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强占 >

第9章

强占-第9章

小说: 强占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朔,你今天来得好迟,是不是跟女生约会去了?”凌习棹看着神不守舍的孙子,问。
  凌朔淡淡地给了凌习棹一眼,从桌子上的水果篮里拿出一个苹果,再拿起水果刀,坐到一旁开削。
  “小朔,你不要不理爷爷啊,我为了怕你来到看不到我,特意没有跟旁边几房的病友去下棋呢。”
  “爷爷,你到底是为什么住院啊?浪费资源。”凌朔很快削好一个苹果,在凌习棹晶亮的眼光中,一口咬上。
  “啊,小朔,你不是削给爷爷的吗?”凌习棹装作没有听到孙子毒舌的话,假装很“伤心”地说。
  凌朔把水果刀递到凌习棹的面前,说:“爷爷想吃自己动手吧。”
  “小朔真不可爱。”
  “总比削好给你又不吃浪费得好。”
  “……”凌习棹无语了。
  几口吃完苹果把核扔进垃圾桶后,凌朔突然说:“爷爷,我想搬出去住。”
  凌习棹蹦了起来,要是有胡子,没准就吹胡子瞪眼了:“在家里好好的怎么突然说要搬出去住呢?难道是这几天爷爷不住家里陪着小朔,让小朔觉得家里冷清了?”
  凌朔抽了抽嘴角,他的爷爷真是自恋,黑线地说:“爷爷,我已经快二十岁了,早就是个成年人了,不能因为还在读高中就把我当成小孩子。我希望更独立。如果不是回国了,在美国我也早就搬出去住了。”
  一年半了,凌习棹也算是了解了孙子的性子,要强、霸道、心思重、自主,想做什么就要去做什么。
  凌习棹轻叹一声,好不容易把孙子拐回国内,才一年多的时间就要搬到外面去住,幸好不是说搬回美国去住,如果他不让步,说不准明天就看不到孙子。
  “你考虑清楚了?”凌习棹还是问。
  “嗯,搬回外面住后,我会每周回一次家,其余的时间我会去找份工去做,试试能不能在剩下的一年多时间内,把大学一年级的学费给攒上。”
  “那好吧,如果你不开口,我们都不会再给你钱。”凌习棹严肃着脸说。他的心里其实非常骄傲自己孙子,有这般优秀的孙子,怎么可能不骄傲?
  “我知道,就是我外祖母特地为我准备的,十八岁就可以启动的基金我都不打算动。我想凭我是凌家人,自己的学费应该挣得来的。”凌朔自信而张狂地说。
  “好,不亏是我凌习棹的孙子。不过,小朔,你一定要记得每周回家一次。”
  凌朔点头。
  “什么每周回家一次啊?”万华(凌修竹大女凌止意之夫)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推门走了进来,接着凌习棹的话,笑问。
  凌朔抬了抬眼,叫了一声:“大姐夫。”
  凌习棹一边躺下让万华例行检查,一边说:“小朔要搬出去住。”
  “爷爷,你同意了?”万华也不惊讶,他知道爷爷虽然强硬,但是在凌家唯一的男孙小朔面前,只有节节败退的份。
  “为什么不同意?小朔他是大人了,做事比一般的同龄孩子有分寸多了。”
  ————
  凌朔没有坐多久,就因为隔壁几个病房的病友过来找凌习棹去医院的中庭下棋。
  看到爷爷老小孩一样跟几个同样精神抖擞的老病友下楼去后,凌朔和万华同无语。
  一起坐电梯下去时,万华双手插|在医生袍里,问:“小朔,要不要帮忙你找房子?”
  凌朔想了想,摇头拒绝了,说:“我自己找,会找学校附近的房子,下半年就进入高三了,虽然我不担心考不上大学,但是要做个考生的样子才对得起华国这奇怪的高考啊。”
  万华汗,说:“我记得小朔的学校附近有几个楼盘在五一就要放盘了,我有朋友在做那个,真的不用我帮忙吗?要是买的话,会便宜很多呢。”
  “我没有想过买房子,不过听大姐夫这么一说,买个房子也不错。那么,就麻烦大姐夫了。”凌朔不再拒绝了,有便宜不占的人是笨蛋。
  “说什么麻烦,都是一家人,要是小朔多来我家玩一下就好了,你大姐可是老念着你。”
  “好。”
  ——————————
  凌朔坐的车从医院停车场拐出正路要等上一分多钟的红绿灯,然后转头看着车窗外的他看到医院外面的公交车站内,那个小小的身影缩在最边的位置,公交车到站后,或许是他要坐的那一趟,可是他瘸拐的脚步根本就走不快,小身子也挤不过其他等车人,所以,小小的身子没能上到公交车。
  小小的人没有抬头,只是又退回了边上。
  凌朔也能想到,会背着书包去探望叶同的小个子应该是叶同的同学,就算不是同学,也应该是朋友。但凌朔就是把小个子是叶同朋友的那个猜测无视了,他觉得小个子是他的同班同学,只因为他对小个子有种莫明的熟悉。可该死的,就是一时想不起来。
  凌朔想让王叔把车拐到那个小个子的身边去,让那些拿有色眼睛看小个子的人看看,小个子有有车的朋友。
  但这想法只是飞闪即逝,凌朔还是没有对王叔说,他觉得,只是对小个子熟悉,又不是真的认识,没有必要做到那种地步,又不是他凌朔瞧不起小个子。
  ——
  然后,绿灯亮了,王叔打了左拐的转身灯,平缓地滑入车流,渐行远去;而在右边,又一辆公交车驶进了公交车站台,小小的身子吃力挤着公车。
  

  14、第十四章:凌朔探病 。。。

  五一一过,凌朔就从他的大姐夫那里拿到了一套三房两厅的房子的钥匙,还是装修过了可直接入住的房子,在[听风小区]的D座十三楼。
  凌朔不得不佩服一下他大姐夫的速度,带着一瓶红酒去到大姐夫家去道谢,顺便吃了一顿晚餐,陪他大姐聊了两个小时。
  在凌朔入住新房子时,凌家在家的人都一起去参观了一趟,认为小区的设施和配套都不错后,不舍地让凌朔一个人住外面了。
  ——————————
  礼拜天的早上,谷宇和施丽吃过早餐后,进厨房把灶上煲着的汤倒进保温杯,跟施丽说:“妈,我去医院了。”
  “好,路上骑单车小心一点。别像上次一样摔到了。”施丽柔声叮嘱。
  “呵呵,我不是没事吗?倒是单车被摔坏了,幸好还可以修得回去。”谷宇庆幸地说。
  “你呀,妈只希望你没有事,谁管那单车啊。”施丽看着儿子的表情,哭笑不得地说。
  “要是单车坏了要再买可是很贵的,而且没有单车的那几天挤公车那累得。”谷宇说着,已经把保温杯用袋子装好挂在了单车的车把手上,推着车回头看着坐在屋檐下绣花的母亲,“那我出门了。”
  “骑慢点。”施丽再次说。
  “知道了。”
  ————————————
  单车虽破旧,但谷宇还是上了锁,就算不招小偷,也怕被清洁工以为是废品而扫去了。
  走进叶同的病房,王贤兵、田村、唐连、季候风,这四个人非常高兴在坐在里面大声说话,见到谷宇提着一个保温杯进来,都热情地叫了一声“谷宇”,唐连还说:“谷宇,你又带汤来了,老大真有口福。谷宇的汤闻着都令人流口水的香。”
  谷宇脸上微红,把保温杯放到床头柜,转头环视了一下病房,轻问:“叶同呢?”
  “当然是去做复健了。”田村说。
  “我都不敢去看老大做复健,看得我眼泪都出来了。”王贤兵说。
  “就是呀,也亏得老大坚强,我也是在旁边看了一下都觉得很痛。”季候风一脸怕痛的表情说。
  谷宇轻轻地说:“医生说他年轻,只要坚持复健,他以后会跟以前一样。”
  “是呀,老大跟我说过,只要忍着前面三个月就好,后面的就容易了。”田村说。
  “老大就是老大,能这么乐观地说只要三个月,要是我呀,一天都受不了。”唐连说。
  “不然怎么会是我们老大。不过这样一来,老大就不能跟我们一起毕业了。”王贤兵有些遗憾地说。
  “还要一年零一个月才高中毕业,没准老大一边做复健,一边在暑假把这个学期落下的课程自学回去,跟我们一起升上高三呢。”田村倒是乐观地说。
  “这有点难度吧?老大的成绩还比不上谷宇呢。”季候风泼了个冷水。
  然后四双眼睛闪闪发光地盯上了谷宇。
  谷宇正在整理叶同复健去后这四个人也不帮忙整理一下的床铺,和桌子上乱七八糟的零食袋,真不知道这四个人是来探病,还是找个地方吃零食。
  感受到他们的眼神后,谷宇慢慢抬头,被他们四个人发亮的眼睛盯得头皮一麻,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
  果然,田村扑过来,双手抓住谷宇的手,说:“谷宇,你的学习成绩在我们六个人当中是最好的,所以,老大的学习进度就拜托你了,一定要让老大跟着一起升上高三。”
  “……呃?”谷宇愣住,他自己学习就够吃力了,哪可能再去帮别人补习啊?这四个人根本是急病乱投医,瞎胡闹嘛。
  “谷宇,你可不要拒绝啊,老大自醒过来后,只要是你在,所有的眼光都落在你的身上了,要是我们比你先来,老大就会问我们你什么时候到。所以,如果是谷宇你来帮老大补习的话,老大会非常乐意的。”唐连说。
  “可是我也不会呀。而且,这种事情也要问叶同本人才好。”谷宇说。
  “也对,老大光是做复健就够辛苦的了,要是再学习,那会累得没觉睡了。我们在学校里也学不好,不可能谷宇帮着补习,老大就会学好了,不然还要老师做什么?”季候风如是地说。
  “那怎么办?”田村急道。
  “不一起升高三,老大还是我们的老大啊。”季候风说。
  另三个人恍然大悟。
  谷宇听着他们的对话,低着头抹桌子的他的嘴角浅浅地勾起,叶同的朋友真好,而且他也和这四个人做了朋友,想想还觉得不可思议。
  ——————
  满头大汗的叶同在被男护工扶着进来时,他的四个小弟不在了,而瘦弱的谷宇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电视;他的床头柜,摆着一个保温杯,他知道,那是谷宇特意为他煲的汤水。
  谷宇转头,把电视关了,起身去帮着男护工把叶同一起扶到病床上躺着。
  男护工是叶同醒来后叶同的小舅请来照顾他的人。
  护工进浴室了,叶同问谷宇:“宇,他们四个什么时候走的?”
  “因为有事情,刚走不久,要我跟你说一声,他们过几天再来。”谷宇站在床头柜前,打开保温杯前,问:“叶同,你是等护工帮你洗过澡后再吃,还是现在吃?”
  叶同抬起酸软的手握住谷宇垂在身侧的右手,目光灼灼地看着谷宇,说:“宇,你是不是有事要急着回去?如果没有,可以多陪我一下吗?”
  谷宇被叶同的眼光看得很不好意思,稍稍别开了脸,说:“没有,我……我觉得你复健后要好好休息。”
  “只要每天能看到宇,再辛苦的复健我也能坚持下去。”
  这应该算是情话吧,只可惜谷宇不懂,也不会深想,所以愣头愣脑地说:“只要有时间,我会每天都来的,还会带汤给你喝。”
  “宇真好,我想……”叶同的话未说完,眼睛瞄到浴室放水的护工出来了。
  护工说:“水放好了,小同,我扶你进去。”
  叶同只好把那句“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