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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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后的篝火宴会上,因为喝了酒而舌头有些大的屯长,拍着坐在那闷闷不乐的白仲的肩膀说道:“仲,没事……你还年轻,只要不死……就一定会有所斩获的……还有,你也别太伤心……其实你不需要干别的事,你对我们这个屯也是有贡献的。”
“是是是!至少我拉高了整个屯的颜值!”白仲盘腿坐在火边,双手捧着腮,气嘟嘟的说道。
她那负气般,略带孩子气的话,立刻引来了众人的一阵哄堂大笑。
“你们笑什么?至少有我在,你们追到姑娘的机率都要大很多好嘛。”白仲噘着嘴,不服气的指着众人开口说道。
秦军再勇猛,说到底也是人,而且个个还都是年轻力壮满身腱子肉的青年男子,在战斗之余,也会找女人发泄发泄。
这种活动本来是不参加的,到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她觉得,我这么美,我去找那些女人,明明是我更吃亏好嘛。
大家觉得好有道理,便不要求白仲也加入happy的活动当中,但是出门逛街还是会带上白仲,因为白仲之后,周围的姑娘明显多了。
虽然这些姑娘基本上是冲着白仲来的,但在被白仲拒绝一两次之后,大多数姑娘都死了心,有些姑娘就此闪人,有些姑娘则被其他秦兵给叼走了。
毕竟在这个民风开放的年代,男女青年们互相看对眼后,情到浓时,找个树林就地啪啪啪,啪完就两不相欠的拍拍屁股走人,其实也是蛮正常的。
白仲就如同黑暗中的烛火一般,用自己的高颜值,默默的为大伙拉来一群又一群的姑娘。
在“爱情”线开启的如火如荼之时,白仲的事业线终于也有了一星半点发展。
大约是觉得对王贲和白仲的锻炼已经够了,他们这个屯终于从“用屁股蔑视敌人”,变成了正面攻坚手,拎着长矛气势汹汹的向敌阵冲过去。
不得不说,韩国人真是弱爆了,射了两波弓箭,两军刚一短兵相接,韩国人就开始败退了。
白仲多抖机灵的一孩子,见韩国人想要跑,直接对着一名逃兵的后背刺出手里的长矛。
穿胸而过,血花飞溅,那个逃兵挂在长矛上,手脚还在动弹,人还没有死透。
白仲不为所动,手中长矛一抖一刺,矛身上还挂着一个人的长矛,又刺中了另一个逃兵。
第一次,白仲在他们伍……应该是他们屯的小伙伴面前,展示了她的凶残。
那场战斗中,白仲将七米长的长矛挥舞得异常灵活,仿佛自己的手臂一般,一戳一个准,一戳刺穿一个不算,最重要的是,她刺完人之后,也不把人抖下来,而是直接矛身上挂着人就刺下一个,不多一会儿长矛就变得跟烤肉串一样。
一把长矛本来就有几十斤重,再加上人体的重量,据看见的小伙伴估算,白仲手里那根长矛至少有千斤重……虽然秦代千斤换成现代也就五百来斤,但也是很吓人的好嘛。
一般人,纵然是力能扛鼎的大力士,举个千斤也要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好一阵,哪能像白仲这样面无表情的一刺一个准,好像手里的长矛根本没有重量一样。
白仲一战成名,从此军人再没人敢说她是小白脸,但问题是……也没人敢吃她递过去的烤串。
愚蠢的凡人,就会大块的烤肉吃,肉就是要弄成小块,再串成烤串烤,这样烤出来的肉才好吃,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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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阿仲你不要打扰他们三个了,让他们继续躺着吧,头一回见血,难免的……”王贲看着依旧在折腾自己三个下属的白仲,终于有些不忍心的说道。
“可是要吃饭了呀,今天还有肉吃,我都好久没吃肉了。”白仲回过头看着王贲,声音有些可怜巴巴的说道。
看着白仲为了肉而颇有几分楚楚可怜之意的模样,王贲强忍住写信回咸阳,告诉嬴政说“大王,自从离开你,你的伴读不但连饭都不饱,还开始谗肉了”的冲动,开口说道:“算了,饭我去盛吧。”
其实当官在也没有什么好处,秦军有时候也会视情况不同,发放各种春夏秋冬福利,这些福利都是伍长去领,然后发放给普通士兵的。
虽然伍长有没有克扣,白仲不知道,但是志向远大的王贲是看不上这些东西的,因此他们这个伍,每次拿到的福利都是不缺斤短两的。
白仲也不知道,这样子的让伍长发放福利,是不是高层们为了培养基层军官和普通士卒的感情,才想出来的策略。
不过,这么发来发去,几次之后,黑夫他们三人对王贲那是好感度高高的,最开始那点不服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然,比较麻烦的就是,为了保持这种好感度,王贲不得不经常在大家不方便的时候,发挥伍长的作用——跑腿。
“你去?那正好,把我的份也一起端来吧,我也不舒服……”白仲找出自己的碗,笑嘻嘻的放到王贲手上,开口说道。
“不舒服?”王贲低下头看着白仲,这么活蹦乱跳的熊孩子,哪能看出不舒服了?
“肚子疼。”白仲捂着小腹,两条好看的眉毛皱起来,见王贲似乎还不相信,立刻往被褥上一扑,趴在上面“哼哼唧唧”起来。
看着白仲的“病容”,王贲冷哼一声,“哼!我看你是懒病犯了,真是的,也不知道大……是怎么忍受你的?竟然还忍受了这么多年?”
王贲越想越不开心,走到白仲面前,扬起手掌对着正趴在床上装病人的白仲的……臀部,就是重重的一掌。
说重,其实也不是太重,至少白仲不会觉得很疼。
但是说轻,这个……有些事是不受人类客观意识所控制的,比如臀部遭到重击之后,大姨妈直接血崩一大片。
王贲一脸惊讶的看着自己手掌上淡淡的红色,放到鼻翼闻了闻,又看向白仲的臀部,忽然紧张的开口说道:“阿仲,你屁股受伤了?哪受伤了,让我看看!”
说着,王贲就想上前来扒白仲的裤子。
白仲的人缘还是不错的,一听自家伍长说白仲可能受伤了,刚才还躺在床上装死的三人组也纷纷床上爬起来,叫嚷着要给白仲检查伤口。
“喂!你们要干什么!亚美蝶啊!”
若是花木兰姑娘,没准接下来的剧情就变成“军营5p。a、v、i”,但很不幸他们四人遇上的是武力值奇高的白仲,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之后,四个对手就全趴在了褥子上。
白仲是个体贴又善良的好姑娘,害怕地上太冷,所以在把人打趴下之后,还好心的抬脚将对手往褥子上一丢。
说起来,花木兰姑娘是怎么在军中混了十几年而没被发现的?她都不来大姨妈的吗?不过兴许她还真得不来,毕竟这么残酷的训练和难吃的伙食之下,女孩子月经不调那是很正常的事,又不是所有人都像自己这样,有系统这个金大腿养生。
要是没有系统金大腿,自己一定毫不犹豫的走文官路线,要么就当个流传千古的文官,要么就当个成天欺男霸女的浪荡子。
不过话又说没有,要是没有系统,自己根本不可能从军。
“阿仲,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啊?”王贲捂着红肿的手腕,表情微微有些扭曲的看着白仲说道。
“我若是说,我没受伤,这血是不小心沾到别人的,你肯定不会相信……对吧?”白仲上前一步,开口追问道。
王贲沉思一会,没奈何的点点头。
白仲若是在自己手下出了事,他以后还有什么脸回咸阳城啊?连蒙恬都会扇死自己!
“所以,我就直接把你们打趴下,用实际行动来告诉你们,我的身体没有问题。”白仲反手摸了摸裤子,确认裤子上的血渍已经干涸之后,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开口说道:“只是不小心沾了点血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真是没见识。”
王贲很想说,从战场上回营地已经有两、三个时辰,但为毛你裤子上的血渍还是新鲜的带着热气的,但是看着白仲杀气腾腾的样子,还没娶亲生子给王家留后的王贲,果断的怂了。
“算了,你们躺着,我去给你们打饭吧。”白仲找出五人的碗,摇头晃脑的走出帐篷门。
一出门,白仲就发现今天营地格外热闹,大约是打了胜仗的关系,平常有点死气沉沉的军营热闹了不少,一路走来,白仲不时能听见有人在吹嘘自己抢了多少人头。
pvp(玩家之间对抗)和pve(玩家和电脑之间对抗)果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白仲找了个无人的角落,躲进系统空间里,飞快换了个裤子又换了块姨妈巾,觉得整个人都干爽舒服无比了,方才从空间里闪出来,迈步向伙夫营走去。
今天的伙食确实不错,不但豆饭换成了黍米饭,而且每人碗里都有一大块烤羊肉,肉汤的份量也足,不像平常那样只看见野菜和一星半点油花,根本看不见肉的影子。
白仲虽然每天半夜都会在系统那里弄些好吃的来偷偷吃,但乍然见到这么多好吃的,心中未免大喜。
喜完之后,又有一种无尽悲凉的感觉。
当年在咸阳宫时,别说是这些煮得难以下咽的肉,就算是更好吃的肉肉,那也是要嬴政哄老半天,她才会给大王个面子,吃上一块的。
真是堕落了!
怀着这样的心情,白仲一手拎着五份装满肉汤的竹管,一手端着五个叠在一起的木碗,满怀忧伤的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
刚进帐篷,白仲就看见王贲正手拿着一份竹简,冲她说话,“赵高的书信。”
“赵高的……书信?”白仲瞬间愣住了。
她和赵高同事一场,又有学剑的情份在,因此两人的关系还是挺不错的。
只是,她来函谷关好几个月了,虽然蒙恬、熊安熊启,甚至子婴小包子都给自己寄过信,但是来自于嬴政主仆的书信,却是一封都没有。
白仲相信赵高也许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所以自己离开咸阳宫之后,赵高就“贵易友”了,但是白仲认为赵高不是一个目光短浅的人——明眼人都能看出自己是来镀金的,只要不半路死掉,过几年后回咸阳时,升官是很正常的事,以赵高的脾气不太可能做“转身就断联系”这种不智的事。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嬴政那个小气鬼还在生自己的气,不让他跟自己联系。
现在赵高的书信来了,是不是意味着嬴政不生自己的气了?
饭都没吃,白仲第一时间拆开书信,怀揣着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心情,将整封信从头到尾、从尾到头看了好几遍,直到几乎每一个字都能背下来之后,方才提笔写回信。
此时,在咸阳宫中,嬴政正盘膝坐在案前,左手手肘撑在长案上,手心托着下巴,看着跪在自己面前,身子不停抖啊抖的赵高,没好气的开口说道:“信寄出去了吗?怎么还没回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