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珠三曲-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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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走头无路的场景了,现在的她有家有哥哥有钱花。只要生命不受威胁,一个普通人谁愿意在烧红的铁锅上跳舞呢。自然是舒舒服服闹点小脾气(别忘了她也正值青春年少)。脱掉超人服装的小梳子,当然不会像超人小梳子那样吸引人。
至于她在感情上的糊涂帐,我也是按她的性格写的。在一般人看来(特别是墨墨姨妈),这么好的墨墨她还犹豫,太笨了。但是,如果她毫不犹豫地踢掉月月选墨墨,我才觉得见鬼了呢,小梳子真变超人了。敢爱敢恨,年轻无所畏惧,也没有太多的算计。特别是对生活要求不算太多的小梳子,更是如此。
不太喜也没办法啊,5555555555555
本章病中所作,不知好坏,大家包涵。
“哦,谢谢嫂子。”司清模模糊糊地答完后离去。
“小姐,你回来了?”背后突然传来了茶叔的声音。我一回头,看见茶叔扛着一条扁担站在我身后,正恨恨地望着司清离去的方向。
“茶叔,您挑水去了?”
茶叔一瞪眼:“东头巷子里王家当家的新近病死了,人家王家寡妇以前是大家闺秀,守妇道知廉耻。虽然丈夫已死,也不肯轻易和年轻的男子见面。我们几个老头老太太看她品行皆佳,去帮她干点活。”
我并不在意他的指桑骂槐:“茶叔,你都说了那王家大嫂以前是大家闺秀,我能跟她比吗?您啊,就别在意了。”
“好,嫌我话多,我话多,老茶我当年……”茶叔唠叨着离开了。
我也进屋收拾东西,换了身干净衣服后,我理清了接下来该做些什么,要查出柳玉的事情并不是很难。
从家里出来,我到了号称东城第一长舌妇的馄饨摊。这个时代与何佳的时代有很大的不同,但两个时代有一个像得不能再像的共同点,八卦女众多。
到了馄饨摊,我找了个位置坐下,李大娘立刻迎了过来:“哎呀,孟大姐,今天有空啊?”
“对啊,李姐,今天好生意。”我和这位大姐打过一些交道,平常有事没事都喜欢找她聊几句,不过她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
“都下午了,吃馄饨的人也少了,有什么生意,孟大姐陪我聊聊再走啊?”
“当然要聊,一个人在屋里绣花闷死了。”我高兴地说道。虽然人们总说长舌妇嘴里吐不出什么真话,但往往能从她们嘴里得到最接近官方的版本。
“对了,李姐,那天我在街上看到一个长得好俊的男子,有人说那人叫司清什么的……。”
开起了话头,李姐便按奈不住长舌的本性,夺过了话语权:“我知道,那人以前可是咱风城的第一美男子啊。”接着李姐便将司清的故事讲了个底翻,什么三岁还在尿床,15岁被人当女孩绑过一次,16岁偷过人家的黄瓜这类的事情说了百十件。
不过她没有提柳玉,我觉得有异,便小心地问道:“那这么一个美男子,可曾有家室啊?”
李大姐戳了一下我的额头:“小蹄子,你都嫁人了还思春,等你夫君来接的的时候,我一定告诉他。”她伸起脖子看了看四周,然后压低声音说道,“这事说了可得罪人,能把风城差不多所有的富豪都得罪光。司妖精以前有过一个侍寝的小婢,是从妓院买回来的,不过挺干净,是一个花魁的丫鬟。那姑娘可怜,怀了司妖精的孩子,都七个月了,嘎嘣一下,跳湖死了。你说,她要是不死,仗着她的孩子,怎么不能弄一个妾做做?”
柳玉跳湖死了?我咬咬嘴唇,接着问道:“她和那些富豪有什么关系?”
李大姐又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这才小心地对我说道:“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去乱传啊,当心得罪人。”
我点点头,女人的八卦套路我懂。
李大姐这才放心地说道:“那姑娘跳湖的时候有好多人都在场,那些人就是风城那些个有钱人的小姐们。她们说她们一起在湖边玩的时候碰到了那小姑娘以前的主子,就是那个花魁。然后那个花魁将小姑娘叫到一边,大骂了一顿。小姑娘一时受不了,就扎进湖里了,连尸首都没捞上来。”
柳玉的死和依依有关?
“但是”李大姐的话转了一弯,“大家都知道,这事压根不是那么回事。”
“那是怎么回事?”
李大姐叹了一口气:“那个地方那么宽敞,什么事藏得住?有人看见,那小姑娘下湖的时候,那些小姐都站在岸上笑呢,根本没那个花魁什么事。”
我握紧了双拳,稳着声音问道:“她们都站在岸上笑?”
“对啊,我刚才跟你说过那个郑家三小姐吧,就是以前跟司妖精定亲的那个。全风城人都知道,她那时把那个小姑娘欺负得不行了。有一天晚上下大雨,那小姑娘竟然半夜来敲我家的门,说是她家小姐要吃我做的馄饨。”李大姐揉了揉眼睛,“这小姑娘命太差了,好不容易嫁给了一个清清白白的公子,却遇上了一个妒妇。听说,那小姑娘就是被那郑家三小姐推到湖里去的。”
“那小姑娘不是司妖精的小婢吗,她怎么呆在郑璇霜身边?”我不解地问。
“当然是司妖精送给那郑家小姐的,哎呀,你不会这个都不懂吧?未婚夫妻之间互送个丫鬟小婢的有什么奇怪的?可惜司妖精没料到那郑家小姐是个善妒的女人。”
我觉得心里堵得难受,这件事绝对不简单。全风城人都知道郑璇霜欺负柳玉,司清不可能不知道。
“……那些小姐和郑小姐好,自然替她撒谎瞒着这件事。官府不傻,怎么会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婢得罪那些大富之家呢?当然是顺着那些小姐们的说法,将责任推到那个倒霉的花魁身上了事。”
“那司家就不追究?”我打起精神问道。
“我的孟大姐啊,司家不傻,不过是一个花十两银子买回来的小婢而已,死了再买不就是了。嘿嘿,不过,据说那个司妖精被他那善妒的未婚妻吓得不轻,坚决要求解除婚约。就因为这样,那司妖精才被赶出了家门。以后啊,媒人都不敢蹬郑家的大门了,男人们也怕啊,娶这么一个醋缸子在家里,以后还怎么纳妾?所以,那郑家小姐到现在还待字闺中呢,哈哈哈哈。”
李大姐说得很轻松,我的心情却阴得想下雨,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柳玉太可怜了。
“对了,孟大姐,你相不相信有报应啊?”李大姐接着说道。
“什么报应?”
“听说风城最近闹妖怪的事了吧?”李大姐神神秘秘地扬扬眉,“大家都说,是小姑娘的冤魂回来索命了。”
这倒是一个意外的收获,我来了精神,急忙问道:“冤魂索命?”
李大姐眨眨眼睛:“对啊,官府不给那小姑娘公道,人家就自己来讨。别看那个什么被妖怪缠住的病厉害得很,可死的人全是小姑娘跳湖的时候那些在场的小姐们的家人,没有一个例外的。”
又和她说了一半天,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第一次到郑家的时候,郑家大少爷的院子里会挂满了那些驱邪的东西。真是应了一句古话: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但李大姐说的这些毕竟只是街头巷议,不足以全信。
同李大姐告别后,我往依依所在的小巷子赶去。
柳玉到底要我告诉司清什么呢?难道是要司清替她伸冤吗?如果,司清早就知道她的冤屈而袖手旁观,我该怎么跟那个可怜的女子交代。
迈着沉重的步子,我来到了依依呆的那条陋巷。
这是一条弥漫着臭水沟和死耗子味道小巷,巷中的小路由凹凸不平的烂石块铺就。行走的时候得小心地踩着一块块松动的石块前行,一不小心脚就会滑到石块下的污水里,沾上一脚的臭黑水,同时惊起满天的蚊子。巷子两边是一些用乱七八糟的木板拼凑起来的破木房,木房的墙面上打着各种各样的补丁。有个穿得很邋遢的男人从一间房子里走了出来,看到我提着裙子小心翼翼地在走,便冲我起哄道:“小丫头,多少钱啊,真水灵。”
我不敢和他答话,埋着头小心地走着。
快要到依依的门前时,我听到了依依的声音:“唉唉唉,还少两文钱呢?”
“我下回给,下回给。”一个男人低声说着,飞快地从我身边跑了过去,溅了我一裙子的黑水点。
“我#,不得好死的东西。”那女人朝那人的背影狠狠地骂了一句。骂完,她将身体靠在门框上,叉着手,嘲讽地看着我,嘴边是一丝傲气的笑。
我看着她那红彤彤的嘴唇和大敞的衣襟,有点发虚,小心地说道:“依依,我是柳玉的朋友,来找你有事。”
她哼哼一笑:“柳玉的朋友?我怎么不知道她有你这个朋友?那天我看见你和那司王八蛋呆在一起,想骗我,哼?”
“依依,我真的是柳玉的朋友。”我能理解她的反应,小心地解释道,“我能通灵,柳玉的鬼魂在托我查她的事情。”
依依不再说话,而是冷冷地看着我,那凌厉的眼神似乎要把我刺穿。正当我以为她会将我赶走的时候,她忽然发话了:“管你是谁,有钱就行,你有钱吗?”
“有。”我有些手忙脚乱地掏钱。
“进来吧。”依依说完,扭着水蛇腰进去了。
我点点头,微微弯下腰,钻进了那间低矮的房屋。屋子里充满了一种含着刺鼻脂粉味的酸臭,被子凌乱地堆在床上。一张桌子安放在床边,上面乱七八糟地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未洗的碗,吃了一半的饭菜,还有袜子,衣服等东西。
依依扭到床边,拎起被子往床角一甩,坐到床边。又在桌子上那堆东西里翻了一通,找出了一个小小的白瓷瓶。她将自己的衣襟拉得更开,然后大声骂道:“少给老娘钱,还咬老娘,王八蛋,还要老娘赔上药钱。”
我看了看她的胸前,白皙的皮肤上全是深可见血的牙印。她吸着冷气,蹙着眉将药敷了上去。上完药,她随意地将衣服拉起,又从桌子上找出了一个葫芦酒壶,盘腿坐在床上,咕嘟咕嘟大灌了一口,这才抹抹嘴对我笑道:“对不起了,我这屋里没椅子,TMD,那些男人来就做,不可能给他们准备椅子吧。要不,你到床上来坐?”
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站着就好。”
“也是,”她又咕噜咕噜灌了一口酒,“我这床上脏着呢。好了,废话不多说了,拿钱来。”
“拿钱?”我有点不明白。
“让我说话不得费口水吗?你总得给我一点辛苦费吧?”依依晃着头说道。
我忙掏出了几两银子,递到她手上。她掂量掂量,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女人爽快,男人都是些混账,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这位柳玉的朋友,你想知道什么?”依依的语气已经有点醉醺醺的了。
“关于柳玉的一切。我知道你不会害柳玉的,官府是在冤枉你。”
“哈哈哈哈哈”听了我的话依依大声笑了起来,笑得眼角都冒出了泪花,“这位夫人,全风城的人都知道我是冤枉的,还用得着你来说?看在钱的份上,我跟你说说柳玉的事吧。”
依依蹬掉了脚上的鞋,盘腿坐在床上,慢慢地说了起来:“柳玉是我从家乡买回来的,那时那老家发大水,我回去给几个亲人收尸。正好她家的人都死光了,我就把她买下来使唤,本想等她大点就给她找户清清白白的贫苦人家嫁了。可是,她命中该灾,遇到了她的克星禽兽大夫司混蛋。后来我发现小丫头不对劲,两个月都没来月事了,一问才知道她的肚子被司混蛋搞大了。没办法,只有找司混蛋把小丫头卖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