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完结+番外-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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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静回答她说,这种老式的台灯市场上已经没有卖了,他家这盏又是他爸妈新婚的纪念物,不能送她。她倒不生气,说过就忘了,可每一次灯泡烧掉,林静都特意坐上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这城市边缘的一个老旧五金市场去买,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还在出售这种颜色的灯泡,他怕有一天连这个市场也消失了,一次通常买上许多个。他知道自己的私心,他不肯送她这样的台灯,是希望当她想念这样的灯光时,就会出现在这盏台灯旁。他希望自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能给她这样温暖的人。
林静习柳体,因为爱柳体的法度森严,遒劲有骨。他的书法老师总是觉得奇怪,明明是个性格平和的孩子,写出来的字却险峻凌厉。小飞龙最怕写毛笔字,可她爸妈说,经常往林家跑是可以的,但是跟在林静哥哥身边,总得学点好的东西,他们希望学书法能让她无法无天的性格收敛一些,所以她每周三天跟着他临帖。
林静在小飞龙面前并不是个严厉的老师,大多数时候,他任她不务正业地玩墨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样的结果就是直到他上了大学,暑假回来,她的一手书法还属于印象派风格,完全拿不出手,不过,唯独一个“静”字她写得有模有样。是的,他曾特意认真反复地教,但是,她是否也曾一再有心地练?每次应付大人的检查,她都耍赖地使出这一字绝招,看着这个写得流畅秀挺的“静”字,林静开始爱上自己的名字。
大院里的孩子特别多,他从小习惯了做别人的榜样。大多数的家长教育小孩时,口头禅通常是,“你看看人家林静是什么样子,你就不能学着点。”林静知道自己的优秀,也并不打算掩饰,他喜欢别人仰视的目光,可跟他最亲的小飞龙却说:“我一点都不崇拜你。”
林静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要嫁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样的话,他已经听得习惯了,也许从她刚知道人长大了要结婚开始,她就始终一本正经地说:“林静,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
她在他面前说,当着许多大人的面也这么说,小小的一个女孩子,斩钉截铁地说着一辈子的承诺,大家都被逗笑了,开玩笑的时候便说她是林家的小媳妇。林静也笑,可是他看着她跟那帮野孩子玩疯了之后变得红扑扑的脸,不禁怀疑她到底知不知道“嫁给你”的意义。
六岁的时候,她的理由是,“孙阿姨做的菜真好吃,妈妈说我不能嫁给林伯伯,也不能嫁给孙阿姨,我只能嫁给你。”
九岁的时候,她说:“我看着张小明这些臭男生就想揍他,林静,还是你好,我就想跟你结婚。”
十四岁的时候,她扯着他的衣袖,“你要等我,我很快就会长大。”
他一直笑而不语。
她十七岁那年,他寒假回家,带她到城隍庙逛庙会,她从小就喜欢往热闹的地方钻。他去买水,一转身回头已经不见了她,最后在庙后的大榕树看到她的背影时,隆冬的季节,林静发现自己额头上居然有汗水。
他走过去问:“微微,你干什么?”
她在专注地把写着两人名字的锦囊用红线拴在树枝上,听见他的声音,回头着急地说道:“你比我高,你来系。”
“系那么高有什么用?”
“高一点才不容易碰掉,等我们结了婚,是要来还愿的。”
她说得那么理所当然,林静不是第一次听到她这样的论调,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他没有笑,在踮起脚尖系红绳的时候,他好几次都打不好那个结。
小飞龙终于考上了跟他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她上火车的前一天,林静把那张写着“我的小飞龙”的照片夹到了她送的那本童话书里。这些年,很多话都是她在说,可是,有些话必须由他来开口,他只说一次,就是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上了电话,他才知道从刚才那一刻起,他的世界颠覆了。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多么动人的誓言,原来是他最敬爱的人和另一个女人渴望的天长地久。他所拥有的“全世界”最幸福的家庭原来是个笑话,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值得坚守的?
他忽然害怕即将来到他身边的小飞龙。
琴瑟在御 莫不静好(中)
林静站在医院病房的窗口,轻轻撩开窗帘,午后的阳光便急不可待地刺了进来,让他皱了皱眉。这阳光也投映到床上的病人脸上,原本就睡得极不安稳的病人发出了几声无意识的呻吟。他走过去,坐在床沿,看着被病痛折磨得形如枯槁的那个人,哪里还像他儒雅强健的父亲。
美国拿到学位后不久,林静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爸爸病得不轻,让他尽快赶回来。回国之后的大部分时间林静都陪在医院里,林介州何止是病得不轻,肝癌晚期,癌细胞扩散了之后,他的生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段。
每次林静这样看着病床上身体每况日下的林介州,他都在想,这还是曾经被他视为偶像和楷模的父亲吗?为了和那个女人的一段见不得光的感情,他把好端端的一个家毁了,事业也不要了,名誉也不要了,最后连健康都无可挽回,到了这一步,能留住的又有什么呢?生命比爱情还脆弱。
林静的妈妈还在职,工会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每日忙得不可开交。她在丈夫生命垂危的时候大度地原谅了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却也不可能再日日守在床前。林静理解他妈妈,这种时候,林介州生或是死对她来说都是种折磨。
医生也表示束手无策后,林介州陷入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即使在醒过来的时候,意识也越来越混沌。很多次,他定定地看着林静,问:“你是哪个部门的?”又或者,“林静为什么还不回来?”能够认出林静的时候,他就一再地重复着一个地名,“婺源……婺源……”
婺源,林静记得这个地方,几年前,他曾经答应小飞龙要陪她一起去那里,重游见证过她妈妈爱情的地方。讽刺的是,他当时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对于他父亲来说竟然有着同样的意义。
终于有一次,林介州把枯瘦如柴的手覆在林静的手上,声音微弱但字字清晰,“林静,在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带到婺源,洒在李庄村口那棵槐树下,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情。”
林静想起了这几年迅速憔悴的妈妈,心中一恸,极其缓慢地抽回了自己的手,“爸,你病糊涂了,自己说什么都不知道。”
林介州没有再说话,看着儿子的一双眼睛却渐渐黯了下去。
那一天,林静去拿药的时候在病房走廊的尽头看到了那个他过去一直叫“阿姨”的女人。她站在背光的角落,看着林介州病房的方向。林静听说,在他回国之前,也就是他爸爸刚入院的时候,她来过很多次,每次都说只想看林介州一眼,可都被林静妈妈骂了回去,大院里流言也传得沸沸扬扬,都说如果不是她和林介州的丑事,林介州也不至于肝火大动,早早发了病,她连累了半世清名的林介州跟她一起成了作风败坏的典型,自己更是成了人人唾弃的狐狸精。
林静没有走近她,她也一直没有走过来的意思,就这么如泥塑一样静静站在面朝病房的方向,林静看不清她的眉目,但他感觉她脸上应该有泪,他忽然害怕直视那张脸,隐约神似的五官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人,这让他几乎就要在这个毁了他家庭的女人面前心软。
父亲的病暂时稳定下来的那几天,林静去了一趟G市,XX省的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的资格预审已经正式开始,他喜欢这个堂皇的理由,虽然之前他在国内研究生导师的推荐下,刚刚收到了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站在G大的一个电话亭下,林静觉得这里的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甜味,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带着这样的气息,就连回忆都是如此。
刚到国外的时候,林静也有过一段荒唐的时光,很多次,他在梦里一再地把那本童话书拿起又放下,可醒过来却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身边又是谁。从他远渡重洋的那一天起,他就知道,他离小飞龙只会越来越远,这样的距离是他以前无法想象的,可是理智一再地告诉他,没有比离开更好的选择。
林静不是个容易迷失的人,也许他的本性终究不适合这样的放纵,很快也就厌了那样的生活,把心思收回到学业中去。他觉得不管在什么情景之下,人都应该让自己尽可能地过得最好,父母的裂痕他无法弥补,发生过的事情他不能改变,唯有让自己向前看。
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他得到了导师的赏识,在当地华人的同学圈里颇受欢迎,当然,感情世界也并不贫乏,他先后有过几个正式交往过的女友,无一不是聪慧明丽的女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就是喜欢那些成熟懂事、精明独立的女人,在一起轻松惬意,离别了也风轻云淡。
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是一个叫琳西?吴的女同学,那也是他归国前最后一段感情,琳西是第三代华侨,家境殷实,漂亮而豁达,她生长在美国,国语却说得流利,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妩媚风流,有时候,就连林静也觉得,再没有比她更契合的伙伴。
琳西曾经力劝林静扎根在洛杉矶,两个一样聪明能干的男女在一起,何愁闯不出一片天空,可林静始终没有打消过回国发展的打算。离开之前,他和琳西共进晚餐,两人友好告别,他送她回去的时候,她给了他一个长长的拥抱,然后笑着祝他一路顺风,他开车离开,假装不知道她在家门口蹲着哭泣。
回国很久之后,林静才接到琳西的一封e…mail,她说,她一直在等他一句话,如果当时他说,琳西,跟我回国吧,她不顾一切也会跟着他去的,可惜他并没有这样要求。其实林静也在想,假如当时她在他面前流泪挽留,他会不会就动了留下来的念头?
可惜她不是小飞龙,只有小飞龙才会在林静离家的时候,毫无顾忌地哭得惊天动地,从小到大,只要她不管不顾地抓住他的衣袖,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离开,所以,就连当初考上了G市的政法大学,到学校报到的前夕,他也不敢让她送行,就怕看到她大哭的样子,自己也六神无主。
是的,这个世界上只可以有一个玉面小飞龙,当初他喜欢琳西,不就是因为她的聪颖独立?所以他和琳西注定是路过。
林静辗转问到了同在大院跟郑微一起上高中的几个同学,才得到了她现在的宿舍电话,快四年了,他以为没有什么坎过不了,没有什么人不能忘记,可拨动电话的时候,他在电话亭隐约反光的玻璃隔板上,发现自己在不自觉地微笑,每一寸记忆的影像都是过去十七年里关于她的点滴。他忽然觉得,即使为此得不到母亲的谅解,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
电话通了,她的舍友是个热情的女孩,她不但告诉林静,郑微刚跟男朋友出去了,还不忘好奇地追问,请问你是谁?
你是谁?我是谁?林静客气地对她的舍友说再见,他不知道现在自己对于郑微来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