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颗杨梅最红-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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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我应该是个传统的人。
在知道他俩住一起的时候,我质问周小宝:“还没结婚怎么可以住一起。”
周小宝说:“只是没办婚礼,都领证了,而且过俩月就办事儿了,怎么叫没结婚?”
我说:“没办事儿呢就不算结婚,不能欺负我们家雅雅。”
周小宝气:“亏你还大学生呢,怎么越读越古板!”
我继续赖皮:“不管,反正我在的时候不能让你俩住一起,今儿晚雅雅得跟我睡!”
周小宝抗议:“我们是合法的!!!”
我无视。
雅雅说:“你现在比以前有灵气多了。以前净是呆着。”
“是因为我帮你管教你老公了,所以夸我呢吧。”
“是是是,谢谢你替我管教他。”
“放心,雅雅。你也是有人给撑腰的。”
“谢谢你,玲玲。对不起。”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她是在对之前疏远我而愧疚。
我想,现在我们还可以像以前那样好,就够了,没有谁对不起谁。
“雅雅,你爱他吗?”我记得以前,她对周小宝总是嫌弃的。
“过日子,谈什么爱不爱的。你可别学城里人,净想些个不实在的事儿。”
“那你怎么就嫁他了呢?”
“他对我好,知冷知热的。我也不讨厌他,而且和他在一起很放松,很自在,也挺开心的。”
“那你幸福吗?”
“幸福”雅雅想了想,郑重地说。
我想,其实她也是喜欢周小宝的。不然怎么会下定跟他过一辈子的决心。只是好多时候,喜欢了,连自己也不知道。
看着他俩现在的样子,我觉得好像生活又充满了美好的希望。
我想,要么就跟严磊处着试试吧。
就像他说的那样,我们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各方面还算相似,一起生活不会太难。而且老家离得也近,以后可以找一个回家方便的城市定居,不会存在谁拐跑谁的情况。
那天晚上,严磊面色严肃,认真地看着我说出这些评判时,我只记得他的眸子是亮晶晶的,像山里看到的星星。
我想,我们勉强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只不过他比我优秀很多,该犹豫的人是他才对。
我也问过他只是因为这些我们彼此合适的理由还是因为有其他原因。
他说,他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于其他人的磁场,可以吸引到喜欢她的人。而他第一次见我,在大巴车上,隔着几排座位,看着我的发顶时便被我吸引了。
他说是吸引了,而不是喜欢。在互相了解,认为我们合适在一起后,他才开始慢慢放任自己去喜欢的。我这样认为。
毕竟,大家都要理智。
恋爱是种游戏,理智的成年人才能玩儿的。
爱情,是没理智的人才会产生的幻觉。
所以我不该相信自己这十多年来的念念不忘是爱情。不过是小孩儿头脑不清时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羡慕、崇拜,等等一系列的好的词汇。
那个人只不过是出现的时候刚刚好,又以那样盛丽的姿态。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1 章
两天后,被雅雅喂了一肚子美食的我收拾行囊准备回家。
周小宝要送,我拒绝了。离开再久也是家,回家的路总还是认得的。
雅雅笑:“怕是真认不得了。这两年搞生态农村,村子里简直是大变样,到了别不认识家门。”
“放心,肯定没问题的。况且刚往家打电话了,福欢去村口接我。”
“行,那让小宝送你坐车去。”
“好,那我就走了。”不再推辞。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真正看到村子的模样时我还是吃了一惊。
村子里铺了柏油马路,不再是下雨时一踩满脚泥的土皮路,公共汽车很顺利地就开到了村口,停在一块竖着的大石头旁。下车一看,石头上刻了三个鲜红的大字――“红岩村”。抬头向村子里望去,从前低矮破旧的平房全都不见了,换成一排排灰白相映的小洋楼,整齐干净又美观。
我记得读大学离开时就听说村东头开始拆房子了,只是没想到仅仅三年,变化竟这般大。真像雅雅说的,我要认不出家门了。
满村的杨梅树没变,还是一颗颗立在那里,优雅繁茂。只是可惜这个季节树上没有红红的杨梅。
见到福欢时,只觉得印象里的那个瘦瘦小小的灵动女孩儿一下子变成了大人,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果真是喜临门。
看到笑盈盈的她,我顿感心情很好,步子都轻快了许多。这三年我错过太多,只一味待在自己的世界里,从来不曾看见他们。
画地为牢。
福欢看到我时立即跑了过来。
“姐姐!你变了好多哦,我差点没认出来。”我笑笑,她也根本没容我说话,“你在学校过得好不好?都适应吗?有没有想家?外面的人没有欺负你吧?”
“好,适应,什么都好,也没人欺负。你不是看见了,我现在这不是好好的。”我笑着回答。这就是福欢,比我小两岁,却从小就喜欢照顾我,何其有幸!
至于想不想家,这一刻,我想得厉害。
虽然村子变样了,房屋也不是曾经住惯了的。但是有什么关系?我的家人都在,阿爸阿妈、福欢福乐,他们爱我更甚以往,不管我是什么样的我,在他们眼里,我只是女儿、姐姐。村子变得不认识了又怎样?有他们,这里永远都是我的家!
“姐姐,你回来了我真高兴!阿爸阿妈在家做了好多好吃的,就等你回来呢!”
“哦,你高兴是因为我回来就有好吃的了,是不是?”我逗她。
“才不是!”福欢说,“福乐过两天也回来,咱家人都好几年没这么全活了。”
“这不是都来蹭我妹妹结婚的喜气儿。”
“哎呀,你怎么也和他们一样打趣人了。那啥,他也在咱家,回去了就见着了。”
“他是哪里人?在咱们这儿小学当老师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年纪的?”
“他也就这两年才来,姐姐那会儿早就读大学去了,所以才不认识。啊,他也是大学生呢,可有学问了,好像什么都知道。当然了,姐姐你肯定比他厉害!”
“大学生?不是咱们这儿的人啊,那他对你好不好?”
“好着呢,你放心,咱阿爸阿妈也说他好的。他是S省人。”
“S省?这么远!那你们以后要在哪儿?”
“就在咱家啦!姐,回去再慢慢跟你说,家里都等着呢。总之你就放心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
葛成是一个帅气的大男孩儿,比我大四岁但看上去年纪很小,与福乐一般似的。
我觉得他老了些,与福欢相比。
相差六,并不是一个小的差距。
却不曾想事实上晟昱大我更多。
从未想过。
这足以证明,他不过是存在于我脑海幻影中的一个美化了的人物,太过虚无,并不真实。
阿爸阿妈很热情地招待了我。
是的,招待。
仿佛客人一般。
或许是因为我离开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些,让他们有些不习惯了。
也或许只是因为,在他们眼中,如同这村子里所有长者一般看法,女儿大了就是别人家的。
所以,对于福欢这个对象的满意度大幅增加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女儿不必为了另一个自己的家庭而远离他们。
确实如此。
葛成有个幸福的家庭,但这只是以前。
在他大学毕业前夕,那个有爸爸妈妈姐姐的家庭在一次车祸后瓦解了。
葛成因为和同学的毕业旅行而成为死亡之外的幸运儿。当然,对他来说这可能并非什么幸运。
然后,他来到了这个小村子,与世隔绝一般。
远离了原本的生活环境,一住就是三年。
不过看他现在的的模样,那些前尘往事的打击,似乎已经渐渐淡去了,起码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新生活。当然,有些人天生或是后天练就的,善于隐藏自己内心的波澜。
总之,孤身一人,随便在哪里都可以。
他看福欢的眼神温柔专注。我有些许放心,他们之间可能真的是爱情。
这比到年纪,不得不嫁时天天相亲找到的还不错的人家总是要好太多的。
福欢总还是个有福气的孩子,总算她还是幸福的。
这就好。
自然,关于葛成的家事都是福欢偷偷告诉我的。并且一再提醒我这个不了解情况的姐姐千万不要提及男友的伤心事。
我自是答应。
大家互相招呼后就开始吃饭了。
葛成并不是话多的人,但偶尔搭话也都是恰到好处。修养这东西,伪装不来也抛弃不了。所以我和阿爸阿妈一样,对这个福家的女婿越看越满意。
福欢一如既往的最为热闹,是大家的开心果。
但谈起两人的婚事时,她仍是有些害羞,由着阿爸和葛成商量。
当阿爸小心地问起婚礼上葛成这边有多少人时,葛成倒是大方地应着,无芥蒂的样子,“我有几个同学来,不会太多。另外,在国内没什么亲戚了,只有小舅会来。”
“你小舅能来太好了。咱们这村子能致富真是全靠你小舅了。”
“哪里,还是咱们村民能吃苦。小舅不过是出些点子,也没出多少力。”
“可不能这么说,这孩子对咱村可上心了,年年都来。若不是他帮忙,村子要想建成现在这样可得几年呢。”阿妈插嘴。
我有些迷惑,看向福欢。
不愧是亲妹子,终究是有默契的,福欢立马向我解释:“葛成小舅是老来子,比他没大几岁的,长可帅了而且什么都懂的样子。姐,你见了就知道了。对了,他跟你还一个学校的呢,和姐姐一样厉害!”
原来如此。
“少当着你老公的面犯花痴,要是气跑他了,有你哭的。”我笑道。
福欢脸红瞪我。葛成也笑:“放心,跑也带你一起。”
我看向阿爸阿妈。
阿爸笑着,没什么异常。阿妈脸色僵了一下。
虽然阿爸阿妈一直否认村里人说的倒插门女婿的说法,但他们应该也是想着福欢葛成两人能够留在村子里为他们养老送终的吧。
毕竟我和福乐有很大可能回不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饭后,阿妈洗碗。我想进去帮忙,却在厨房门口听到阿爸也在,便没有进去。
葛成还有课,福欢便送他去学校。
我走出家门,在村子里随意逛着。
几乎没了我记忆中的模样。除了那一颗颗茁壮的杨梅和矗立多年的风雨桥。
我走过风雨桥,在桥头伸手去够一片榕树叶子。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是福家大丫头不?”
我扭头,是王奶奶。那个常年坐在桥头杨梅树下纳凉,对自家杨梅宝贝的厉害的王奶奶。据说她家的杨梅都是要寄给城里的女儿吃的,不知现在她的女儿是不是还是每年都收到来自家里的杨梅。
时间在小孩子和老年人的身上总是过得明显。我看着王奶奶明显苍老了的脸和愈加驼背的身躯,一时间心中怅然。
我应答:“是的,王奶奶。您还好吗?”
这个年纪的老人看到自己看大的孩子总会有一种能让人感同身受的激动和感慨,能让对方心里温暖亲切。
“晌时就听牛子说看到你回家了,要不是早些知道你回来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