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 >

第6章

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第6章

小说: 步步错(原名:要用身体吗?)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我有点昏沉,却了无睡意,睁着眼看天花板。
  抿一抿唇瓣,嘴唇干,喉咙涩,像是跑了10000米,虚脱无力。
  胡骞予端了水杯过来,我下意识闭起眼睛。
  耳边响起喝水的声音。
  紧接着,线条微薄的嘴唇覆上我。
  柔软的触感。
  我睁开眼,入目的是胡骞予放大了的脸。我坐起来,伸手去拿那半杯水。他却不肯,躲开我的手,继续将水渡到我口中。
  类似亲吻的方式。
  我无力抗拒,恬着舌尖,慢慢汲取。
  他喂完,满意地舔一舔我的唇角,放下水杯,睡到床的另一边去。
  卧房一片漆黑,我继续失眠。
  想要睡去,希冀着第二天回想此刻,可把一切当作噩梦。无奈老天偏不随我愿。
  侧过身,便可看到胡骞予的身影。
  他的睡相不好,还特别霸道,占据了床的大半。
  他上半身□,胸口因呼吸而起伏。
  肩胛处伤痕一条条,清晰可辨。
  当时我痛极,指甲几乎要陷进他的皮肉,他皱眉,却不出声,用其他方式变本加厉折腾我。
  在技巧上,他绝不是高手,或者,他并没有想要怜惜的对我,只一味横冲直撞。
  更像是在发泄。
  胡骞予手臂略微展开,把我的位置也占了去。害我缩在床头一角,睡得骨头生疼。
  我下床,一路向外,捡起我的衣服。
  穿上又脱下。
  衣服被扯破,线头崩开,不能再穿。我只好折回去,把被子扯来,裹着身体。
  瞥一眼胡骞予。
  他睡得香喷喷,鼻息均匀。
  我情不自禁上前,伸手扼住他的喉咙。
  稍稍用了力。
  最后还是放弃。
  扼死他,我还没有这个勇气。
  俯下身去,浅啄了一下胡骞予飞薄的唇角。
  当作是对自己方才陡生歹意的歉礼。
  我扯了扯被角,裹紧身体,朝外走。
  “去哪?”
  静谧的空间,突然响起胡骞予的声音。
  我应声回头,胡骞予已经坐起来,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一丝睡意。
  他一直醒着?
  我扼住他,亲他。他,都醒着?!
  我震惊过度,愣在那里。
  “我问你要去哪?”
  他重复一遍,质问的语气,眼神颇为阒闇。
  我忽视他的问题,似乎让他很不满。
  “我去客厅。有外人在,我睡不着。”
  这是我的真心话。
  当时的我还兀自沉浸在震惊之中,根本没余裕找什么借口。
  可惜,一句“外人”,又惹得他胡大少生气。
  卧房里顿时陷入低气压,他在我面前迅速穿好衣服,看都不看我一眼。
  他离开的时候,关门,声音很大。
  听着关门的巨响,我无力地跌坐在地。
  许久,我重新爬回床上。
  我要睡觉。补眠。
  有什么事明天再想。现在我的脑子太乱,不适合思考。思考的话又会头痛。
  有什么事明天再想。
  有什么事明天再想。
  有什么事明天再想。
  我一直催眠,催眠,却仍旧睁着眼直到天亮。

  所谓麻烦

  “……林姐,林姐。林为零!”
  我怔了一下,转回头。刚刚看着窗外发呆,神游太虚。
  视线投回桌面,文件只翻了几面。继续翻,却一个字也没再看进去。
  索性翻到最后一面,签了字,递还给坐在对面会客椅上一脸狐疑的张熙知。
  “林姐,你是不是有心事?”
  她拿了文件,却不走,赖在我这想听八卦。
  我笑笑,“昨晚没睡好。没事。”
  她悻悻然,耸耸肩。
  “帮我去泡杯咖啡,谢谢。”
  我这么说,她才肯离开我的办公室。
  张熙知送来的文件,是所有理事都得签字同意的意向书,决策层所谓的“民主决议”,在香港地皮开发案上征求大家意见。
  其实不过做做样子,走个过场。谁敢不签同意书?
  送走了张熙知,我深呼吸几口,全神贯注在液晶屏上的股票走势图。
  几日来大盘一直走跌。任凭财阀资金介入,搅乱局势。
  ******************
  我盯着大盘,余光瞟见一个身影坐到了对面会客椅上,一杯咖啡,已经放到了我手边,香气浓郁,引人分心。
  我继续看大盘,没有理会准备香气诱人的咖啡。余光中的那个身影一直杵在那里,没有移动分毫。
  我暗自犯憷,这张熙知,送了咖啡了还不走,真以为我不敢凶她?
  “请你——”
  我抬起头,直视对面的人。声音戛然而止。
  李牧晨看着我,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我的声音含怒,也难怪他听了神色会异样。怕是没人用我这么令人嫌恶的态度对待过他。
  “什么事把李牧晨先生您吹到我办公室来了?”我笑一笑,毕恭毕敬。
  他李牧晨是恒盛的首席操盘手,帮胡家打天下的主。而我,是他聘来的。
  简单来说,他是我顶头上司。我靠他吃饭。
  “工作还适应吗?”他笑容满满的问。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向液晶屏上的红红绿绿。如果他指的是这个的话,我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还可以。”
  我的答案,显然太过公式化。他不满,眉头皱了一下,却只是一下,很快恢复。
  “有什么需要协助的,找我,我一定帮忙。”
  说完,转身离开。
  协助?
  上司对下属说“协助”,本末倒置,听来怪异。
  我正纳闷,他回头,说,“这杯咖啡,我私人贡献,蓝山的。味道比茶水间的速溶雀巢好很多,你尝尝。”
  我站着,靠在桌边角上,端起咖啡浅尝。上等咖啡豆磨制。
  好东西,一尝就尝得出来。
  一边继续我的浅尝,一边转头看一下股市大盘指数的跳动。
  光可鉴人的桌面,映衬出一张小巧的脸孔。
  精致的五官,柔和的线条,眼睛里有内容。
  “你还真能给我找麻烦!”我训斥着桌面上折射出的那张脸孔。然后眼睁睁看着那张脸孔,渐渐染上了一点笑意。
  我摸摸自己的唇角。我也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这样无缘无故地笑了?
  ******
  下午我请了半天假。我早上已把一天工作做完,人事部很爽快就批了假条。
  我约了姚谦墨看房子,本来公寓的事也不是那么紧急,但是我现在只想尽快搬离酒店,躲开胡骞予。
  那个男人,我惹不起,躲得起。
  可一打电话,才知道姚谦墨不在国内。他也忙,毕竟也是有自己事业的。
  我们商量了一下,他决定指派露西带我去看房。
  姚谦墨的公寓,两室两厅一卫一浴。南北通透。
  家俱很全,电器也很新,怎么看都是刚装修不久的房子。
  纯白色的地毯铺在卧室的床边,绒毛盖过脚背,如踩在云上。我喜欢这种格调,在美国的公寓内也铺着这种地毯,冬日烤火的时候赤足坐在上面,一直冰寒料峭的心短时间的回暖。
  新加坡四季如春的天气不需要壁炉,但是这里却出现我最爱的地毯。
  只能说真巧。
  “你哥哥这么好的房空着干嘛?”我不禁有些疑惑。
  露西闻言,无奈地看我一眼,很少见她情绪低落。新鲜。
  “本来是给哥哥用来作新房的。可惜婚礼当天吹了。”
  婚礼当天闹分手?
  更新鲜。
  “我怎么没听你说?”我对此表示关心。
  我坐在纯白色地毯上,听故事。
  “那天,你打电话给我,说你要回国。你记得吗?”
  我点点头。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这么声明的时候,露西在电话那头几乎是在尖叫:“你说什么?!回国?!真的假的?!啊?为零!”
  我那时耳膜被震得生疼,不说话,把手机拿的远一些,也想等她这点兴奋劲头过了,好继续这场对话。
  却不料,我的沉默引来了反效果。
  露西在电话那头一个劲地催:“为零!为零!为零!说话,说话,说话!你真的要回国?!”
  “真的。”
  “你那个朋友……那个,什么张大头的,他不是反对你回国吗?”
  张怀年确实不建议我回国。
  但是我依旧决定回来。下定决心,不容回头。
  露西语气终于平静了一些:“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想了想,“等我手头的事全部解决了。”
  *******************
  现在回想起来露西当时的尖叫,我的耳朵还有些疼。
  “那时候我就在参加谦墨的婚礼。你也知道那老女人的脾气,我还是沾了托尼的光,才被分到教堂里最角落的地方。你想想看,这么角落的地方怎么可能会因为讲电话声音太吵,打扰到神父证婚?竟然找这么个借口派人把我请出教堂!”
  以露西的嗓门,不是不可能——
  我打那通电话给露西时,正坐在张怀年的车里。
  当时我们开车,正在去领事馆的路上。
  胡欣当时千方百计把我送出国,逼我签了协议。这份协议存在领事馆里,限制我回国的自由。
  我先要回国,必须想方设法让这份协议失效。
  正规途径,非法途径,只要能让我回国,就会成为我的不二选择。
  而张怀年,在金融线和政法线混饭吃的人,没几个不知道他的手腕的。
  他本来坚决反对我这么做,但我坚持,他也没有办法。
  业界有句相传已久的话:“张怀年是亚洲无良律师之最,黑白道通吃,早就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
  所以我才会麻烦他,请他跟我一起去领事馆。
  当时在车上,露西说的那些话,连张怀年都听得一清二楚,可见露西的声音已然大到这种地步,不能怪姚夫人把她赶出教堂。
  “不过最解气的事,我被赶出来没多久,谦墨跟着出来。我本以为他是来出来安慰我,可你猜他怎么说?”
  “他怎么说?”
  “他说……他竟然说他不结婚了。看着那个老女人气急败坏地追出来,你知不知倒我有多开心?”
  谈话就这么偏离了原来的轨道。露西原本是要为哥哥的失婚而惋惜,到最后这倒变成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作为一个听众,我负荷不了这种变化。

  所谓八卦

  我回到酒店就开始收拾行李。
  虽然从美国带回来的东西没几样,但回来后的这一周,我购置了不少东西。我是有购物癖的女人,这天经地义。但是也有麻烦:要把这些全部搬去新公寓,不是简单的事。光收拾这些东西就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想了想,决定明天请物流公司来帮忙。我还要上班,没时间自己亲自整理。
  一想到明天上班,我不禁有些堵心。
  我现在手头只有恒盛总公司百分之十三的股份。
  胡家百分之五十一,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这百分之五十一,还不包括恒盛规模巨大的分公司体系中所占的股份额度。
  也就是说,即使我拿回被胡阿姨占去的那百分之十五,还是坐不到恒盛董事会的第一顺位。
  就我所知,董事会的那些老臣子们和胡欣关系都不错,特别是何万成,无论做什么决议,他历来是站在胡家这边。
  胡欣又有胡骞予这么个争气的儿子,自打自拼地,竟能把恒盛推上云端。
  那些拿小股东还有可能把手头的股份转卖给我,而那些大股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