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那些事儿·诸子争霸-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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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吧!”
昭王大喜,当下也顾不上辛苦带出来的金银财宝和拼死保住他性命的大恩人王孙由于,跟着尹固、钟建等人夺路狂奔。
身后,冲天的大火照亮了丛林的夜空,熟悉的哀号声和群盗的怪叫声响彻四野。昭王觉得裆部有点湿,一摸,自己居然吓得尿失禁了。
心理学告诉我们,内心的恐怖可以刺激出爱情的荷尔蒙,这就是电影里男主角和女主角亡命天涯后往往会变成一对爱侣的科学解释。
于是,故事发展到这里,突然变得温馨起来。
谁也没想到,这段亡命的旅程竟然还促成了一对鸳鸯。
却说楚昭王等人夜奔数里,见那群野蛮人没有追上来,这才松了一口气,寻着一棵大树坐下来休息。
折腾了半夜,天色已渐渐明了。噪耳的鸟鸣声响彻山林,微风拂面,晨意盎然,昨夜的惊险好似一场大梦。
钟建轻轻地放下公主,折过脸去,不敢看她,但清新的空气,伴着少女的清香,早已沁入他的心田。
一时间,小伙子心醉神迷。
而羋畀MM则满面红霞,低着头一语不发,气氛尴尬而微妙。
昨夜钟哥哥宽厚的肩膀给了她从未有过的安全感,而他背着自己奋勇杀敌的英姿又是那么的潇洒逼人……
这一切,都让羋畀MM春心荡漾,荷尔蒙流窜全身。
在两个情窦初开的年轻人心中,爱情的小草悄然萌发。
一旁的楚昭王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数年后便将小妹许配给了钟建,并将他提拔为主管宫廷乐舞的乐尹。呵呵,在这段暴力血腥的历史中居然也有如此浪漫的一段插曲。
这时候,子期等一干文武大臣也跟了上来,金银财宝是全没了,好在人没死多少,就连重伤的王孙由于因为躺在地上没人看见居然也侥幸逃了出来。
楚昭王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重要人物大多还在,心情顿觉宽慰了不少:“太好了,大家都没事儿!钱虽没了,但只要保住性命,咱们总有东山再起的一天。只是这个云梦泽绝对不能再待了,这里的人比吴国人还可怕。”
大将斗巢说:“大王不必担心,我哥哥郧公斗辛在离此不到四十里的郧邑(今湖北沔阳县一带),咱们可以先去那儿避一避。”
大家一听这个主意不错,纷纷附议,这个鬼地方一刻也不能留了,否则自己哪天死了还不知道怎么死的。
就这样,楚昭王一行又马不停蹄地去往郧邑,他们满以为这次总算可以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没想到前面有一个更大的危险在等着他们。
斗氏一家有三兄弟,老大为郧邑的行政长官斗辛,老二叫斗怀,老三就是倡议者斗巢了。
三兄弟中,老大和老三都是“好人”,换而言之就是所谓的“忠臣”,唯有斗老二跟伍子胥一样是个有仇必报的真君子。斗怀一见仇人楚昭王送上门来了,不由大喜,表面上装出热烈欢迎的样子,心中却暗暗地动了杀机。
原来,在几十年前,斗氏三兄弟的老爸斗成然原是楚平王的得力干将,曾为楚平王逼死自己的哥哥坐上楚王之位立下过汗马功劳,可是后来,斗成然居功自傲,常常不把楚平王放在眼里,楚平王因而借费无忌之手除掉了他。又是这个费无忌!史书载楚平王是因为费无忌的谗言才杀死了那么多忠臣,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费无忌和楚平王之间其实应该是互相利用的关系。
正所谓“父债子偿”。斗老二虽然没有伍子胥那种奋然与楚决绝的勇气,但当仇人的儿子送到了自己砧板上的时候,他没有理由轻易放过这个大好机会的。
知弟莫若兄,斗老大在饭桌上观察到斗老二眼神闪烁、面色异常,就猜到里面有点儿不对劲了。他趁着斗老二上洗手间的机会,偷偷跟了上去,一把拉过二弟,质问道:“说,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
斗老二嘴边掠过一道阴狠的笑容:“既然你猜到了,我也就不瞒你了,楚王是我们的大仇人,我要杀了他为老爸报仇!”
斗老大大惊:“你,你胡说些什么!”
“哼,当年楚平王杀了我们的老爸,现在我杀死他的儿子,又有什么不对!”
“闭嘴!你这个想法很危险,你这是造反你知不知道!天下间你找谁报仇都可以,就是不能找大王报仇,因为我们都是忠臣来的。”
“狗屁,现在楚国都没了,还有什么大王!而今我们不是什么楚臣,他也不是什么楚王,他就是我们的仇人,父仇不共戴天,我斗怀见仇不杀,何以为人!”
“不对,不对,杀老爸的是楚平王,关他儿子什么事!再说你现在要是杀了他,岂不是乘人之危。有仇不报非君子,乘人之危就是君子吗……二弟,冤冤相报何时了,算了吧!”
“你,你这个懦夫,我没有你这样的大哥!我不管,我就是要杀了他!”斗老二扬着剑,恨恨地往外走,看来是要去召小弟了。
斗老大愣在当场,不知如何是好。这时楚昭王突然冲了出来,看着他,满头冷汗。
原来刚才楚昭王也发现不对劲了,先前一直在门里面偷听。
大家陆陆续续地走了出来,看着两人难看的表情,顿时明白了一切。
还是斗老三比较冷静,他说:“二哥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回来,这里不能待了,大王,我送你去随国(今湖北随县南)吧,随君是我的好朋友,我可以保证,他绝对可靠!”
一旁的公子子期怒道:“亲兄弟都不可靠了,好朋友能可靠吗?你能保证随君不会贪生怕死把我们送给吴国人?”
斗老三无言以对。
这时候楚昭王说话了:“如果要这么说的话,那这世上就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供我们容身了!斗巢,寡人相信你,你带我们去随国吧!”
斗老三感激地看了一眼楚昭王,什么话也没说,立即和斗老大连夜将昭王护送到了随国。
事实上,楚昭王的心中一点儿底都没有。当高高在上的楚国王权轰然崩塌,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可怕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让他百分之百地相信,但是他又能怎么办呢?听天由命吧!
楚昭王也是够惨的了,本来,楚国身为春秋时代数一数二的强国,地盘大小弟多,数百年来,历任楚王大多雄才大略,傲视天下,压根不把周天子放在眼里,中原列国也没有一个能拿它咋样,就算是一代霸主齐桓公、晋文公,也不过略挫其锋,而无法动摇其根基。可是轮到楚昭王这儿,楚国却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一个软柿子,随随便便就被一个东海小邦吴国的区区三万军队打得落花流水,最后师丧国灭,宗庙为墟,自己也落得个亡命天涯、被天下人耻笑的下场。
好在郢都虽破,楚国的人心还没有散。百姓们虽然对昏庸无能的楚国政府没啥好感,但他们却也不愿意做亡国奴,纵观吴军入楚后的所作所为,这些人未必会比楚国君臣好多少,与其窝窝囊囊地去做吴国的二等公民,不如奋起一搏,赶跑吴国人,恢复楚国的江山。
所以,当楚昭王正在四处逃命挣扎求存的时候,另外一支楚国的残军却在公子子西的带领下提出“各致其死,却吴兵,复楚地”的口号,发起了爱国救亡运动。为了安定国人,子西还自称楚王,摆出了楚王的车马仪仗,以此号召国人,组织抗战,很多百姓父兄都携幼扶老从吴占领区逃了出来,自发组成武装,投奔公子子西。
至此,楚昭王终于结束了他艰辛的流亡之旅,得以在楚国的属国随国暂时栖身,静待机会,积蓄力量,图谋反攻。
吴王阖闾忙着应付楚后宫的美人,没心思管楚昭王的死活,但伍子胥当然不会对这个心腹大患置之不理。他听说楚昭王竟然逃出了吴军的手掌心跑到随国去了,遂立即亲自带兵前去要人。他给随君写了一封信,上面说:“姬姓周朝子孙凡是封在汉川一带的,都被楚国灭掉了,而你们随国正是其中一个。现在我们灭掉了楚国,不正是帮你们报了先祖的仇吗?可是现如今你却要包庇楚王,你这么做如何对得起周天子,又如何对得起你的祖先?所以,你还是赶快把楚王交出来吧,我们可以把汉水以北的土地全部封给你!”
这就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伍子胥被楚平王追得满地乱窜,现在轮到伍子胥反过来追杀他儿子了。
随君看了信,抱着头纠结起来:吴国人提出的条件很优厚啊,再说楚王不过是一个亡国之君,我干吗要放着好处不要而去得罪气势汹汹的吴国人?只是楚王和斗巢千里迢迢地跑来投靠我,而我却翻脸无情落井下石的话,岂不是让天下人说我不讲义气?咋办,咋办呢?
这一刻,楚昭王真是命悬一线,他的死活就在随君的一念之间。还好之前楚臣公子子期多留了个心眼儿,千钧一发之际,他安插在随国宫中的线人及时将这个重要情报告诉了楚昭王他们。
楚昭王大惊失色,他习惯性地又开始收拾起包袱了:“唉,寡人怎么这么命苦啊,还没睡几个安稳觉,又要跑路!”
子期拦住昭王,急道:“大王千万不能走,现在随国四周都是吴军,现在出去不是去送死吗?”
昭王一摊手:“那怎么办,总不能留在这儿等死吧!”
子期在房内不停地踱着步,突然一拍脑袋:“对了,为臣相貌与大王相似,不如让随国人把我交出去,或许可以骗过吴国人。”
“不行不行,你这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吗?”
“大王,事情紧急,顾不了那么多了,您还是让我去吧!”
楚昭王想了半天,觉得还是自己的命重要,于是假惺惺地掉几滴眼泪,让子期替他去赴难,自己却躲了起来。
子期穿上楚王的服饰,径自来找随君,说:“还是把我交给吴军吧,这样楚随两国都能免祸。”
随君还是拿不定主意。这个决定还真的不好下。在这种时候,只要稍稍走错一步,随国随时都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咋办呢,占卜呗!
这就是当时社会人们的思维逻辑,碰到了难事怎么办,占一个卜就行了。让上天来帮助自己解答这道难度系数超高的选择题,无论对错,咱们都认了,反正是上天的旨意,就算最后失败了,那也是天意。套一句那时候最时髦的一句话就是——“此乃天意,不可违也”。
于是随国的太史献繇用乌龟壳占了一卦,卦象显示把子期交给吴国不吉。
随君一看,老天爷叫我们不要交人呢!好吧,那就按照上天的旨意来办,坚决不交人!
于是随君给伍子胥回了一封信,说:“随国一向是楚国的小弟,且世有盟约为证,寡人不能一有危难就抛弃老大,所以你们请回吧,何必非要为难一个亡国之君呢?”
伍子胥见随君不肯交人,大怒,便想出兵教训他们一顿,没想到随国人一连几日,坚守不出。
又过了几天,公子子西率领的楚国抵抗组织也跑来跟昭王会合了。如此一来,随国这块硬骨头变得越发不好啃。吴军无奈,只好暂时撤退。
就这样,楚昭王又奇迹般的逃过了一劫,他十分感谢随君的救命之恩,当即割破公子子期胸口的皮肤,取血和随国国君盟誓,从此以诸侯之礼对待随国。
另外,在楚昭王的流亡过程中还流传下来不少有意思的小故事。据贾谊《新书·谕诚》载,昭王在逃命的时候,有一次穿在脚上的鞋破了,他就脱下无法再穿的鞋,背在肩上。途中,背着的一只鞋子掉落在地,大约已走出三十步了,昭王还是走回原地把失落的一只鞋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