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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东南西北 (完结)-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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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让人遐想的空间很大,我看到静书暧昧地冲林晨树眨眨眼睛,言下之意不言而喻,我不知道林晨树为什么要这么说,不过我没有生气,我有一种报复后的快感。我是多么恨对面的这个人呀,坦然地介绍另一个女子说是自己的妻子,请你也尝尝我经历的苦痛。

  我抬眼去看江南,我武装好了自己,淡淡地微笑着,但在触到江南眼眸的瞬间,我——他眼底的忧伤,象是一根锋利的冰锥深深地刺进了我的心,又冷又痛,哪里还有什么快感,只剩下深深的自责与后悔。不想让他象我一样,我经历的那种痛苦,我一个人尝就可以了。

  我想开口解释,静书抢在了我前面:“晓西,你们结婚旅行选择美国吧,我一定会好好陪你的,就是不知道——”

  我知道她的潜台词了,我选择了沉默。

  林晨树适时地揽住了我的肩:“我们很快会见面的,如果我妈妈还是不肯回国,我想带晓西去美国,所以你们不要这么伤感,我们会很快见面的。”

  “是吗,那太好了。”静书大概真的觉得很好吧,我甚至听到她长舒了一口气。

  “我忘了我妈妈让我给她买一些杭州丝绸,静书,你知道我妈妈的喜好,你陪我去挑一些吧。”

  看得出静书根本不想去,可林晨树还是死拖硬拽把她拉走了,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和江南告别。

  江南看着我,语气急促:“晓西,发生什么事了,你说过要等我的,你改变心意了吗?”

  我犹豫了很久,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告诉他我知道静书病了,也许我应该善良一点,象当年那样说自己变心了,彻彻底底地成全静书。但是——我们之间经历的误会还少吗?上一个误会,我们用了五年才解开,虽然有些对不起静书,但是,这一次,我不想重复同样的错误。太痛苦了,我再也不要经历第二次。

  “静书,我听说她身体不是很好。对不起,我不能再等你了,不能了。”

  江南立刻明白了,他的脸在瞬间变得煞白,他笑容惨淡:“你还是知道了?我一直瞒着你,因为我知道那样你一定会离开我,象现在这样,我好容易有了希望,我不能放弃。想不到还是不行。”

  我的眼中隐有泪光,对他,我不是没有怨恨:“你为什么现在来,早一些、晚一些,都可以,你为什么要现在来。”

  时间,我们选择了错误的时间重逢,当然只能是现在的结局。

  江南看着我,脸上浮现出苦涩的表情:“我也知道我不该现在来,我应该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你的面前,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所有的一切去交换,但是,我已经错过了一次,我不想再错一次。我好不容易知道你没有结婚,我仿佛又有了希望,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嫁给林晨树,我一定要回来争取你,我怕我又迟了,又错过了。我也很想一个人站在你面前,可以对所有人宣布你是我的晓西,我一个人的晓西,但是我不能,你知道我不能。”

  我几乎就要心软,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那么苦恼,那么绝望,我忍不住想伸手把他揽进自己的怀中,告诉他,没有关系,有我呢,我会一直一直等他的,但是,我知道不行,至少现在不行。

  我看着他,几乎象是背诵台词,一个字,一个字,生生地把自己的心砸得生疼生疼的:“爱她吧,请你全心全意地去爱她,让她幸福吧。”

  我哽咽着说不下去了,江南走近我,轻轻地将我揽进怀里,我紧紧地抱住他:“再见,江南,再见,江南。”

  江南轻轻地把一件东西塞进了我的口袋:“是我欠你的。我欠你的太多,太多……”

  我听到远处传来林晨树的大嗓门,我们同时松开了对方,迅速地擦干眼泪,我们几乎同时笑着说:“你们回来了。”

  离别。

  江南,再见。

  我紧紧地攥着江南给我的盒子,是什么我早已猜到,戒指,迟到的戒指,如果不能亲手给我戴上,对我说我愿意,再重的克拉有什么意义?

  是负担,很沉重很沉重的负担,也许一生都不能卸下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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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还得继续。

  没有了江南的杜晓西,好象过得也不错,至少没有想象中的悲惨。应该感谢林晨树,这个人,在杜晓西的生活中,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直至把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变成他的同盟。

  第一个举手投降的是老妈。

  她本来是个坚决的反对者,不是因为讨厌林晨树,而是因为他的条件太好,怕我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受委屈,更怕我日后受到伤害。

  林晨树的方法也很简单,就是有事没事就往我家跑,到后来干脆有空就和我一起下班,然后到我家蹭饭吃,还露骨地拍老妈的马屁,说是吃惯了老妈烧的菜,外面的菜根本难以下咽,这种鬼话谁信,老妈的手艺是不错,可跟他们家留过洋的大厨怎么比?

  这种鬼话偏偏老妈信以为真,从此林晨树到我家吃饭就成了她的头等大事,研究菜谱,营养搭配,小林喜欢吃什么,小林不吃什么,她可能比林晨树自己还要清楚,要是哪天这位小林同志几天不来,那可不得了了,我的这位老妈竟会象失恋的少女般失魂落魄,这种失落一般会持续几天,直到小林同志带着鲜花、礼物、还有一堆的甜言蜜语和不知从哪本笑话大全上批发来的笑话再次出现,也不知道林晨树给我妈灌了什么迷汤,弄得老妈张口小林闭口小林,早忘了当初是怎么坚决地说这个人恋爱还可以,结婚绝对不行,我看她现在早把眼前的这个人当作准女婿了,什么好吃的都先想到他,到底谁是她亲生的?

  林晨树这个人也搞笑,他想要结婚的人是我,干嘛只对我妈献殷勤?是不是也该哄哄我呢?那两个人的关系太好了,我都有些妒嫉了。

  林晨树还有一点深得老妈欢心,家里不管有个大事小情的,他总是第一个出现,修修马桶,通通下水道,虽然一般他总是越帮越忙,最后还是打电话找专业人士来收场,但他卷起袖子、弯下身子忙里忙外的样子还是很讨老人家欢喜的。

  总之,老妈是彻底背弃了她当初的看法,张开双臂欢迎林晨树,看这一老一小一天到晚背着我嘀嘀咕咕的,还不知道怎么算计我呢,只怕到时候我真的不想嫁也由不得我。

  第二个到戈的是北北。

  她本来是江南的绝对支持者,她和展东散了,不成了,所以希望我和江南有个好结果。而且,即便我和江南不成,她也不以为林晨树是个好人选。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林晨树在我的新家象个主人一样晃来晃去时她已经很不高兴,然后第二次、第三次……北北生气了。活该那天林晨树还去惹她,说她是老处女什么的,惹得她大发雷霆,追着林晨树就打,林晨树也不敢真还手,只好抱头鼠窜,我看他实在可怜,就帮他说了几句好话,想不到北北立刻把枪口对准了我,说我被花花公子迷惑了,有我哭的时候,然后开始历数林晨树的斑斑劣迹,这下把林晨树也惹火了,开始和她对骂,最后北北号啕大哭,说我和林晨树联合起来欺负她,说我重色轻友,我哪有?最后北北含恨而去,撂下一句话,“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我怎么办?一个是多年的好友,一个是老板,也是身边唯一的异性朋友,哪个都对我很重要,哪个我都不想失去。真让我为难死了。

  见我为难的样子,林晨树竟然很高兴,都是他惹出来的事情,他还幸灾乐祸,我没好气:“你一个人傻乐什么呢?”

  “当然高兴,看来我在你心里的地位已经和北北一样重要了,是个了不起的进步,当然高兴。”

  有吗?也许吧。他在我身边已经成了习惯,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是不能舍弃的习惯。

  不过绝对不能承认,省得他得意忘形,还有,他惹出来的事,他自己收拾。我直接把他赶出了家门,在和北北和解之前,我这里不欢迎他。

  谁知道林晨树还真有本事,几天后两个人竟然有说有笑地出现在我面前,毫无芥蒂,让我真傻了眼,这几天我给她打过多少电话呀,她都对我爱理不理的,到底是谁重色轻友?不过,看到雨过天晴,大家和好如初,很多事情我就不计较了,不必在两个人之间做出选择,我松了一口气。

  我不知道林晨树到底跟北北说过些什么,让北北对很多事情的态度都变了。江南的名字不再被经常提起,取而代之的是林晨树,以前她也经常提到林晨树,可是没有一句好话,现在——虽然不是赤裸裸的赞美,但——我知道在她心里,江南的位置已经被林晨树取代。

  林晨树到底做过些什么,一直是个谜,两个人都三缄其口,弄得我很好奇,却始终不得要领。北北,固执的北北,就这样稀里糊涂轻易地投降了。

  我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把我朝林晨树的方向推,我几乎招架不住了,后来又加上了林明远。

  林明远基本已经处于半退休的状态,林晨树最近的表现让人刮目相看,他完全可以独当一面,老头只需要在旁边指点指点就可以了。林明远也乐得休息,每天养花弄鸟,日子过得倒也逍遥自在。最近不知是不是因为和我老妈接触过几次,竟迷上了做菜,动不动就让林晨树转告我说他新学了几道小菜,让我去试菜,你说一个大男人,有什么爱好不行非要学做菜。而且看来他也没什么天分,做的菜实在难以下咽,开头我还捧场睁着眼睛说瞎话,可后来不行了,老头上瘾了,几乎隔一天就让我去他家试菜,我实在受不了,只好把那些菜重新加工再上桌,老头不高兴也没有办法,总比吃了不消化要好。

  林明远倒没有不高兴,只是试菜从此变成了我去他们家下厨,林晨树给我打下手,老头看见我们一起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地就很兴奋,后来我算是明白了,林明远实在是太寂寞了,林晨树一般住在公寓里,很少回家,家里就他一个人,太寂寞了。所以后来林明远再叫我试菜,我答应得很爽快,不是因为他是董事长,而是因为,他是一位寂寞的老人,一位寂寞的父亲。

  只是有一点我实在受不了,就是他一天到晚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一天要问好几遍,我的耳朵都起茧子了。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林晨树敷衍他,总是说快了快了,后来他终于不耐烦了,悄声对我说:“晓西,要是晨树还是不肯跟你结婚,你们就先同居吧,有了孩子,他就跑不掉了。我会帮你的。”

  我吓了一跳,老头可够新潮的,还鼓动我们同居。不过说出来他一定不信,不肯结婚的那个不是他儿子,而是我。而且他也太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了,为了孩子就结婚,那他的儿子不知道要结几次婚了。

  不过我也懒得解释,否则老头就集中火力对付我了,这个人比我老妈还要难缠,软硬兼施,除了拿他儿子没辙,其他人没有一个不是手到擒来的,我不敢冒险。

  我觉得压力很大,一年之期马上就要到了,结婚,和林晨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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