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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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应该说是激动。
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一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
几个小时前,阿德就站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着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
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么这么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又这么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
“杜哥,他真是没什么脑筋,和以前一样,看过去真的是一点也没变。”
是啊。
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一样,其余的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
他在这十几年经历过太多事情,多得连他自己觉得不会忘记的感情,也开始有些模糊起来。
阿德将这个坠子交给他,“杜哥,我们都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单看表面。”
阿德看过去粗里粗气,心却细得很,这些年来着实帮了他不少忙。
那坠子的月牙里面有个精巧的窃听器,细看边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匆忙粘合的痕迹。
“杜哥,没有人,是不会变的。”
他认同这句话。
不管这玩意儿代表了什么阴谋,这些年以来他一直藏在心底的“纯粹”,似乎也经不住时光的磨练。
“我明白。”他有些疲累地捏着眉心,他整晚没睡,遇到那个人,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却又怕吓着了那人——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的时间。
只是,这美梦醒得太快了。
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着这随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多东西都已经玩不起了。
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
以至于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
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着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么不明白,这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么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后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着,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着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么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后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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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么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么?
杜亦捷带着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2010年快乐!
第一个番外是在祺日和小杜见面之后,至于那个窃听器,正文中会提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这都是杜亦捷的番外……剔牙。
元旦是需要提供福利的,
我想写年轻的三叔和幼齿的祺日,掩面。
番外八
重生之沉云夺日番外八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