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本多情-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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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前面带路,偶尔扒开横在路上的树枝和石块,谢暄抬头看见孙兰烨并不强壮的脊背,想象这个女孩子是经过怎样淬炼,才变得这样清醒独立,似乎有一股内心的力量在召唤她。
大约走了三十分钟,他们听到潺潺的水声,孙兰烨讲:“快了,那是个河谷,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桃花谷,过桃花谷的另一座山,里面有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
她说着,却并不往河谷那边走,依旧沿着原路上山,大约又是半个小时,他们到达目的地——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两章结束,哦耶!
感谢淡看风云和暴风雨童鞋的地雷!
115、魂归故里
燃灯寺——一个不像寺院的寺院,它太小,看起来更像一个山里人家的院落,院子里开辟着一个菜园,种着土豆、番茄,想来这里的香火绝不会旺盛,寺里的和尚都需自给自足——来之前,孙兰烨就交代过他们,不要直接给钱,那些山里的僧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参禅,一般一月只下一次山,采购必须的生活用品,有时候他们的家人也会千里迢迢地过来看他们,送来东西,如果给予他们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盐、米、香烛、僧衣,那比钱更有用。
这里的生活与谢暄他们的截然不同,他们对物质条件似乎并不在乎,更关注内心的世界。寺里的僧人只剩三人,听说另有一个已年届七十的老和尚在离这边大约十几里地的深山一个洞穴里参禅,那个地方非常难找,并且路途凶险。
孙兰烨将他们带来的东西分送给他们,一个和尚带谢暄去看周南生住过的地方——他们相信缘分,认为所有能到达这个地方的人一定是前生有约,他们慷慨地给与一个身患重病的孤独男人一块洁净的将息之地。
房子很简陋,但一面墙壁上却有一幅飞天的壁画,颜料虽已剥落褪色,但依然可见当初的斑斓。听和尚说,以前有个画家偶然寻到这里,在这个房间大约住了两个月,走的时候留下这幅壁画。除此以外,房间干净得过分,这种干净,是指谢暄辨别不出任何周南生在这里生活过的迹象——
厨房在大殿后面,是用芦棚搭起来的一个简易棚屋。每天僧人做早课的时候,周南生就在那里煎药,他很少与这里的僧人交谈,并不去刻意融入,有时候会借寺里的经书看。他显得很安静,很淡然,根本看不出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
他走出屋子,外面强大的秋阳让他产生眩晕,他看见孙兰烨对一个僧人举起手,指向他的方向,然后那个僧人朝他走来,手里拿着一个铁皮盒。
谢暄有些木然地接过那个沉甸甸的盒子,看见僧人双手合十,脸上的表情不悲不喜,冲淡通达,转身往殿里面走去,宽大的衣袖甩出洒然的姿态。
他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个老式的饼干盒,已经锈迹斑斑,他觉得有些眼熟,终于记起那是小时他与周南生玩藏宝游戏,这是周南生的宝盒,里面藏着当初认为对自己最为重要的东西,他们相约互不偷看,等长大以后再起出来交换,后来却忘记了。他记得自己将东西藏在村里戏台下的一堆烂木材之间。
“我总觉得你一定会来看他,所以把这个东西留给你。”孙兰烨走近他,说,“他几乎没留下什么东西。”然后她指着院子里的一棵树说,“他在那里,这里的僧人把他的骨灰撒在那棵苦楝树下——”
谢暄抬起头望去,那是一棵巨大的树,羽状的叶子,庞大的树冠撑开浓荫,树上结着许多青色的卵果,饱满的汁液气息弥漫在空气里——
谢暄慢慢地走到树下,仰头看满树的果实,然后慢慢坐下来,费了很大的劲才把饼干盒的盒盖掀开,里面的东西并不多——几颗精挑细选出来的弹珠;一套《水浒》一百单八将的旧卡片;一张从杂志上剪下来的航模照片;一张参加全省篮球校级联赛决赛的团体照,照片中的周南生穿着白底红边的篮球服,皮肤微黑,被汗水浸润的头发短短地竖着,与他的队友搭着肩膀,笑得灿烂;一个平安符,正是谢暄给他的,却最终还是没保他的平安;最后一样东西是一张泛旧的照片——照片中的谢暄是少年模样,穿着雪白的衬衫,挂着鲜红的红领巾,背景是他们小学教学楼前的那座假山,谢暄记得,那时他刚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老师帮他拍的照,照片作为资料送到上面评选省级三好。洗的时候,老师特意多洗了一张送给他,他将照片拿给外婆看,外婆就将照片压在她的梳妆柜的玻璃下——是什么时候到了周南生的手里呢?
他闭上眼睛,好像看见周南生跨进院门,他原本没打算这样偷偷摸摸,只是保姆在厨房做饭,屋子里面没有人,他像小时候那样悄无声息地潜上了楼,他当然没有找到谢暄,但他看见了谢暄的外婆,就坐在她自己的卧室里,电视机开着,她好像在认真地看着又好像什么都没看。周南生叫:“阿婆——”
外婆没有听到,眼睛依旧认真执着地盯着电视机。
周南生走到老人身边,弯下腰加大声音,“阿婆,你好不好?”
老人终于迟钝地注意到这个人,但眼里透着陌生与防备。
“我是南生啊,你不认得了?”
“不好意思,请问你哪位?”老人眼里透着困惑。
周南生轻轻握住老人已有了斑点的手,说:“阿婆,我是南生,我来看看你,你好不好?”
老人缓慢地露出微笑,“好。”
临走的时候,他看见梳妆台的玻璃下的照片,悄悄地将其中一张拿走,老人又恢复呆滞的表情,保姆还在厨房做饭,他无声地退出。谁也不知道他曾经来过,也没有注意到梳妆台的玻璃下少了一张照片——那原本就不是重要的东西——
谢明玉站在廊下远远地看着他,孙兰烨站在他旁边,低头抽烟。谢明玉看她一眼,说:“你变化挺大。”
孙兰烨笑,“你也一样。”她顿了顿,说,“你同谢暄……”她没说下去了,但未尽的话中却透露出对一切都洞若观火。
谢明玉挑了挑眉,毫不扭捏地说:“这算是作家的敏锐吗?”
孙兰烨摇头,“只是我知道以谢暄那样的性格,如果你们仅仅是堂兄弟或者朋友,他绝不会带你来——”
谢明玉习惯性地要嘲讽,“你倒是对谢暄了解!”
孙兰烨却并不生气,他看着远处的谢暄,淡淡地说:“你知道吗?人的行为都是被自己的记忆影响的。我们总是以为当自己长大,足够强大以后能够面对一切,对抗一切。但其实我们童年的阴影,不管好的坏的,一直都笼罩着我们,决定着我们的行为模式——”
谢明玉想说,你知道不知道陆眠一直在等你——但他想了想,还是把这话咽下了——陆眠执着的,也许已经不仅仅是孙兰烨,更多的是曾经那份年少轻狂的爱情,还有那个悔恨、痴情、忧郁、禁欲,向一生唯一爱情献祭的自己。就像那个爱上水中倒影的水仙少年。谢明玉实在无法断言若两人重逢冰释前嫌是否真能走到最后?
不管怎样,那是陆眠与孙兰烨之间的事。
他看到谢暄在点烟,他走过去。谢暄抬头看他一眼,有些颤抖地说:“明玉,我很矛盾,我不知道该不该带他回周塘——这里很好,很安静,没那么多是是非非纷纷扰扰,我听说他最后那些日子里一直很平静,心安——”
谢明玉坐下来,将手覆盖在他冰凉的手上。谢暄深深地吸了口烟,艰难地说:“这么些年,我知道他四处漂泊,没有安全感。我是个自私的人,他小时就父亲过世,母亲改嫁——他其实一直渴望有个自己的家,也喜欢小孩,如果不是我,他一定早就结婚生子,会过得安安稳稳——”他说不下去,谢明玉抓着他的手,好像要把自己的力量传递给他。
走的时候,谢暄用布包了苦楝树下的一掊土带回去。在新堤,孙兰烨与他们分手,临走送了谢暄一本书,书名叫《青梅竹马》,是一部中短篇的小说集,作者叫幼安,是孙兰烨的笔名。
谢暄回了趟周塘,听一个道士的建议,将土洒到那条环绕着周塘缓缓流动的那条宽阔的河里,边洒,边在心里面唤——
南生,街头巷尾回来吧!
南生,天涯海角回来吧!
南生,千山万水回来吧!
那天晚上,他就着床头灯的灯光,读幼安的《青梅竹马》,谢明玉在他身边已经睡熟了。幼安在《青梅竹马》的最后写道:
“木槿走的时候,是金黄的稻穗收割的时节,小哑巴泱泱举着那只巨大的用宣纸糊的风筝在田埂上飞跑。田里劳作的人抬头看看那个纤瘦的人影儿,善意地笑笑,摇头说;‘这小哑巴,又在疯了。’当时,阳光倾盆,风筝上那些花呀,草呀,鸟呀,好像都活了起来,他们似乎知道他们的主人将丢下他们一去不回——
木槿上车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碧空如洗,一丝云也没有,当然,也没有那只风筝。”
谢暄合上书本,熄灯,睡觉。
116、终章 。。。
九月份,名扬校长再次打电话来邀请谢暄参加名扬的百年校庆,谢暄答应前往,但谢绝了特别的欢迎仪式,也不愿做讲座,只希望以一个普通的校友身份回母校看看,并且拨了一笔款为学校新建体艺馆。
周六的上午,谢暄和谢明玉一同驱车前往名扬,还是那熟悉的德式建筑,在苍老浓翠的树阴间好像在诉说往昔的故事,学子一律都是名扬那由名设计师专门设计的制服——女生一律白衬衫,绸面领花,苏格兰短裙,白色及膝筒袜,棕色圆头小牛皮鞋;男生一律白衬衫加领带,苏格兰格子裤,皮鞋。一眼望去,仿佛置身于上个世纪,充满古典与优越感。
校庆由校方与学生会一同承办,展现了名扬从百年前的教会男校到后来的国内第一所与国际接轨的贵族学校的发展史。
巧的是,居然在那里遇见冯学壹。谢暄隐约记得,冯学壹也在名扬就读过,不过很快出国,其实不算名扬的毕业生——他果然不是作为校友而来——
“喏,我外甥,可爱不?”他这样说,下巴朝他身边的一个少年扬了扬,语气轻佻,像炫耀一件玩物。
那少年穿着名扬制服,佩戴着学生会的徽章,安静而认真,抿着唇沉默,一双与冯学壹有些相似的凤眼,微微上挑,带着天然的讥诮与嗔笑无常。
“来,认识一下。”冯学壹戏谑地指着谢暄道,“这位谢家三少,当年可是名扬的风云人物,要好好向前辈学习哦!”
那少年的目光便投向了谢暄,目光幽深,小小年纪,已经学会不动声色波澜不惊,但还是被谢暄捕捉到一丝的好奇与探究。
随后冯学壹一拍少年的后脑勺,说声,“去吧。”
少年便离开了,由始至终都未说话。
谢暄看那少年挺拔的背影,略带深意地说:“你外甥挺乖。”
冯学壹低眉,垂着眼睛用右手转着左手腕上的手串,语气轻淡,“乖孩子一旦惹出事,那就是大事,捅到跟前便是连你我也轻易平不了的。”
谢暄笑笑,并不搭话。
随后在礼堂集会,无非是些校领导与学生代表的发言,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谢暄却被校长临时摆一道,让他上台同师弟师妹们分享些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