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那个饭桶-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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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衫翻了个大白眼,“扯!你爷爷是开qq农场的吗?”
乔风怔了一下,随即摇头,“不是。”
“这就对嘛,你还不如直接说你家吃的都是特供呢,吹牛也要有吹牛的思路。”
乔风张了张嘴,刚要答话,看到蓝衫又张大嘴巴求投喂:“啊——”
他捏了颗葡萄放进她嘴里,然后问道,“你今天怎么了?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
“别提了,遇到一个神经病。”想到苏落的话,蓝衫又有点忧郁,她翻了个身,侧对着乔风,拄着脸看他。她说道,“小风风,我要是回了家,你会不会想我呀?”
乔风摇头答道,“不会。”
蓝衫有点失落,“哦。”
他又补充道,“反正第二天就能看到。”
蓝衫解释道,“你误会了,我说的是回老家。”
乔风愣愣地看着她,他抿了抿嘴,“你,你要回老家了?什么时候回来?”
她躺回去,惆怅地看着天花板,答道,“走了也许就不回来了吧。大概逢年过节会来你这里打打秋风,讨一两袋大米什么的,哈哈。”
他沉吟半晌,拧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要回去?这里不好吗?”
蓝衫叹了口气,“你不懂。”这里再好,也不是自己家,客居他乡,心里总是没着落的。
乔风便不再说话,低着头像是在思考什么。
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听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有点闷,不是乔风他们家的门,但又很响,应该是隔壁的。
果然,过了一会儿,楼道里有人喊,“蓝衫在不在?”
蓝衫起身跑过去开门,看到是送快递的。她签收之后,拿着快递又走回到乔风家的客厅。
乔风看到蓝衫撕开快递,取出一张大红喜帖来,看完之后,她笑得阴森冷冽,“今天是神经病集体刷存在感的日子吗?!”
第37章误解
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呐?”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额……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的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做‘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咪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头看她。她正侧对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颜,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
要不怎么说是闺蜜呢,这脑回路,简直神同步。蓝衫按下此事不提,又问道,“你现在干嘛呢?”
“吃饭呐,别提了。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擦得嘞,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别人就是客气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还让我给他挡酒,不要脸!”
“你给他挡了?”
“能不挡嘛,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小油菜挂了电话回到包厢。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但是当着他的面,她依然是极尽谄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
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在坐的人有好几桌,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拿一双干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说话特别客气,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当然了,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吴文一边跟别人说着话,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这姑娘一朝开了窍,嘴皮子特别利索,噼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样。但是她说话不着调,总是把人逗笑,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
吴文特别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
吃完了饭,小油菜跟随众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铁”和“打车”之间纠结了一会儿。总裁办主任走过来,晃着车钥匙对她笑道,“采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肖采薇,你跟我走。”
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吴文带着她去了停车场。都走出去挺远了,小油菜回过头,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
直到坐上吴总的车,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她神情恍惚,问道,“吴总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吴文挺无语的,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他打开顶灯,看着小油菜,说道,“你想多了。”
“还好还好,吓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争风吃醋了,艾玛太可怕了。
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
小油菜问道,“那么吴总,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
吴文不答反问,“听说你很会唱歌?”
“额……没有!”
“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梦想是当歌唱家?”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
小油菜囧了囧,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
吴文继续说道,“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
吴文却不依不饶,“来吧,唱一首?”
“唱什么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随便来。”
尼玛我哪会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点羞愤,还不敢反抗,她别过脸去不看他。
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蛋疼,但其实他才是闲得蛋疼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快唱,不唱不让下车。”
小油菜无奈,搜肠刮肚,终于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于是打着拍子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呀,potato呀tomato呀……
肚子饿了一声吼呀,一人一个potato呀……
……”
一曲完毕,她被吴文赶下了车。
魔声入耳,余音绕梁。虽然人被他扔了,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干净的土豆时,他拿着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一人一个potato呀……”
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哥。
吴文脸一黑,捧着potato仰天长叹,“卧槽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