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的单行道我逆行-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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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你,却撞车了。淑贞哭笑不得,那一刻,她越发地觉得安太太真的就是一个孩子。她优雅的外面下,是一颗贪玩的心,跟自己一样吧。
安太太的腿受了伤,打了石膏,医生交待要好好休养两到三个月。淑贞过意不去,便时常去看她。安太太一点也没有架子,甚至说喜欢淑贞。
最后干脆从安逊那儿要了淑贞来陪她,安逊起初不乐意,是淑贞点头应允了。安逊瞅机会对淑贞说:你傻吧,就爱逞能。说着,拉着淑贞的手,想要说什么,终没有说出口。淑贞看安逊的脸,八字眉拧得更紧,那里面有太多的担心,担心什么,淑贞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跟安太太在一起,淑贞每天也很开心。只是看到安逊回家后,她反而很沉重。安逊会在上班时偶尔打淑贞的电话,问她想不想回来上班,他找机会跟太太说。
淑贞想了想,说,算了吧。我陪她好了。
两个月后的一天,淑贞做了家乡的小面饼。安太太吃得很香。她说这两个月的时间,是她长这么大最开心的时候,因为自小,她从来吃的饭都是佣人做得,没有吃过妈妈的饭,没有吃自己老公的饭,当然她自己什么也不会。
说着,脸上一片愁云,安太太说,我和安逊是双方父母为了家族利益才在一起的,我知道安逊不爱我。淑贞不知道安太太想说什么,只是第一次发现,她忧伤起来也是这样惹人疼爱,不知道安逊会不会也这样想。
安太太一定很爱安总吧?淑贞唐突地问。没想到,安太太只是摇摇头:我们俩像孩子一样,各自有各自的生活,见了面,还要极力地维持一对夫妻应该的表情,也许我们这样都太累了。
淑贞不知道如何接安太太的话,安太太抓住淑贞的手:虽然我也不爱他,但我还是对他放心不下,他很脆弱,从小在那个家庭里长大,他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包括娶了我。所以我真希望有个人可以是他喜欢的,也许将来我们会离婚。
淑贞愣在那里,安太太接着说:你爱安逊是吧?其实淑贞也不是很明白,只是她知道,她喜欢安逊,更知道,不能对安太太说。于是,她搪塞:不会的,我有男朋友,很爱他。然后又补充说:安总人很随意,我们所有员工都喜欢他。
两个女人之间的较量,永远是这样的不动声色,其实原本是一个一句话就可能问到的答案,却转了一个大弯。淑贞是在随后发生的事情里,才彻头彻尾地明白。
安太太说:以后叫我姐姐吧,别一口一个安太太,我有名字,我叫唐灵。第一次,安太太让淑贞叫她姐姐,在淑贞告诉她,自己不爱安逊之后。
是不是,安太太的孩子气,只是一种伪装,淑贞不敢想像她有着这样的城府,但接下来,她却不得不信。
因为安太太说:咱们炒两个小菜,让安逊早点回来热闹热闹。说着,看看钟,像是自言自语:安逊是不是该回来了。接着,从轮椅上站起来,说,我的腿是不是也该好了?
淑贞很快回到公司。安逊再约淑贞,淑贞就推掉了。
只是夜里,淑贞会在床上把玩安逊送给她的钟。8点20分时,淑贞的心会疼一下,绵软的感觉,像线绕在胸口,还有些乱。片刻,再回过神,已经是九点了。淑贞就把钟再拨到8点20分,然后发呆。一会,又到了9点,淑贞再拨。第一次,她开始不喜欢那右五圈左五圈转动的小球,像永不停下来的样子。
白天,安逊像什么事没有一样,偶尔会抱一下淑贞,他不说爱,只是抱着。淑贞想挣脱开来,却没力气。那天,安逊出去办事,淑贞一个人对着墙上的钟发呆,想其实唐灵什么都知道,她心细到第一眼就发现安逊的办公室里多了一个时钟。
淑贞将钟摆到自己办公桌上,把时间调到8点20分。第一次,她发现,8点20分的时候,时针与分针的角度并不对称,所以8点20分不是标准的八字眉。正确的八字眉应该是8点17分,分针应该在3和4之间的位置上。淑贞想,如果对安逊还有一点点爱,那么,就应该让这爱停在8点17分的位置,比安逊知道的八字眉时间,慢3分钟。
淑贞写了辞职呈,在安逊没回来之前,离开了。她不想有一天真的陷了进去,因为只要再往前跨一步,再快一步,就会伤了三个人。
安逊不停地打淑贞的电话,淑贞最后干脆关了手机,在心里说,安逊,我不能爱上你。突然就想起安逊曾说的话,秒针是台北速度,分针是北京速度。淑贞想,那么时针,应该是我自己的速度,慢一点,没有什么不好,让我明白,唐灵很爱很爱安逊。
第三章 温暖
第39节 用最大的嗓门说喜欢你(1)
[温暖是个动词,我们用它来走路]
不是因为温暖太少,所以这一章的小说就少了。
只是,温暖都在路上。
且行且珍惜。是我一直喜欢的一句话。
很多事,我喜欢以面对的方式来迎接它。
所以,我永远不是消极的。
但很多事,我也只是面对。无法选择。
对什么都放不下,便不去选择,
是希望自己能看到结局。
但我又深知,爱情不是这样的,
她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所以,很多时候,我把温暖看成一个动词。
我用它来走路。
我无惧风雨,痛苦,磨难,和失去。
我只是,在走路。
然后,看到那些人。那些温暖。
或许有泪。或许终会有一次,遇见你。
怎么样才能做一只高傲的“丑小鸭”
那位盛气凌人的经理助理刚辞职,消息就在几个部室里不径而走。公司要招聘新人的消息也随之而来。我心想,我刚毕业来公司不到三个月,算不算新人啊。
同事就劝我去试试,因为我在闲暇时信手涂鸦的那些豆腐块竟屡屡受到报刊的青睐而变成芬芳的铅字,可我底气不足,才不敢去丢人现眼。同事们就说:万一你“一不小心”做了助理,不但工作舒适,而且可以亲近栾佟宇。
我的眼睛一亮,栾佟宇!可只有几秒钟,我的心又灰到了极点。说心里话,栾佟宇虽然不是那种很帅气的男人,但他的身材、气质绝对可以把我比成“丑小鸭”。他让我觉得高不可攀。
我对同事说,高傲的栾佟宇怎么会看上我这只丑小鸭呢?于是她们就献计献策,最后归纳成一条:哪怕是一只丑小鸭,也要做一只高傲的丑小鸭,击败栾佟宇的高傲才能俘虏他。还说保试保灵,不灵拿她们问罪好了,说得跟真的似的。晚上躺在床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舒缓的乐曲中,与栾佟宇共舞。
第二天下午,高经理突然让我去见他。我诚惶诚恐不知所措地去了办公室,他开门见山地说:“我看了你发表的作品,很不错,是个有上进心的人,明天来报到,有问题吗?”
天啊,当时我一定是傻眼了,以为耳朵在撒谎,竟张着嘴巴想让经理再大声地说一遍。
我有些受宠若惊,不知如何作答。这时,有电话打进来,经理接电话,我这才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歪头看了看在电脑前敲打键盘的栾佟宇,希望他给我一个肯定的暗示。栾佟宇也把目光投向我,只是那目光冷冷的,有点不屑一顾的意味。
我当时只想了一个问题:谁来告诉我,怎么样才能做一只高傲的“丑小鸭”?
最好你别爱上我
同事们得知我被提拔做了经理助理后,齐呼:前途无量啊。她们指的前途当然是栾佟宇了。而我却在想,我根本没把我的作品拿给经理看,随之又在心底嘿嘿两声,自我打趣:人要是出了名,想不让人知道都难。
进总经理宽敞的办公室那天,我的宿舍也从那个乱嘈嘈的大间搬到了行政管理宿舍楼的单人宿舍,而且,美妙极了——旁边就是栾佟宇。
自从我来了办公室,栾佟宇竟吝啬得连一个欢迎的眼神也不曾给。我心想,我除了不漂亮的地方,剩下的都蛮漂亮吗,没有理由受如此待遇吧。越想越气,越气越想,最后我瞪着他的背影,咬着牙暗忖:最好你别爱上我,否则我会用10倍于你的高傲来击垮你。
平时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一整天一整天,栾佟宇在电脑前忙碌,我连个搭讪的机会都没有。
晚上回宿舍更是一种煎熬,他就在隔壁,我却找不到理由与他促膝长谈。幻想上班时和他愉快地共事,下班后在一起畅谈人生与梦想的情景都成了“肥皂局”,无人欣赏。
那天晚上,我倚在床头,随手翻着身边过期的杂志,眼睛在书上,心却在隔壁。不多时,隔壁传来“迪士高”舞曲,振耳发聩。早就听说栾佟宇是一个舞蹈迷,会时常一个人钻到舞吧疯狂到深夜。
第三章 温暖
第40节 用最大的嗓门说喜欢你(2)
发现自己很聪明之后
快过春节了,公司每年都要为外地员工组织舞会,我可以借拜师学艺为名去亲近栾佟宇不就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了吗。天啊,我第一次发现我原来这么聪明。
在床头的小镜子前,我稍微收拾了一番,然后走出宿舍。
栾佟宇的门半开着,我轻敲,然后推门,他显然没有听到我的敲门声,正随着劲力十足的乐曲扭得晕头转向。看见我,立即停止了动作,眼睛十分不友好地看着我。我一下子乱了分寸,准备好的台词也撒腿就跑。然后,我听见自己说:“声音太大了,能不能小点,影响我看书了。”
鬼知道,国语那么丰富,我竟捡了这么几个上不了台面的字串成一串硬硬地砸向无辜的栾佟宇。灰灰溜溜地钻回宿舍,我对着镜子连“呸”了三声,然后对着镜子里面目可憎的自己说: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屏息聆听,隔壁的声音小了下来,但那乐曲仍然丝丝入扣地传进我的耳朵里。我怪自己笨拙到这种地步,于是从宿舍的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不行,我要告诉他,刚才的台词背错了。
当我再次推开栾佟宇的门,支支吾吾地说:“其实,音乐的声音……”
“我知道,这声音还是大,好吧,下不为例。”栾佟宇冷冰冰地拒我于千里之外,那样不动声色,让我觉得自己的嘴实在是拙得不像话。
足足呆站了一分钟,其实我是想说,音乐的声音不是问题,问题是我这个人太笨了,胆量又小,而且在关键时刻又掉链子。
我算是彻底被自己打败了,那一夜没睡安稳。
随后的日子,我们一直处于尴尬的局面,即使有过几次对话,也只限于工作的范畴。以前宿舍的阿紫隔三差五地晃着她自许有着丰富点子的小脑袋来问我追到栾佟宇没有,我沮丧地摇头。
“你别把他当盘菜,拿出点自信来,保准奏效。因为他越是清高,你再越远离他,他就会瞧不起你,你挫挫他的锐气,他反而会觉得你遥不可及而注意你的……”
听阿紫这样说,我也觉得有点道理。于是当天晚上,我就用“武装到牙齿”般的自信冲进栾佟宇半开着门的宿舍。眼前的栾佟宇,正对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