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碧草青青 >

第1章

碧草青青-第1章

小说: 碧草青青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2007…10…01 07:24
    这篇文章,只不过是一篇轻松玩笑的小玩意。
    它的主题,也只不过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野百合也有春天。
    我们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受一些委屈。
    有些孩子,好象忘性大,这些委屈,过了也就忘了。
    还有一些孩子,好象比较特别一点,小时候的很多事情,会一直都记得。那些委屈,直到长大成人,也没有被人安慰过。就好象心里面藏着一个小孩子,某些时候,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突然就会从角落里跑出来,拼命要找个人想哭一下。
    如果你愿意,就让这篇小东西,安慰一下你吧。
    春天总会来的。
    别忘了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就算是在寂寞的山谷的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野百合也会吐露芬芳。
    这是多么美好。


    2007…10…01 07:24
    自我介绍 - 写在前面
      段青青是一个。。。。。。是一个。。。。。。是一个。。。。。。
      
      唉,好吧,段青青就是我。
      
      我呢,是一个女生。
      
      我的优点啊?
      
      我。。。。。。
      
      我的皮肤还不错。
      
      从小到大,我一粒痘痘也没长过。
      
      虽然黑了一点。
      
      但是小麦色,不是很健康的肤色吗?
      
      哦对了,我还身体健康,长这么大,很少生病。
      
      虽然去医院的次数并不太少。
      
      但是之所以会去医院,一般都是因为爬树上房跳墙,或者是跟人打架受伤。
      
      所以全身上下,新伤旧痕也不少。
      
      我的视力很好,都不用戴眼镜。
      
      就算是被老师罚站教室最后面,看黑板上的一个逗号,都是清清楚楚的。
      
      虽然眼睛小了一点。
      
      但是眼大无神,不是更难看吗?
      
      我的人缘也比较好,狐朋狗友也很多。
      
      放学后在胡同里呼啸来去,人人为之侧目。
      
      虽然这些朋友,大部分都是兄弟。
      
      女生们一个个穿着干净美丽的花裙子,站在旁边看我们疯。
      
      还有。。。。。。
      
      呃,就先说这么多吧。
      
      我最奇怪的一件事情,就是从小到大,很少听到有人夸奖我。
      
      我是不会承认的。
      
      但是在内心深处,我真的很希望我的爸爸妈妈,那些叔叔阿姨,老师同学,还有我的狐朋狗友,不管什么人,可以夸我一下。
      
      不管夸我什么,都好。
      
      但是没有。
      
      为什么呢?真的是很奇怪。
      
      所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
      
      一有状况发生,在我心里就会跳出来一个声音,大声呼喝,不遗余力地夸赞表扬一个其貌不扬头脑一般成绩平平脾气暴躁作风粗鲁不解温柔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子,就是我自己。
      
      不是没有人夸我吗?
      
      我慢慢长大以后,就学会了自己夸赞自己。
      


    2007…10…01 07:25
    第一章 季宏伟
      我并不是一个用功的学生,更谈不上聪明。
      
      考进这所国内排名还比较不错的学校,费了我好大的力气。
      
      我已经不太记得,当初是为了什么,处心积虑一定要考进这所大学的医学院的。
      
      说起来很奇怪,学医科的,女孩子好象占多数。但是,很少有哪个女生,是自发自愿,喜欢这个专业的。
      
      至少我们班上,有一多半的女生,是被爸爸妈妈硬迫来学医的。
      
      看到白色的工作服,看到注射器针头还有那些刀刀剪剪瓶瓶罐罐,闻到那种医院特有的消毒水混合酒精碘酒的味道,好象每一个小孩子,尤其是女孩子,都会小脸发白,两条腿发抖,随时准备哭出来。
      
      可是我就不会。
      
      我会东摸摸,西看看,好似贪新鲜的猫。
      
      其实男生也是怕的。但是他们会拼命把那种害怕的样子藏起来。
      
      可是小伟就不会。
      
      他会放开嗓子,大声地哭。
      
      小伟,就是季宏伟。
      
      如果你硬要说我们是青梅竹马,我也不反对。
      
      因为我自打记事起,就认识他了。
      
      他这个名字,难听得要命。
      
      除了个子长得宏伟一点之外(那也是现在。想当初,就连他的个子,也一点都不宏伟),我将季宏伟从小看到大,无论是脾气性格还是胸襟胆量,他根本哪里都不宏伟。
      
      季宏伟是一个胆小鬼。季宏伟是一个鼻涕虫。
      
      我还记得那一年,幼稚园里打预防针的时候。
      
      小朋友们乖乖排成一条队,阿姨在旁边不厌其烦地夸赞每一个小朋友都是最勇敢。
      
      其实大人的这种小把戏,我们每一个小朋友都清楚得很。
      
      他们以为轻轻两句甜言蜜语,一顶高帽子扣过来,这样子就算有人想哭,也会不好意思哭出来。
      
      但是我们之所以不哭,只不过是为了不让其他小朋友看扁。
      
      我跟大二班的小强,是老仇人。
      
      我这辈子打过的架里面,有小一半是跟他打的。
      
      我看到医生阿姨手中的针头在他的胳膊上扎进去的时候,小强的脸上一抽一抽地在动,眼睛里面好象有泪花。
      
      我不由得心中大喜。
      
      轮到我的时候,我只顾得高兴,那一点点疼痛,根本不算什么。
      
      小伟排在后面,突然放声大哭。
      
      我觉得丢死人了。
      
      这个胆小鬼!烦人精!爱哭包!跟屁虫!
      
      根本还没有轮到他,他哭个屁呀。
      
      因为季宏伟的爸爸跟我爸爸在一起工作,我们两家又住在同一幢楼里,有时候只来一个爸爸,就可以接走我们两个小孩子。
      
      这样大家不免都以为,我跟小伟是好朋友。
      
      其实我根本不喜欢他。
      
      我跟我的朋友们打打闹闹的时候,从来不带他玩。
      
      嗯,其实,他好象也不怎么愿意跟我们玩。
      
      他总是要做功课。
      
      那天我爸爸来接我的时候,我正在挥个小拳头,试图将长在我后面的小尾巴赶跑。
      
      “不许跟着我!”我说,“从今以后不许跟我说话。你听到没有?!”
      
      他泪眼汪汪地看着我,不说话。
      
      “爱哭包!”我说。
      
      他抹抹眼泪,不声不响。
      
      “跟屁虫!”我说。
      
      他背起小包包,连我的一起。
      
      “胆小鬼!”我说。
      
      他把总是往下掉的小包包的带子再一次套回去。
      
      我最恨他这种你随便骂你的,我有听没有到的样子,好象他有多委屈。
      
      我伸出小拳头,嘭地一声打在他左边脸上。
      
      “青青你在干什么!”
      
      我的拳头被爸爸捉住。屁屁上跟着挨了一掌。
      
      我尖叫一声。
      
      “你又在欺负小伟!”
      
      爸爸吼一声。我的屁屁上又挨了一掌,火辣辣地痛。
      
      我尖叫一声,踢爸爸一脚。
      
      爸爸立起眉毛,捉住我,一把将我甩到肩膀上,好象他扛一袋大米那样,将我扛起来。
      
      我的头朝下,手里紧紧扯着爸爸的衣服,脸涨得通红,瞪圆了小眼睛,盯着安安静静跟在我爸爸屁股后面的季宏伟。
      
      “他是我爸爸。”我恶狠狠地吼他,“跟屁虫,你滚开!”
      
      他从小包包里摸出棒棒糖,一双细长的小眼睛里泪花还没有干,就那样子笑着,举给我:
      
      “你吃不吃糖?”
      
      他在讨好我。
      
      我讨厌季宏伟笑起来的样子。
      
      因为他有两个我没有的酒窝。
      
      很多阿姨,包括我那个不争气的妈妈,都喜欢用两只手去捧住他的脸,拼命揉啊捏啊,好象恨不得拿他的脸去揉成团子煮熟了然后再一口吞掉。
      
      我的心情很不好。
      
      因为如果我行动自由,他一对我笑,我就会一掌削上他的脑袋。
      
      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一个原因是,他有两个我没有的酒窝。
      
      另一个原因就是,季宏伟是一个很让人讨厌的家伙。
      
      他认字快,算算数也快,学唱歌也快。
      
      他吃饭居然不挑食。不管是白萝卜还是青椒跟菠菜,他来者不拒,什么都可以吃下去。
      
      甚至在幼稚园里面吃过中饭睡午觉的时候,他也会第一个乖乖地睡着。
      
      他从来不会在午睡时去抢旁边小朋友的被单。
      
      他也不会趁阿姨没有看到,偷吃别的小朋友从家里带来的苹果跟饼干。
      
      当然,他更不会趁人家睡觉的时候把小强的小裤头给剥下来,藏到小班小朋友换下来的尿布片里面。
      
      每一个大人都夸他聪明懂事可爱漂亮。
      
      这样的家伙,怎么会不教人讨厌呢?
      
      好吧。
      
      他懂事,我没有办法。
      
      他可爱,我也没有办法。
      
      他漂亮,我更没有办法。
      
      但是他聪明,我就有办法了。
      
      他岁数比我小,小我半年。
      
      他个子也比我小,只到我耳朵下边。
      
      我会飞起一掌,削他的脑袋。
      
      相信如果我天天削他脑袋,总归会有一天,可以教他变笨。
      
      “桔子味的。”季宏伟伸长小胳膊,把棒棒糖举到我面前。
      
      我给爸爸扛在肩头,头朝下倒挂着,瞪着他。
      
      “不然香蕉的好不好?”他抿着嘴唇,很恶心地笑着,眼睛里刚刚的泪水还没有干,亮晶晶的。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