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尽情飞翔-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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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散场,各回各的家。哥哥喝得有点多,我不放心,说:“哥哥,还是别回旅馆了,回家吧。”
他轻轻笑了一下,说:“好的,回家。”
进门一看,鞋柜旁边搁着两件行李——不好,爸妈回来了!
正想把哥哥推出门,发现地上有一张字条,是妈妈的字迹:
俐俐,爸爸得了急病,我送他去医院。打我手机。
赶紧给妈妈打手机。爸爸得的是急性胆囊炎,要施行手术,有危险。
“你是继续伪装还是自动暴露?”
哥哥一把拉上我的手,说:“废话,当然是暴露了。赶紧去医院!”
6城南旧事(1)
妈妈坐在手术室门外的椅子上,眼睛望着地板,整个人一动不动。她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奇异的气场,教任何人都不敢接近。我甚至不敢在妈妈眼前晃动。真想不到,我一向温柔的前小学老师妈妈,竟然会有如此有气势的时刻。算是信服了妈妈是真的在帮爸爸做生意,而不是在帮倒忙。
手术不堪忍受的漫长。情况比我想象的要严峻。我心情紧张,坐立不安,快要窒息,只好去楼梯口的窗户透气。过了一会儿,哥哥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他无话,我也无话。各种担心忧虑不断袭扰,我的眼睛逐渐红了起来,眼泪就快冲决而出。
这时候,哥哥忽然开口说:“俐俐,你知道吗,你就是在这个医院出生的,三楼。你生下来时可胖了,八斤一两,真是虎妞啊,把我们全家给震撼的。”
“有那么夸张吗?你看我现在瘦得像难民似的。”百日照片上的我,确实是个肉球儿。
“一点不夸张!你小时候特强壮特凶悍,念幼儿园小班时,动不动就冲到大班去把人家男孩子打了!在家更是个霸王,连爸爸都怕你,我更是从来不敢惹你!后来你得了一场大病,莫名其妙地猛瘦了下来,人整个也绵软老实了,总算没长成危害社会的母大虫。”
“哈哈!我怎么一点不记得?”
“你病好后就跟失忆了一样。你转了个性情,我和爸妈都特高兴,就没敢提醒你。”
“你胡说呢!”
“句句属实!还有啊,你上幼儿园第一天就逃学了,一个人在路上瞎溜达,幸好被一个熟人撞见,带你回家。要是遇上人贩子被拐卖了,现在你还不知道在哪个穷山沟沟给人当童养媳呢!”
我捶了他一拳,说:“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小时候逃学还被电视台拍到了呢!”
“哈哈哈!”哥哥仰头大笑,又说,“你看了《射雕英雄传》以后,没事就在床上‘练功’,手做鹰爪状大叫:九阴白骨爪!”
“切!你更恶心,看了《香帅传奇》后,成天拿把扇子挥来挥去,冒充楚留香!”
我俩就这样互相揭发对方的糗事。越揭发越觉得,小时候真好玩,从前的日子快乐似神仙!
从前,我们全家住在南郊的剧团的破烂筒子楼里。楼梯窄且陡,没有灯,家家户户都将蜂窝煤和杂物堆在楼道上。我家在最顶层,水压不够,爸爸每天得去四楼陈叔叔家提水。哥哥有时也会帮忙,拿一只小桶打满水,再洒一半在路上。
哥哥最大的力气用在害人上。他曾趁夜色将二楼的自行车搬到三楼,三楼的搬到四楼,四楼的搬到五楼,只为了看看人们以为自行车被偷时沮丧的脸。
我也是淘气的。一夜之间流行起了跳广场舞,一些没事干的妇女和老太太就在我家楼前的空地上跳,用劣质收录机放垃圾音乐,十分烦人。我往楼下跳舞的人群里丢过好几回鸡蛋壳。
淘气的还有老鼠。成群结队招摇过市,那简直叫做猖獗!没食物可吃时,就啃肥皂啃电线啃木头,竟还啃到了床脚。爸爸和哥哥与老鼠们斗法时,我和妈妈躲在被子里不敢伸出脑袋……
妈妈那时还是小学的语文老师。走在路上常有人喊她“老师好”,那些人各种年龄的都有,与我一般大的奶声奶气的孩子居多。记得有一次妈妈生病请假,家里一下来了二十几个学生来看望她,妈妈苍白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微笑。
说实话,我对爸爸唱京戏不怎么感兴趣,但爱玩他的行头,最喜欢把假胡子别在头上当假发。我最最喜欢的是吃过晚饭后,听爸爸拉手风琴唱儿歌。春日的风雨夜唱《小雨点》,夏日的星夜唱《知了》,冬日的雪夜唱《雪绒花》。至于萧瑟清冷的秋日月夜,那是留给苍凉的二胡的,是留给爸爸独自感怀伤逝的。
后来爸爸不唱戏了,做生意。先是倒卖一点小饰品,之后推销过一阵某品牌的出租车计费器,最后做起了汽车配件代理。自然有磕磕绊绊,但总体运气还不错,家里逐渐富起来,爸爸越来越忙碌,二胡和手风琴都很少碰。妈妈见爸爸太累,便辞职帮忙,很快她也成了个大忙人,可她还是会在睡觉前给我读童话书,还是会检查哥哥的作业。
再后来,我们家搬到了北郊的新房子里。二胡与手风琴盒上满是灰尘,童话书也打包封存进纸箱子里。爸妈工作辛苦,哥哥和我学习繁重,城南的清贫松弛的快乐生活被咔嚓一下剪断了。我不禁叹道:“好想搬回南郊住,好想搬回过去住!”
哥哥笑笑说:“现在也挺好啊!南郊北郊无所谓,一家人在一起就好!”
是啊,过去是好的,现在也是好的,一直都挺好的。只是说,小时候懂事少、想得少、需要负的责任少,更没心没肺,更容易快乐。小时候,我连看家里房顶漏雨都觉得有趣呢!长大了,才渐渐看清一些残酷的事实。看清了房子漏雨并非游戏或诗,而是真实的烦恼;看清了,哥哥的爱情是怎样输给了现实。
但与此同时,我还看到了,通过爸妈的努力,我家大大改善了居住环境;我看到了,哥哥正在努力,有一天他会长成真正的男子汉,终会赢得他想要的爱情;我还看到了,我也应该努力,学好英文,出国,学管理,拿到学位,让家人放心,让他们为我感到骄傲。
还应看到一些更远的事。比如,有一天,我将拥有自己的家庭,我会尽心尽力呵护爱人和孩子,让孩子拥有城南旧事一般诗意的童年。我将愿意为我的家人奉献一切,甚至去跳大腿舞,如果必须如此的话。想来,大可不必去驯养动物,我有一头叫做“生活”的野兽需要驯服。我发过誓,要当一个最伟大的驯兽员。
6城南旧事(2)
呵呵,这些真的太遥远了。此时此刻,在这家医院——我生命的起点,我最想看到的是:亲爱的爸爸手术成功。上帝保佑。
就在一瞬间,我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宗教感。哦,原来,我也是有信仰的人。
7孔雀开屏
加州的阳光是奶油色的,温暖地照耀整座城市,呈现一幅明信片上印刷出的精致风光。美则美矣,却掩盖不住刻意经营的痕迹,看得到背后的工业制作流程。是的,是美的,也是虚假的,连带那份温暖也变得可疑。我明白了,加州梦,真的只是一个美梦。而梦想,永远是你在奔赴的路途中眺望时它看起来最美。
我的留学生活简单而紧张。住租来的公寓,搭公交车上学。时常从网上下载免费电影看,进影院看大银幕的次数却屈指可数。熬夜写论文时很想悬梁自尽,拿到A的时候觉得自己够格当选十大杰出青年。能争到奖学金就争,争不到就自己去赚钱;怎么挣扎都脱不开穷学生的身份,但还是要挣扎一下的。喝很多速溶咖啡,但很少去星巴克。其实老美的正宗星巴克并不贵,不去那里是因为我对之无所谓,我从来不是国内那种以为上一趟星巴克就高级了就情调了的小资。
今天是周末,明日不用早起。忙完了下周的课堂报告,我决定看个片子再睡觉。
看的是《孔雀》。老早存进了电脑里,一直没看,现在提起兴趣看是因为听到了一个有趣的说法:《孔雀》是一部恐怖片。看罢觉得的确不错,很有恐怖的效果,艺术地表现了生活的残忍,打个85分。为导演顾长卫叫一个好,再怀疑一个:人生果真是那么暗淡的吗?我觉得不是。但这个问题是争不出答案的。艺术家的感觉太敏锐了,容易极端;我的神经又太粗了,难免错漏。谁也无法说出生活的原生态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想,我的粗糙是必要的。就像这个世界不能没有摩擦力,否则地球会极速运转而瞬间倾毁,人类将死无葬身之地。生活也不可能完全顺风顺水顺意,必有险山恶水重重阻挠;行走于这茫茫世间的芸芸众生,必有无奈必有妥协,有时需要硬着头皮迎难而上,有时得策略地绕道而行,有时或许还要卑躬屈膝匍匐前行。
片子的末尾,孔雀开屏了,但没有人看到。只有镜头之外的我看见了。异国他乡暗夜的房间里,我想起了那个叫余振威的小男孩,想起了他那张引得孔雀开屏的漂亮脸孔,也想起了他的美丽过早夭折之后的没落。有点难过。想到此,我把打给《孔雀》的分数修改为90。
不自觉又联想到了Tim,打网球时认识的一个ABC。Tim像极了余振威,我是说像小时候的那个阳光俊气的余振威。Tim有一双漂亮灵活的大眼睛,他是余振威的优异的成年版,浑身洋溢着洁净健康的气息,给人以希望。我又觉得,其实,孔雀并不是那么吝惜的,还在为另外一些人开启美丽。尽管可能下一秒孔雀就会收起尾巴,但是,下下一秒,它可能又会慷慨开屏。也许,我再见余振威,他又变得像Tim一样帅呢?——没准!所以,还是给《孔雀》打85吧。
下次打完网球,我要勇敢地对Tim说:我想请你去动物园看孔雀,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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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领取而今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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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生活于校园的学生亦生活在家庭、社会、宇宙之中,这世上根本不存在单向度的人。所以,我写的是校园,笔触还是伸出了校外;赞美校园,但从来不赞成躲进校园;写学生的单纯明澈,也写他们的狭私虚弱;批判无病呻吟,但记录那些真实的痛楚。还请一些人不要粗暴地认定校园文学就是幼稚无聊的早恋故事,不要简单地以为少年真的不识愁滋味。
小说
《从此尽情飞翔》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九篇小说皆写成于2005年,按照写作的先后顺序编排,书名取了今年写的第一篇小说的标题。这第一枪还算响亮,若是叫了个诸如《颓了》《蔫了》之类的题目,说不定这一年我便真的颓了蔫了。呵呵。
我的第一本书《西安1460》是一半小说,一半散文。有些读者偏爱我的小说,有些读者则表示更钟爱我的散文。可今年我总共只写了两篇散文,若收进来会显得不伦不类,便任其“散”去了。
其实我本人并无体裁“歧视”,只是越来越喜欢在虚构的世界里陈情说理、嬉笑怒骂。散文写起来比较顺手,有感而发,信手拈来,直抒胸臆,太讲究技巧的话反显出雕琢做作;写小说却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你要安排每一个人物的命运,还要用逻辑串起若干个命运,让一个个有生命的人物、有意义的事件合情合理地组成一个栩栩如生的世界,对技巧的要求非常高。每有笔力不逮,我总会感慨扮演上帝这活儿真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