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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隔壁那个饭桶-第20章

小说: 隔壁那个饭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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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老板你走的是哪条路?我在路口等你好了。”

“不用,我快到你们小区门口时给你打电话,到时候你出来一下。”

“好的,麻烦老板了!”

挂了电话,蓝衫心情不错,又干掉两杯茶。

乔风的心情有点复杂。蓝衫似乎不太会品茶,可她看起来又好像挺喜欢喝他泡的茶,额……

算了,反正不管怎么喝,最后都一样进到肚子里,乔风破罐子破摔地想。这样想就通畅了,他又给蓝衫弄了几杯。

然后他的手机也响了,是一个倒霉的快递小哥,不知道第几次被门卫拦下来,他打电话让乔风自己去取快递。

乔风放下手机,找门禁,到玄关去换鞋,蓝衫非常有眼色地把手机拿给他,乔风接过手机,说了声“谢谢”,就出门了。

然后蓝衫就坐在乔风家,一边喝茶一边等boss的电话,等了好一会儿也没等到。乔风竟然也不回来。

她忍不住拿过手机来看,然后她就斯巴达了。

她的手机怎么突然有密码了?是手机自己给自己整的吗?这也太吓人了……

蓝衫一拍脑袋,想什么呢!这根本不是她的手机,这是乔风的手机!

她和乔风的手机是同一个牌子同一个型号,都没有手机壳,放在一起确实容易弄混。刚才她拍马屁主动给乔风拿手机,结果……

蓝衫暗骂自己太蠢,想给乔风打个电话,但是她解不开密码。

她正打算下楼去找乔风,然后这个手机突然有个来电,来电显示是“笨笨”。

我还“呆呆”呢……蓝衫看着手机,在心中猜测这个“笨笨”和乔风的关系。据她所知,乔风这人一板一眼的,他存一般的手机联系人必定会认真地存大名,在他的手机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以这种虽然看起来粗糙但其实很风骚的形式存在呢?

另外一个问题:人家的电话,接还是不接?

蓝衫看着手机屏幕,她发现名字后的那一串数字略有些眼熟啊……

妈蛋,那不是她的手机号吗?!

她果断接起电话,“喂,乔风?”

“蓝衫,宋子诚那里的资料我帮你拿了,嗯,他已经走了。”

蓝衫有些惊讶,“你都知道我们boss叫什么了?唔,看来boss果然并不像表面那样高冷……”

乔风没兴趣研究她的boss是冷是热,他质问道,“为什么我在你的手机里是‘兽兽’?”

“啊?额……那个……”这两个字当然是“受受”的谐音啦,但是蓝衫怎么可能告诉他实话。

乔风不满,“你想说我是衣冠禽兽?”

“不是……”蓝衫在交谈中不喜欢被动,她反问道,“乔风我问你,为什么我在你手机里是‘笨笨’?薛定谔都有那么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到我这里一个‘笨笨’就打发了?我还不如一头猫呢!”

“你用错量词了。”

“……”蓝衫的声音变得气势凌人,“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因为你太笨了,单单一个‘笨’字无法形容,所以要平方一下。”

蓝衫有点茫然,“平、平方?”

“对,也就是‘笨’和‘笨’相乘,省略乘号。你读它的时候应该两个音同样的长度,不分轻重。”

原来是这样,还以为是昵称呢……这是鄙视她的新花样吗?蓝衫反驳道,“你才笨呢,你全家都笨!你全生产队都笨!”

“你确定这话是摸着良心说出来的?”

蓝衫觉得好悲催,她一干销售的竟然吵不够一个理科技术宅,简直的,以后不要混了。她悲愤道,“乔风,你就是一禽…兽兽兽受受受受受受!哈哈哈哈哈哈!!!”

乔风:“……”

蓝衫突然觉悟了,“你说咱俩隔着个小区打电话吵嘴还挺来劲,浪费电话费有意思吗?”

“浪费的是你的话费。”

“……禽…兽!”

“喂,蓝衫。”

“闭嘴,禽…兽!”

“蓝衫,我看到门口有卖坛子鸡的,你要不要吃?”

“要!”

然后乔风就扛着手机去挑坛子鸡了。俩人隔着手机愉快地讨论,都忘了他们本来处于“争吵”的模式之中。

***

宋子诚开车离开蓝衫她们小区,不一会儿,上了环线辅路。路况有点堵,还遇到sb司机抢道,差一点蹭了他的车。他扶着方向盘,低低地骂了一句,“操!”

坛子坐在副驾驶上,担忧地看了他一眼,问道,“诚哥,还生气呢?”

“谁生气?”宋子诚扯嘴角笑了一下,他天生是冷面相,笑的时候就有那么点渗人,尤其是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情况。

看到诚哥这样,坛子很没有安全感,他往右边悄悄挪了挪屁股。

其实从诚哥给美女打电话然后发现接电话的是一男人那一刻起,他的脸色就没好过。坛子对此表示理解。

他今天是跟着诚哥来取经的,要学泡妞之道。本来正常的剧本里,诚哥在见到蓝大美女之后还有很多可以发挥的地方,哪知人家摆了诚哥一道,派了个小白脸出来挡着。

再怎么说诚哥也是她老板,这女人此举太不把人放眼里了,长得漂亮了不起啊……

更可恶的是那小白脸看起来不要太嚣张,见到诚哥之后就拽拽地发出警告:“你不要追蓝衫,你追不上她。”

诚哥没憋住,似笑非笑地问为什么。

结果人家说:“蓝衫是识货的人。”

这不是在间接地骂诚哥不是好货吗……

宋子诚又骂了一句,把坛子从回忆拉到现实。他安慰宋子诚道,“诚哥,也许蓝衫不是故意的?”

“我不怕她是故意的,就怕她不是故意的。”

“什么意思?”

“如果是故意的,说明她在利用乔风和我划清界限。”

坛子很不明白,“这个……不是好事吧?”

宋子诚解释道,“想和我划清界限说明她觉得我对他有意思。之前公司调查那件事,我已经把自己摘清楚了。从那之后我没有主动接触他,如果到现在她依然觉得我看上她了——坛子,你觉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女人会总觉得某个男人对她有意思,还为此辛苦营造假象?”

“她是个自恋狂?”

“她的性格并不自恋。”

“她……对你也有意思?”

“至少往心里放了,说明有突破口。”宋子诚说到这里,脸色更难看了。

坛子见状,难得聪明了一回,问道,“诚哥,你觉得她不是故意的?”

“对。蓝衫其实挺聪明,我是她老板,避免尴尬或拒绝追求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弄这种人憎鬼嫌的,太小家子气。”宋子诚说着,突然想到那句“卖车不卖身”,他笑了一下,心想,这才是蓝衫。

坛子在他的引导下慢慢地开窍了,“如果蓝衫不是故意的,说明她和那个小白脸关系不一般?至少亲密到了可以弄混手机的地步?”

宋子诚无奈地点了一下头。

“没准只是偶然呢?”

宋子诚也希望是这样,不过为了长自己士气,他没有认真分析这个情况,只是说道,“我看上的人,没人能抢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宋子诚突然冷笑,“我等着她给我赔礼道歉。”

第27章非礼

蓝衫拿到自己的手机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迎接领导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鸡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满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鸡腿肉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鸡腿肉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入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乱,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色心不死?

外面日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日夜交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身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的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想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入口处有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晚上喷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水花,五光十色,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俩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悠来,吹散喧嚣,只余满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内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痒痒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湿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毛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勾身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身一跳,双腿借势攀到他的腰上,勾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

这个女人突然窜到他身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此刻侧搂着他,两手交叉扣着他的肩头,双腿不依不饶地缠在他腰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胸膛紧紧挤压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触感很清晰地透过衣料传到他的肌肉上,被他皮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皮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猛烈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激得太阳穴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身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真是够了……

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激得当机了,整个人呆若木鸡,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

与他相反,蓝衫则是精神亢奋得很。她的下巴搁在乔风肩头,又尖叫一声,道,“乔风!狗!”

你才是小狗呢……啊,狗?

乔风慢慢地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那只半大的金毛,它竟然还没走。这小狗看起来挺喜欢蓝衫的,看到蓝衫挂在乔风身上,它仰头望着她,似乎在等她下来。

原来只是怕狗。乔风身体一松,但与此同时,自己刚才紧张得如临大敌,其实全没必要,白瞎了他的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这让他些微的有些不满和失落。

他扶了一下她的腰。还好刚才他本能地挪了一下小臂,否则被她的大腿卡住,那就太尴尬了。

蓝衫低头看那眼巴巴望着她的金毛,欲哭无泪,“你怎么还不走呀?”

乔风侧头看她,温声说道,“别怕。”

怎么可能不怕!不过有乔风给她撑腰,蓝衫也稍微有那么点底气,她大声抱怨道,“这是谁家的狗?怎么不拴一下啊!”

狗狗的主人姗姗来迟,训斥了小金毛几句,带着它离开了。离开之前,他们安慰蓝衫,“不用怕,它不咬人的。”

蓝衫目送着他们离开,她特别想告诉他们,对于天生怕狗的人来说,“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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