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BL电子书 > 母妃 >

第56章

母妃-第56章

小说: 母妃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奇怪的。”

“那个客人说,他在咱们店买了一对儿假的锦绣!”

“胡闹,我从未说过云氏翡翠卖的是真锦绣,那对真的锦绣早在战乱的时候不知流于哪里了。”

“是是,可是那个人说他的朋友就在咱这买的是真锦绣。”

我又皱了皱眉,那伙计有些畏惧地道,“还说……是您亲自交给他朋友的呢,所以这个人想换货,甚至还要索要赔偿。”

我笑了笑,那个幕后人总算是来了,道:“我这就出去。”我吩咐妇仆将想儿和念儿照看好,自己来到了店里。

“云老板,您可算来了。”管事揩了揩额前的汗水,松了一口气道。

“那个人在哪?”我问。

管事指了指一个侧室,低声道:“那位客人在里面。”

我“哦”了一声就进去了。一个面色白净的贵公子正气定神闲地品着茶,泰然自若的神情一点都让我联想不到刚才他就是那个无理取闹的客人。

不过嘛……这种找人与自己合伙演戏最终达到自己目的事情,那个幕后人也做得不止一次了。

看到我到来,白净贵公子忙向我作礼:“云老板有礼了。”

我很直接地道:“这位公子不必客气,有话直说,关于索赔的事……”

“只要云老板愿见一面我的那位朋友,我们三个人一同商讨此事,赔偿之事就不必再提了。”

“好!”

“好?”贵公子不确定地望着我,“云老板果然爽快,不过只能你一个人去,不能带随从。”

“好!”

“那什么时间?”

“你定!”

“现在?”

“好!就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还是存稿




72

72、再遇 。。。 
 
 
在“共此时”的雅间,我和这位白净贵公子干干做了个把时辰;实在有些耐不住了;便问道:“你那位朋友什么时候到?”

白净公子笑了笑,一手撑颐;一手在酒杯沿划着一圈又一圈,他的手可真漂亮,不过唇角那略带玩味的笑容真叫人看着不自在。他道:“就我们两个!”

“没有第三个人?你那位朋友是你杜撰的?”我心里有些慌张,但很快就镇定下来,这个人应该不会图谋不轨;否则就不会选这个一喊周围人都能听见的地方。

“是!”白净公子的指尖摩挲到自己的脖颈处。我惊惧地看着他的下一个动作——

撕拉一声,一个人皮面具被撕了下来。

白净公子刹那变身成为沈俊卿。

我拿起茶杯;轻抿了一口铁观音;立刻唇齿间缭绕着清幽香气,放下茶杯,看着沈俊卿。

晚间已掌灯,烛光幽幽,映得沈俊卿的细眸如点漆,盈润如清泉,几丝流海浮于额际,屋外风动,时不时地撩拨着他雪峰般秀美的鼻。

沈俊卿依旧用细长的指尖一圈一圈在茶杯画着圆,顿了半晌,忍不住笑道:“你这般看我……我以为你不认识我呢!”

我笑道:“怎么会?我记性还不至于这么差,能将一个人忘得这样干干净净,”顿了顿,又道,“只是好奇你的做法!”

沈俊卿垂眸,盯着茶杯沉沉浮浮的茶叶,声音无波无澜:“不这样引你注意……只怕此刻云大老板还不会受我之邀。”

“哦,以毁了我接近一半的店面来引我注意未免太兴师动众了吧。”沈俊卿已经承认了,我也不再遮掩着说话。“其实……你若说见我,我是不会拒绝的。”

沈俊卿猛然抬眸,平静如古井的墨瞳中闪现出一丝道不明的神色:“哦?”遂又垂下长睫,静静盯着茶杯,“那……依你的意思是……”

“我最近都在屈州住着,陪想儿好好玩玩,说不定还要常住一段时日,我还打算在凤尾街买个宅子。”末了,我又补充道,“下次若要见面很容易”

“哦。”沈俊卿又干干地应着。

我笑了笑:“我想,你这次叫我来,不只是为了告诉我是你在我的生意中捣乱的吧。”

沈俊卿怔愣片刻,亦微笑:“是我疏忽。”遂对门外喊道,“来人。”

没一会儿,便有一道道美味珍馐摆在我和沈俊卿面前,和沈俊卿干耗了半晌,腹中确感饥饿,也并未客气,开始用饭。沈俊卿不饿似的,只碰了碰他眼前的菜肴,便不再进食。饭毕,他看着我道:“你似乎口味变了。”

“是么?我自己都未在意过!”我道,看了看渐暗的天色,又继续道,“想儿离不得我,我得回去了,以后若你还有事找我了,改日再约吧。”言毕,我微微欠身,朝门外走出去。

经过沈俊卿的一刹那,他突然站了起来,道:“想儿?”

“什么?”我回头,看到沈俊卿一直平静的容颜终于有了一丝触动。
“我送你吧!”看了我片刻,沈俊卿终于道。

“那谢谢了。”我莞尔。

马车很宽敞,我和沈俊卿对面而坐,中间还空出好大一块地方,他将马车竹帘掀起,一肘枕在窗口,安静地看着外面晃动的画面。

“我记得……你刚才向我提到想儿!”

言语完毕,沈俊卿转目看向我,眉宇间有了淡淡的倦态,他道:“想儿很可爱,她有几岁?”

“那孩子很调皮,不过三岁半!”

“只有三岁半?我看想儿也得四岁多了吧。”沈俊卿道。

我忍不住笑道:“怎的王爷比我这做母亲的都笃定,王爷何以见得为何认为想儿有四岁多?”我定定的看着沈俊卿。

“哦,兴许想儿是个混族儿,继承了尨茸族的身高,只有三岁半却让旁人误解为四岁多。”沈俊卿道。

沈俊卿说的没错,想儿是个混族儿,他有着和沈俊迟一样漂亮的琥珀色瞳仁,晶莹幽亮。

“想儿的爹没有和你们在一起么?”沈俊卿道。

“想儿的爹?”我苦笑,“想儿命苦,孩子两岁时,她爹就离世了。”叹了叹气,我轻声,“之所以这么惯着这孩子,就是因为她这么小就没有了父亲,我觉得亏欠她,想过改嫁,只是……碰不到合适的人,总担心没有人像阿域那样对待想儿。”

“阿域?”沈俊卿的长睫轻轻颤了颤,声音冰冷,“想儿的父亲?”

“是!阿域是个老实本分的尨戎男人,你一定好奇为什么我会嫁个这样的人吧。”我抬眼看着沈俊卿,他依旧默不作声,脸上也没有什么一样的神色,我继续道,“若没有他,恐怕我不会此时能做到你的对面,与你交谈。”

“他救了你?”沈俊卿终于开口,却又显得慵懒漫不经心。

“是。我被阿域在河边发现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亏得他对我数日的悉心照顾,才将我在鬼门关拉了回来……”言及此,我未在继续说下去,因为我看到沈俊卿的脸一分一分白了下去,昂贵的锦衣衣摆被他狠狠攥紧。

我没再说话,沈俊卿依旧沉默,唯听到马车轱辘转动的声音,车马内的气氛很沉闷。

没过多久,马车渐渐放慢了速度,最后停了下来。沈俊卿此时也逐渐恢复了常态,俊美的容颜带着威严和尊贵,看不出一丝他刚才失态无错的表情。

沈俊卿下了马车,将我虚扶了下去。他看了看马车停的位置,对我道:“这巷子深,马车又行不过去,我送你过去吧。”

我点头同意。

我与沈俊卿并肩而行,大约记得五年前,我的身高在他的鼻子下,这次发现他又长高了。

这条巷子确实又黑又深,如果没有沈俊卿陪着,我还当真不敢一人走,转了这条巷子,就有一条宽阔的大路,左拐就到了我的翡翠铺子。

就在我们准备拐出这个黑巷子的时候,沈俊卿突然开口,害得我吓了一跳。

“是不是……当时伤的挺重的?”平静的话语,却透着隐忍的颤抖。

我笑了一声,扬起脸:“你觉得呢?”说完,欠了欠身子,恭敬道,“一拐弯就到我家了,请王爷留步!”

“哦!”沈俊卿愣了一下,随即应声。

我转身拐出这个巷子,径直朝店铺走去,敲门,入门,沈俊卿依旧站在巷子口。

月的光华,倾泻满身。

翌日,我就买下了在凤尾街看上的一处宅院,院落虽小,却别致风雅。

妇仆收拾妥当后,我便带着想儿和念儿一众家丁护院住了进去。

这日深夜,我正睡得香甜,却被佟地一声饶了睡眠,心里不由紧张,仔细在床上听着,紧张了半个时辰,却再没有一点声响。

因为母女仨住在这个院子,我还特地聘请的家丁护院都是年富力强的男子,而且我知道云洛和沈俊迟担心我们的安危也会派云家的人暗中保护我,于是这样想着,我便状着胆子披着衣裳出了屋。

走到想儿和念儿的房间我轻轻扣了扣门,屋里的守夜丫头很灵性,马上起身为我开门,我看她们都安然无恙,就更放了心,遂回身往自己屋子走去。

这一回头,可把我吓得不轻,赶忙捂着自己的嘴,将将把尖叫吞了回去。

夜虽深,可是依旧将景物的浓淡分得清楚,在离我房门不远处的一个石桌上,分明趴着一个人。

我琢磨着是不是要扯着嗓子喊上一句,将护院都喊过来,将这个随便乱睡的人给捆起来。

夜风吹过,一股浓郁的酒味席卷而来,我皱着眉头,心下生厌,这下人误闯误睡也就罢了,还不守规矩偷酒喝。

我捂着鼻子走到石桌旁,看见那人的胳膊旁边果然放着一坛……对,就是一坛酒,酒坛歪歪斜斜地倒下,一滴滴的酒水顺着坛沿缓缓流下。

我伸手退了那人一把,他眉头微蹙,含糊地“唔”了一声。

看清那人的脸,我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怎么又是他?

记得那次在蔺江旁的小镇落脚,在街市上给想儿买风筝的时候,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委实把我吓了一跳。

他长得真的太像了,像曾把我当花儿采的那个采花贼花老大。

我当时瞧着那人看我的眼神无甚波澜,再者花老大是我亲自看着他被害死的,我当下也未太过在意,认为这个人不过是和花老大长得像。

可后来……那个人似乎就像潜伏在我身侧一样无处不在,我承认我有时一个人照顾想儿有些吃力,更别说又带了一个性子孤僻冷淡的念儿,两个人一个咋咋呼呼一个安静异常,可却有个通病,就是一不留神就不见了影子。

若我手忙脚乱地找孩子时,那个人就会突然出现,替我将找不见的孩子带回身边。

虽然我与花老大也只见过一面,但是他和柳二弟的模样我还是记得清晰,于是在与这个男人见了数次之后,我越来越诧异,这个世界真的有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么?

不知今夜,这个男人为什么会突然闯入我的宅院,且还烂醉如泥?
 

作者有话要说:叹气。。不知怎的自己在榜。。。于是得码字了。。我要怎么考试呀。。。




73

73、晚宴 。。。 
 
 
虽然觉得他无缘无故不知带着什么目要接近我,可毕竟帮了我数次的忙;看在这个份儿上;想了片刻,我最终还是决定将这个人扶回屋子里。

我拉起那个人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脖颈处;正准备再去扶着他的腰,不想他眉头皱得更紧,突然睁开了双眼。

迷蒙的眼瞳,似乎比月色还柔美。

看到这双眼睛,我才确切的认为这个男人绝对不是那个花老大;花老大才不会有这么纯净迷人的眼神。

他摇摇晃晃地起身,当发现是我扶着他的时候;突然身子一僵;动也不动。

我拉着他朝屋中的方向走,他依旧不动。

我想男人喝醉酒大都神智不清,所以明明喝醉了他偏说没醉,要让他往东他偏往西,于是对待这种人,得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