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吗,失恋的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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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去。
顾熙白不想回家,但是又不知道该去哪里,还在纠结之中,倾盆大雨又漂泊而下,顾熙白只得赶紧叫了一辆出租车。
“帅哥,去哪里啊”
“嗯……”莫白雨看了看时间,对司机大哥说道:“麻烦你绕着三环跑一圈,然后送我到浅水湾,车速越慢越好。”
司机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照例启动了车子。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当今这个社会,谁打车不是为了越快捷越省钱才好,顾熙白的行为让司机大哥发出些感叹。
其实对于顾熙白来说,无聊的人生随时随地都是为了消磨时间而活。
他长那么大,在遇到莫白雨之前,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片黑暗。就像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外面的世界再美好,也因为禁足和顾忌而充满忧郁。
现在他的内心开始有了牵挂,那个有些倔强,可是却聪明的莫白雨,让他的内心时刻散发着阳光,唯一的遗憾就是纵然顾熙白有多努力,莫白雨却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自己一眼。
莫白雨从来没有注意过顾熙白。
不是自己关心的人,他过得怎样,是好,是坏,或者有怎样奇怪的病症都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莫白雨从来没有想过关于顾熙白的一切问题。
顾熙白的喜欢,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顾熙白是这样,莫白雨,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你的一厢情愿与任何人无关。只因为在你心里,喜欢的那个位置上已经心有所属,任何多余的人都是陪衬,再也入不了你的眼。
这就是暗恋,痛苦着,欣喜着,自作多情着,宛若一剂迷幻药,而给自己下药的恰恰是你自己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全文差不多也是三分之一了,这个故事中间瓶颈了很久,我一直很苦恼,怎样让故事顺理成章的发展下去,而且我特别纠结,纠结怎样放开里面的人物,这大概就是选择恐惧症的烦恼吧。
☆、她的婚礼
夏天的暴雨总是让人措手不及,从昨晚开始雷雨交加一直下到今天中午。
莫白雨在心里暗自叫苦,一个月以前自己精挑细选的长裙因为这突然出现的暴雨,让她心里有些犹豫,这条粉色长裙经由巴黎的著名设计师经过一个月赶工而成,裙边是今夏流行的荷叶边,腰身点缀羽毛,却又不失高贵优雅的气质。
这是莫白雨为了参加林安夏的婚礼而准备的,至于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弄这么一件高大上的礼裙,不过是因为莫白雨偶然在苏莎莎的微博上看到那个家伙在晒自己宝蓝色的一字肩露背鱼尾礼裙:
男票送的限量版礼裙,准备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白雨,你呢?
这分明就是在炫耀自己有男朋友送衣服好么,竟然还刮不知耻的@了自己,莫白雨气的半死,当即决定找个巴黎的设计师为自己量身定做一条。
苏莎莎是谁?苏莎莎是和林安夏合租五年的舍友,苏莎莎和林安夏的关系不比莫白雨差。
两人都是林安夏的闺中密友。然而,莫白雨和苏莎莎绝对是上辈子的冤家,两人自从知道对方的存在那一刻起就莫名其妙的讨厌对方。
这大概验证了一个说法,妖孽与妖孽相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还有一点恐怕就是因为两人同属于林安夏的闺中密友,而闺中密友,总是喜欢干涉好友的私事,比如,在林安夏选择老公的这个问题上,苏莎莎和莫白雨有很大的分歧:
各自心里都觉得林安夏更加适合自己心里觉得优秀的男人,正如莫白雨就是做梦也没觉得那个骆晨曲到底有什么优秀的地方,除了写的一手好文章,莫白雨还真找不到骆晨曲的优点。而苏莎莎也觉得,打死她也不会认可那个看上去一脸冷漠样子,少言少语的前男友叶林舒到底有什么资格娶林安夏?当年可是他亲口和林安夏说分手的
不过这一切的争执都是徒劳的,因为林安夏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心里最喜欢的那个人。
当林安夏终于决定在生了孩子之后找个时间补来不及办的婚礼,苏莎莎和莫白雨都一样高兴,因为只有这一点是她们共同希冀的
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那个和你一起长大的闺中密友,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里的另一半,这是发自内心的祝福。
然而有一件事情,让莫白雨苦恼了很久。
一个月前,莫白雨在叶林舒公司的楼底下看到林安夏亲手将结婚请柬交到叶林舒手里。
“婚礼那天,我希望你能来。”
莫白雨记得那天,夏天炙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叶林舒站在大厦门口,看着面前依旧脸色苍白而瘦弱的女孩子,其实自从林安夏生了孩子之后,叶林舒就很少遇见林安夏了,却没想到,这许久没见的见面,迎来的却是对方的结婚喜讯。
叶林舒接过请柬,露出一抹商业化的微笑:“一定会去的。”
那时候,莫白雨仿佛看到那双平日里总是冷漠冰霜的眼睛多了些其它的情愫,莫白雨知道,那是伤心。
……莫白雨将目光落到窗外的水帘上……大雨滂沱的世界里,视线里灰蒙蒙一片,莫白雨站在落地窗旁,看着雨帘发呆:
叶林舒,你真的会来吗?
※※※
虽然是雷雨天,好在婚礼安排在郊区的一家会场内,到场的人并不多,都是林安夏和骆晨曲同事圈或者商业圈的朋友,这场婚礼知道的人很少,莫白雨并没有看到报社的记者,看来两人做的工作还算保密。
会场很大,欧式的屋顶,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悬挂在半空,上面绑了很多白色蕾丝蝴蝶结,看的出来会场布置的还是比较用心的,莫白雨并没有看到林安夏的影子,大概还在化妆吧,相反的,莫白雨倒是看到了一个十分不想看到的女人。
“哟,白雨,好久不见。”
莫白雨不得不承认,苏莎莎的声音十分好听,难怪近几年来成为新晨炙手可热的当红主播,一袭宝蓝色鱼尾裙衬托她姣好的身材和白暂的肌肤,尤物这个词大概就是用来形容苏莎莎这样的人,莫白雨长的不丑,一袭粉色长裙,大方而不失高贵典雅的气质,看上去颇有些气质女星的味道,这场婚礼反而更像是两个妖孽的时装走秀……莫白雨将目光落到苏莎莎的胸上,莫名的有些愤怒,上帝为什么这么不公平,给了苏莎莎一副好嗓子,又给了她一副好身材?
“好久不见。”莫白雨附和着笑笑,有些不想理她,莫白雨记得,两个月之前为了争伴娘的位置,苏莎莎和莫白雨在餐厅大打出手,分得胜负之后,莫白雨才悲哀的知道林安夏根本没在婚礼上准备伴郎伴娘。用林安夏的话来说,因为自己长得又矮又丑,不想找个漂亮的伴娘把自己给刷下去,尤其是像苏莎莎和莫白雨这样的大美人。
过去的也就过去了,只要林安夏高兴,什么都无所谓了,苏莎莎一点也不记仇,从桌子上抬了两杯果汁递给莫白雨一杯:
“为我们最好的朋友结婚而干杯。”
这话说的让莫白雨的鼻子为之一酸,是啊,林安夏是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如今,她已经成为了一名母亲,一名妻子。
大概只有这一刻,两个人才会停止对对方的厌恶。
“叶林舒没来么?”
莫白雨有些走神,听到这个名字,莫白雨有些惊愕但马上就恢复平静:“不知道。应该快到了吧。”
“我看的出来,你喜欢他。”
莫白雨心里一惊,苏莎莎这个女人平时看起来像缺根神经一般,但是今天却能像一把利剑一样刺进自己的胸膛,难道说因为自己伪装的漏洞百出?莫白雨心里一阵疑惑又听到苏莎莎好听的声音响起:
“我觉得吧,有些感情说出来比较好。”苏莎莎摇晃着手里的酒杯:“一辈子那么短,错过了,可就真的没有咯。”
她这是……在鼓励自己?
莫白雨还在心里一阵感动,谁知道那女人接下说的话让莫白雨的心瞬间凉了半截,她说:
“不过,相信我的直觉,叶林舒根本就不喜欢你。”
就算是鼓励,也不要在最后加上一句丧气话啊。
莫白雨真想看看这个女人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哦,来了。”
顺着苏莎莎的目光看下去,果然看到礼堂门口叶林舒将雨伞交给前台接待人员。
此时,婚礼的音乐已经换成了《婚礼进行曲》,新郎新娘要举行仪式了。
难道叶林舒是故意那么晚才到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和骆晨曲林安夏有过多的接触?
想到这里,莫白雨莫名有些心痛。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那种一瞬间涌上心头的难过和伤心。好像心脏被微小的刺挂到,明明是很小的伤口,却总是无法抚平这样细微但是钻心的疼痛。
叶林舒已经看到莫白雨了,他朝莫白雨点点头向她走来,恰好莫白雨旁边有个位置,叶林舒就着坐下来。莫白雨这才注意到叶林舒的肩膀湿了一大片,大概是因为外面的雨下的实在是太大了吧。
“没事吗?”莫白雨的目光落到叶林舒肩膀上。
“没事,雨下的确实有些大。”
“各位亲爱的来宾,亲爱的朋友,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今天的婚礼主角,骆晨曲先生和林安夏小姐入场。”
两人的婚礼果然是极其简单的,难怪莫白雨至始至终都没有看到林安夏的影子,连迎宾这个环节都省了,红地毯的尾端两人双双出现,林安夏挽着骆晨曲的手缓缓朝舞台走去,没有花童,没有伴郎和伴娘,也没有接送的人,到了舞台中央主持人诧异的感叹:
“果然是非常简单的婚礼啊。”停顿片刻,主持人话锋又转:“这场婚礼的主角,其实想告诉在场的各位,无论婚礼的简单与奢华,只要旁边站的是那个深爱的人,就已经足够。”
宾客里响起一阵掌声。
因为林安夏是孤儿,所以没有亲戚,举办这样一场婚礼,可能很大一方面,骆晨曲是考虑到林安夏的原因,所以才把婚礼办得简单至极,但即便这样,眼尖的莫白雨还是看的出来,林安夏身上所穿的婚纱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件。这个牌子的婚纱只接受客人的独家定制。骆晨曲想告诉在场的各位,也许婚礼是简单至极的,但是对于我的新娘,我尽我所能,给她唯一的幸福。莫白雨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林安夏会选择骆晨曲,低调中又带着些傲气,骆晨曲在处处为林安夏着想,人生中,能遇到一个把你放在首位,处处为你着想的男人,实在很难的。
简单的开场白说完,就是牧师的启示,莫白雨的心思却全不再这个上面,从林安夏出现的那时候开始,叶林舒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
目睹自己喜欢的人步入婚礼的殿堂,新郎却不是自己,这大概是世界上最伤人的话题,但是叶林舒又不得不来。
因为他来了,只是想要亲自告诉他:
“祝你幸福。”
为了这四个字,哪怕心痛的快要死掉也一定要强忍着微笑。
其实,当那个女孩郑重的告诉你没有未来的时候,你就已经彻彻底底的输了。
你只是,一个失恋的人罢了。
※※※
敬酒的时候,林安夏果然来到了叶林舒和莫白雨面前:
“小夏,新婚快乐哦。”
莫白雨抬着手里的果汁一饮而尽,因为是开车来的,莫白雨向来很守交通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