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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十宗罪前传罪全书-第6章

小说: 十宗罪前传罪全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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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年说:“这,可不行。”

两个月以后,金珠对那小青年说:“你得带我走,我这月没来,我怀孕了。”

小青年说:“不能赖我啊,谁知道你怀得谁的孩子。”

金珠说:“就是你下的种。”

小青年说:“我不管。”

金珠说:“这辈子我就跟着你了,我肚子都快大了。”

小青年说:“你吃饱撑的吧!”

金珠说:“求你了。”

小青年说:“你这婊子。”

金珠说:“我……我爱你。”

小青年说:“滚……我揍你。”

“我爱你”这三个字换来的是“我揍你”。他是这么坏,又是那么好,金珠想。她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等待着隔壁房间那个心爱的男人。窗外的月光照进来,敲门声却始终没有响起。半夜,金珠听到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她立刻披上毯子冲出去,一屁股坐在驾驶室的副座上。

“想跑,没那么容易,哼。”金珠对小青年说。

“你回去穿好衣服,我带你走。”小青年说。

“我傻啊,一下车,穿好衣服,你早没影了。”

“那好吧。”小青年恶狠狠地说。他踩离合,挂挡,加油门,车猛地一蹿开上了公路。

第二天清晨,有个浑身赤裸的女人走在127国道上,她进入市区,立刻引起了喧闹。

早晨的太阳照着她的屁股、背、脚后跟。她捂着脸,长发遮不住乳房,乳头冻得发黑,她的小腹平坦,黑色草丛下是生命的源泉。

我们也是从那里出生。

这是天地间多么奇特的景观。一个女人散发着原始的气息,在清晨走在自己的影子里。街上的人都惊愕得大张着嘴。

各种各样的目光像箭似的射在她身上,惊喜的,惊讶的,淫荡的,下流的,鄙夷的,怜悯的。变幻不定的心态,很多围观者也在那一刻学会了疑问。

她是谁?

她是一个女人,也就是说她是我们的母亲、姐妹和女儿。

这好像是一个什么仪式。她走在无限的时间中,无限的空间里。每走一步都震撼着人的心,震撼着这个世界。

泪水一路滑落,起风了,这个风尘女子一尘不染。

金珠捂着脸,穿过整个城市,回到车老板的旅店。她的屁股上有个清晰的鞋印,肚子里有个模糊的孩子,这都是那小青年留下的。她爱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金珠蒙上被子睡了两天两夜,从此她不再笑了,也就是说不再漂亮了。一个女人不再漂亮,就由春天直接到了冬天。金珠完全堕落了,给钱就让干,大声地毫无顾忌地呻吟浪叫,她的身价由200慢慢降到了20块钱。

猫三狗四,猪五羊六,七个月过去后,金珠生下了一个早产婴儿。

有了孩子,金珠的腰变粗了,乳房耷拉,屁股下坠,身材臃肿。她的客人越来越少,车老板越来越讨厌她。有一天,车老板对金珠说,你怎么这么能吃,你这个饭桶。

第二天,车老板将她和她的“那小玩意儿”赶出了旅店。

金珠在河堤上搭了间房子,以捡垃圾为生。她对邻居说,我要把孩子养大,我要让他上学,我要让他当大官。在1999年那个漫长的雨季,假如有人打着伞站在沧州郊区的桥上,会看到一个破房子里有位妇人用塑料盆接漏到屋里的雨,她的孩子在床上啼哭。

金珠有时还会到那旅店里卖淫。

2000年7月30日晚,下着大雨。车老板的旅店里来了五个客人,其中的一个躺在担架上奄奄一息,另外四个衣着奇特。

他们要了一桌子菜,大吃大喝,酒足饭饱之后,来了一个女人。那女人很胖,脸上写着卖淫,手上写着失业,左边屁股写着贫困,右边写着无知,张开嘴就可以看见肚里的饥饿。

她就是金珠。

金珠在一张油腻腻的凳子上坐下,毫不客气地撕开一只鸡腿:“哎哟,馋死俺了,很久没开荤了,没生意。”

一个黄牙齿的男人将金珠搂在怀里,揉着她的乳房嘿嘿笑着说:“这回让你吃个够。”

这个男人就是丘八,旁边坐着的依次是周兴兴、铁嘴、屠老野,墙角的破沙发上躺着山牙。

丘八说:“闲着也是闲着,我们来耍个游戏。这个游戏有个文绉绉的名字叫坐怀不乱,黑话叫打波。就是让一个妓女坐在客人怀里,百般挑逗,谁家伙硬了,谁罚酒三杯。”

游戏开始。

金珠的小嘴油嘟嘟,金珠的大腿肥嘟嘟。

她坐在周兴兴怀里,慢慢扭动屁股,眼神迷蒙,风情万种。很快,她说:“硬了,喝酒。”

她坐在铁嘴怀里,吞吐着蛇的芯子,身体上下地动,轻轻喘息。一会儿,她说:“这个,也喝酒吧!”

她坐在屠老野怀里,慢慢掀开自己的衬衣,把屠老野的手按在那两朵莲花上,她闭上眼睛,很陶醉的样子。过了不久,她嘻嘻一笑,说:“老家伙,快硌死我了!”

一轮下来,只有丘八没硬。金珠用鸡骨头敲着丘八的脑袋说:“今晚,我和你睡,他们三个都是大坏蛋。”

丘八哈哈大笑。

“怎么还有个喝醉的,”金珠看见墙角躺着的山牙,她站起来,啃着鸡骨头,扭着屁股走过去,说,“这个也不能放过。”

走着走着,她的脚步放慢,停住了。

山牙半睁着眼,努力地抬起右手。

他的眼中流出泪水。

金珠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愣愣地站在那里,许久,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大!

山牙是金珠的父亲!

20多年前的一个傍晚,山牙在那个叫金台村的村口对自己的女儿说,我马上回来。

20多年过去了,他目睹了一个妓女的皮肉生涯,这个妓女就是他的女儿。

这个临死的人说话很吃力,断断续续的,我们实在没有心情真实地叙述那种上气不接下气的遗言,在这里就完整地转述一下。他死前对周兴兴、屠老野他们交代了一件事:你们去洪安县,在城西有片桑树林,你们把一条红色的丝巾系在最粗的那棵树上,那树下有我埋的东西,一些钱,你们分一半给金珠。第二天,你们去城东小井胡同,就是那条死胡同,有个人会从地底下钻上来,他会带你们去找高飞。

我们以后不再有机会谈论车老板了。大概在山牙死后的第二天,有个穿一身白色孝服的女人在半夜进了旅店,出来之后,车老板赤裸裸地躺在床上,咽喉处有个大口子。

前传:罪全书 第六章 四十大盗

时间:一个雨天。地点:动物园。

人物:父亲和他的胖儿子,一个少年,一对恋人,一个脏兮兮的小孩。

用枯树枝在地上画个圈,这个圈就叫动物园。

潮湿的木椅上坐着一个少年,他神情忧郁,头发滴着水,爱情正啃噬着他的心,他盼望着一个女孩,步履轻盈,走在草地上,走到他身边。

亭子里的恋人相拥。花朵湿漉漉的,金鱼在水草间游来游去,水面泛起阵阵涟漪。

那一排铁笼子里关着老虎、狮子、狗熊、鸵鸟、狼、豹、猴子。

笼子真的很有诗意。

现在,笼子前站着一位父亲和他的胖儿子。父亲说:“儿子,要爱护动物,它们和人一样,瞧,那只大老虎正在给小老虎逮虱子。”

胖儿子的嘴里塞满香蕉,突然哭了。

父亲说:“怎么了?”

胖儿子望着父亲说:“我不饿。”

父亲笑着说:“那就喂猴子吧!”

这时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翻墙进来了,他的头发像鸡窝,脖子灰不溜秋,穿着一身烂衣裳,他笑嘻嘻地对着狗熊做鬼脸,将笼子拍得震天响。

城市里常有这样流浪的快乐的小精灵。

胖儿子抬头对父亲说:“爸,我害怕他打我。”

父亲说:“别理他,走,去喂猴子。”

他们来到关着猴子的铁笼前。胖儿子剥了根香蕉,父亲将地上的香蕉皮捡起来,郑重地对儿子说:“要爱护环境。”

胖儿子说:“怎么只有一只猴子啊?”

父亲点燃支烟:“可能是珍稀品种,是金丝猴吧。哦,不像,它病了,可怜的小家伙。”

笼子里躺着一只小猴,眼神哀伤,毛脏兮兮的。

它就是小烟包。

胖儿子将香蕉扔进笼子里,说:“吃吧,小猴。”

小烟包坐起来,打个哈欠,眼泪和鼻涕直流。它看到抽着烟的父亲,便哀叫着爬过来,伸出手。

父亲说:“再给它根香蕉。”

胖儿子将所有的香蕉都扔进去,小烟包却不理会。它开始在地上打滚,两手抱着头,眼睛红红的,吱吱乱叫。

儿子拍手笑着说:“疯了,疯了,真好玩。”

父亲说:“这小猴,到底怎么了?”

小烟包试图抢夺父亲手中的烟。

父亲愣了愣,说:“要这个啊。”便将烟扔进笼子里。小烟包立刻捡起来猛吸几口,它蹲着,哆嗦着。

那个小孩不知何时也趴在笼子前,说:“看什么呢,我看看。”

小孩咽了口唾沫,他看见了笼子里的香蕉。

胖儿子说:“爸,走吧,他身上真难闻。”

父亲说:“走吧,回家洗个澡,这雨淋得脖子黏糊糊的。”

胖儿子边走边说:“洗澡也行,除非你晚上别让我吃鸡腿,我不喜欢吃,我都吃腻了。”

小孩看看他们,用树枝将笼子里的香蕉挑出来,抱在怀里,飞快地跑了。

儿子对父亲说:“爸,快看,那是一个小偷。”

我们来做个小测试。

你不可能用舌头舔到你的胳膊肘。

你不可能空手抓住一只苍蝇。

你不可能用两根手指夹起一块砖。

如果你做到了,那么你就具备了做一个小偷的能力。

在很多地方,我们常常看到总有一群可疑的人聚集在那里,抽烟,交头接耳。他们打量行人,尾随跟踪,几人掩护,一人以极快的手法打开你的背包,将里面的钱和值钱的东西一扫而光。整个过程也就几秒钟,并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他们很大胆,盗窃时即使被人发现,也只是悻悻地走开,然后盯上下一个目标。行人大多是敢怒不敢言,警察逮住他们也很难做出处罚,因为他们大多是一些未成年的孩子,而操纵这些孩子盗窃的头目都是幕后指挥,很难抓到。

公安部近年来发布的关于盗窃的通缉令,也可以看成是一份中国大盗的排行榜。其中,库班名列第二。

库班,一个手艺人,一群小偷的老师。22岁那年,他就带着一把雕刻有山羊头的刀子,到处流浪,他走到哪儿,哪儿就留下羊肉的膻味。但他不卖羊肉串,也不卖葡萄干。第一次盗窃是在温城街头,他看见一个算卦的老太婆,有一只黄色小鸟叼出一张纸牌,那上面的大概意思是他最近要破点小财,但会有贵人相助,一切事情逢凶化吉,从此财源滚滚。

老太婆说了一句文绉绉的话:“命是天生注定的,运是可以改变的。”

临走时,他给了老太婆两元钱,却顺手偷走了老太婆的钱包。

从那天开始,他的命运走向了一条死胡同。

在一起盗窃案中,一个小偷对另一个小偷说:“你躲在门后面,有人进来你就拿棒子打他的头。”

没人进来,是盗窃;有人进来,是抢劫。

一个盗窃犯会因为偶然的因素成为一个抢劫犯,棒子打得重了,或者遇到反抗,抢劫犯又很容易升级为一个杀人犯。

库班先是盗窃,然后抢劫,有段时间,这个大胡子男人每天要做的事就是花钱,拿一张百元的假币,去买东西。他买苹果、香烟、袜子,买萝卜与白菜,他的钱一次次被目光敏锐的小贩退回来,那段时间,他怀揣着三千多块钱流浪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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