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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最强弃仙-第146章

小说: 最强弃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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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殊拾阶而上,才包间的门口处,看到了阿贵。



“小乌鸦。。。吃”阿贵呆愣愣地站在床边。



从碎了的盆景玉屏风来看,这是“酒国”酒家的一个上等包间。



整个包间里,最是惹眼的是那具匍匐在了桌子上的尸首。



尸首旁,还围了一圈的红色光雾。



夜殊能看到,红色的光雾似受了风的火焰,在不停地变小变弱。



最后一团璀璨的光雾从尸首的鼻尖逃了出来。



鸦天狗欢叫一声,跳上了桌子,嘴巴猛地往前一嘬,那抹红色的光雾,就被它吸进了嘴里。



阿贵跟着鸦天狗跑进了弄堂后,并没有如夜殊那样,遇到了荒土旗所布的幻阵,而是一路顺利地跑进了“酒国”。



鸦天狗似嗅到了什么香味,直跑上了二楼的这间名为“西凤酒”的包间里。



阿贵进来时,鸦天狗已经吸进了一



“榴榴,”鸦天狗吸入了那一抹红色的光雾后,四肢打了个踉跄,扑通着,从桌子上滚了下来,摔在了地上。



夜殊和阿贵吃了一惊,倒是白弥很镇定。



“不用担心,那名修者的修为不错,小乌鸦贪嘴,将他最后的一丝灵元吸食了,大致过个三五日,就能醒过来了,”白弥走上前去,将那名倒霉的横死在了酒楼里的修者,翻过了身来。



在看清了来人的相貌后,白弥示意夜殊上前。



“杜豪风?他怎么会在这里?”这具尸首的脉络尽断,丹田也碎裂了,若不是靠得那一丝灵元护体,尸体早就跟桌上摆放的酒菜那样,腐烂发臭了。



突破了金丹之境的杜豪风,在七星山抓走了落叶坡的步长老后,就下落不明。



想不到,已经死在了云霞城的这处荒废酒家里。



看着包间里的情形,必定是经过了一场恶斗。



杜豪风修为不俗,在琅天界已经是排得上字号的修者了,看他的死法,必是酒后疏忽,和人斗法力竭而亡。



“酒国”门口的那面酒旗。暗藏了荒土旗,这无疑就如形成了瓮中捉鳖之势。



荒土旗受损,很可能也是因布阵之人与杜豪风斗法所致。



只是整间酒楼里,除了杜豪风就再不见其他尸首。



夜殊将心中的疑惑道出来后,白弥淡淡说道:“你方才已经遇到了那些尸首了。那布阵之人,使用了祭旗之术。”



荒土旗。可聚骨为沙,集魂为幻像,在巷道里遇到的霾尘就是那延绵的魂力和尸首聚集而成。



和杜豪风相斗之人,修为只怕是稍逊与杜豪风,他尽管是设下了重重陷阱。在最后关头,还是稍逊于杜豪风,那人就拼了最后一丝灵元。运起了祭旗之法,用荒土旗困死了杜豪风,让他出阵不得,活活耗死在了这间“酒国”之中。



可怜满满一座酒楼之人,全都是化为了旗下的枯魂。



只是夜殊心中再有疑问,那一日杜豪风掠走了步长老,难道说步长老也沦为了祭旗之人,抑或是在杜豪风与那名不知名的修者斗法之时。步长老也沦为了炮灰。



夜殊查看了杜豪风的随身物,那口标志性的大葫芦不见了,再一搜储物袋。葫芦和几块三品的灵石。



夜殊查看了储物袋后,拧眉不语,她对杜豪风的印象不错。这老头儿为人豪爽,又好打抱不平,倒也是个难得的老前辈。



“那粒醉王丸不见了,”白弥查看了下,也没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杜豪风还真是身无多少财务。



“一颗药丸而已,兴许是转手送人了,”夜殊并没有将此事放在了心上,倒是杜豪风的储物袋中,还留了大量的酿酒的材料。



杜豪风的所有身后物中,就属那口葫芦最值钱。



这口葫芦常年跟在了杜豪风的身边,装载过无数的美酒琼浆。



那口葫芦采自琅天界的外海玉壶海中的一处海沟里的千年吞浪葫芦上,那葫芦藤,五十年开花,五十年挂果,再五十年葫芦熟方能落地。且不能用人力采摘,只能等到瓜熟蒂落,葫芦才会自发漂到海上来。



杜豪风当年为了这口吞浪葫,硬是在玉壶海旁,结了草舍茅屋,等了几十年,才得了一口自海上漂来的吞浪葫,去瓤炼化,才成了如今的这口玉葫芦。



杜豪风一死,葫芦也就成了无主之物,夜殊用了灵识一探,就发现了这口葫芦的妙处来。



葫芦的好处之一是无论是多少酒水倒入葫中,都是不增加一丝重量,而且酒水入了葫芦后,只需存放上七七四十九日,就能炼化成数十年的陈酿。



这对好酒如命的杜豪风而言,是绝大的好处,可对于有了菩提仙府的夜殊而言,催熟也好,陈酿也好,都是鸡肋一般的玩意。



夜殊得了葫芦后,只了解了这么个差强人意的好处,心里不禁有些失望。



葫芦的瓶嘴是用了一块暖玉制成,以杜豪风的酒汉作风来看,他对这口葫芦也是宝贝的紧。



拔开了酒瓶,一股酒香扑面而来,本是饥肠辘辘的夜殊顿觉胃中犹如有一把火在烧,仅仅是闻上一闻,竟有如此的作用。



“醉生酒?”可惜的是,这种被杜豪风认作可以突破修为的酒,已经一滴不剩了。



夜殊只能听了些香气,不过杜豪风的储物袋中的那些酿酒之物,倒是让她生出了酿制醉生酒的心思来。



“葫芦不错,兴许能炼化成飞行之宝,”白弥难得生出了几分兴趣来。



不同的灵材,到了不同的人手中,作用自是不相同。白弥作为一个器师,比一般人,要更擅长发掘灵材的作用。



夜殊一听,眼前陡然一亮,将葫芦恭恭敬敬地捧到了白弥面前。白弥收了葫芦,又瞄了夜殊一眼,见了夜殊那双灵活的眼,在了酒家里转了一圈,又是东摸摸,西看看,料定了她一定又是生了什么鬼主意。



“殊儿,阿贵不喜欢。。。”阿贵见夜殊没有离去的意思,小声的催促着,话还没说完,夜殊就露出了一脸的贼笑。



“阿贵。我很喜欢这里,我们就在此处落脚怎么样?”老实巴交的阿贵只得将自个儿的那股子不喜欢咬碎了吞回了肚子里。



夜殊的如意算盘打得巧妙,她在问清楚了云霞城的物价后,就臭了。



她如今是一人拖拉着好几口子,云霞城的物价惊人,出门七件事。哪一件都离不得。更何况如今还要在云霞城住上半年。



半年的客栈前饭钱,加在一起,都是光出不进的买卖,这样的蚀本生意,夜殊是绝不会做的。



今晚又撞了这么件诡异的事。夜殊自认背运。可转念一想,这间鬼屋似的酒家,就好比从天上掉下了个空心馅饼。虽说不是最味美的,但也可以充饥。



杜豪风失踪了数月,这间名为“酒国”的酒家也荒废了数月,至于酒家的原本的老板,也已经在恶斗中身亡了。



无主的酒家,充其量就跟无主的储物袋无主的灵宝是一个理的,夜殊又有经营小长生客栈的经验,不知不觉交接了“酒国”整顿一番。就是一门不错的买卖。



夜殊主意一定,就立刻端出了当年小长生客栈那个犀利的老板娘的架子,打扫收拾了起来。



阿贵被她打发了出去。把牛车牵回来。她与杜豪风也算相识一场,打算将这名老前辈好好安葬了。



阿贵出去了一趟,回来才说车没了。倒是他的那些符都还在。只是有一点,他的那杆子符笔和那些穿习惯的破衣裳都没了。



夜殊心知是遇到了城中的地痞小偷了,她和阿贵初来乍到,也没有可打听的消息,就安抚了阿贵,说是过些日子会将东西找出来。



将杜豪风的尸首留在了酒家了,总归是不好的,夜殊无奈之下,只好在城中先买了元宝蜡烛,再买了口棺木,以两碗的阳春面加两斤酱牛肉,让阿贵扛了杜豪风的尸首翻了城墙,趁着夜色,替杜豪风起了座土坟。



“杜老前辈,你也算是一代酒国名宿,却是枉死在了歹人之手,我谨以自己酿制的粗酒,敬你一次。”夜殊取了新酿好的灵粟酒,在杜豪风的墓前洒了一圈,叩了几叩后,方和阿贵离开了。



第二日,天才亮,夜殊就差使着阿贵,一起收拾起了酒楼来。



夜殊外出购置打扫的器具时,顺便向人打听了些“酒国”酒家的消息来。



原来云霞城民风开放,城主崇云公主颁了城令,广纳天下贤才的同时,亦鼓励外国外地的商客进城置业。



“酒国”酒家是半年前才刚开起来的,开店的是一名外地来的番商。酒家刚开张时,还在城中引起了一阵轰动。



“酒国”的位置,在城中算不上最好,可开业之时,“酒国”的老板做了多个举动,立时就名震全城,就连崇云公主,都成到此一尝美酒。



在“酒国”开张时,门口处摆放了一个玉葫芦,那葫芦不过醋钵子大小,细嘴腆葫芦肚,看上去不过是一件寻常的酒葫芦。



那酒家的老板,扬言说,只要是有人喝得下玉葫芦里的酒,就能赢得万两银或是十颗灵石。



那么一口小葫芦,自是没人看在眼里的。



哪知接连一个月,每每来试酒的客人必是走了进来,抬了出去。更有几名修为不俗的修者,直接醉死在了“酒国”里,那口玉葫芦,就跟没了底的窟窿一样,任凭怎么喝,都能再倒出满满一海碗的酒来。



那葫芦中盛放的酒,又是一绝,是一种葡萄酒,酒色醇红,入口浑厚,酒力数日不散,如此的葫芦,如此的酒菜一出,就引得全城轰动。



此后那口玉葫芦的挑战,一直无人能应下。



玉葫芦难破,可美酒却是自此威名远播,就连他国的富人豪户都忍不住前来一试。



再加之“酒国”的老板很擅经营,他又买下了一批身段妖娆的夜魔族的女子,整日整夜的艳舞弹唱。



在小半年的时间里,“酒国”都是生意最好的酒家之一。直到了半个多月前,酒家突是闹起了鬼,酒家一下子破落了下去。



那酒家闹鬼也是闹得离奇,进了巷子的人,都无端端失踪了,再是酒家里的人,也再也没有出来过。



“酒国”就这样荒废了下来。



听到了这里,夜殊心头的疑惑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更浓了,玉葫芦说的分明就是杜豪风的那口吞浪葫,难不成杜豪风和“酒国”的老板还是旧识,那为何两人最后闹翻了脸。



25丹童测试



得知了“酒国”的事后,夜殊再打探了下本地的灵珍馐的情况。



云霞城的灵珍馐由来已久,本城最有名的两家酒家,一家为群英居,擅长用各式的飞禽走兽来烹制灵馐。



另一家却是罗汉斋,精通于用各类灵草灵花来入菜。



群英居和罗汉斋一南一北,在城中口碑颇好。



两家主厨的都是银雀牌级别的庖者,不过有一点,这两家都没有拿得出手的好酒。



夜殊心中了然,折出了门时,前方正有了一辆车辇行过。拉车的是一匹标有“莫”字字样的黄骢俊马。



让夜殊侧目的是坐在车头赶车的车夫,鞭鞭有力,一看就是个武道好手。



赶车的车夫很是蛮横,车辇横冲直撞,将好好的一条道路霸了大半边。



过往的商贩见了,也不咒骂,只敢躲让开,似是对马车上的人物很是避讳。



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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