋之好,特此通告社会各界及亲友。
第一部 (十三)
(十三)
凌小珊,本名林小珊,原籍广东,但是是在北平出生长大的。小时候在家,她和祖父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讲粤语,当然了,她和父母以及外面的孩子们都是讲北平话的。
她生的皮肤微黑,浓眉大眼,并不是很秀气的那种女孩,但是她的脸蛋轮廓很好,她的五官配在一起,配在她的脸蛋上,看起来很漂亮又柔婉,还有一股隐隐的英气。她的声音很好听,又细又亮又温柔,所以她很小就被送去了学戏。那时候坤旦还不多,但是她就是学的京戏,可以想见她家很穷,总得给她和家里寻个出路吧。她还有一个好处,她很温厚,又很乖巧,很善解人意。她在戏里的扮相也很漂亮,和她本人相比,是另一种味道。她和她的家人也没想着她能唱成什么角儿,出什么名,就是在草台班子里混碗饭吃。
学戏很苦,虽然她是女扮女,要容易些,但嗓子还得天天吊身段也得天天练。女孩学戏,很多不方便的,因为戏班里女孩就少,京剧都还只兴男旦,她熬了下来,因为她喜欢唱戏,还因为有小虎。小虎是一直和她配戏学生角儿的,比她大两岁,他一直很照顾她。大了,他们彼此喜欢,只等多挣点儿钱再说。还没来得及,十七岁,她被一个看戏的厅长强行占了,她几乎是被班主直接给卖了的。她崩溃了,小虎也很痛苦,一天晚上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从此以后,她痛恨戏班痛恨家人,然后她就想离开,戏班也不是说走就走得了的,她最后通过这个厅长离开的,反正已经无所谓了。
后来她辗转到了上海,但是还得养活自己,所以,在别人的指点下,她也开始进入上海的上流社会。到上海的那一年,她十九岁,方艳芸死的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在交际圈里还没满两年。虽然她没有足够的资本靠以唱戏为生,但是却有足够的资本交际,而且她会唱戏的这个特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让她很特别,因为就是正牌唱京戏的,坤旦也少,她交际的男人好多还是租界里爱听戏的洋人。加上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上海滩看多了南方女人,也就是轮廓幼细的女人,比如方小姐那种,很多人想换换口味,就喜欢起凌小珊来。凌小珊是她在上海‘挂牌’时改的名字。方艳芸最后的那几年,跟的都是冯先生,别人没法染指,但凌小珊不一样。她并不跟任何一个人走的太近,她也不要哪个男人给她买房买车,她不卖身,就是去给客人陪坐,宵夜,出席酒会慈善会,还应邀给客人唱堂会,她一有钱就自组了一个小班子,也就几个人,反正她也就是唱几个看戏的爱听的老段子,又不是排新戏,收费都不便宜,但请她的人还就是不少。
她真正的入幕之宾,坊间有很多揣测,但谁也说不好到底有没有,究竟是哪几个,不过反正,她和法国人英国人葡萄牙人走的很近,连日本人也请她。只要是客人有诚意地“请”她,她一般都会去。上流社会,不是达官就是显贵,也没有下三滥,至少表面上没有。没人专捧,风头自然没那么劲,但是又比较平衡,在这些有钱有势的男人的生活里踩的不深,但又知道的不少。她什么也不缺,自己住在马斯南路自己置的小房子里,是两层楼的小洋房,有院有墙,也不算小了,天天一早起来就练唱,也不抽烟,因为要保护嗓子,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深居简出,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出门有自己的小车。有时候她也会让客人上她的地方坐坐。
方艳芸冯敬尧一死,洋人的势力又更甚以前,她自然是独树一帜,不过她倒不在意这些,很多人想通过她套点儿洋人的消息,她一般不肯,更不主动揽这种事。她依旧唱戏,出席酒会,陪人打牌,收拾自己的屋子,管理戏班子,逛街买东西。她没读过书,但原来在戏班里识了不少字,如今还在家里请了先生继续教她文化。
作者有话要说:【注】马斯南路,(Rue Massenet)
今名思南路,是位于上海法租界中心(今属卢湾区)的一条不通公共电、汽车的幽静道路。北到霞飞路(淮海中路),南到贾西义路(泰康路),除了南北两端有少量市房外,从环龙路(南昌路)到薛华立路(建国中路),两侧几乎全都是法国梧桐和1920年代建造的花园式洋房。这是一片保存完好的旧法租界街区,并聚集了众多的名人故居。
第一部 (十四)
凌小珊对文强和丁力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丁力和她走在一起的原因。强哥和程程结婚以后,丁力着实高兴也着实痛苦了一阵子,当然,在文强面前,他极力掩饰。文强心里也知道,不过他也不表现出来。反正丁力也是一直找女人的,所以祥叔就和文强提到让丁力会会凌小珊。
因为他们要做的事情不是简单的事情,凌小珊可能会成为一个很特别的女人,在他们的计划里占很大的分量,或者不,但是至少会有很大的用处,而且丁力可能需要和她“非常亲近”才行,所以文强先仔细调查了她。她在北平的经历很简单,在上海的也不复杂,但是文强在一次英国人的酒会见过她以后,就总觉得她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她很安静,该说话的时候都说了,该陪笑的时候也都陪了,让所有人都觉得很舒服,但是她又很懂得自处,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像一个邻家女孩,你没有觉得她有惆怅,有不甘,但又都不是假装的。这个不太像欢场中的其他女人,所以文强有点儿好奇。
派着跟她的人过了一阵子回报说,发现她老是送药去石库门,送给一个瞎了一只眼的中年女人。石库门?文强心里一动。
这一日,文强自己跟着她去石库门,还换掉了西服,弄乱了头发。
她下了车,从方艳芸的旧宅前走过,文强不近不远地跟在后面,看见这宅子,心里又泛起了另一种感觉。她一直向里走,不疾不徐,最后停在一个门口,拿门环儿扣了三下,有人开门,她进去了。文强走近,看了看这户人家,和街上的普通人家也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是个平房,只有一层。
文强四处随意看了看,准备回去,但门又一开,她出来了。文强于是装做和路边的孩子们一起嬉戏,瞥见还有一个女人送她出来,果然一只眼有点儿混浊,穿着干净的枣红布褂子,约莫四十岁多岁,人很白净富态,生的也很端庄,带了一对做工很好的景泰蓝耳坠,看上去经济很不错,不像是会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应该也不是没钱买药。凌小珊穿着一身蓝布滚小白边儿的短袖高领布旗袍,没有任何花纹,头发拢在脑后,用一个黑色的细发网兜住,再没有任何装饰,耳朵上带了一个墨绿色的多面小耳钉,在阳光下反射着幽幽的光,脚上穿着白色高跟鞋。文强见过她在酒会上的打扮,也比较素,但没有今天素,而且衣料很名贵。他能看见她的侧脸和侧身,因为这是他比较仔细地专注地观察她,所以他觉得了一点:她真的很漂亮,那种北国胭脂的漂亮和大气。这种感觉他以前在北平读书的时候还是很熟悉的。她个子比较高,骨架匀称,浑身上下都有一种不喜而悦的恬静和大方,很亲切也很少故作矜持,但也不嗔而立,让人不敢轻慢。
文强竖起耳朵,听她对那女人道:“丽姑,这药您接着吃,我下个礼拜再送过来。”“小珊,你自己当心,我不送了。”“好的,您回吧。”然后她就走了。她这次给文强的感觉,不是像邻家女孩了,就是邻家女孩,更让他捉摸不透。
文强摇摇头,也走了。又经过石库门旧宅的时候,他朝如今紧闭着的二楼窗户看了一眼。
第一部 (十五)
“她不会看上阿力的。如果不能走得很近,可能只会有坏处。”文强对祥叔说,这也是他那天摇头的原因。
祥叔不答,问道:“你见着丽姑了?”文强一愣,点了点头。“你觉得她怎么样?”
文强想了想,说:“她应该是一个能干的女人,我知道她是凌小珊的入行介绍人和师傅,凌小珊从她那里学到了不少,包括学习文化和怎么交际。”
“她是我年轻时认的表妹,冯先生也曾经帮过她不少的忙。”原来,丽姑并不是四十多岁,她已经快六十了,在很多年前,她是上海 “书局”里的头牌“先生”,那个时候她结识的年轻时的祥叔和冯先生,但是已经很久没有什么往来了,因为不需要往来。
祥叔一开始并没有讲这些,他知道文强会去查。他还想看看文强能不能查出他和丽姑的关系,如果文强能查出来,那别人也能查出来,显然没人知道。
于是,凌小珊和丁力开始有时候走在一起,像她和她的其他客人一样,但是又不完全是她和她的其他客人,因为丽姑需要她的帮忙。这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
但这只是程程第二次见到凌小珊,见她穿着黑色的长薄纱外衣,裁剪合度,又不是紧紧地裹在身上,敞领露出里面穿的藏青色滚紫边的暗花缎子旗袍,没有带任何首饰,还是整齐的烫发,只在鬓边带了一朵浅红色的干花,不大也不小,脸上肯定是施了脂粉的,但是看不太出来,眼影和唇膏也很淡,黑黑的大眼睛在路灯下闪着柔和的光。凌小珊看程程看她,于是对着程程微微一笑,转脸对丁力说,“我去车上等你。”然后又对文强夫妇一颔首,自上了车。
文强让程程也上了车,然后对丁力说,“丽都今天情况怎么样?”
“你知道的,其他都是老样子,客人比以前多,洋人们也都玩得高兴。”
文强又问:“你今晚去她家?”
丁力不置可否,“我们去吃宵夜,然后我送她回家。”
文强带点探究地看看他的脸,微笑了一下,说:“那你们小心,你少喝点儿。”
丁力说,“强哥,放心吧。”然后他隔着窗对程程挥了挥手,走回自己的车,让司机开车走了。
等文强也上了车,程程说,“我喜欢她,如果丁力真和她一起,我为丁力高兴。”
文强道,“恩,不过阿力好像不喜欢她。”然后看着程程,眼睛里都是笑意。
程程会意,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把脸埋在他衣服里。
文强一笑,揽住她,对司机说,“回家。”
第一部 (十六)
吃宵夜的时候,凌小珊看丁力要了一瓶酒,但临了没开,也一直没说话,她心下明白,觉得有点好玩,也就没说话。
丁力送她到家门口,说,“凌小姐,我们改天见,我再约你。”
她转过头来,对住丁力,说,“现在还早,你进来坐坐?”
丁力并不想进去,今晚他想去找别的女人,她们可以陪他睡觉。“凌小姐,还是下次吧,我还有点儿事。”
凌小珊说,“我想找你帮个小忙,在这里说不清楚,你进来喝杯茶再走吧,也不会耽搁太久的。”
丁力于是不好再推,两人一起进去了。
凌小珊的客厅,丁力来过几次,所以他进来以后,也不拘礼,帽子也不脱,自在沙发上坐了。佣人小梅来送上了茶。
小梅是个十六,七岁的上海姑娘,她的家在上海郊县,家里贫苦,所以她很小就出来给人帮佣。她皮肤白净,模样清秀,笑起来右边脸上还隐隐有一个酒窝,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