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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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莫能助,现下正在痛苦并快乐地解决芳嫂为我做的三层便当。
“小少爷,哎,阿芳这没见过世面的就是……”
“死鬼,你怎么就说我,我打包的时候是你还说这样一点不够的。”芳嫂捏着老何的腰,老何一连怪叫几声。
总之——这是失策、大大的失策。
我怎么就忘了,要记得告诉老何和芳嫂,机上是不允许带外食的呢……果真是忘了教训。
好容易解决了,过去和程辰会合。
程将军捏着胡子,拍了拍程辰的肩,又瞧了瞧我,语气倒是放轻,怕是把我吓着地说:“那么,小祺,我家这不争气的,就拜托你多多看着了。”
我“哎”了一声,赶紧陪笑着给老人家点了点头。
程辰抱着我乐呵呵地笑着,程将军摇了摇头,像是恨铁不成钢道:“你这是低空飞过!高兴个什么劲!要是到外头再给我惹祸,看我不——”
程将军举起了杖子,程辰一惊,吓得躲到我身后。
我看了看腕表,回头去和老何夫妻道别,程辰欢欢喜喜地推着我,也不管程将军后头气得跳脚。
这时,芳嫂突然惊叫了一声。
“死鬼,那是不是三爷?”
我顿了顿,下意识顺着她的目光去瞧——
老何笑了一声:“嘿,阿芳眼睛看花了,这哪里来的三爷?三爷今天可忙着,早早就去了公司。”
“哎,死鬼你少说两句行不行。”
我嘴角扬了扬,冲着老何夫妇笑了笑说:“那我和程辰走了。”
程辰突然搂着我,拉着我脖子的链子,“这个玩意儿你还戴着?”
“说嘛说嘛,我从以前老早就想问了,是谁送给你的,都舍不得摘下来。”
“嘿,是不是你的——”
我拍开他的手,他夸张的痛叫几声。
……我知道。
现在踏出的每一步,将会和过去的记忆错开。
不管是我、王筝或者是……
“胖仔,走啦!”
“大波美眉,我来了——!”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然后,抬头看了看后头,老何夫妇对着我招手。
我微笑地扬手,却在那一刻,笑容停滞在脸上。
不知是不是我的幻觉。
我觉得,我似乎瞧见了他。
车子从不远处的道上驶过。
夕阳辉映着,远远瞧去,宛如一滴血红的泪。
我突然想起了神甫在我妈的葬礼时,朗读的一段话——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这样看来,作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我见上帝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恒安置在世人心里。』
然而,上帝的作为——
人永远无法参透。
第二部——完——
番外三
重生之沉云夺日
他还没在砂石场干活之前,是个正规的军人。
总归是真正见过场面开过枪的,算是部队里面少见的汉子,不知是不是早前在老乡过得太苦,到了军队了就是个顶能吃苦的主,枪法练得奇准。只不过,他就是为人太一板一眼,升了一次下士,就没再怎么升迁。
后来不知怎地牵涉入一个案子,上头互相包庇,到最后他也无故落了个不大不小的罪名,锒铛入狱,那阴阴沉沉的个性,也是在牢狱里慢慢养出来的。也难怪,在那时期,囚犯哪里有现在这样的待遇,没事还能打打球晒晒太阳。除了每日必有的劳动之外,就是一群人窝在一件黑漆漆的小房间里,吃喝拉撒都是在一个地方解决。
就这么过了九个年头,上头的人换的换、走的走,他的刑期是十五年,减去假日等等,起码也得蹲个十三年,不过也许是他表现还算良好,或者是当初找他顶罪的上司当上了某个地方的长官,也算有点良心,使了点钱,又打点了一些地方,他总算提早给放了出来。
那长官姓温,当年还和他一起当过小兵,转眼就是出入名车代步,连喝杯酒也要讲究牌子。
他还记得,那长官给他倒了一杯白兰地,浓醇的酒香,他一口饮尽,咂了咂嘴,却没觉得这一杯能让老乡里的老母抵上一次诊费的名酒,和在营里的劣酒有多大差别。
长官笑笑,说,当年的事,多亏大哥帮忙。
他摆了摆手。
他会愿意这么做,还是因为家里的老母当时病得中,单靠上头每月发下来的那笔可怜的薪饷,老乡的老母哪里撑得过那年的冬天。说实在话,他是个顶有脑子的人,那长官答应给他照顾好老乡的亲人,只不过在牢里蹲着,管吃管住,也没什么大不了。
长官对他说,我一个老朋友,在南部有个砂石场,刚好有空缺。
他看着长官。
长官又说,我那老朋友不是这里人,是在南洋发展的,近几年生意做大了,不过他待的那地方毕竟不是华人的地盘,办事规矩多,现在咱这儿又难入境,他在这儿的砂石场缺个人看管,我想给他推荐你。
长官吸了口烟,脸上带着餍足,捏着烟的手指了指他,说,你现在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了,你的案底我给你扣着,我会告诉我拿老朋友说,你是我北方的亲戚,就暂且跟着我姓温,你看成不?
他在老乡的老母前两年就过世了,葬在哪里他也不知道。
想了想,他也就应了。
后来,长官带了他去见那老朋友,听说是个在南洋的成功商人,还有一间大公司。那长官说是老朋友,其实对这人还挺巴结得很,一见面就哈腰递烟的,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心下倒是觉得还挺好笑的,虽说这种事也不怎么新鲜。
那大老板姓任,是新加坡人,公司似乎是搞建筑什么的。
这座砂石场那长官原来也有点股份,场子里都是干粗活的,一整堆的汉子,让他想起早前入伍的时候。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长官找他来当个工长,估计是看准他当年在军队里的表现。
其实,说实话,若是这时期是早几十年那种纷乱大战的时候,他这种有实力胆色的,兴许也能混到一个军长来当当。他不像一般的军人,至少看去还不算粗蠢,尤其在牢里那些年,吃了点苦,身板子消瘦了,个子其实还只算得上中等,这下当上了工长,虽说手里的枪换成了锄头,不过倒也还是很能办事,干活的这几年,砂石场总算没出什么大纰漏。
风调雨顺了数年,他还是碰到了一个麻烦。
在这砂石场当苦力的,一个月赚的也不过五十多元,也有几个鬼迷心窍的,笃定大老板一年来不到一次,把砂石瞧瞧卖给其他公司。这件事他是知道的,他不知道怎么直接联络大老板,就先告诉给那长官。
只不过,那长官仍旧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他才知道,这长官是仗着职务和地处之便,瞒着其他股东,把砂石另外转卖,那些给他办事的工人都有抽薪。
然而,在他知道这事情不过几天左右,就听说大老板来了,还找了他谈话。
大老板看过去,就是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斯斯文文的,没有一点暴发户的气息。他对大老板说不上艳羡,心里倒还是有点佩服的,大老板和他年纪相仿,就能白手起家干出这么大的事业,确实厉害。
不过,他的志向到底是不一样的。
大老板找他谈话,并没有表现出对他青眼相加,不过是问了场子里面的事情。这些年,加上牢里的那些日子,他虽说还不至于不识时务,总是没直接把长官的事情透露出去,但是大老板会亲自过来,想来也是有几分打算的了。
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大老板果真要退股——若是大老板不干,这砂石场说实在的,还真是经营不下去了。结果,据说那长官和大老板闹了个不愉快,接连下来,他只明白,他这是没活儿干了。
好在他这人平常没消遣,就连烟都不抽,酒也是偶尔沾几口,和其他人比起来,还真是有点无欲无求,也因为这样,这钱全都积了下来,回老乡买几亩地不成问题。
这事就出在他给大老板告辞的那天。
大老板在这里有间大洋房,他离开这时候场子还没正式关闭,就某方面而言,离开前给个说辞,也算是个礼貌。那天,大老板人刚好在屋子里,他走进去,就见到大老板坐在沙发上,喝酒的模样完完全全就是他老小时那荧幕里头的有钱人样儿,一点烂俗的气息也没有。
大老板见他来,就招呼他坐,态度还算是可亲的。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感觉不对,回头的时候,已经把大老板推至一边,牢牢实实地替大老板挡了一枪。
这一枪,兴许就是他这一生的转折点。
他伤好了之后,就跟着大老板去到了新加坡。
后来,大老板嫌他名字不好,就又给他取了个带点文气的名字——温景。
到了新加坡之后,他才知道大老板确实是颇有盛名,台面上的产业很多,私底下倒也有些其他的,算是个黑白两面都挺吃得开的人物。
他还另外知道了一些事情,就是有钱人的家事。
大老板除了原配生得大儿子之后,十几年前原配走了后,续弦的王太也给生了一双儿女。王家算得上是当地的望族,王太他也见过几次,是个有个厉害眼神的女人,他倒是没什么注意那传闻中冷艳的面容。
他给大老板干活,也开始重新操练自己,大老板私下其实有做点军火买卖,这方面的事情后来也全靠他来打点,毕竟这和其他生意不同,到底是凶险万分的。只不过,大老板在这方面的买卖有点绑手绑脚,要不是还真有点盈利,想必是早就收了起来。
如此想来,大老板还算是看重他的。
大约是五年后的春节,大老板突然把他招到主宅。他是大老板暗里的下属,做的都是不怎么光彩的生意,这几年来主宅的次数少得连十指都数得来。房子很大,为春节精心装饰过,显得喜气洋洋。
他就站在主厅等大老板召见,过了好一会儿,才从两方的楼梯上见到一群人走下来,王太也在里边,首先下来的是一个梳着小辫子的少女,蹦蹦跳跳的。
王太瞧见他,也不咸不淡地招呼了几句。
那少女突然窜到王太面前,问——三弟不去外婆家么?
王太宠溺地拍了拍少女的脸,说——今早有些冷,妳弟弟受不得凉气。
少女扁了扁嘴,嘟哝着——我要三弟给我赢彩头,去年连大表哥都输给三弟呢!
妳还要妳三弟去,去年不知道是谁因为外婆说三弟生得比你还好看,闹了小脾气的?
王太带着女儿笑呵呵地走了出去。
他突然抬头看着二楼,就见到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戴着一副眼镜,一身西装笔挺,面容看去很是温润,有点像大老板。年岁十七八左右,就是任家大少爷。
“阿景,爸叫你上去。”大少爷唤了他一声,他们之前也有见过几次面。
他心下虽这么想,却突然忆起了王太的那双眼——只怕不会这么简单就是了。
大少爷领着他到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