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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娇纵之极-第19章

小说: 娇纵之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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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五下午六点多,叶思晴下班,下到地下车库,柏叔在保时捷上等。
  
  在车上,突然想起答应了宇希,要买送给同学的生日礼物,于是叫柏叔在路边停了车,约好三十分钟后在原地再上车。
  
  在玩具反斗城买了乐高的小熊维尼郊游趣味积木,步出商场时,手机响了,是程嘉伟。
  
  “上星期看到宇希的家长手册,提及明天有同学的生日party。”程嘉伟好听的声音。
  
  “是啦,我刚买好礼物,到时我让菲菲送宇希,你带他一起出席,好吗?”叶思晴微笑着说。
  
  “思晴,”他仿佛在犹豫,停了停,说,“你明天没时间吗?”
  
  她的笑容瞬间凝滞,沉吟半响,细声说:“没有。”
  
  “知道了。”他有点失落的声音,一丝丝的伤感。
  
  她慢慢踱步到停泊车的位子,敲敲窗,正在小寐的柏叔惊醒,车门打开。她将积木桶放到后座,对柏叔说:“我想逛逛街,不回家吃晚饭了。晚点回去。”
  
  她漫无目的闲逛着,偶尔觉得橱窗里的女装模特穿着劲漂亮,但没有兴趣试身,走走停停,心不在焉。
  
  在阿玛尼的展示柜前,她驻足,凝视一件男装的黑色长袖衬衣,全棉,左纽右扣的对应处,烫印黑色低调logo,经典时尚。
  
  杰峰里面穿件白色T恤,外面配这件衬衣,应该好看,单穿也超帅,她想。
  
  然后——她悲哀的承认,多少日子以来都是如此,难忘从前的一切,而同时放不下眼前所有。
  
  她恨自己无法超越,时光荏苒,过去的一切依然清晰,现在的一切剪不断理还乱。
  
  在尖沙咀街头闲晃好久,夜幕早已降临,长长的弥敦道树影婆娑,霓虹闪烁,繁华而烦嚣。 

作者有话要说:(晴童鞋的纠结是你想的纠结)X100~




27

27、精致性感 。。。 
 
 
  眼前所有化作沉默的布景,像忧伤的默片,或默片的忧伤,无休无止的在视线里流淌。
  
  如果眼前可以出现哆啦A梦的随意门,那该多好,她傻乎乎的想。
  
  她甚至试着闭了闭眼睛,几秒钟后,睁开眼睛,自己还是站在美丽华商场人来熙往的大门口,眼前的弥敦道依然车水马龙,耳边仍然响起绿灯时行人横过马路的电子提示声。
  
  那个没有耳朵,拥有四次元口袋的机器猫,终究只是一个日本人的幻想。
  
  而如果真的有随意门这道门,其实,叶思晴可以怎样做呢?答案也是不确定的。
  
  失忆,穿越,只与某人相遇?那么,嗯,请问某人最好应该是谁?
  
  正值下班时段,须知尖沙咀各甲级写字楼里的型男靓女,从下午六点至晚上八点(五点半以前走人的公司是为凤毛麟角),都属于情理之中的下班时间,取决于当天overtime与否。
  
  各路精英们陆续倾巢而出,回家享天伦乐做乖乖女乖乖仔,或去赴饭局,去寻欢,去郁闷,各自兴之所致,随性而为。 
  
  当她无所事事地缓步向前游荡,默念着沿街的各式巨幅海报,望着餐厅门口花款繁多的menu发闷时,左边出现一片宽阔的台阶,茫然间抬眼一望,原来是诺士佛台。
  
  记忆中,和程嘉伟光顾过好多次上面的一间法国餐厅,他喜欢吃那家的黑松露菌配野菇意饭,她则喜欢芝士焗田螺。
  
  拾级而上,右转。餐厅外围区域法国三色米字国旗图样的遮阳篷,从遥远的记忆中跳跃出来,鲜活的扑入眼帘,遮阳篷的半圆齿边欢快的迎风飘展。
  
  “一位,我要一个安静的位子,谢谢。”她对带位小姐说。遂越过露天座位,进入里面。
  
  “西洋菜汤,鸭胸沙律,芝士焗田螺,黑松露菌配野菇意饭……”当侍应写到甜品拿破仑蛋糕时停下笔,循例问道:“请问需要酒水饮品吗?”
  
  她问:“有什么好介绍?”
  
  “法国波尔多德宝酒堡……”侍应公式化的说着。
  
  〃ok,一支,谢谢。〃叶思晴心事重重,也并不需要听明白,就无所谓的说。
  
  她的左手抚着额头,手肘依托在红色台布上,眼睛出神的望着别致的银质梅花鹿烛台上,玻璃樽里缓缓燃烧,摇曳的烛光,思绪万千。
  
  菜肴一碟一碟的上,她心不在焉的缓慢吃着,惊觉似乎点太多了。
  
  她自我解嘲的笑了一下,轻缓转动手中的红酒杯,端详眼前那浅浅而纯净的红棕色。向自己举杯,淡淡的橡木幽香扑鼻,入口觉着点点的酸甜,口感优雅绵长。
  
  餐厅中央的舞池,有穿黑色演出服的大小提琴手倾情演奏,克莱斯勒“爱的喜悦”,流畅欢愉,悦耳动听。
  
  接下来居然是,果然是,姊妹曲“爱的忧伤”,抒悲伤之情,婉转悠长。结尾时,轻颤音缓慢的滑高八度,然后结束优雅的忧伤。她浅浅慢慢的又喝下一口酒,心想,真适合我今晚的mood。
  
  耳边有铃声响起,响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的按下感应键,是宇轩。
  
  “妈咪咪,你在哪呀?”儿子稚嫩娇气的声音。
  
  “在吃饭。”她拍拍额头,酒精好像有点冲脑,晕晕乎乎。
  
  “明天,uncle程带阿哥去同学家参加party;妈咪咪,我可以去吗?”宇轩充满期待的问。
  
  这样的生日party;主人家是无任欢迎自家孩子的同学和家长加入的。
  
  图个热闹,让小孩在人生的起点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网,同时家长们各自交流,不排除合作的潜在可能性。
  
  “应该可以去的,妈咪让菲菲也帮你买份礼物。”她应着。
  
  随即给菲菲打电话,吩咐明天带了宇轩一起去。她从手袋取出邀请卡,上面有party时间和地址,用iphone拍了,发到菲菲手机,叫她转发给程嘉伟,以在上址会合。 
  
  时间缓慢流过,侍应总是适时的出现斟酒,她的压抑感渐渐减少,直至几乎消失。
  
  当舞池换上另一队live band,她知道已经进入夜晚的下半场了,酒吧时段。
  
  主唱是年老的古巴歌手,有温暖的笑容,演绎歌曲Never say never。
  
  You can never say never
  While we don't know when 
  But time and time again 
  Younger now than we were before 
  Don't let me go 
  Picture;you're queen of everything  
  Far as the eye can see under your mand  
  I will be your guardian when all is crumbling 
  I'll steadyyour hand
  You can never say never 
  
  乐曲似乎与周围一切融为一体,成为环绕的四维背景。
  
  盘旋头顶的幻彩霓虹,忽明忽暗,神秘莫测,她困惑而迷惘的感受这种朦胧与璀璨,极想超然一切的自我放逐。
  
  无法停止的胡思乱想,忧伤徘徊,好像要把人逼疯了。
  
  Peter进来不久,就看见了叶思晴。他相信这个夜场的男人,视线或长或短都曾停留在她身上。
  
  只是她旁若无人,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就算与侍应,也几乎零眼神接触。
  
  Peter眼神复杂,饶有兴味的注视着隔着几张台的她。这就是Joyce叙述中,程嘉伟至爱却无法拥有,无法舍弃的女人。
  
  他已经看到两个与她搭讪而灰溜溜撞板的男人,不知男人们说什么,总之他看到她轻轻摇头,甚至没瞥一眼搭讪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见她的样子,记忆犹新,却从无交集。两年前,参加一个业务往来公司的年会。
  
  当时Peter站在一楼的阳台,双手撑在雕花栏杆上。
  
  面前是超大的花园,远处是波光轻漾的泳池,有队band在岸边的亭子里演奏,周围聚集着很多型男潮女,看表演,跟新旧朋友聊天,谈情谈业务。
  
  有个漂亮女生讲着电话朝这边的树下走来。不过,这年会上,好像没什么不漂亮不英俊的人出现。
  
  云想衣裳花想容,都市里的各位达人,刻意拾掇扮靓一下,谁都是光鲜体面和时尚应景的。
  
  他可以肆无忌惮尽情打量约五米开外的她。事关一楼阳台,葡萄树茂密的藤蔓携绿色叶子蜿蜒而上,恰到好处的遮蔽着光线,掩护着他的位置。
  
  她穿着白色的裹胸礼服,蕾丝腰带系着不对称蝴蝶结,清秀美丽的容颜。
  
  纤细的腰只堪盈盈一握,光洁白皙的背脊和肩头恰到好处的□些出来,身体曲线玲珑,凹凸有致。Peter觉得她的锁骨非常精致性感。
  
  讲完电话,她并没离去,而是在远离人群喧嚣的树下,独自伫立。
  
  她似乎是望着泳池方向的,但神情显然游离于眼前的热闹以外,无限远。她的眼神很特别,明亮澄澈,有点清冷,淡淡忧郁,也许还有傲气。
  
  不久,郑杰峰走过来了,手里拿着一条粉色的薄羊毛披肩,他帮她披上,说:“晴,找你好久呢,冷吗,累了吗?”
  
  “有点耶,早点回家好吗?”声音是娇柔的,一丝浅笑,与她独处时的清冷,拒人千里有点反差。
  
  Peter就是那次,第一次,见到郑杰峰的太太。
  
  而郑杰峰,作为地产大亨的第三代,自从美国读完书返港开始,就渐渐成为财经或八卦传媒的焦点,是本港少数几个有娱乐效应的财经风尚人物。
  
  只要不是跟这个现实社会严重脱节的人,都会熟悉郑杰峰的面孔。
  
  后来,他又在不同的场合见到叶思晴,都只是远远的凝望。每次美人依旧,优雅动人,双瞳明亮清澈,淡淡愁烦,待人礼貌而疏离。
  
  不久前,Peter与全城的人一起,知道当年叶思晴是带着程嘉伟的球进入郑氏家族的门,震撼而了然。 

作者有话要说:后续,女主角倾向于我行我素~




28

28、稀罕 。。。 
 
 
  Peter的眸子在变幻的霓虹下明灭不定,脸色凝重。两个月前阿妹离开香港时说,想去洛杉矶散心了,因为程嘉伟不理她了。
  
  而三十多天前,Joyce在洛杉矶撞车了。
  
  她在车祸前半小时,意识模糊口齿不清的打了个电话过来:“阿哥,嘉伟为什么不要我?那个郑太比我好很多吗?”
  
  Joyce灌醉自己,然后醉驾。
  
  Peter当年师从布朗大学,作为出色的外科医生,他明白她的情况相当糟糕,双腿特别是左腿,她要回复平缓的行走尚是可能,但能蹦蹦跳跳的机会就不大了。
  
  Peter一星期前才探望完Joyce,从美国回港。想起病床上的阿妹那失血的双唇,黯淡的眼波,他痛心。
  
  他无数次腹诽校友兼生意拍档程嘉伟,觉得程嘉伟真该死!为什么当初与Joyce无可避免的走到了一起,又玩完撇人。
  
  Joyce自从第一次在Peter的饭局,偶然见到程嘉伟,就毫不掩饰对他的浓厚兴趣。而程嘉伟对Joyce,似乎一直都不动声色或持可有可无的态度。
  
  但在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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