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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战国五大公知-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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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 
这两个比方,除了惯常的理解,我觉得可能还说明了一个问题:私自酿酒的情况就像结婚一样普遍;家里就有酿酒工具,也就像男人身上都有行淫设备一样顺理成章,因此实在是抓不胜抓。
古代禁酒也好,实行酒水专卖也罢,政策通常很难贯彻落实,也维持不长久。根本原因,恐怕既不是贤良文学们的猛烈抨击,也不是孔融、简雍们的漂亮反诘。酿酒原料就是粮食,酿酒的设备可能就是个缸。所以这个行业门槛太低,分布太广,禁酒或酒专卖带来的收益,都不够缉私的钱。
不管道德的调子定得多高,人性趋利,老祖宗其实是很早就认识得很清楚的。于是就不怕没有专家学者给君王们出主意:您要保证您的绝对权威就得把利益都拢在自己手里,让人除了照您说的做,没有别的发财机会。概括成一句话,叫“利出一孔”。
战国时代,西有《商君》,东有《管子》,都写下了这四个字。但具体策略,则还有些个不同。
《商君书》的思维是:人发财了就不会太听话。那种地可以发财么?发不了,所以这个可以有;经商可以发财么?可以,所以这个得打击。因此他主张崇本抑末。而《管子》毕竟由工商业比较发达的齐国出品,若是这么跟流通领域过不去,不大现实也太不合算,所以它的态度是这样:既然经商可以发财,国家就应该亲自经商而别让普通人染指,大凡有什么东西对老百姓而言属于刚性需求,国家就要尽量把它垄断起来。
垄断酿酒行业固然困难,所以只好放弃;但另外一些东西,要实现国家专营就比较容易。比如说前面已经提到过的盐。
中国的海岸线漫长,但如果考虑到制盐需要有宽阔的滩涂作为基础,那么最重要的产盐地区,也就只有黄河、长江之间的这一段而已(即习惯上所谓的两淮)。这个范围要控制起来,其实并不为难。至于内地的盐井、盐池,朝廷过去画个圈,也就很自然收归国有了。
既然垄断了盐业,国家怎么给盐定价。就可以完全和盐的生产成本脱钩。接下来,官府自己卖盐也好,授权给特定的商人卖盐也好,总之,收益巨大。据《盐铁论》的说法,卖盐是“百倍之利”,这当然夸张了点。不过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历朝历代,政府在盐业上的获利,往往是仅次于农业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收入。
官府觉得卖盐的名声是很好的,叫“民不增税而国用充实”。比如说,大清号称“永不加赋”,所以一旦朝廷缺钱,往往就要求盐商捐款;盐商捐完款,就又要求朝廷抬高盐价作为回报——这摆明了是欺负老百姓不懂什么叫间接税。
但人民群众可不傻。官盐价格既然常常高得离谱,大伙对私盐的需求也就日益增长。而中国黑社会的一大社会功能,就是贩卖私盐(有学者分析说,《水浒传》里好汉的活动区域,正和私盐泛滥区重合)。读旧小说,很容易感受到作者和传统读者对强盗的好感。何以故?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强盗、土匪确实是在给老百姓提供价廉物美的生活必需品啊。
“计划经济”这个概念,据说是伟大导师列宁的发明。不过事实常在概念之前,“中国早就有”,这话有时确实大可说得响当当。
还以清朝为例。全国的各个产盐区乃至各个盐场,每年的盐产量该是多少,都是事先定好的。照说,该先进行市场预测,盐产量应该和人口数挂钩,所谓“计口授食”。不过,为了多收点盐税,朝廷有时也顾不得。比如顺治年间,人口比明朝少,盐的计划产量却比明朝增多。河南有的地方号称是“两丁销一引(“引”的概念变动很大,姑且按低了算,相当200斤吧)”,也就是一个纳税人一年要消费100斤盐。今天的保健专家建议,我们每天盐摄入不要超过6克;算下来,一年是4斤多。
盐商从指定的盐场收购盐,再把这些盐运到指定地区出售。以什么价格从盐场买,再以什么价格到官盐店卖,都有具体规定,不容自作主张。有的地方离产盐地远,运费高,沿途税卡又多,结果官方定的售价还不够盐商的成本,但这些都被自动忽略了。
然后,什么盐卖到什么地方,更得照规矩行事。比如众所周知,扬州是当时天下盐业的中心,扬州的盐要远销到江西、湖广,不许卖到仅仅一江之隔的镇江。不然,那也算是走私。镇江人,依法只能吃浙江出产的盐。
所以,镇江人民是多么需要长江对岸的走私者啊。
又所以,官盐的销售又是多么离不开行政力量的推动啊。缉私自然是地方官的重要职责之一,官盐的销量更直接和地方官的业绩(考成)挂钩:滞销10%以内,不得晋升;滞销20%~30%,罚俸;滞销40%~70%,降级(一级到四级),若滞销达到80%以上,那就要撤职了。
所以,如果朝廷真规定一个男人要吃100斤盐,官老爷就算不思进取,不也得逼着他起码吃个80斤么?
凌濛初小说写得不怎么样,不过他爱在小说里跑题写评论,倒挺有意思。比如《二刻拍案惊奇》一打开,就看见这么一段。
嘉靖四十三年,吴中大水,田禾淹尽,寸草不生。米价踊贵,各处禁粜闭籴,官府严示平价,越发米不入境了。元来大凡年荒米贵,官府只合静听民情,不去生事。少不得有一伙有本钱趋利的商人,贪那贵价,从外方贱处贩将米来;有一伙有家当囤米的财主,贪那贵价,从家里廒中发出米去。米既渐渐辐辏,价自渐浙平减,这个道理也是极容易明白的。最是那不识时务执拗的腐儒做了官府,专一遇荒就行禁粜、闭籴、平价等事。他认道是不使外方籴了本地米去,不知一行禁止,就有棍徒诈害,遇见本地交易,便自声扬犯禁,拿到公庭,立受枷责。那有身家的怕惹事端,家中有米,只索闭仓高坐,又且官有定价,不许贵卖,无大利息,何苦出粜?那些贩米的客人,见官价不高,也无想头。就是小民私下愿增价暗籴,俱怕败露受贵受罚。有本钱的人,不肯担这样干系,干这样没要紧的事。所以越弄得市上无米,米价转高,愚民不知,上官不谙,只埋怨道:“如此禁闭,米只不多;如此仰价,米只不贱。”没得解说,只囫囵说一句救荒无奇策罢了。谁知多是要行荒政,反致越荒的。
与其草率踩上一只看得见的脚,不如充分利用那只看不见的手。这个观点也是“中国早就有”。不过有了前面那个“早就有”,这个,就是有了也白有了。

儒道墨法关系试梳理
1。儒学是贵族学,所谓贵族,具有三种身份:
(1)统治阶级;
(2)剥削阶级;
(3)有闲阶级(雅文化的创造者)。
2。传统上贵族垄断政治。虽然面对的是新形势,但需要从旧经验里取材。所以墨、法的统治学都得到儒家那里去学。
2。1墨子曾学儒。
儒家教平民做贵族:教统治之法术,教有闲之境界,从而给予剥削之资格。
墨家灭贵族为平民:学统治之法术,有闲的境界非所能知,于是愿灭之。理论上主动放弃剥削之资格。
故:墨家反对剥削,也反对有闲,但承认需要统治,所以要建立贤人加公仆的政治。
2。2法家的人物排列下来则是:
管仲、子产这些法家先行者,皆是孔子称道的人物,很多思想也确与儒无明显分界。
李克为子夏弟子,吴起为曾申弟子,当时其魏国同僚,亦多儒者。
商鞅入秦,先言儒术。耕战明法,是癌变后的“足兵足食民信之”。
即至于理论上集大成者韩非,实践上成大功者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
殆吸收、发展儒家从政之经验,而抛弃其守旧、爱民之态度,即是法家。唯在管仲、子产、李克,仅为理想与现实有限度之妥协,商君则已近失其底线,至韩非,则视理想如寇仇矣。
故:法家反对有闲,但要保留统治和剥削,所以要代贵族以官僚。
2。3道家
道分两支:
一是老子之道的一个隐含倾向:身在江湖,心在魏阙,无为而无不为。在这里,道不过是掩饰。
二是庄子之道:真心实意曳尾泥涂,处材与不材间。在这里,道终得靠养着。
故:道家理论上是只要有闲,不过没有剥削则不能有闲,而没有统治又无从剥削,所以若不能像庄子本人那样死扛,本质上,道家还是三者都要的。
基本上,除老子的情况较复杂,墨家、法家都是儒家的高足却也是孽徒,庄子的道家则可说是儒家的败家子。
3。儒道墨法。
3。1儒道是一路,所重都首在人格之陶冶。
所谓儒家是贵族观点,道家是个人观点。实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贵族乃可从容言个性,而平民个性(主体意识)既立,则精神上已为贵族矣。
可见败家归败家,终究还是一家人。不比孽徒,是抱定弑师之心了。
3。2墨法是一路,所重都首在权力之把持。
墨是平民观点,法是君主观点,看似天差地远,实则殊途同归。今天的老百姓骂官僚腐败时,往往又难掩艳羡之情,亦是此理。
墨、法皆反对个体人格,文化精神。墨以固陋,不知人格独立之价值;法以刻深,深知人格独立之害于专制。
墨、法皆讲集权,细微处如利用特务,鼓励告密亦同。商鞅变法之后,墨家巨子亦跑到秦国去;《备城门》诸篇以下(尤其是《号令》一篇),和秦法亦若合符节。
墨、法皆重经济,唯理论上墨以养民生,法以奉君欲。以上观点放之今日,殊途同归,亦是自然之理。
人格随时进退,故儒道相反而大可兼容;权力不容分享,故墨法相似而终不两立。
若承认汉以后是阳儒阴法,则墨家绝迹,也就不难理解了。


(全文完)
//。。  。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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