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欲-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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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我的兄弟,保重!
第三十五章再见靖宇
和卡卡分别之后,急行百余里,带天光见晓,我们才在一个偏僻的村庄中停下来。小村庄里民风朴质,没有人问我们的来历,也使得我们少了一番口舌解释。
在村中的一家小客栈中住下,整整三天,我方才将体内的伤势治愈。
那白衣女子的仙灵之气实在太厉害了,饶是我天工大法也是创世神功,依旧费了不少工夫方才化解开来。不过,也正是由于如此一来,使得我的功力再次突飞猛进,非但可以正式开始融合阶段的修炼,也能够将螭吻召唤出来,只是以我现在的功力,螭吻剑只能出现一刻钟,之后如果强行使用,将会对我造成伤害。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功力尚不精纯的原因,对此我倒也并不气馁。唯一让我感到可惜的是噬魂在和那迷一般的白衣女子交手中受损颇重。想来那柄绿色的长剑,也绝非是凡间之物,以致于在噬魂的矛杆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剑痕。
我曾以真气灌注噬魂,却发现再也无法如以前一般的顺手,甚至还隐隐发出悲鸣。若我不是见机将真气收回,恐怕噬魂当真就把它自己的灵气吞噬了!
还有一件事情让我感到有些不开心,那就是卡卡。
每当我空闲下来的时候,我总也无法忘记卡卡的身影在我们身后扬手道别。我不知道他留在风冷城究竟会面临何等命运,但每次想起来,总让我感到有种不祥的预感。
雷石几次想要再次回转风冷城,将卡卡抢回来。但每一次冲动,都被我拦下。因为我知道,卡卡不会回来,这是他自己的注意,他绝不会改变。而且,风冷城还有那个迷一样的仙界女子,如果雷石碰上她,那当真是凶多吉少。
无奈何之下,雷石只能把化悲伤为性欲,向小村中所有雌性动物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也许动物和人一样,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在七天的时间,我看到雷石一共换了十六个女友,种类从母牛到母羊,到了最后,这家伙竟然跑到了外面,一夜间将困扰小村的狼群尽数屠杀,第二天带了两头毛色雪白的母狼回到了村中。
如此疯狂的纵欲,这家伙却没有半点疲惫之意,甚至乐此不疲。对于冥界首席种兽的能力,我不由得不发出一声惊叹:佩服!
我也算是人间少有的奇男子,最多和花清、花雨两人一夜九次,而且不能连续作战。可雷石似乎没有停止的时候,以致于老白对我说,流氓马在冥界的时候,就是以超绝的性能力而出名,这也正是它被选为首席种兽的主要原因。
七天的平静生活很快过去。
我们一行人再次踏上了回转洛丹的路途,只是这一次,我们的队伍又多了两个伙伴,两头车楼少见的雪狼,而且是母的。
在我们离开村庄的那一天,全村的雌性动物几乎倾巢而出,欢送雷石。在数年之后,这个小小的村落成了车楼帝国盛产凶猛动物的地方。无论大到牛马,小到绵羊,所出产的品种在斯法林大陆堪称第一流水准。
据雷石自己宣称,那些后来享誉斯法林大陆的生物身上,都留有他的基因,也都是当年他在这个山村中七日留情的成果。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些在后来被称为优秀血统的生物,都是它的后代。
对于这些,我们当时并没有想到。一行人小心翼翼的行进,只不过在队伍中,我们又增添了两个伙伴,两头来自北方少见的雪狼,那是雷石的长期女友。
如先前我们和蒲琳的约定一样,车楼国境内大小城乡,都张贴了对我的通缉令。蒲清夜的死,对车楼帝国而言,意义是重大的,一时间,卑鄙的刺客成了我新的代名词。不过,让我恼火的事情并非是这个,而是那张通缉令上的画像。
也不知道蒲琳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画师,居然把我画成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以至于在车楼国境内竟流传出我是人妖的谣言。想我怎么说也是堂堂血妖王,而且是创始女神幽忧的老公,这样子的形象,实在有损我个人名誉。当我第一次从花清手中拿过通缉令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杀回风冷城,将那个该死的画师碎尸万段!
就这样,在众人的调笑中,我艰苦的度过了一个月屈辱的日子。三十天后,我们来到了洛丹帝国境内,距离铜庐最近的一个军事重镇,方塔镇。
镇名方塔,自然也有方塔矗立。
方塔镇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那位于镇中心的一座方塔。相传,这方塔在界神之战以前就已经存在。只是我不明白,以界神之战那样惨烈的战争,为何那方塔依旧存在?
方塔镇方塔,是当地一句很有名的口头禅。至于这句口头禅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无心知晓,也不想知晓。方塔镇人口一万多,可竟有五千帝国北方军团中最精锐的铁骑兵驻扎镇外。加上距离小镇五十公里外的北方军团枪骑兵大营,足以说明了方塔镇在洛丹帝国边境重要的军事地位。
听自作聪明和靖宇曾经说过,方塔镇,是帝国北方铜庐地区一处重要的交通枢纽,连同着通往帝都西耶那的主要干道。
在方塔镇中,我们稍势休息了一下,在花清和花雨姐妹的温柔侍奉下,我们洗了一个舒畅的鸳鸯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后,我又看了看已经经过处理的蒲清夜的人头,然后交代了花家姐妹一声,便前往客栈的大厅。
我想听一听,如今帝国中最大的新闻到底是什么!
由于我们来的时候十分扎眼,三人两骑外,还跟着双狼一猿。如此奇异的组合,足以让许多人生出奇异遐想。而花家姐妹的容貌,更是让很多男人垂涎,只可惜,那双狼低声咆哮一声后,就再也无人敢上前招惹麻烦。
我也不想招惹麻烦,在小二的带引下,我在一个偏僻靠窗的桌边坐下,静静的听着那些坐在大厅中的客人闲聊。
从众人的口中,我对帝国这数月来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从铜庐会战结束之后,由于帝国宰相谭雷门下的柯士杰,就是那个把我拱手送给华明的连山关守将,已经荣升为铜庐地方行政长官。虽没有总督的头衔,但实际上已经享受了总督的待遇。
铜庐地区连年战争,是帝国最为关注的地方,每年都会投入大笔金钱,这是个肥缺,比之任何一个行省都要来的实惠。柯士杰借着连山关一战成名,而谭雷更是借着他在军方站稳了脚跟。枫霜元帅和谭雷之间的斗争,也越发的激烈。
但洛丹帝国的女王,却对此从未有过任何干预。她甚至很少临朝,大小事情都是交给谭雷和枫霜处理,如此一来,更加重了两人之间的争斗。我突然想起自作聪明的一句话,当今女王看似不懂事,却心机深沉。
当时我还不太明白,但是经过蒲琳的教训之后,使我对那些坐在权力顶峰的女人产生一种惧意。洛丹帝国的女王,是否就是蒲琳第二呢?
“对了,兄弟,你听说没有,血妖王杀了车楼帝国元老院的首席长老蒲清夜,正逃匿无踪!”
“不会吧,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已经投降车楼了吗?”
“天晓得是怎么回事,不过消息是千真万确。前些日子我一个朋友从车楼回来,还带了一张他的通缉令。呵呵,没有想到,凶名昭著的血妖王,看上去和人妖差不多少!”
我终于听到有人提起我了,但对我的形容,却又让我心中怒火中烧。我真恨不得冲上前去,一把将那混蛋抓住,好好问问他:老子哪一点象人妖?
哎,说到底,还是幽忧惹得祸!
我静静的坐在那里,听着一干不知死活的家伙就我的容貌品头论足,糟蹋我的名声。坐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有些听不下去了,因为再听下去,我真的害怕忍不住大开杀戒!
总的来说,对我的评价有如下几条:
第一,血妖王是人妖。
第二,血妖王是个没有廉耻,朝秦暮楚的无赖。
第三,血妖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我真的不知道,我哪点惹到这些混蛋了。实在不想再听下去,我站起身来,刚要离去,却听到一个粗豪的声音道:“胡说八道,真的是胡说八道!”
说话的,是一个年龄大约在三十左右的壮年男子。从打扮上来看,他可能是个佣兵,就听他连声重复一句后,喝了一大口酒,道:“血妖王大人或许杀人不少,但决不是什么没有廉耻的无赖,更不是那画像中所描述的人妖!”
我闻听心中一喜:谢天谢地,总算有人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了!
“兄弟,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当日连山关之战,你们有谁见过?说血妖王大人是叛徒,我呸,老子第一个不相信!”汉子粗鲁的吐了一口痰,大声道。
“莫非兄弟你见过血妖王?”
“当然,连山关之战,我参与了!”汉子说着,站起身来,将粗麻上衣除去,露出赤裸裸的胸膛。只见他的上身伤痕累累,有的伤口还露着隐隐红肉,显然还没有好利索。他指着身上的伤,道:“这就是连山关之战时留下的伤痕!”
“哈哈哈,谁知道你那些伤疤,是不是和娘们儿上床的时候留下的?嘿嘿,你说你参加连山关之战,几道伤疤就能证明?”
一个看上去让我感到很不爽的家伙嘲笑道,那汉子脸色微微一变,眼中闪过一抹狰狞杀气。我知道,这汉子已经动了杀心。
不过,他并没有急于找那个嘲讽他的家伙麻烦,而是从桌子上的包裹里,取出一块青铜令牌。汉子将令牌一翻,向众人一晃,道:“血狐佣兵团,你们应该听说过吧!连山关之战,我佣兵团也参加了,除了我和六个人之外,整个佣兵团都战死连山关外。不过,虽然我们只剩下七个人,但是血狐威名不可辱!”
那最后一句话,赫然是说给我看上去很不爽的家伙听。
血狐佣兵团,我隐约记得他们好像是参战了。但具体的我倒是不太清楚。不过还是听听他怎么说,被人吹捧的感觉,总是让人感到很爽,我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先前出言讥讽的家伙,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而其余众人,则露出仰慕神色。汉子将衣服穿好,大声道:“当日连山关之战,如果没有血妖王大人,连山关早就成了一片废墟。他老人家一人挑战数万淫狼敢死队时的风采,我至今我无法忘怀。至于后来怎么变成他老人家投敌,我并不清楚。因为那时我已经因伤退下。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很震惊,但我绝不相信,一个为振奋守军士气,不惜一人独闯敌营的英雄,会是一个卖国贼!可惜,血狐只剩下我们七个人,说话也没有以前的分量,但我们七人说好,如果有人胆敢侮辱血妖王大人,我们可以随时奉上我们的性命,以维护他老人家的声誉!”
爽!原来被人称之为‘老人家‘是这么爽的一件事情。
我坐在一旁偷笑,继续侧耳倾听那汉子为我颂扬。果然,经他如此一说,再也无人对我口出不敬之言,而我刺杀蒲清夜的行为,也一下子变成了深入虎穴,刺杀敌将的英雄壮举。所以说,英雄,有时候真的是靠宣传!
就在我听的全身毛孔都舒坦的张开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