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美人,甭穿了! >

第124章

美人,甭穿了!-第124章

小说: 美人,甭穿了!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答曰:“想念云一了。”

我说:“那走吧。正好妹子有事儿想向你向你咨询一下。”

。。。。。。。。。。。。。。。。。

回到现代,我刚降落到那张大床上,就被丹青给抱住了。

还没等我回抱他,丫就冲着李世民杀过去了。

自从我和他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之后,他的行为是越发彪悍了。

我曾听卫玠打趣儿似的问他:“你性格的反差这么大,不怕元宝不要你?”

丹青一边用力敲着架子鼓,一边回道:“都嫁出去了,还怕个屁?!”

好吧,他牛掰!

但是,他绝对不是李世民的对手。

丹青被李世民拍了一巴掌,立刻冲着门外喊道:“吕大哥,有人要抢妻主!”

吕布跃至大屋,将手一伸,便和李世民过起了招。

我刚想伸脖喊停,就见那二人先我一步收了手。

李世民赞赏道:“奉先果然武艺非凡,不愧为三国第一猛将!”

吕布抱拳道:“太宗名不虚传。文韬武略,平治天下!”

说完,二人哈哈一笑。

丹青见此,一边揉着被李世民拍痛的胸口,一边问我:“妻主,那个人是谁?”

我答道:“我大哥。”想了想,又补充道,“你也要叫他大哥。”

丹青眯眼一笑,“只要不是妻主的侍郎,让丹青叫他爷爷都没问题。”

我的嘴角抽搐了。

李世民感慨道:“我没那么老吧?”

其实,丹青和李世民是有一面之缘的。只不过,那时候丹青只来得及见我最后一面,并没有注意到李世民。至于吕布,他那时候已经陷入到昏迷之中,自然与李世民无缘得见。

李世民没见过这样的丹青,于是将他打量着两个来回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赞道:“元宝能耐了,糊弄到手的,果然都是极品。”

我一脸认真地说:“哪里是糊弄到手的?明明是用真情感动的。”

李世民哈哈一笑,环视一圈大屋,说:“这里还是没有变化,甚好。”说完,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我刚想喊一声“小心”,却已经来不及了。

在这里,不得不说,李世民还是身手了得的。

他躲过了脚下的水盆,跳过了丹青的架子鼓,钻过了挂着元一尿布的晾衣绳,跃过了婴儿车,却……掉进了鱼缸里。

卫玠一脸扼腕地道:“可惜了一条上好的鲤鱼。”

李世民环视一周,呆愣愣地道:“元宝,这……是你的家?”

我点头笑道:“是啊。很热闹,是不是?”

李世民抬腿迈出鱼缸,却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只小乌龟的壳上,当即……后仰,侧翻,坐到了床上。

魏小侯爷吼道:“小心我的吉他!”

乒乒乓乓的声音过后,李世民站在了大门外,对我说:“元宝啊,我给你盖一座别院吧。”

我说:“你说盖就盖啊?”

李世民回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我挑眉,他接着道:“当然,有钱可使鬼推磨。”

我感慨道:“谢啦。不过,大家觉得这样挺好,就先住着吧。挺锻炼身手的,不是么?哈哈……哈哈哈……”

李世民拧了拧衣袖,摇头苦笑道:“确实很锻炼身手。”

大姐、魏忠贤与李世民已经十分熟捻,见他来了,便张罗着出去海吃一顿,猛唱一宿!

李世民十分开心,直说要为大家唱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

尽兴之后,李世民提议道:“咱们去逛街买些衣服吧。”

我看看他身上的那套衣服,忍不住咧嘴笑了。

他穿着的是吕布的衣服。大背心,大裤衩,外加一双人字拖鞋。

冲入商厦,选购衣服的时候,我忍不住询问道:“你说,你能帮我捕到霍去病,怎么没看你有所行动啊?”

李世民送了我十分珍贵的四个字,“稍安勿躁。”

我耷拉下肩膀,继续奋战在衣服的海洋中。

选购完衣服之后,吕布对我说:“你先去门口等着吧,我去找找大姐他们。”

我这才发现,大家竟然分散开了。逛着逛着,现在只剩下我,吕布,还有魏小侯爷。

我点头应下,和魏小侯爷一同向着商厦的大门走去。

第六十章:幸福(三)

站在门口等待的时候,魏小侯爷尿急,便又返回到了商厦里面。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商厦门口,看见不远处有卖烤苞米的,便抱屁颠颠地跑过去,买了一穗苞米解解馋。

当我啃着苞米往回走的时候,两辆机车相互追逐着向我驶来。

我想闪躲,却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这时,一个黑色的人影突然出现,抱起我,跃至旁边安全的地方。

说实话,我当时并没有那种惊魂未定的感觉,反而有种中了大奖的兴奋感。我一把抓住那个黑衣人,死也不肯放手。

那个黑衣服,不但穿着黑着的立领风衣,将脸遮挡住大半,还带着一副大大的墨镜,将整张脸都遮挡了起来。他全身上下,唯一露出肌肤的位置,怕是只有那个光头。

熟悉的感觉,温热的怀抱,让我的鼻子发酸,却忍着不肯掉下泪来。生怕自已眼睛一花,他就会消失不见。

我攥住他的衣袖,死死地攥着,倾尽全力地攥着!

他转过身,准备挣开我的手。

我突然弹跳而起,四肢并用缠在了他的身上。

他每走一步,便将我拖动一步。

我就像是他的影子,如影随形。

那两辆原本冲向我的机车在绕了一个小圈后,又驶到我的面前,拦住了霍去病的去路。

机车上的人取下头盔,露出了两张我十分熟悉的脸。

李世民笑呵呵地道:“元宝,霍去病这个人,我可是为你捕到了,如果再弄丢,就说明你自已没能耐了。”

丹青说:“魏大哥,你回家吧。你不在家,妻主也不开心。妻主不开心,丹青就会不开心。丹青不开心,就想和魏小侯爷斗嘴,魏小侯爷就会不开心。魏小侯爷不开心,他就会拿妻主撒气。妻主不开心,吕大哥就会不开心。吕大哥不开心……”

由商厦内走出的魏忠贤忍不住阻止道:“行了行了,丹青,你消停一会儿,老夫的头都被你念叨痛了。你还是让元宝自已说吧。”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索性,我就那么赖在霍去病的背上,死活都不肯下来。

几分委屈,几分喜悦,几分纠结,化成了几滴眼泪,掉落在了他的后背上,晕开了一大片。

僵持中,魏小侯爷开口道:“霍大哥,我一直敬重你是条真汉子,勇于担当,顶天立地。可是,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让我十分鄙视你!元宝不是一个好女人。她滥情,博爱,自以为是。但是,却真的爱你。你怎么忍心让她伤心?

“我知道,我在你们眼中,就是一个不能人道,却非要霸着元宝不肯松手的龌龊家伙!可是,我敢拍着胸脯说,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像我爱元宝这样,对了她的幸福,做到真正的不离不弃。

“元宝没有安全感,总是患得患失。她装作不在乎,可是却想要得到很多。如果我负气离开,她不会幸福。如果你们因为面子问题,就转身走开,她会笑着说不在乎,但心,却会缺了一块。

“霍大哥,你是最自私的一个人!我鄙视你!你的爱,还不如吕大哥来的真诚!

“你以为自已的脸和身体有伤疤,就有资格躲起来,让元宝惦记你一辈子么?告诉你,你没有这个资格!最起码,你还是个男人!”

魏小侯爷的声音,铿锵有力,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

霍去病的身体绷得像一柄拉满的弓。

吕布走到霍去病的面前,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元宝怀孕了。”他直视着霍去病的眼睛,继续道,“男人,敢做就要敢当。元宝酒醉那晚,你的灵魂控制了我的身体,你都做了些什么,你自已知道!”

砰!此话好比一个炸雷!

不但轰炸了他们的的脑神经系统,还将我的思维能力炸飞了。

那……那个……吕布不是开玩笑的吧?

半晌过后,我被炸飞的思维能力逐渐归位。

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喝多了。半夜起床时,看见一个人影在窗前一闪而过。我以为是霍去病,便追了出去。结果,被那个男人蒙住了双眼,在室外点起了“干柴烈火”。

熟悉的身体,熟悉的感觉。无论是吕布的身体,还是霍去病的灵魂,都是如此的熟悉。

霍去病,是个大混蛋!

我吸着鼻子,用牙齿咬住他的后背。

霍去病伸手拖住我的屁股,将我背回了家。

。。。。。。。。。。。。。。。。。

月光由窗口倾斜下来,洒落一室的银辉。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开口询问道:“累不累?”

我摇头,不语,仍然像一只考拉那般,紧紧地攀附在他的后背上。

又过了好一会儿,他问:“你想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么?”

我从他的后背上跳下来,走到他的面前,凝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我不在乎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是我要知道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伸出手,捏住他的墨镜框,屏住呼吸,将其摘下。

一件件,一条条,他的衣服被我逐一扒光。他,如同巨人般站立着。

那些烧伤如同狰狞的怪兽,趴伏在他的身上,与那没有被烧伤的部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些烧伤,无疑是丑陋的。然而,无论怎样丑陋的烧伤,都要匍匐在这个男人的脚下,做他的配饰,做他的奴仆。

霍去病就像是一位战神,以伤疤为勋章,荣耀着。

我缓缓跪下身子,亲吻着他被烧伤的肌肤,膜拜着他的身体。

霍去病抚摸着我的脸颊,如此眷恋,那般温柔。

我仰头,望向这个战神一般的男人,轻声问:“这些伤疤,我见过。你应该知道我不会在意这些,为什么还躲着我?你知道不知道,你的不信任,让我抓狂。”

霍去病凝视着我的眼睛,缓缓勾起了唇角,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信任你?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故意回来找你?我原本以为,自已会死,所以嘱托吕布代替我照顾你。然而,当我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我却变得不甘心!

“我怎么可以轻易的死去?尽管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燃烧了,尽管痛苦吞噬了我所有的感觉,尽管我生不如死,我却一直想要活下去!”他用食指摩擦着我的唇瓣,动情道,“因为,我要见你。”

我的眼眶,湿润了。

第六十章:幸福(四)

霍去病接着道:“然而,在我恢复健康之前,我不想让你看见我现在的模样。这是一个男人虚伪的自尊,总想展现给自已心爱的女人,最好,最强壮的一面。所以,我我能行动之后,我逃了。

“我努力锻炼着自已的身体,希望自已能尽快恢复自理能力。我已经联系了美容医生,和他约好,下个星期做恢复手术。我希望我可以重新站在你的面前,即使无法恢复全貌,也不想吓到你。

“然而,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已的心,急切地想要见到你。元宝,我就在你身边,一直都在,不曾离开。”我的泪眼留下,滴落在他的胸口,滚烫。

霍去病用食指擦拭掉我的眼泪,将其放入口中,接着道:“没有男人是不自私,不想独占,不想分享的。从我意识清醒的那一刻开始,我变得十分愤怒,却无从宣泄。因为,是我在弥留之际,请吕布代我照顾你。然而,男人的嫉妒就像野火,熊熊燃烧着。即使化为灰烬,也不可能被轻易扑灭。因此,在你酒醉之后,我要了你。我不想你看见的是吕布的身体,所以,用布蒙住了你的双眼。”他挑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