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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情书不巧成沙漏-第4章

小说: 情书不巧成沙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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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钱收回去,又笑了。

  我们一起朝外面走,这回是各自手插着口袋,我怀念他那只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看了看,才发现自己这么矮,连他的肩膀都不到。天已经黑透了,马路上亮起了灯。走到路口时我们停下来,他说:“那我先走啦,下次再见!”

  “喂!”我叫住他问:“你唱歌的那个酒吧在哪里?下次我去听你唱歌。”

  “未成年是不可以进酒吧的。”他虽然这么说,还是把酒吧名报给我:“叫TAKE,就在福禄广场边上。”

  我想了想,福禄广场那边的确是有一间酒吧来着,于是点头:“好,那再见啦!”

  我冲他挥挥手,抢先转身朝家的方向跑。我实在是太激动了,边跑边忍不住笑出声来。竟然还能见到他,可见我们之间还是有点缘分的是不是?他一点儿都没变。其实仔细想想,四个月能变成什么样呢?只不过时间在我心里被拉长了而已。

  突然我又想看看他,便停下来转身,但他已经不见了。


                      正文  5

  第二天我一见到康斯就拉住他尖叫:“康斯康斯康斯!我又见到他了!”

  康斯正在做功课,头也没抬地问:“谁啊?”

  “他呀!”我握紧了他的胳膊,他抬头,皱眉看了我一会儿问:“到底是谁?”

  “那个……屁股!”

  康斯想了一会儿,很没兴致地说:“那个流氓啊,见到他有什么好兴奋的?”

  “你不懂!”我坐下来把昨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边讲边激动地摇着他的胳膊:“你想都想不到,他竟然真敢拿一堆硬币跟老板结帐!”

  康斯揉揉额头,一脸头疼的表情。

  “晚上陪我去酒吧好不好?”

  “小宝你实在是太无聊了……”康斯又低下头去做功课,理都不想理我。自从他上次考试进入前十名之后就把所有的乐趣都转移到学习上去了,稳重了许多,也闷了许多。我跟他撒娇:“好康斯帅康死,你陪我去嘛!好不好?好不好?”

  康斯果然拿我没办法,十分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好好好,陪你去!”

  放学之后我们便去了TAKE,冬天还没完全过去,我们都在校服外面套一层外套,我甚至特意偷了妈妈的高跟鞋装在书包里。换好鞋后走路不习惯,康斯伸手扶着我,一副受不了我的样子说:“亏你想得出来,崴了脚才好。”

  “崴了脚你得背我回去,所以别诅咒我。”我说,他笑了起来。

  康斯到底还是那个康斯。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康斯也长高了不少,我穿上高跟鞋才跟他一样高。我问:“你现在多高?”

  “一米六五啊。”他说。

  “天呐!你是什么时候高过我的?”我尖叫起来。

  “神经病,我本来就比你高。”

  “屁,去年这个时候你还没我高呢!”

  “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不要总是屁屁屁的。”他数落我,看起来真的像一个大男生了。我忍不住笑起来,搂住康斯的胳膊说:“康斯,你马上就要长大了噢!”

  “神经病。”他从头到尾就只会说这么一句。

  很快到了TAKE酒吧,那是一间不大的店面,招牌是木纹的底,镶着黑体的“TAKE”字样,旁边还有一颗鲜红的五角星。但要到晚上八点才开始营业,我看了看表,才6点半,只好跟康斯去附近吃了饭再来。这时候的五角星亮了,十分醒目。我跟康斯都是第一次去酒吧,怯生生地推开木门,里面的喧闹声顿时扑面而来。酒吧里灯光十分昏暗,最左边是一个长长的吧台,最右边则是摆着架子鼓的舞台,中间桌椅数张。一个同我们差不多大的女生正坐在吧台上吃东西,她穿着粉红色的毛衣裙,棕色的靴子,看起来很是时髦。

  吧台内一个男生看到我们便问:“你们还是学生吗?真不好意思,这里不许学生出入的。”

  那名男生长着一张白净的脸,态度十分温和。康斯一听就拉着我朝外走:“对不起,我们毕业了再来!”

  “等一下!”我指着角落里的那名女生说:“她也未成年吧?”

  “可是她是老板的女儿啊。”吧台里的男生解释道。

  那女生听到我们在谈论她便转过头来,她长了一张尖尖的瓜子脸,圆眼睛,鼻翼两侧还有一些雀斑,挺可爱。她好奇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康斯,对那名男生说:“让他们进来好了。”

  我便拉着康斯兴奋地跑过去,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女孩伸出手说:“我叫陶金枝,你呢?”

  “乔宝路,这位是康斯。”我同她握了握手,又介绍了康斯。康斯只是冲她点了点头,他这个人,竟然开始腼腆了。

  金枝跟我们一样年纪,在附近的另一所中学念书。她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是个老牌摇滚青年,摸打滚爬了好多年才有了这间酒吧。Take,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之意。没多久我们就见到了金枝的父亲,是一个健壮的中年人,身材匀称,一双同金枝很像的丹凤眼,穿随意的T恤和仔裤,看起来酷极了。金枝同他介绍说:“这是我的好朋友小宝和康斯。”

  陶老板立刻豪爽地同我们握手:“金枝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要喝什么随便喝,记我帐上就成!松树,给他们拿两支啤酒!”

  金枝白了他一眼:“哪有你这样招待同学的啊?动不动就上酒!”

  吧台里那名被称为松树的男生笑了起来,陶老板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道:“那……换可乐吧。”

  我觉得金枝的爸爸实在是可爱极了,跟金枝讲,金枝一脸不屑:“他呀,根本就没有长脑子。给我开家长会的时候竟然走错了班级,老师以为他没去,害我被骂死了。”

  陶老板立即辩解起来:“是你告诉我在三楼最里面那间的嘛,谁知道三楼最里面有两个教室,我哪知道是左边那个还是右边那个。”

  “你不会看啊!右边那间是高三教室你不认识字吗?你这个白痴!”金枝毫不客气地冲他爸爸头上敲了一下,我跟康斯看得目瞪口呆,这世道,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呐!

  没多久程嘉南就出现了,他照例穿着那身黑不溜秋的衣服,背着一把大吉他,一上台就随意地唱起歌来。旁边有一个扎马尾辫的男人在打鼓,那个男人真的是瘦极了,像火柴一样,似乎一掰就会断开。我立刻聚齐了所有的注意力听程嘉南唱歌,真是奇怪,他现在唱歌不像狼嚎了,但是,实在也好听不到哪去。康斯在一旁皱着眉,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金枝在旁边大声问:“你也觉得那个人唱歌难听吗?”

  “这根本不是在唱歌,而是瞎吼!”康斯也大声喊着,像吵架似地说:“她就是专门来看这个人的!”说着,指指我。

  “啊?”金枝失望地瞪了我一眼问:“他有什么好看的啊?”

  “鬼知道!”

  我任由他们鄙视,一双眼睛却望着程嘉南出神。其实说真的,他的确没有那么好,但他身上有一股很野性的东西令我着迷,就像荒原上的狮子,或者豹子那一类充满力量和速度的动物。每一次看到他,那种狂野不羁便会扑面而来,令我觉得有一种畅快的自由感,仿佛从笼中解放了一般。

  酒吧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大家大声地喝酒聊天,程嘉南的歌声渐渐沦为背景,他看了看台下,朝旁边打鼓的瘦子使了个眼色,两人总算是停了下来。他们直径朝吧台走来,程嘉南一看到我就眉开眼笑:“哎呀呀,你真的来了呀!”

  “那当然,我做人可是很讲信用的!”

  “唔,非常好!”他故作严肃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又问松树要了两支啤酒递给我一支。小瓶的嘉士伯,我人生的第一支啤酒,比想象中更苦。但看着程嘉南认真同我碰瓶颈的样子,我忽然觉得它不苦了。

  程嘉南旁边的那个瘦子看着我乐,问他:“你从哪弄来的这么个小姑娘?”

  “我妹妹!”程嘉南亲昵地搂着我的肩膀道:“这一位是瘦人,快叫哥哥!”

  “凭什么呀!”我翻了翻白眼:“我可不乱认哥哥。”

  认识了金枝之后,一个全新的世界便在我的面前展开。这是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那么喧哗,又那么寂寥。一间小小的酒吧,如同一个小小的宇宙。每天晚上8点开始,一扇门隔绝了昼的光明与夜的暗蓝、尘世的艰辛与梦幻的欢乐、苍白的挣扎与无穷无尽的纵情。如同一个马戏团,幕布拉开,音乐响起,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陆续登场。唱着歌,饮着酒,谈情说爱或者百无聊赖。每个角落里都充诉着放肆的笑声,置身其中唯有被感染,于是快乐加倍,仿佛能炸开似的。

  我在这里见到了潦倒的艺术家、哭泣的失恋少女、摩拳擦掌的大学生、酒鬼、单身新贵……他们看似与众不同,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另一张面孔,在白日里取出,戴上,然后文雅规矩地去工作、生活。我隐藏在角落里打量他们,想象他们背后的故事,即使从不参与也会觉得快乐。

  最重要的是,这其中有程嘉南。这个我懵懂地恋慕着的人,同别人干杯、聊天、开着我不懂的玩笑,有时候走到我面前来摸一摸我的头,像逗一只小猫一样满是关爱。便是在那里我点了人生的第一支烟,喝了人生的第一瓶酒。程嘉南无奈地摇摇头道:“小孩,跟着我混你会变坏的。”

  “那又怎样?”我眨着眼睛问。

  “这样不好。”

  “那你为什么还要是这个样子?”

  他愣了愣,踟躇了一会儿才说:“我已经来不及改变了,也不想改,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无所欲无所求,不用去想那些沉重的事情。”

  “沉重的事情?”我问。

  他笑了笑,说:“将来你会懂的。”

  名叫瘦人的大个子是程嘉南在三城最好的朋友,据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离开的家。“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他故作神秘地说:“我跟阿南策划了很久,半夜从家里溜了出来,扒上一辆火车就走了。当时我们俩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块,随身只带了几件衣服,结果北方正在下大雪,差点没冻死。”

  “后来呢?”我问。

  但是他一转头又跟别人讲话去了。

  关于程嘉南的过往我一点一点地搜集着,像玩拼图似的在一块一块拼凑起来。想要闯世界,家人不允许,于是离家。闯荡了几年,毫无成绩可言,但依然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出头。平时并不跟父母联系,想家吗?不,家里没什么可想的。

  我掰着指头算了半天,然后确定程嘉南只比我大六岁。六岁,还好。

  瘦人揉揉我的脑袋说:“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阿南不会对你这么小的女孩下手的。”

  “哼,我迟早会长大的。”

  “到时候他可就老啦!”

  “老了我也喜欢他。”我说。瘦人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像赞许似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挺好,加油!”

  我越来越喜欢这里,后来干脆在这里做起了功课。我跟金枝两个人坐在吧台前,借着昏暗的灯光研究数学题目,松树在一旁指点:“这里加一条辅助线。”

  松树在外面一定是非常受欢迎的男孩子,讲礼貌、文静、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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