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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玫瑰公主的锁恋-第12章

小说: 玫瑰公主的锁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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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不喝就不喝嘛!”我赌气的大口大口的喝起杯子里的蜜桃汁。奇怪,这蜜桃汁怎么有股刺鼻的味道,原本酸甜的味道,怎么变得这么苦啊!我怔怔的看着手里的杯子,咦什么时候变成香槟了?李宇圣连忙叫服务员把桌上所有的酒都撤了。忧心忡忡的看着我。

  “怎么样?还好么?要不我们先回家吧。我去停车场把车子开出来。”李宇圣连忙把晕乎乎的我扶到餐厅的休息室的沙发上坐好,然后就转身出去。

  我脸色苍白的趴在沙发上,脑子里一片空白,身上不停的发起了痒痒。我难受的的缩成一团。如同受伤的小猫。

  “至于么?就一点点香槟。又死不了。”朱媛带刺的话响在我的耳边,我却一点力气也没有。只能静静的窝在那里。

  “别不说话,一副要死的样子。看了就恶心。”朱媛还是一副高傲娇气的样子,“我告诉你,要是不喜欢圣哥哥就赶快走,不要在这妨碍我。你不是很有本事的逃跑了三次么?怎么不跑了?你压根配不上她。一个黄毛小丫头。怎么能配上圣哥哥那样稳重的男人呢?要不是爷爷的支持,你哪配着少奶奶的位置。”

  她的话越说越难听,我的脑子昏昏的压根没办法反抗她的话。而她似乎还在那乐此不疲的侃侃而谈。

  “喂,我说话你到底有么有再听啊。我告诉你,我会和你来一场公平的竞争。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会证明李宇圣只能属于我一个了。是我朱媛的。我相信,只要没有你。圣哥哥一定会爱上我……”听着她那自信满满的样子,我的心不禁一酸,我在吃醋么?也许吧,我要答应她的公平竞争么?李宇圣也喜欢她么?她不是李宇圣的表妹么?难道她乱伦?

  可惜我的大脑不由我在胡思乱想,我的意识渐渐的模糊了。然后就进入了一片漆黑的海洋里。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着。浑身的疙瘩不停的搔痒着。我在即将淹没的黑海中,无助的挣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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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未完待续。

  先把刚写的1400字传上来。晚上还有一更。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上流社会的生活:第五节:情敌?表妹?3]


  黑暗中的我,慢慢的爬着,如同黑洞般的冰冷,漩涡般的深远。我无边无际的一直爬呀爬呀。找不到出口,找不到光芒。害怕的我紧紧的缩在地上,无声的哭泣着。

  “薇儿,薇儿”是谁,是谁在叫我?那声音如此熟悉。黑暗中我的胸前燃起点点光芒,我的手紧紧的握住那即将逝去的光点,努力的挣扎着往前走。

  “薇儿,薇儿。”当我挣扎的睁开双眼。李宇圣那焦急的神情,红肿的双眼如同核桃般出现在我的眼前。

  “圣,水——水。”我吃力的张开嘴。发现我的口干涩的如火一般。

  “慢点,好点了么?”李宇圣将杯子插上吸管,小心翼翼的喂我喝水。

  “嗯,好痒。”原本白皙的皮肤上,浑身冒着不同形状的疙瘩。搔痒得我忍不住想要抓它们。

  “别抓,一会我帮你上药。上了药就没事了。”李宇圣自责的哄着我,轻轻的在我的额头上烙下一吻。“是我不好,没有注意到手里的是香槟。还和你开玩笑。对不起。”

  “别自责,是我自己不乖。”看着他深深的自责,我的心揪成一团。

  “再睡一会,我去帮你煮点粥。”他温柔的帮我盖好被子。我安然的闭上眼,沉沉的睡去。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身上的疙瘩早已消肿了,恢复了原本白皙稚嫩的肌肤。转身却看到李宇圣趴在我的身边沉沉的睡着了。那张天使般的睡容,帅气的脸上那蹙眉紧紧的皱着。仿佛为着什么事担心着。

  我轻轻的伸出双手抚平那皱着的蹙眉。悄悄的换上衣服。走进那玫瑰的花海中。将身子沉沉的扎进那紫色的花海中。

  清晨的玫瑰更显得娇艳、婀娜。迎着晨光,玫瑰瓣上的露珠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如同钻石般的耀眼。我缓缓的摘下一对盛开的花朵,一瓣一瓣的将那带着露水的花瓣摘下来,放入花篮中。

  回想起昏迷前,朱媛说的话,还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我不明白为什么,她要一场公平的竞争。她不是李宇圣的表妹么?那么她怎么可以爱上李宇圣呢?那不是乱伦么?那李宇圣爱她么?如果李宇圣喜欢她,那他曾经说过爱了我整整十一年难道是假的?

  我迷惑了,我该怎么做?李宇圣无时不刻的关心着我,宠溺着我。我该怎么做才对呢?要告诉李宇圣么?我该怎么办?

  我看着眼前的盛开娇艳的玫瑰,不由的烦恼起来。手上的动作也不停的加快。完全没有注意到。满手早已被玫瑰的刺刺得血淋淋的。心中的疼痛早已掩埋了手上的痛楚。眼睛里不由充满的泪水。

  “薇儿,你在做什么啊?”李宇圣焦急的跑过来,连忙将我手里的玫瑰抢了过去扔在地上。然后拉着我坐在小木椅上,示意小鱼姐去拿药箱。看着他那焦急紧张的眼神,我的泪水滑落了。他是爱我的。不是么?

  “怎么了,别吓我。”李宇圣一边清洗着我手上的伤口,一边心疼的问我。

  “好痛。好痛。”我再也忍不住手上传来的刺痛,大声的嚎嚎大哭起来。

  “知道痛,还这么不小心。要摘花瓣叫让园丁帮你摘。你看看手都成红烧猪蹄了。”李宇圣心疼的看着已经被刺得通红的两只手。不由的责怪起我来。

  “圣,你会只对我好,对不对。你只爱我对不对。”我衔着眼泪瞪着哭着通红的双眼问他。

  “傻瓜,我当然只爱你一个人。”李宇圣紧紧的把我圈进他的怀里,紧紧的搂着。这种感觉好熟悉好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就是这样子。躺在他的怀里感受着他的温暖,仿佛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薇儿;从今天起;你是我的了。”李宇圣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飘出。

  仿佛一道暖流流进我的脑海中,这句话如此熟悉,仿佛很久很久以前听过。那句话语如同解开封印记忆的钥匙,打开了记忆的大门。回忆如同黄河泛滥般拥涌而出。十一年前英国的紫瑰苑,那缩小版帅气的李宇圣,懵懂迷糊的我,玫瑰、金锁、钥匙、项链……

  “啊!!!!”记忆的大门开启了,此刻的我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慌乱的逃出李宇圣的怀里,横冲直撞的逃上楼去。

  而留在原地的李宇圣扬起了胜利的笑容。她想起来了,薇儿,你再也逃不掉了。李宇圣幸福的收拾着药箱递给小鱼,心情愉悦的朝薇儿逃跑的方向走去。留下一脸不解的小鱼姐姐仍仍的呆在原地。

  第五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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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的生活:第五节:情敌?表妹?4(完+李宇圣番外)]


  “我怎么那么笨啊,为了一个小金锁答应他的求婚。可恶的家伙。”仓皇而逃的我躲进房间对着摆在床头可怜的熊宝宝出气。

  “不对啊,那个时候我才五岁啊,五岁的小屁孩,懂什么?要怪就怪他。可恶的李宇圣居然这么容易就用一条小金锁把我困住。简直就是恶魔!”那只可怜的熊宝宝已经因为我的拳打脚踢变得畸形了。

  我懊恼的坐在床上,手里不停的折腾着抱在怀里的熊宝宝。我怎么那么笨,居然那么轻易的就答应了他的求婚。再怎么求婚也得有戒指啊。那个混蛋,居然那么小就诱拐我。真是过分!我说呢?怎么可能爱了我整整十一年。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回完蛋了。答应了他的求婚。还真得乖乖的被爷爷摆布了。

  “可恶的李宇圣,我和你不共戴天!”我气恼的将熊宝宝狠狠的往地上一砸,趴在床上生起闷气来。

  “亲爱的,我在你得面前。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找我发泄吧。欺负一只熊可不够善良哦。”李宇圣满脸笑意的抓起熊宝宝,放在床头原来的位置上。然后坐到我的身边。

  “你这可恶的家伙,我才五岁,你就诱拐我。”我气得直捶打着他,落小的拳头落在他宽大结实的肩上、胸前。

  “因为你太可爱,太诱人了。让我忍不住爱上你。”李宇圣爱怜的把我圈进怀里,紧紧的抓住两只不安分的手。

  “那你也不能用个小金锁来诱惑我,那次求婚不算,我才不要嫁给你。”我气得通红的粉嫩粉嫩的脸庞鼓鼓的。李宇圣一手戳上我的脸,一手紧紧的把我包在怀里。

  “不准,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别想逃跑,薇儿。”李宇圣霸道的口气里充满了无数的柔情。他的话语犹如蜜糖一般甜入我的心底。

  “哼,”我不满的崛起嘴角。不安分的开始挣扎。

  “如果你想要一个正式浪漫的求婚,我一定会补偿你的。我的小妻子。”他狠狠的在我的唇上温柔的咬了一口。然后愉悦的转身下楼去了。留下对着他背影傻笑的我,呆呆的坐在床边。幸福已经渐渐的爬上我的脸庞、

  简短的小插曲:李宇圣的爱。

  第一眼看到薇儿的时候,是在薇儿五岁的生日宴会上。那时的她可爱又高贵,第一眼看见他倩影的时候就忍不住被吸引住了。那天的晚宴,我随着她来到了那座世人震撼的紫瑰苑。据说是英国女皇为了迎接薇儿的出世,重金为薇儿建的。看见她那硕小的身躯扎在那玫瑰中,身上透出玫瑰刺伤的点点红斑。我不由的心疼起来。该死的,她就不懂得保护自己么?

  我上前去把她抱出来,她却囔囔着说我是王子。当我心疼的问她身上的伤时,她却嘟着嘴角傻傻地说我的眼眸很漂亮。看着她诱人的粉唇真的好想咬一口。单纯的她,被我抱在怀里,还浑然不知已经被人家吃豆腐了。看着她的可爱,她的单纯,她的傻,真希望好好珍藏。可惜她要回中国了。我们也许会很久很久都没有办法见面。

  无奈的我掏出爷爷给我的小金锁。那是爷爷说要我送给未来的妻子的。而我未来的妻子就是怀里的可人,爷爷挚友的孙女——童薇。

  我不留痕迹的把她锁进那条特制的小锁链。看她痴痴的盯着它。不由得轻咬着她的小嘴。向她求婚。看着她完全被小金锁所吸引的目光。茫然的答应了下来。我露初满意的笑容。心里甜甜的。心里觉得做了一次比父亲做的任何一次成功的交易还要重要的交易。

  十一年了,从六岁开始我就央求着爷爷,让爷爷把那栋我独自的别墅的后院改大点。然后为了迎接我的小新娘。而建了那个紫色的花园。期待着当她嫁给我的那天能喜欢上这座我为她建的花园。

  十一年后,当我再次见到你时,很高兴你依旧没有变,依然如此可爱。如此单纯,傻傻的,笨笨的。当我看到迷糊的你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爱惜自己我却如此担心,如此心痛。生怕你出事。

  当初你逃婚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因为你忘记了,忘记了我们的约定,忘记了我的存在。不过没有关系我会让你重新爱上我。让你回忆起五岁时懵懂的记忆。

  当你忘记时间而没有参加订婚宴时,我真的很生气,但却还是被你那迷糊,又单纯得可以的个性所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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