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那些事儿·诸子争霸-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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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说起的话,这事儿就得扯得远喽。为了说得足够清楚,咱们有必要把时光再往回拨两千年,将吴国的祖宗十八代拉出来说道说道。
第三章 嗜血的王冠
壹 遥远的传说
要讲述白发魔男伍子胥的复仇之路,吴国的历史是绕不过去的。吴国那段艰辛的建国史,就是吴人养成刚烈不屈、轻死好勇性格的根源所在。
话说很久很久,久得无数久以前,大概在公元前23世纪左右,有邰氏部落酋长有个女儿叫姜原,是三皇五帝之一的帝喾(音库)的正妻。一日,姜原MM出外郊游,偶然发现地上有个巨大的脚印,很好奇,就走近去认真观赏,看着看着她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兴奋感,情不自禁伸出脚来踩踏下那个脚印。这一踏不打紧,姜原突然觉得全身颤抖,一阵暖流通过身体,充满异样的感觉。
结果事情大条了。姜原一回家,就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姜MM很害怕,担心自己会背上淫荡的罪名,连忙跑去找族里的巫师询问。巫师作法通神了一番,回答说:“你本来是个纯洁的女孩儿,但是你踩踏了天帝的脚印,所以天意决定要你怀孕并生下这个孩子。”
十个月之后,姜原与大脚印的小孩出生了,是个大胖小子,长得肥嘟嘟的,一点儿不像天帝。
姜原认定这个婴儿是个怪物,把他扔到大街上,但经过那里的牛马发现他后,都吃惊地掉头就走,非但不踩他,连靠近都不敢。姜原于是又将小孩扔到山里,正巧赶上树林里有许多砍树的人,所以只好挪了个地方,把他扔在结了冰的湖面上。姜原心想,现在你这个怪物活不了了吧,没想到这时天上突然飞来无数大鸟,它们张开翅膀盖在婴儿身上,结成一个天然大被,为他保暖。姜原觉得这太神异了,就抱回来将这孩子养大成人。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
这个故事显然是个神话,踩脚印都能生小孩的话,那还要男人做什么!原始社会男女关系混乱,人们就像兔子一样可以随意交配,孩子他爹比较难认定,事情说不清楚了,只好编一个神话来糊弄人。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自己这一家乃是应运而生,老天爷的后代,自然可以高人一等当上天下之主。这样一来,那些老百姓们也只好抬起头来斜向上四十五度角羡慕敬仰乖乖听话的份儿了。
不管小朋友弃是不是什么神仙与人的杂交品种,但他却是个神奇的天才儿童。据说他从小精通植物学,经他种出来的桑麻、五谷都长得极为茂盛。长大后,他又开始考察山林、川泽、丘陵,研究不同土质和地势,最适合种植什么样的农作物。不久,弃就成为远近闻名的种植能手、农业专家,各地的粉丝都慕名前来,找他签名、请教。
当时尧帝执政,因遭受洪水的灾害,老百姓漂流失所,纷纷迁居到高地聚居。尧帝听说弃这个小伙子精于农业,于是专程拜访了他,并任命他为“农师”,教老百姓依山而居,随地造屋,建立村落,钻研耕种之道,带领大家共同致富,共创富裕社会。过了三年多,老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脸上再也看不到饥饿贫乏的神色了。新任领导人舜帝于是将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南)这个地方分封给他,号为后稷,赐姓为姬。
这位有着后稷称号的农业天才,正是农业民族周族的祖先,吴国的始祖。
后稷之后,到了夏王朝统治时期,周族又出现了另一位伟大的首领,公刘。
据《吴越春秋》记载,公刘这个人善良得有些夸张,走路都不践踏鲜嫩的野草,驾车时总是避开初生的芦苇。周族此时虽然和戎狄人比邻而居,也从事一些畜牧业,但种地毕竟是他们的老本行,所以公刘一心想重振周族传统的农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公刘努力奋斗,一天到晚忙个不停,四处巡行,考察耕田,因地制宜,种植庄稼,并率领族人经漆水、沮水,挺进渭河流域,伐取木材以供使用,使得周族出门的人有旅费,居家的人有存款。
后来,为了发展农业,公刘又带领着族人迁徙到了豳(音宾)邑(今陕西邠县)。《诗经·大雅·公刘》中记叙了公刘赶走豳邑原先的戎狄部落白手起家的全过程,翻译成现代文其大意如下:
好心的公刘,他不敢安居只顾忙。
忙着修田界,忙着谷进仓。
干粮预备好,用各种袋子装。
大家和睦美德扬。
弓箭齐武装,
盾牌、长矛、板斧手上晃,
迈开脚步向前方。
好心的公刘,察看了这块好地方。
选地人丁要兴旺,
建房要民心归顺又舒畅,
没有隐患来潜藏。
他一会儿上山坡,一会儿走到平原上。
腰里带着啥东西?
美玉和宝石,还有装饰的佩刀在装样。
好心的公刘,来到众多水泉边,观看平原的宽广。
他登上南边的山冈,
发现了个叫做京师的好地方。
京师之地多辽阔,于是搞起了房地产,要建经济适用房,
谈笑风生好热闹,到处闹嚷嚷。
好心的公刘,在京邑安家已停当。
走路轻快好繁忙,
叫群臣就座来入场。
待到宾主都坐定,命令开始祭先王。
把猪赶出来宰杀,用瓢舀酒浆。
有吃又有喝,公刘为君王。
好心的公刘,开辟土地宽又长,观测日影上高冈,
山南山北勘察忙,看看流泉去哪方。
把军队分成三组来驻防,洼地平地都测量,开出田地种食粮。
山的西面也丈量,豳人的土地真宽广。
好心的公刘,在豳开始建屋房。
横渡渭水河,开办采石场。
房基墙脚都修筑,欢歌笑语盖屋忙。
住在皇涧岸,面向过涧边。依山靠水地块好,定居大众人丁旺。
这首诗写得很清楚了,这是周族的一次大规模武装殖民。公刘先生赶走了当地土著,抢得了豳邑这块好土地,所以各族的人都跑来买房买地投靠他。周族的兴旺发达就是打这时候开始的。
从这段传说我们可以看出,后稷和公刘时代正是中国农业文明发源的时期。这个时候的古埃及,大概处于底比斯王统治时期,全国正在大规模地修建金字塔。而稍晚一些的古巴比伦文明,农业民族闪族正当兴盛。不久,汉谟拉比大帝颁布了人类第一部较完备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贰 红鸟衔丹书,孔雀东南飞
公刘九代之后,大概在商王朝统治时期,周族又出了一个出色的首领叫做古公亶父。当时,游牧民族薰鬻族(戎狄的一支)很嚣张,经常出兵攻打周族。古公亶父送去了犬马牛羊,狄人不满足,又来侵扰;古公亶父又送去皮帛、珠宝,狄人还是不答应。
古公亶父问:“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狄人回答:“想要你的土地,搞房地产啊!”
周人很生气,都想奋起反击赶跑侵略者。
古公却说:“作为一个好干部,是不会因为这本应养育人民的土地,来危害这块土地所养育的人民的。现在戎狄前来侵犯,目的是为了夺取我的土地和百姓。百姓跟着我或跟着他们,有什么区别呢?百姓为了我的缘故去打仗,牺牲了他们的父子兄弟,我又有何颜面做他们的君主呢?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干。”
说完他便带领族人离开豳地,翻越梁山,到岐山脚下居住。
但是豳邑的老百姓们就是想跟着古公混,这样体贴的老大,到哪儿去找啊!于是他们扶老携幼,带着炊具,死皮赖脸的非要投奔古公。
其他部落听说古公这么仁爱,也有很多来归从他。于是古公就废除了戎狄的风俗,营造城郭,建筑房舍,把民众分成邑落定居下来。一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小城,两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大城,岐周的老百姓也增长到了建国初的五倍。
这一段上古的历史出自《史记·周本纪》和《吴越春秋》。在这里面,古公亶父被描写成一个尊重生命,爱惜百姓,不惜放弃自己富贵的慈爱领袖,但是咱们仔细想想,上古时代关于土地和人口的争夺是否真的如此温情?《诗经·大雅·公刘》里已经描写得很清楚了,豳邑这块地方原先就是古公的老祖先公刘从戎狄人那里抢来的。由此可见戎狄人之所以要攻打古公他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所以我看这个历史事件八成只是古公的政治秀,其实是因为打不过戎狄,所以才迁到岐山,投靠强大的商朝,以寻求保护。《竹书纪年》中有载:“(商王)武乙六年,邻迁岐周。命周公亶父,赐以岐邑。”可见岐邑这块肥美的土地乃是商王朝赐给周人的封地。商王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为了利用已经被戎狄化了的周人去对付桀骜不驯的戎狄人,乃是驱狼斗虎之计,不过他们这着棋下错了,驱狼斗虎最后变成了养虎为患。后来周族越来越强大,结果反客为主,灭掉商朝取而代之了。《诗经·鲁颂·宓宫》载:“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说得更是清楚之极,古公率民住在岐山阳,就开始准备实力剪灭殷商了。
事实上,古公所处时代,正是世界农业文明和畜牧文明矛盾日益冲突的时代。周族与戎狄的冲突,以及同时期希腊与特洛伊的战争,实际上都是这个矛盾激化的结果。
矛盾冲突的结果,农业文明最终取代了畜牧文明,成为世界文明的主流。
说了大半天周朝的发家史,大家纳闷了,这书写的不是吴国吗,怎么老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呢,吴国虽然处在水网密布的江南,但它的创始人,却是从陕西周族离家出走的俩倒霉孩子。
据《史记·周本纪》和《尚书·帝命验》记载,古公亶父有三个儿子,长子名太伯,次子名仲雍,少子名季历。季历娶太任氏为妻,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昌。太任临产时,有一红色小鸟衔丹书飞来,停放在太任产房门上,书上预言这个叫昌的神奇宝宝将为周族取代商王朝,成为天下之主。
又是一个帝王神话,我看这八成是季历玩的鬼把戏。
不管是不是季历搞的鬼,反正就因为这个所谓的“圣瑞”,让古公对这个小孙子另眼相看,宠爱有加。他说:“能够复兴大周王业的人,大概就是我们小昌了吧!”因而将少子改名为季历。
所谓历,就是嫡的意思。按照宗法制,季历不是嫡长子,本来是没有继承君位的资格的。古公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改这样的名,这意思已经昭然若揭了。
在这种情况下,太伯和仲雍两兄弟发挥了大公无私的伟大情操,他们借口入深山采药,带着族人逃到荆楚南蛮之地(今江苏浙江一带,那时候还属于蛮荒之地,古老的百越民族生活在此),文身断发,以表示自己不能在宗庙主持祭祀。
文身断发,太伯和仲雍两兄弟还真是表现得决绝啊,头发也不要了,刺青也刺上了,把自己装扮成流氓老大一般,硬是不想要那个恶心的继承权了。
“文身断发”实际是什么意思呢?据《史记集解》载:“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这说的是东南民族百越的习俗,断发是为了方便在水中活动,因为要经常潜水,捕捉鱼虾,头发太长,很容易被水中水草缠绕导致溺水身亡。文身以像龙子,则是一种图腾崇拜,借文身来保佑自己,在水中打鱼时能减少伤害。龙子应该是水中捕猎的高手,类似鳄鱼。
看来那时候百越族还处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