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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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让白仲等多久,一身酒气,眼神微熏的吕不韦就已经匆匆到来,俨然是刚刚下了酒宴。
“白仲见过文信侯。”白仲向吕不韦拱了拱手,开口说道。
“原来是长平侯,不知长平侯到来有事见教?”吕不韦一脸不客气的说道。
按吕不韦在秦国的资质,别说只是对白仲不客气,如果不是因为白仲是奉王而来,他闭门不见白仲都无人敢说一句,因而对他的不客气,室内其他人也没有太多意外。
索性白仲也知道自己不怎么受欢迎,并没有多说二话,只是高举一卷王书,大声朗读道:“秦王政特书,文信侯多年来于国有功,寡人却无以慰藉。蜀中一带‘天府之国’之称,风景秀且美、气候湿润舒适……”
在真实的历史上,嬴政是写了一封““你对秦国有何功劳?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你对秦王有什么血缘关系?而号称仲父。你与家属都一概迁到蜀地去居住”而将吕不韦逼死。
在这里,估计是知道吕不韦肯定会死在半路上,嬴政也不想再担个逼死功臣的恶名,又怕吕不韦死后,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故而不但十分大方的在王书里,将吕不韦夸了一顿,还顺便将王书写成了《蜀中旅游指南》一文。
不是黑四川重庆,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巴蜀挺不错的,天府之国,美女如云,没事还能坐公交车在城市里体会爬山的感觉,美得就像画一样。
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巴蜀是连鬼都不愿意去的地方,穷山恶水、刁民成群、深山老林、蛇虫鼠蚁,最主要的是还蛮夷成群。
如果用现代的地理来比喻,从中原文明的发明地河南移居去巴蜀,就跟让你从丹麦、卢森堡之类福利超好的北欧国家,移民去非洲索马里一个感觉。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风景特别好,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然而这对让吕不韦心情好起来,并没有卵用。
听完嬴政的《蜀中旅游指南》一文,吕不韦气得胡子都快掉光了,要不是打不过,他想和白仲拼了。
魂淡!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吕不韦恨恨的说道:“一年多不见,大王真是长大了不少啊!”
其实吕不韦更想说,大王变坏了,以前他可不会这么说的。
“哈哈哈!没办法!文信侯走后,大王一力独撑朝政,可不是要就长大了。”白仲哈哈大笑一句,开始没口子夸吕不韦劳苦功高,为大秦有功什么的,将吕不韦夸得天花乱缀,直怀疑白仲是不是得了病。
按理来说,嬴政现在恨自己恨得要死,而白仲身为他的贴身小跟班,几乎就代表嬴政的意识,他怎么可能这么夸自己?
吕不韦略为有些狐疑的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今日乃是新年,家中正在宴饮。长平侯既来了,不妨喝上一杯,如何?”
“这个……好啊……”白仲沉默了一会,便答应了吕不韦的请求。
“长平侯,请。”吕不韦做了一个手势。
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穿过几重庭院,来到吕不韦正举办新春酒宴之所在。
一个巨大宽广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坐着好几百号人。
见一身戎装的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进来,原来正喝酒聊天的众人,一下酒也不喝了、天也不聊了,原来醉倒的人也清醒了,全都傻愣愣的看着白仲。
这几百号人,原来大多是吕不韦的门客,在咸阳居住了多年,因此……白仲,他们认识啊。
就算没见过本人,咸阳城也到处都他的传说……关于“秦国第一美男子”的传说,以及是龙阳君比较好看还是长平侯比较帅气的八卦。
当然,老秦人还是觉得长平侯比较帅气潇洒干净的,毕竟比起龙阳君那种出身寒酸,得位又不正当的人来说,长平侯将门虎子,年少从军,为人又开朗大方,帅气且元气,自然更得人喜爱。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平侯和吕不韦他不是一挂的,他和大王才是一挂的。
村长,这里有一只混入羊村的狼!
白仲像是没感觉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笑着向吕不韦说道:“文信侯这里好不热闹啊,看着竟然比咸阳宫宴会人还多一些。”
“长平侯真会说笑,吕不韦现在只不过是一介平民,这里也不过是不韦的一些门客而已,又如何比得上咸阳宫的宴会呢?”吕不韦笑着解释道。
白仲微微一笑,打趣道:“一定是文信侯这里的酒太醉人,所以我还没有喝,就已经醉了。”
“如此说来,长平侯可是要多喝几杯。”吕不韦说着,欲将首座的位置让给白仲这个天子的使者。
白仲连连摆手,只称“自己人微言情,虽是天子使者,却不敢在天子仲父之前失礼”。
俩人为了个座位,唧唧歪歪谦让一阵之后,白仲终于以身强力壮胜出,将吕不韦强行按倒在座位上。
喝酒、敬酒、谈笑,白仲只要愿意哄人,还是很会哄人的。
在度过最初的尴尬之后,见吕不韦和白仲并没有吵起来,门客们也渐渐放开,开始痛饮。
不少人甚至大着胆子向白仲敬酒,而白仲也来者不拒,只要有人敬,她必定满饮。
现在正是新年的时候,诸国之间更无战事发生,人们唯一的大事就是庆祝新年,再加上让吕不韦迁居蜀中,也并非紧急公务。
于是,白仲这一顿酒从早喝到晚,从晚喝到深夜,她是醉了醒,醒了再醉,最后被手下给抬去客房休息。
要不是白景挡着,吕不韦说不定还得塞两小丫环来服侍。
不但白仲本人是这样,就在白仲在吕不韦家中烂醉如泥之时,也有人吕府的家人敲开了驿馆的大门,给护送白仲来的那些秦兵送上酒肉。
整个新年,整整三天,白仲在吕不韦家尝尽了各种美酒,且每天晚上都会醉得不省人事。
到了第四天的一个深夜,数十个人影出现在吕不韦家的后院之中。
“君侯,家中重要之物皆已运送出去。”
“那好,我们今夜就动身,趁着那群秦人醉死在梦里,我们连夜冲出函谷关。”
“君侯请放心,那酒里加了药,那群秦人喝了之后,至少两天不能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出关了。”
“嗯!那快走吧!”
“可是君侯,为什么不让我……”说话之人以手为刀,比了一个砍人的姿势。
“哎!嬴政待我不仁,我却不能待他不义。”
“君侯如此高风亮节,谦谦君子,嬴政那小儿却忘恩负义,竟想将君侯迁入蜀中,简直是禽兽。幸好嬴政不识人才,却有人识人才。”
“不要说了,还是快走吧。” 目前刚刚十一个月,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小汤勺吃饭,而且性格十分高冷,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不像那边那个愚蠢的傻白甜,不但不会自己吃饭,甚至还是个四脚星人的秦阿宝,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想当个一个独立的大孩子,就会被奇怪的大人们脑补成这样。
只见秦阿宝小朋友用汤勺在小碗里挑来挑去,然后挑出了一块他不爱吃,但是麻麻说“很有营养,所以必须要吃”的胡萝卜,看着正抱着蠢姐姐喂饭的嬴政,猛得一下站起来,举着小汤勺送到嬴政嘴边,“父……父……汪……次……”
看着满勺的胡萝卜,再看着一惯高冷的儿子,此时满脸笑容的卖萌小模样,深谙儿子本性的嬴政瞬间无语了。
但是这么高冷的儿子,都如此给脸的卖萌了,你个当粑粑的还好意思高冷吗?
于是乎,嬴政只好含笑吃下了儿子进贡的胡萝卜。
当嬴政将满口胡萝卜咽下肚子时,他只觉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但嬴政哭了,坐在一旁的赵高也哭了。
父爱真是伟大了,大王竟然连他最讨厌的胡萝卜都吃了,这可是白侯爷都没办成的事。
见其势可为,秦阿宝又勺了一勺胡萝卜,送到嬴政面前,甜甜的说道:“父……汪再吃……”
虽然吧,实际上秦阿宝和白仲乍不像小贝和嬴政那样十成十的相似,但美人总是相似的,虽然没有十分,也有三、五分共同之处,尤其是两人同样遗传自祖母唐姬的一双桃花眼,都是那么的多情又迷人。
幸好嬴政和白仲本身就有亲戚关系,又有嬴婉姬在背后宣扬“当年我娘唐太后眼睛就生成这样,没想到我没得到我娘的桃花眼,却被我家仲儿和长公子得了。”
除了相貌之外,两人在气质上更是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共同之处。
比如,秦阿宝和白仲一样,都比正常的同龄孩子要更聪明一些。
“不对啊!我聪明是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儿子怎么会那么聪明?你别告诉我,他也是穿越重生的?我接受不来啊!”
在发现儿子除了身体发育比正常小孩子强,连智商也比一般小孩子高时,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四万多,你达到了没有?'
我这不是为了让美帝放松对我大华夏的警惕性,所以才会一直致力于拉低我大华夏的各方面水准,以减少“中国危险论”吗?
'好吧,那本系统就直截了当的说了吧……打个比方你两个孩子的各项数据加起来是五百,平均后是二百五,但实际上有一个会多一些,而另一个会少一些。'
多的是多少?少的又是多少?你不会让我生了一个天才,又让我生了一个白痴吧?
'那到不至于,只是系统帮你改良宝宝身体时,因为公子白是“秦二世”任务的目标人物,为了让寄主更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改良身体的时候,不自觉的多花了一点能量。而系统能免费帮宝宝改良身体的能量,又是有限额的,所以……'
所以我家小贝小可怜就被平均了。
对于白仲这话,系统如果有头,它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
'不过你也不太用担心,你女儿智力发育在一般宝宝里,还是平均水准以上的,前提是别和他弟比……'
一般宝宝有个蛋蛋用啊!要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者弟弟也是个普通宝宝,小贝大约还能算是个聪明,但是好死不死有个天才弟弟……弟弟不但长得比自己好,人还比自己聪明……事事能把自己衬托成一坨狗屎!我家乖女儿日后可怎么活啊?她会不会自卑啊!
'没事,你闺女比较傻!'
你家闺女才比较傻呢!
'那我换一个说法,你闺女和你儿子的情况吧……如果他们不是姐弟,他们就可以去演一出秦朝版的《一吻定情》了……天才少年直树和学啥啥不会的傻白甜湘琴妹……'
有了系统的话打底,白仲认真观察了一下自家小贝,其实也不是那么蠢,正常儿童的发育,十一个月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走路、说话含糊不清,那都是正常,不是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