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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菊领风骚-第145章

小说: 菊领风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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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扬起一个淡淡的微笑,这件事,让鸠摩罗学会了说谢谢。

本来以为踏雪看望夜刹,夜刹就会振作起来。可是万万没想到,鸠摩罗晚上又来了,我和文修正在吃晚饭。

他一脸凝重地站在我们面前,让我和文修都没有了吃饭的心情。鸠摩罗站了很久,也没说出半句话,我很少有这种情况,似有什么事让他难以说出口。若是平常的他,他只需要下个命令即可。

“摩罗,又怎么了?”最后,文修等了很久忍不住问。

他皱紧双眉低垂着脸:“夜刹……又不吃了,所以,秋苒。”他扬脸看向我,“能不能让踏雪住在王宫里,直到夜刹好转。”

鸠摩罗变了,因为夜刹的病而变。他没有向我直接下令,强行将踏雪带入皇宫,而是询问我,甚至可以说,是在替夜刹请求我。

我沉默了一会,在鸠摩罗的神情带过一丝失落的时候,我说道“我不能把踏雪单独留在皇宫过夜。”

鸠摩罗眸中带出了欣喜,并转为郑重:“你放心,踏雪的安全我会保证!”

“不,你不明白。”我摇了摇头,“踏雪就像我的女儿,她一下子住进王宫会不安,而且还是跟夜刹住在一起,她会睡不好,所以我要陪着她。”

“妹妹,你要住马房?!”文修惊呼,我点点头:“只有睡马房了,这样踏雪才会安心。”

“可是马房……”文修皱起了眉,忽的,他握住了我的手,“好,那我也陪你睡马房,你不放心把踏雪单独留在宫里,我也不放心你在王宫里过夜。”他意有所指地看向鸠摩罗,鸠摩罗原先有些疲惫的脸上划过一抹尴尬,匆匆用拧眉心来掩饰。

于是,为了踏雪,我们住进了夜刹的马房。

马房很大,一边是马的休息区:室内马棚,另一边就是被切割地四四方方的草料,在草料上铺上毛毯,就是一张现成的大通铺。

踏雪站在整个马棚最边缘的地方,离夜刹远远的,现在夜刹不能动,就只能哀怨地盯着踏雪。踏雪不喜欢被夜刹盯着,就将屁股对着他。

27章 驴子上的男人

没想到小H要到明天了,字数总是算不准,对不起大家。。。。

ORZ。鞠躬致歉。。。

。。。。。。

草垛上,我,文修和鸠摩罗又躺在一起,只是这次我和他们之间,有一排草垛相隔,文修的睡相可不好。

马房上方的天窗打开,就投入了一束明亮的月光,四四方方的窗口,框出了一个满布星辰的美丽天地。

忙了一天,到头就睡。但是,文修似乎精神很好。因为马房只有他的声音:“摩罗,这几天你不会都陪着夜刹吧?”

“恩”,鸠摩罗沉沉地应了一声,语气里也透出了疲惫。

原来他这几天就已经睡在马房,他。。。。原来是一个重友轻色的男人。

“摩罗,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经常睡马房,一起看星星”

“恩”

我皱皱眉,怎么今晚唤醒文修的回忆了?这可惨了,这小子一说

“我还记得当时我们讨论了一个晚上的女孩子。。。。”

“恩”

“对了,秋冉,你说踏雪会喜欢夜刹吗?”

烦:“呼,,,,,呼。。。。。”

“居然睡着了。。。。”

不是不想搭理文修,但这个家伙一旦搭理了就会没完没了。

“摩罗,我父亲让我转告你,是时候立后了。”

“恩。”

鸠摩罗比我有耐性,还会搭理他。昏昏沉沉的,我睡了过去,一觉醒来时,文修居然还在说话。

“秋冉说了,她喜欢皮肤白的男人,虽然她的审美观和我们傲鹰国的女人有很大的区别,但是,你应该尊重她,不能老在她面前说她的朋友不男不女。。。。”

ORZ。。。。。文修这个自动说话机。

“她那个朋友我也很喜欢,就是一开始看见的时候,差点当做女人,嘿嘿,,,我还心跳加速了。嘿嘿。。。”

“那个男人是她的情人。”忽的,鸠摩罗沉沉地说,终于,整个马房安静了,久久的,才带出文修的轻喃:“情人。。。。”

我再次闭上眼睛,何止是情人,我和雪铭,是未婚夫妻。

于是,我就开始住在了马房的生活。白天跟踏雪告别出去办事,公务就带回马棚处理。下午我会将踏雪带出马房外面的草坪散步,每当那个时候,夜刹就会转个身,将自己的脸对着门口,在门缝之间看着踏雪美丽的身影。

文修从那晚之后,看见我似乎总有话要问我,可是,他最终还是放弃。我猜应该是问雪铭和我的关系。似乎,。,。他很在意这件事情。

三天后,夜刹能站起来了。鸠摩罗就在他和踏雪之间又横上一道栅栏,夜刹就隔着栅栏,将下巴放在栅栏上看踏雪。而踏雪对他的态度一如从前,站在角落里,远离他。

有时看看夜刹,也挺可怜。记得他第一次没有追到踏雪时,顶多也只是沮丧。可是第二次想跟踏雪亲热时,却被鸠摩罗狠揍了一拳,导致他彻底萎靡,再见到踏雪时,也是不声不响,就那样自觉地远远看着,感觉有种一厢情愿地单恋地感觉。

而我角斗比赛的计划书也就在这几天里终于完成,跟老宰相商量之后,开始由他派人去请贵族参加,而我就开始负责硬件,搭建比赛的看台。虽然是实验性,简单的看台还是要建一个的,就此,我就开始每天跑围场督工。

这天,又收到了雪铭的信。整张信纸上没有任何内容,只是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心里如同吃了糖一般甜蜜,我给他回了一封特殊的信,就是在空白的信纸上,留下一个带着淡淡香味的唇印。

记得大学里有一个女生拿来一封网络上流传的,一个女生给她出差的男友写的信,信上面就画了两只鸽子,下面一只死羊。其男友见信火速回家与她相会。然后她问我们这封信暗藏什么玄机?

我们几个纯洁的女生看了半天都没猜出来,她一翻白眼,说:“哥哥(两只鸽子);x下面痒(羊)死了。”

我们继续一头雾水,该女生差点撞墙,着重强调下面痒死了。最后,我们脸红地说,既然痒,就用肤阴洁啊,洗洗更健康。此女当场“暴毙”。

当然,后来我们都懂了所谓“痒”的含义,现在回想起来,原来那时的自己,是那么地CJ啊。人,都CJ过,CJ成为我们一种美好的回忆。

终于,夜刹能动了,他开始在自己的棚子里转圈,似乎总想引起踏雪的注意,踏雪依然站在角落里,不看他,最后他沮丧得又把脑袋搁在栅栏上,可怜巴巴地注视踏雪。'网罗电子书:。WRbook。'

我放出了踏雪,踏雪就从他面前走过,出去散步,缓慢的步子高雅而端庄。夜刹开始变的浮躁,我瞪向他:“过会出去不许欺负踏雪!”

他变得兴奋,不断地用前蹄趴地,然后我就放出了夜刹,他就像脱缰的野马一下子飞了出去,我担心地追了出去,却看见他被鸠摩罗拦住了。鸠摩罗冷冷瞪视他,直到他变得安静,鸠摩罗才让开了身体。

夜刹就小跑着跟在踏雪的身边,随着她缓慢的步子慢慢行进。

“我要把踏雪带回去了。”我站在鸠摩罗的身旁,他俯下脸看向我:“那你呢?”

“我?”

他撇开了脸,刻意不让我看到他的神情:“你是内仕官,不能不回宫。”

我不再说话,说实话,我最近很享受在外面忙着工作的日子,就像是一下子自由了,整个项目又是我说了算,所以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很久都没有这种感觉,这是工作给我带来的特有的激情。

“回宫吧。”他的声音转为沉闷,“那件事对,,,对,,,,”他绷紧了全身的肌肉,就像是要说出世界上最困难的话语。

我笑了:“没事了,我只是喜欢现在的工作,很自由。”

“呼。。。。。”他转开脸做了个大大的深呼吸,然后回头认真地凝视我:“那随你吧,我不勉强你。”

我微笑地点点头,然后召过了踏雪,夜刹也就随即而来。我看着夜刹:“夜刹,我们回去了,你好好反省,反省后再来看我们家踏雪。”

夜刹恋恋不舍地看着踏雪,我猜他可以再次振作,应该是因为得到了踏雪的谅解。

角斗士的比赛在第二天即将拉开序幕。一大清早,在晨雾尚未清散之时,我就带着运输水果美酒的马车出了城,前往围场。既然是十个人的比赛,根据时间来算,一天便足够了,所以鸠摩罗想借机在晚上举办一个小型宴会。

不仅所有参赛的选手,还有观看的官员以及那些贵族们,这是一次和大家联络感情的很好的机会。

我坐在马车车沿上,低着头打瞌睡,朦胧中,听到了一声铃铛声:“叮当…………”鼻尖划过一抹若有似无的艳香,让我缓缓睁开了眼睛。

还有些模糊的视线里,映入了一只黑色的驴蹄。

“叮当,叮当。”一头灰色的驴子从我身边而过,从灰色的驴子身上挂落一条腿,白色的稠裤,可是却是打着赤脚,而雪白的脚尖上,套拉着板儿拖晃动着,好像随时都会从那脚尖掉落。

刹那间,我如同坠入时间的漩涡,在那“叮当,叮当”的,透着一份慵懒的铃铛声中,陷入怔愣。

等我回过神仰起脸时,那铃铛声已经远去,我立刻回头,只见飘渺的晨雾之中,一头驴子懒洋洋地驮着一个同样懒洋洋的人前行。那人被完全裹在白色的亚麻布的斗篷中,显得风尘仆仆。整个身体随着驴子的步伐左右摇摆,如同假寐在驴子身上。

忽的,一根烟杆映入我的眼帘,它从斗篷的帽檐里横生而出,正冒着慵懒的,屡屡青烟。。。。那个人重重点了一下头,似从瞌睡中惊醒,然后扬起了脑袋。我当即转回头,闭上了眼睛,不会的,不会是他的。,。。

小冉的到来将再次改变菊花对他的看法。他如果真的爱上了菊花,就不会做出伤害她的事情,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很自卑。

第二十八章 工作完成

下章小H,请搬好小板凳。

天朝的事,恍如隔世。朝曦夜雨与那个冉羽熙也已经在记忆中变得模糊,记得清晰的,只有那身艳丽的袍衫和那只青烟缭绕的烟杆。

与行走大师和明心一起行走的那段日子,将很多尘埃都带出了身体,对寒珏的爱,对冉羽熙的恨,对刘曦的不舍和对皇后的仇。最后沉淀下来的,是一个全新的自己。

那个旅人很想冉羽熙,板儿拖,烟杆。如果是他,心中却也很平静,只是有些小小的惊讶,因为即使到傲鹰国买办,朝曦家族的当家,也不会亲自出马,而且,还是独自一人。

朝曦家族在壮大自己家业的同时,他所经营的勾当,也给自己带来不少麻烦和敌人。相信对朝曦家族当家人恨之入骨的不在少数。

呵,可是,这又与我何关?他是他,我是我。我们已经成为路人,彼此擦肩而过,也不再相识。

当晨雾渐渐散去之时,我们的车队已经远离苏丽城的城门,那座繁华的城市正在阳光中渐渐苏醒。

大概八点左右,围场上边陆陆续续有贵族前来,还有一些苏丽城的普通商户老板,我还看到了玫瑰酒馆的老板赫拉。那是一个很有主见,十分干练的女人,我很喜欢她,文修也很喜欢,所以我们经常去玫瑰酒馆。

老板娘很好客,也很热情,人漂亮,舞也跳得好,还喜欢请大家一起喝一杯免费的酒,豪爽的性格很受男人们喜欢。

天开始转热,阳光直射,但丝毫不影响看客的心情,他们自备遮阳伞,每位贵族都可以携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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