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传奇-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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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已经把这历史的一刻全部都记录在案,当然日后和他翻脸的铁定是弗林斯了,不过以汤姆的个性来看,回到酒店后一定会找电脑备分下来,作为炫耀的资本。
还好这里没有人进来,要不然一定会笑破肚皮的,不管弗林斯他们是不是外国人,懂不懂中国的医术,只要遇到好笑的事情一般人都不愿意控制他们的感情。
不过似乎在北京治疗只有几天的时间,那么我们到上海后该怎么办呢?
“这是我上海徒弟所在医院的地址,还有在美国徒弟的地址,你们可以照着这上面所写的地址去找到他们,他们一定会认真治疗的。”老中医拿出了两张名片递给我们道,不过他的神色有些焦急,好像还在找什么似的。
“不好意思,我还有个不情之请,你们能帮帮我吗?”老中医吞吞吐吐地说道,但让我们迷惑的是他居然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好了,我们能帮到你的就一定帮。”我很佩服这些有医德和人格的医生,不因为自己的一手好医术就成天站在别人的头上,总是平等地和人交流。
半晌后老中医才扭扭捏捏地从他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很旧的笔记本,犹豫了一会儿才说道:“我知道你们是谁,因为医院给我打招呼的时候已经向我说明了。我孙女很喜欢听你们的歌,能麻烦你们给她签个名好吗?”老中医说话的时候感觉脸烧得厉害,要不是她的宝贝孙女喜欢,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做这种事情。
“当然可以,不过我觉得应该签在一件更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上才好。”不过我们身上都没有什么可以用来签字的。不要给我们说衣服可以签名,如果此刻脱去就实在是太冷,要知道此刻已经是年末,北风呼啸,如果感冒了就得不偿失了。不过我倒看到了一个好东西,弗林斯头上戴的白帽子造型很独特,这样物品用来签名正好。
弗林斯当然不介意我们这么做,一脸高兴地送出了遮丑的帽子,然后我们五个人分别签上了自己的大名。不知道老汤米在哪里又弄出了一张有我们签名的我们的唱片,当然这顶帽子和唱片也一起送给了老中医的孙女,这种皆大欢喜的结局是我最乐意看到的。
告别了医术精湛的老中医后,我们迅速从这家医院消失,往下榻的酒店赶去。
在车上,邓肯好奇地问我道:“张,北京有什么好吃的,你知道吗?”
唉,我的大哥啊,你不是早跟你们说过我从来没来过北京吗?你们怎么还缠着我不放呢,还好我知道的北京叫得出名的有两样美食:一是涮羊肉,另外一个自然是烧鸭了。
“肚子好饿啊!怎么样,我们先去吃东西好吗?”邓肯忘情地说道。他全然忘记了老汤米还在车上。还好现在的汤米绝对算得上是豁达大度了,他也不会强迫要求我们一直吃那种所谓的营养食物了,要知道在寒冷的北京,人还是应该适当地摄取一些高卡里路的食物。
我们的房车是JIVE唱片公司驻北京分公司的,这是一家火速成立的新公司,在前两天才刚刚挂牌,虽然没有多少人,投入却是一流。因为我们组合的横空出世,让JIVE尝试在中国内地也能否发掘一些特别优秀的年青人出来,因为东方人特有的神秘感,说不定就又能挖掘出新的一个张祈恩出来。哪怕不象他那么出名,即使只在中国或者亚洲红也无所谓,只要能赚钱,管你是谁。
但是不管怎么选,JIVE决对不会培养出像孔令翔那样的反偶像出来。在中国,人们恐怕还不能接受这样五音不全的艺人,因为我国的娱乐行业还不太成熟,没有一套培养新人的机制,哪怕是造星运动,也停留在‘原始社会’的水平。
当然由于时间关系,邓肯去餐厅进餐的提意只能是说说罢了。不过听说我们下榻的酒店就好像有这种食物,也算是对我们的一点安慰。可是总在酒店吃饭,完全感觉不到那种进餐的气氛。就像在家吃火锅和在外面吃的道理一样,家里虽然热闹,却没有那种火热的气氛,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也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我们一行来到了北京的下榻地——国际大饭店。刚一下车我们便马上往房间里赶去,小雪则在外面帮我们定餐,汤米今天也准备和我们共进晚餐。不过他还是给我们作了一个特别的规定,只能他一个人喝酒,我们一滴都不能沾。还好我没有嗜酒的习惯,我们这里也没有一个酒鬼。汤米的美酒是诱惑不到我们的。
今天汤米还有一个创举,他说入乡随俗,今天大家都用筷子。据我所知,虽然汤米常去日本旅游,不过他却不爱吃日本菜,他觉得生吃很恶心。汤姆等人来香港也有一定时间了,早就学会了用筷子,只是姿势不是很标准而已。
我心中暗爽,这下可以好好玩玩汤米了,涮羊肉估计他是夹不起来,还有薄薄的烤鸭片,嘿嘿,我们会让你慢慢享受美食被我们消灭干净的那种感觉,让你也知道我们那种美食当前却无法享用的感觉。
当小雪回来后不久,餐车也随之被推了进来。我们大家都被飘香的美食所感动,其实现在我们一个个早就饿晕了头,自然是举箸相向。不过汤米似乎也是早有准备,他居然会用筷子,而且这个老家伙完全是一副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的架势,害怕吃不饱,东西直往他的碗里装。
不过这顿饭还吃得真有感觉,有小雪这样的美女相伴,进餐本身就是一种乐趣。而且老汤米也不像以前一样不尽人情了,他现在已经尝试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接近我们,真心真意给我们交朋友。我们当然就更不用说了,天天吃的那个营养食谱已经快让我们崩溃了。
一顿美妙的晚餐过后,汤米不停地回味着中国美食带给他的乐趣,他原来一直以为鹅肝酱和鱼子酱才是人间美味,没想到上不了桌面的鸭子也能带来如此美妙的享受,还有羊肉,竟然可以这样吃,他完全着迷了,别人是因为文化而爱上中国,他们是因为美食而爱上中国。
“好了,小伙子们,签售会的预定时间是明天下午一点半,不过现在还没有电视台愿意来采访你们,因为他们凭直觉认为你们恐怕是‘天价艺人’,所以还没有一家敢接招的。”汤米摇着头笑着说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黄浦江边(一)
由于没有记者和FANS的纷扰,今天酒店的环境似乎特别的清静。
经过多次的接触,再加上中央电视台过不了多久就播报一次的关于我们行踪的娱乐新闻,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久后就知道了入住在总统套房的人是谁。不过这些工作人员不是记者,不会提一些恼人的问题,更没有一些过分的要求。我们只是满足他们的一些小小的心愿,比如签名合影这些就一切都搞定了。
作为五星级的大酒店,保全力量绝对是一流的,闲杂人等一般混不进来。由于这里下榻过各国政要,巨富名流,影视和体育明星,所以对付媒体有一套独特的手段,完全不让记者有进入酒店的机会,当然记者们停留在酒店周围他们就没有办法阻止了,只好苦笑着看着记者在酒店周围安营扎寨,一副打持久战的准备。
而在卧室的我也不安稳,一想到明天就要去人民大会堂举行现场签售会,我就觉得很兴奋,一整夜都没有睡好觉。还好我身体异于常人,失眠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影响,也没有难看的黑眼圈,人依旧很有精神,完全看不出来是那种彻夜难眠的样子。
今天的现场签售时间安排在下午,由于对于什么人民大会堂汤姆他们根本没有什么感觉,所以此刻他们仍旧放心地睡着懒觉。而我早在清晨七点钟的时候便起床了,简单地在房间里作一些锻炼。其实人民大会堂根本不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小的时候我从课文里面就知道它的一些情况,只是觉得很神圣很庄严,让人肃然起敬。我完全没意识到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活动已经不象以前那么神圣了,简单地以为我有机会在那里举行在中国的首场签售会是一种非常荣耀的事情,受此情绪影响,一种骄傲的感觉不由在心底滋生。人生真的宛若梦幻一般,有太多无法预料的事不知不觉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而荣耀与耻辱就在自己的意念之间。
整个上午我都是在极度兴奋中度过的,其实人都是这样,在事情发生前,总会觉得很激动,可是当你正做的时候,那种激动的感觉便慢慢的退却,就有如做轻松平常一件很普通的事一样。
中午十二点,我们便驱车赶往人民大会堂。我们大概是最守时的艺人了。
不过今天还没有发现有人追逐着我们,这样就不用再继续上演公路狂奔了。不过记者永远都是最先提前到达的,在我们到达之前已经就座完毕,上万人的大礼堂占据了其中约五分之一的位置。其他位置也坐满了,不过却是一些所谓的社会名流,知名艺人和一些单位组织来的人员,每个人脸上都不苟言笑,似乎参加的是一场政治会议。
不过在人民大会堂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啊。我们来到后,感觉这里的气氛似乎很严肃,没有往日的轻松,所有的记者都严阵以待,给我的感觉不是像在采访娱乐界的人物,更像是在采访中央领导。记者们的着装都很正式,那些来‘观看’签售活动的人也是西装革履,只有我们在整个大会现场是一个特例,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难道这里不是签售现场,而是要举行一场关于国际民生的最大会议?要不是看到主席台后面的关于我们的巨幅宣传画,我们恐怕都会以为来错了地方。
主持人是中央电视台的某位著名节目主持人,他先是简短介绍了一些我们的情况,然后便请我们先演唱两首歌曲。
我们听了后面面相觑,好像没有这样的安排吧。不过看见台下如潮水般的掌声,我们苦笑了一下,随意唱了两首歌曲,自然又是震天的叫好声。
主持人这才让我们到主席台坐下。看着台下那些穿得正尔八经的记者和各界人士,给了我们一个错觉,这分明不是签售会吧,顶多算得上是一个唱片发布会。我似乎在这些人里面没有看到了一个真正的FANS的影子,除了记者就是那些衣冠楚楚的社会高级人士,完全没有狂热的气氛,整个现场诡异极了。
记者会开始后,让我不适应的感觉越发地强烈,他们问的问题都好正式和正经啊,除了有几个关于我们唱片的问题外,整个大会现场就像是一场关于外国友人的友好的采访会,而那些观众还会适时地给予热情的掌声,让人啼笑皆非。
不过我不知道今天其中有一个记者是不是吃错了药,他问了我三个不同的问题,但是问题的意思几乎都是一样的,大意就是我第一次来到中国后的感觉到底如何,有没有不适应,对中国人的观感怎么样。
我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真的脑袋进水了,我的简历上不是明明注明了我的国籍是中国吗?怎么会变成第一次来到中国呢?我本身就是中国人居然问我对中国人的感觉怎么样,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我只好苦笑着对这位记者这样说道:“各位记者同志,我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我不是第一次来中国,也没有什么不适应,我本身就是中国人,而且从小就在中国长大,我很爱我的祖国。目前我在美国发展,只是暂时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中国人在世界上的影响。况且以前我就在香港工作,只不过后来从香港到了美国而已。请你们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