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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奋斗之无限传奇-第9章

小说: 奋斗之无限传奇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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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以后,那就更不用怕了。一旦完成任务,他将毫无争议的成为边界村里面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其他人的挑衅基本上可以无视。 



一只鹿刷新,三个虎视眈眈的人几乎是同时冲了上去。 



可惜,沈倾的敏捷、准确与等级都比他们高,因此虽然是同时起步,他的匕首还是后发而先至! 



攻击优先权到手的沈倾再不犹豫,刷刷两下终结了这只鹿的姓名。以他4-9的攻击只要是正常发挥,基本上都是两剑就干掉15点血的鹿。 



地上不出意外的留下了三样东西:鹿角,鹿肉与鹿皮(读者,太残忍了,都剥皮抽筋啦,这是赤裸裸的虐待小动物!)。不过鹿角与鹿皮出现的瞬间就自动进入沈倾的包裹,只有鹿肉停在白光下,因此沈倾倒也不怕任务的秘密被发现。 



被沈倾的高攻击吓到的两人不由退了一步,两剑就能杀掉一只鹿的人可不是他们现在能够惹得起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出现了暴击,那家伙或许是运气比较好吧。 



两个人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一边期望着沈倾不要太厉害。 



可惜事与愿违,沈倾接下来的表现让他们彻底的寒了心。基本上他抢到的鹿都是两剑挂掉,只有一次才补上了第三剑。 



这说明了什么?人家的平均攻击至少也是7-8的。以自己20点左右的血量也就是3刀的功夫! 



想要活命的话,比自己更强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招惹的。这话在任何世界都比较适用!两个聪明的家伙赶紧找了个借口遛开,他们可不想被沈倾惦记上。 



有人走开就有人来,不过无一例外的在看到沈倾的表演后离开。又或者自觉抢怪抢不过沈倾,干脆换个地方练级。 



于是,这么大(其实只有方圆两三米的范围)的地盘就只有沈倾一个人。 



方圆两三米大的地方能有几只怪?最多也就个三四只吧,很多时候甚至一只都不刷出。尽管这样,沈倾杀怪的速度还是提升了很多。在第二天的凌晨1点左右,沈倾凑齐了50张鹿皮外加同样数目的鹿角。 



不过30只鹿角才能换一捆小型金疮药,看来还要再杀10只鹿才好回去。 



又是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完成任务的沈倾马上收工往回跑。有了药水以后就可以顶着怪去外面练级了,那可比在村子里面死耗强太多! 



看到沈倾满脸笑容的走开,他附近练级的人同样很开心——这个能抢怪的家伙终于走了,这下总算是又能多杀几只鹿了。 



通宵营业的药店老板娘显然没有料到沈倾会这么快的完成任务,显得有些惊愕。不过很快,她脸上又挂出了原住民们标准的表情。 



“晚上好,年轻的流浪者,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要的鹿角收集齐了吗?” 



“收集好了,诺,这就是。” 



说着,沈倾从自己的背包空间里面拿出了堆叠的整整齐齐的鹿角。 



好在这些任务用的鹿角不占用沈倾的背包空间,不然以他55点的负重还真拿不了这么多东西。 



从沈倾的手里接过这些鹿角,药店老板娘开心了许多:“干得不错!虽然这些鹿角的成色不是太棒,可做点初级药水却是足够了。拿着吧,这两捆小型金疮药就是我给你的报酬。以后要是有多余的鹿角的话还可以继续来我这里兑换药水,这交易可是长期有效的哦。” 



好说好说,有便宜不赚的是傻瓜! 



一小捆药水在传奇里面虽然不值钱,可在这里却是沈倾他一天的奋战所得。当然,在这里对药水的需求也更少,两捆小型金疮药足以满足他现在的练级需求了。 



下个任务就是高家布店的这个,需要50张鹿皮。 



对于这么快就完成任务的沈倾,女老板同样有点惊讶。不过原住民们就这点好,即便是有什么想法一般也不会露出在表情上。 



在点了一下鹿皮的数目后,她痛快的付给了沈倾100枚金币,然后又从屋子里取出了一件看上去跟布衣极像的衣服——如果硬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这件衣服更轻一点,颜色更白一点。 



麻衣:等级要求6,防御力2-3,魔法防御力1-1,魔法0-1,持久性4/4,重量2。 



啊哈哈,这属性可比布衣强太多啦,简直都能比得上11级才可以穿戴的轻盔甲了!最关键的是这衣服还增加1点的魔法,这对一个法师来说就是无价之宝! 



2-3的防御啊,穿上之后钉耙猫、稻草人能对他造成的伤害基本上可以无视。到时候他高攻高防外加一堆药水,看还有哪个怪能够阻挡沈倾升级的脚步! 



可惜,麻衣需要6级才能装备,而沈倾现在连5级半都不到,他现在的经验条才287/600,离升级还有一段距离。 



传奇里面最让人难受的是什么?无非就是眼看着新装备到手却穿不上,尤其是那种等级只差一级就可以装备的。在这个世界也同样,眼看着一件极品的麻布衣装备不上,沈倾的心里就像是无数只钉耙猫在那里挠。 



对了,还有安家铺子的那个闻所未闻的灌注魔力。既然这从未听说过的麻衣这么棒,那魔力灌注是不是也同样是个好东西呢? 



不管了,今天说什么也不睡了,不升到6级绝不罢休! 



告别了高家布店的女老板,沈倾迫不及待的冲向先前杀鹿的地方杀怪。虽然他很想现在就出村,可理智告诉他那种行为不可取! 



就算是有足够的药水顶着,黑暗之中跟未知数目的怪物战斗也是极其危险的。 



还是在这里老老实实的杀鹿吧,既能升级,还能换点药水、布鞋以及可以换钱的鹿肉——这简直就是一举四得! 



还是仓库的那个角落,刚刚舒服了没多长时间的人马上又郁闷了,因为这附近最能抢怪的家伙回来了!他们还没杀几只鹿呢,怎么这家伙又回来了?感情他不是回去睡觉啊! 



该死的,诅咒他回来睡觉时躺下再也别起来! 



此刻的沈倾自然不知道旁边几个人心里的想法,又或者知道也不会理会他们。当务之急是升级啊,升到6级自己就海阔天空,不用再被拘束在这个村子里了。 



人有了动力干什么都有劲,原本枯燥的杀怪升级现在这沈倾眼里是这么可爱。即便是一块鹿肉也不爆的鹿,在现在的沈倾看来也比原来漂亮许多。 



就这样,彻夜未眠的沈倾一直奋斗到第二天清晨的八点,他仍然没感觉到太大的倦意。由于快天明的一段时间人不可避免的减少,沈倾杀怪的速度再次飙升了一段。他现在只差不到50点经验就升级了,说什么也要升级后再去睡觉。 



一夜的屠杀让沈倾包里多了一百多只鹿角和同样的鹿皮,还有前后加起来能装满三包裹的肉块。这些肉块给他带来100多金币的收入就不用说了,那些鹿角与鹿皮也将带给沈倾巨大的收益! 



在还差一点经验的时候,沈倾停止了杀怪。他要先把包裹里面的东西清空,然后在见证者历史性的一刻! 



160多根鹿角再次给沈倾带来3捆金疮药,光是这些单捆重量8的药水就占了沈倾40的负重。本来沈倾想把两捆药水放到仓库里面存起来,可再一想,这个举动实在没有必要。 



反正这个世界装备极其难掉,有10负重的空间就足够装的了。他把药水放仓库里是玩传奇时留下的习惯,毕竟挂了的话药水会爆很多,沈倾有些不舍。不过在这个世界里挂了就完了,留再多的药水都没用! 



想到这里,沈倾还是把药水都带着,大不了在打到装备的时候辛苦点往后跑两趟。 



接下来是去兑换布鞋,本来以为50张鹿皮就能换来一双布鞋,可沈倾发现自己失算了。高家布店的女老板以布鞋的等级较高为由,收了他100张鹿皮。 



剩下的鹿皮沈倾本想再换一件麻衣,出去后肯定可以卖个高价。可惜高家布店的女老板不同意:麻衣的数量一共就这么多,每人只能拥有一件。 



看来这条赚钱的路子走不通!不过不通就不通吧,这么强力的装备落到其他的法师手里面就是给自己造就个强力的对手,好东西自己一个人就就行了。 



拒绝了沈倾这个要求后,女老板把剩下的鹿皮以每张2个金币的价格收购了。这给沈倾带来了164枚金币的收入,他现在的钱又有了400多。 



看来是可以考虑给自己弄个手镯带带了,就是8级以下没有什么适合他带的好东西。+1准确的铁手镯虽然也可以,但沈倾更希望是8级可以增加防御力的钢手镯。这点金币还是留着吧,7级以后还要买技能书,还要把古铜戒指换掉,400金币是远远不够的! 



布鞋:等级要求15,防御力0-1,持久性8/8,负重量+3,重量1。 



怎么看属性都没有沈倾先前换来的麻衣好,不过谁叫这玩意需要的等级高呢?100张鹿皮也是物有所值,沈倾对自己的收获已经是非常满足。 



将暂时用不到的布鞋存入仓库后,沈倾一剑挂掉身边刚刷新出来的鸡。顿时,白光闪烁,沈倾成功升到6级。 



即便不是第一名,想来也应该是前三了,毕竟今天疯狂的升级可不是白费的。 



升级后的沈倾迫不及待的换上了这麻衣,那种淡淡魔力护体的感觉比布衣强太多了! 



值了!要是早知道有这种感觉,别说50张鹿皮,就算是要500张鹿皮沈倾都愿意换! 



麻衣跟布衣从外表上看几乎看不出什么区别,尤其是在不知道有麻衣这种装备的前提下,根本就不会引人注意。这让沈倾放了心,低调点总是没坏处的。 



在仔细的体验了一下强大防御的感觉后,沈倾被突如其来的疲倦打倒。先前冲级的时候还没感觉到,现在喜悦的尽头一过,沈倾立刻感觉到了疲惫。 



虽然他现在已经比初入这个世界的时候强了很多,可还远远未到可以不用休息的地步。要知道他已经是一天一夜多没有睡觉了,要是放在先前早就受不住,现在的情况还算是好的了。 



看了看已经空空如也的村子中央,沈倾自顾自的找了个树下补觉去了。相信自他醒后,一切都将不同。跨出边界村对沈倾来说虽然只是一小步,却是他征服这个世界的一个里程碑!



第十章 冲出边界村



由于实在是太疲惫,沈倾这一觉足足睡了八个小时才醒。结果就是等他一觉起来,太阳又快要下山了。 



不理会路人有些鄙视的眼神,沈倾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准备开始奋战。沈倾知道这些人在鄙视什么——从早晨就开始睡,到现在才起,这样的人实在太懒。 



虽然知道他们想什么,可沈倾却懒得理他们。他总不能追着别人说自己奋战了一天一夜吧! 



检查了一下包裹里的药水,整整5捆小型金疮药安静的躺在里面。再看看身上的装备,一对古铜戒指,防御2-3的麻衣,这让沈倾无形中壮了很多胆气——咱也算是边界村顶尖的高手了呢! 



在原来玩传奇的时候,沈倾可远没有现在这么厉害。当时沈倾一进游戏,首先就要拿起鹤嘴锄冲进矿洞,挖上一包袱的矿好买药。很多时候一碰上PK,沈倾往往穷的连买药的钱都没有。 



想想从前,在对比一下现在,沈倾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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