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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持镜-第39章

小说: 持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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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莲,你悟了喔。”
难怪,连涛仙君那样看重火莲,她的悟性,比很多神还要高。
顺其自然,多么简单的道理。可终其一生,能真正悟到它,做到它的众生,有几?
呵,皓镧,何其有幸,与这样的修罗,相伴一生。
相视一笑,一切,不必言说。

而远在仙岛上的连涛仙君,在知道这些消息之后,眉毛很不雅观地抖了很久。
那颗夜明珠……居然不知雪虞果能给绯樱什么好处?那东西能让她从今后百毒不侵,水火不近,神佛难伤啊!
不过……从那绯樱王后的情况来说,身边有个恨不得将她捧在手里疼的丈夫,自己还有那身结界保护,她要碰上那种危险的机会……恐怕这一生也不会有罢。

雪虞果的保护,究竟是用得上的人幸福些,还是一生不必用上的人,更幸福呢……
谁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也许,这本就是个不必回答的问题。

对修罗王而言,所谓幸福,不过就是握了她的手,一生一世。
对绯樱而言,所谓幸福,就是能放开持镜的手,找到那份温暖,不再错过。

“绯樱,若我要你伴我一生,你可愿嫁我?”
她扬起乍看仍然冷然的眉目,层层温柔自眸心缓缓荡漾开去。微微踮起足,靠近他耳畔,彼此,呼吸可闻。
温柔的东风拂动了满园樱花,吹雪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挖哈哈哈哈……结文了结文了结文了!!请跟我欢呼一百遍啊一百遍!




后记

咳咳……这是某罗的反思。

这篇文的立意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写到《劫》关于这两只小别扭时,某罗萌了一下,于是……劫数开始了。
一个少年心性的美丽修罗王,一个冷冰冰又无趣的鬼妖混血小公主……
好吧,这篇文其实是某罗对已逝的年少岁月的一种变相祭奠。所以,无咎和绯樱的初遇,时在年少,如果硬要定出一个年龄,大概也就是十三?四?五?六?岁……对,他们是早恋啊早恋……某罗去面壁反省。
开写很简单,其实这段青涩的恋情也很简单,但是——主角们不听话的时候,事情失去控制了。

某罗要绯樱乖乖为修罗王的大胆求婚动心,公主殿下冷眼一瞪:在皇宫就很辛苦,为何要理他?
某罗要修罗王实行盗新娘或抢劫新娘计划,修罗王陛下嗤之以鼻:凭我的魅力,难道还要用囚虐那一套才能娶新娘?

某罗降低要求,想让绯樱对修罗王相思刻骨不要半想半不想,公主殿下很不买账:闇魔盯着,我还自讨苦吃?
某罗咬着牙,想要修罗王带着绯樱回修罗界,修罗王陛下眼一瞪:要我负起责任废了修为,就别想叫我干这种伤自尊的事!没当上王,靠什么保护绯樱啊!

于是,某罗只好堆砌很多很多莫名其妙的理由,帮他登上王位。那些章节没有谈情,还虐了绯樱,某罗却删不下去!(请扔砖,不要打脸……)
可这时候,绯樱又不愿从天界元神出窍,跟他谈三百年的柏拉图恋爱——因为她觉得要趁机让他死心。
那三百年现在看来,其实真的……很多余。所以,某罗发现要看这两只小别扭的长成后情事,直接从“相见”看到“雷雨”就够了。其余的,各位可以华丽地忽略!

可,绯樱不愿意还没报仇就对修罗王敞开心扉;修罗王不甘心用某些很不和谐的方式得到新娘。
只好让绯樱去追了……
当然,追上的那一章,某罗松了口气,修罗王也很满意。

注:“醉马”来源于于承惠老师的电影镜头,很潇洒,带一点颓废的感觉哦。而雷雨中箫歌相和,由去年某一期《读者》首篇文章的描写改来。(某罗诚实地招供,真的很迷那篇文章,叫做《据说天高难做媒》,讲述一个藏族姑娘和一个爱拉小提琴的士兵的爱情,他们在雷雨中琴歌相和……完了,某罗这是抄袭啊抄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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