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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小鹿(出书版)+番外 by狂飙之岚(半鹿可爱受)-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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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有没有想过,认领一只专属于自己的宠物呢?  
  可以确定的是,韶昕是从来不曾想过的。  
  然而脑筋偶然一次的接错线所带来的副作用,  
  是从此以后身边多了一只极度黏人、爱哭、爱乱吃糖果及杂草的半兽宠物——小鹿。  
  因为小鹿,他开始有了新的生活、新的朋友、新的梦想,  
  同时,烦恼的事情也与日俱增。  
  更糟糕的是,随着小鹿一天一天的成长,  
  一人一宠越发甜蜜地腻在一起,  
  不知不觉间,他竟对宠物产生了非分之想!  
  他努力试着不去跨越最后一道防线,  
  却终究看不得爱哭的小鹿泪蒙蒙的双眼  
  『你能够陪伴我多久呢?我的小鹿。』  
  二十年?  
  三十年?  
  还是一辈子? 

第一章  

  我一定是疯了。  

  当我从店员手中接过一只尚未发育完全的小半兽人,我几乎都要晕眩起来。  

  店员那张说不出哪里诡异的脸孔,灵出一抹姑且算是愉悦的狰狞微笑,瞬间开始怀疑自己花了大把金钱,到底是为了什么。  

  半兽人,顾名思义,就是一半动物一半人类的奇异生物,如今这样科技发达、道德沦丧的世界,要是那一天来个人对我说其实我的身体流有蟾蜍或者障螂的血液,我想我也不会太过惊讶才对。  

  半兽人的出现,原因非常简单,还记得从前念大学时,历史课本里写着那个曾经充斥『广告』的世代,其中有一条非常有意思的广告词,上面说着:『科技,始终来自于人性。』  

  半兽人就是这样贴切语句之下的产物。  

  一开始,只是单纯的提议,要是人类的宠物可以和自己主人沟通谈心的话就好了。  

  这股冲动,让一群吃饱没事成天发癫作白日梦的科学家,花费了好几十年,将这样不切实际的白日梦成真了,人们从不可置信到习惯这样的生物,甚至出现诸多商业活动的过程至花了短短数十年,如今我也在莫名的情怳下,成为其中的一环。  

  我拉回开始随意乱飞的思绪,将注意力集中在怀中软绵绵任我捧着的小半兽。  

  它看起来只有五岁孩子那么大,柔软有弹性的赛雪肌肤上头,镶着两颗纯洁无垢的乌黑大眼睛,闪动着信任和依赖的光芒,长相清秀、惹人怜爱,一见就会让人忍不住要疼。  

  丝丝分明的褐色长发将它包覆起来,但还是可以清楚看见它裸露在外的两只突出的小角,以及可爱的鹿耳朵,身体是人类,但是自小腿以下却是遍布褐色的毛皮,连接着小鹿蹄。  

  「是最高级的小鹿呢,先生。」店员阴侧侧地第笑了。他接着说:「它跟传说中的裹小脚一样,那双蹄啊,让它到哪儿都跑不远,最适合当宠物了。」  

  我闻言挑了挑眉,这条件确实吸引人。  

  我是个自由作家,出版了几本小有名气的科幻小说,为了赚钱糊口,还暗地里接了情色文学的撰写工作,总之,我的工作环境使得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夜深人静时一个人默默地写稿,是很寂寞没错。  

  不过,说到底,还是不至于让我花这么一笔钱。  

  那我究竟是哪根筋抽了呢?  

  我眯起眼睛打量怀中的小鹿。  

  果然还是因为可爱吗?  

  小鹿彷佛心有所感,大眼睛眨巴眨巴朝我闪了两下。  

  于是,我默默地从店员手中接过收据,领了顺便替小鹿购买的生活用品,要了一件保暖的宠物用毛毯,上头还有宠物专卖店的LOGO,将小鹿严严实实包裹起来,认命地把把它带回家。  

  一踏入家门,我不免庆幸自己活动空间最多就在书房,因此从客厅、厨房到卧室,除了几样大型家俱之外,几乎可以算是很空旷,放眼望过去,整片木制地板,足够让一只小鹿满屋子乱滚了。  

  我从矮桌下拉了块垫子,收包着毛毯的小鹿稳稳地放上去,店员说小鹿是所有种类中最温驯的一种,看来并不是假话——它乖乖地坐好,只有那双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时而看看天花板或是不知名的远方,我趁它的小脑袋转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将放置生活物品的袋子拆开来。  

  「嗯我看看。」  

  里头有饲养手则一本、项圈一个、简单的衣物、一套小型食具和水壶一个、一打罐头、以及一大堆奇形怪状似乎是玩具之类的东西。当我拿了其中一项轻压还发出『叭哺』的声音时,我顿时有点无言。  

  当初没想那么多,既然专卖店都将物品整理好了,我自己也懒得一样一样去买,就直接要了一袋,想不到光是玩具就占了一半。  

  我蹲在小鹿面前,看来它似乎已对周遭失去兴趣,水汪汪的黑色瞳孔直勾勾盯着我瞧,让我想起它破壳的那一瞬间。  

  当时它就像刚睡醒、满脸惺忪,黑色眼珠还怖满着雾气,不断眨着眼睛,有些困难地适应着光线,店员要我耐心地等待,于是我便老实地等着,直到它将雾气眨掉,瞳孔中倒映着我的模样,店员才对我说了声恭喜,我得到了一只忠诚满点的小鹿。  

  被它这样瞧着,不知怎的内心浮上一股优越感,专属于我的小鹿  

  啊,不行不行,我开始神游了。  

  我赶紧将注意力拉回生活物品上,不管怎么样,还是先让它吃东西吧。  

  我将那罐头拆开,拿了小型食具起身走向厨房,将罐头『啵』一声打开,里头似乎是一些打成泥的蔬菜。正把碗和汤匙从盒子里拿出来呢,客厅就传来一阵哀呜。  

  我纳闷地放下手边的工作走出厨房,一踏进客厅,就见小鹿就着它那双蹄,摇摇晃晃地站在离垫子几步远的地方,小手还拖着毛毯,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  

  我有些啼笑皆非,走上前去将它提起来抱在怀里,它立刻环住我的颈子不肯放开,眼泪鼻涕都往我身上抹。  

  「怎么啦,不就是到厨房弄吃的给你嘛,哭什么呢。」  

  看来它见不到我就会不安,才离开一阵就想找我了。  

  我叹了一口气,不好再让它光溜溜的跑来跑去,套上了配好的粉色系上衣和小短裤,我让它跟我到厨房去。  

  我一手抱着小鹿,一手将塑胶碗放到水底下冲洗,接着将罐头往碗里倒,捞了一汤匙要喂,想不到小鹿闹别扭似的撇头不吃。  

  我心底奇了一下,尝试了几次都被它躲开,无奈之下只得放弃,回客厅把抛在地下的饲养手则翻出来看。  

  「草食性动物、草食性动物啊,有了,幼年击的草食性宠物,特别不爱吃专属罐头靠,那给我一堆罐头干什么,嗯——原因是因为罐头有掺杂些许肉末和肉汁,其用处在于当幼年期的草食性宠物生病时,为了增强体力所用,对草食性宠物而言,罐头就像感冒药粉一样讨厌却不得不吃,原来如此。」  

  根据饲养手则所说,宠物基本上也算半个人类,所以在食物上和人类差不多,差别只在我这只小鹿喜吃素食,肉类不是不能吃只是讨厌,不过为了它的健康着想,多少还是得吃。  

  也就是说,人类吃的饭啊、面啊之类的都行,不过一直单身的我,势必要自己想办法弄给它吃就是了。  

  小鹿攀着我的脖子,姿势有点不稳,一双小蹄胡乱踩着我的胸膛想找一个舒服的姿势,我被它踩烦了,就把它提起来挂在肩膀上,免得它妨碍我走动,它的小手紧紧抓着我背部的衬衫,从小短裤后面开的小口露出短短的鹿尾巴,高兴地摇着,小蹄踢得更起劲了。  

  呵,它以为我在跟它玩吗?  

  苦笑了一下,我轻轻的叹道:「没办法只好上街去了。」 

再三确认总是吃着毫无营养可言的外食的我,家里没有半粒米之后,我做了这样的决定。  

  从学生时代开始我就一个人住,在必须节省伙食费的状态之下,我经常买一些便宜的食材自个儿下厨,所以我的厨艺基本上还算不错,只是开始工作了以后总是日夜颠倒,再加上人类的惰性驱使,我已经很久没有进厨房了。  

  不过既然我已经决定饲养这只小鹿,就不会让它吃一些重盐重油的食物,现在第一要务就是先上一趟超级市场,买一些新鲜的材料充实一下我那个空空如也的冰箱。  

  小鹿黏我黏得紧,我不过离开它不到一分钟,它就开始哭爹喊娘,势必不能把它放在家里,免得等我回来,家里也被小鹿的泪水给淹了。  

  说到要出门,就一定得戴上宠物项圈,毕竟这种生物不便宜,多得是买不起、甚至以捕捉它们图利的家伙存在,宠物项圈便是为此而设计,除了饲主本人谁也无法摘下来以外,还附有卫星定位、生物能源探测以及防护网等等的精密系统,可以随时知道自己的宠物身在何方以及生命状态如何,必要的时候还能够暂时抵挡一下外界来的攻击或意外,算是非常贴心的产品。  

  但是这样就得面临一个问题,取名字。  

  是的,要启动项圈的所有系统,就必须输入饲主的指纹和宠物的名字,指纹这个好办,只要把手指往项圈中央黑色的玻璃区块印一下即可,但是名字  

  我无奈地把小鹿从我肩膀上抓下来,双掌托着它的腋下让它悬空,小鹿的双蹄还在乱踢,圆润的脸颊因为目前正在进行的无意义运动而红噗噗的,大眼睛还愉悦地眯起来,真不明白被我提过来又提过去到底有什么好玩的?可以让它兴奋成这样。  

  不禁怀疑自己买了一只过动的小鹿。  

  一人一宠物对看了老半天,我还是想不出要为它取什么名字好,但是最后,我还是做出了决定。  

  □请输入饲主姓名□  

  韶昕  

  □请输入宠物姓名□  

  小鹿  

    

  老天,我真是一点创意也没有,干脆改行算了。  

  宠物不论养到多大年纪,属于动物的特征都不会消失,像是耳朵或尾巴。但是猛然一瞥的话,基本上与人类无异,因此以往我都不会花太多心思去判断走在我身边的到底是人还是宠物,再加上我总是出版社与家里两点一线的活动,宠物什么的自然在我关心的范围之外。  

  直到拥有了一只属于我的小鹿,我才真正的注意到,从我身旁经过的行人,每十个人中就有三个人带宠物上街,连同四周的商家,多多少少都有在贩卖宠物相关产品,相当普遍。  

  那些被饲主带上街的宠物,有的看起来跟小鹿一般大,有的则长成美青年或者美少女,也有掺杂一些看似有一些年纪的成兽。  

  它们的共通点便是,永远忠实地陪伴在饲主的身边,其余的,便看饲主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对待它们的宠物。  

  我身着半长的靛蓝色风衣,一手插着口袋,一手用风衣裹着小鹿走在街上,此刻的它正奋力地用小手挤压着我为了让它安分一点而塞到它怀中的抱枕型小鸭,在路上发出令我觉得尴尬万分的呱呱声,很自然引起周围人侧目。  

  毕竟一个表情严峻、跟花与蝴蝶无缘的男人,会放任一只小鹿在怀中撒野,已经可以算是一种奇观了,我也只能表现得若无其事,继续大步朝超级市场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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