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情感故事精选-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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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的心在颤抖,在流血,眼泪在眼圈里打转,她强迫自己不要流泪,她想让鹏见到自己坚强的样子,看到成熟的自己。
分手的时候,看着鹏的眼睛,感觉是那么陌生,原来的热情已经没有了,一起走在街头,感觉已经变样,他们中间虽然没有什么距离,可是感觉却很远很远,远到她都找不到他的心,找不到他的爱。
望着鹏的手,那只曾紧紧抓过的手,如今却不敢碰;看着手臂,那个抱着说爱的手臂,如今已不再属于她。
最后的拥抱,奢望的享受,靠在鹏肩头的刹那,小艾哭了,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伪装的坚强也被摧毁了。她才发现她那么需要他,那么爱他,而如今他竟然选择离开。
一年前的那天,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感觉涌上心头,那时两个人傻傻的笑回荡在风中,而如今一切只能回忆:第一次去海边时,他们一起淋雨;第一次见他父母时我们紧张的样子;平安夜送他自己亲手织的围巾,他很高兴的戴上,虽然他从不戴围巾;情人节订做的巧克力说好要慢慢的享受,可是如今已经不能一起享受了;为他折的一千只纸鹤,说好要一起拼的拼图还没有拼好,一起去潭柘寺许的愿也没有实现……
一年后的今天,他们仍然是朋友,他说既然相逢一场,可以做好朋友,还可以互相问候,可是那种问候要多久一次,要怎么问候呢?
………【第三节 说好了,要相爱一辈子】………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第四节 远逝的手语】………
大学4年是浪漫而伤感的,我在校园里与心上人擦肩而过。
其实我心中的人不是一位骑着白马的王子,而是一头骆驼、一头傻傻的骆驼。骆驼是他的绰号,不过班里的女生几乎从来没有喊过他的真名,都是骆驼来骆驼去的。骆驼平日里少言寡语,从不在女生面前献殷勤,总爱一个人坐在教室里看书,写东西。大一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注意骆驼——除了我,我是一个能疯能闹的女孩,事事爱出风头,但我却是真切地喜欢着骆驼那样恬淡、沉稳的男孩。
骆驼的声名鹊起是在大二时。他的一首诗《我太爱你》获了一个全国性的大奖。
骆驼的诗简直让人为之着迷。同寝室的姐妹在一起总是谈起骆驼,但大家都知道“我太爱你”有点不可思议,因为骆驼几乎没和哪个女生说话超过三句。后来,有意无意之中我和骆驼的交往多了起来,文艺晚会的主持人台词我跑去求他写,班上的活动安排我去找他商量。每次找到他,他都只是点头算是应下来,第二天就不声不响地交“作业”。
同寝室的姐妹们慢慢觉察出了味道,她们为我和骆驼安排了一场电影,电影里演绎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骆驼就一直呆呆地坐在我身边。散场后我对他说骆驼你送我吧。那晚回寝室的林荫路很短,我尽可能地放慢脚步,可还是转瞬即至。道了再见,我开始上楼,终于骆驼说话了:“小城!”我回头,骆驼先是站着,最后他做了一串很奇怪的动作:双手点太阳穴,然后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最后又伸向我。然后他就跑了——简直是落荒而逃!
回到寝室,大家都围过来问我进展怎样,我勉强笑笑就睡下了。第二天我悄悄让寝室的大姐去问骆驼那手势是什么意思,大姐告诉我骆驼支支吾吾地说是对不起的意思。
那一阵我心情很不好,骆驼一直缠绵在我心底……后来,阿城出现了,他是系足球队长,高大帅气,也很浪漫,他几乎每天都送我一支玫瑰,姐妹们都说他对你多好啊!于是也为我们安排了一场电影,散场后阿城对我说我送你吧!还是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