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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耽美 着魔-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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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等到车来到林翊楼下,黎承睿却冷静了。
  他想其实他是能走到那一步的,把男孩占为己有并不是不可能,可在那样之后呢?他有什么资格弄糟那个男孩既定的人生?他有什么立场,替另一个活着的个体决定他的性向和选择?
  
  黎承睿苦笑了一下,到底是舍不得。
  
  他熄了发动机,静静坐在车里,然后他摇摇头,下了车,点燃了一根烟,吸了两口后再掐灭。
  这时他的电话响起,黎承睿一看,程秀珊的名字跳跃着。
  他任电话响了许久,也犹豫了许久,按下通话键的那个手指,怎么也按不下去。
  
  这时黎承睿莫名想起当初他在美国受训,很难得才能回港一次,多少人猜他跟程秀珊一定要分手了,因为双方都条件不错,分居两地,各自都有各自精彩的人生。可他们俩谁都没提过分手这两个字,宁愿靠着电邮,靠着电话坚持了下来,那时候也没觉得有多难受,甚至后来见了面还能彼此调侃一下对方。
  程秀珊说:“老实讲,在美国有没有背着我跟鬼妹偷食?”
  黎承睿笑哈哈地说:“她们一个个太凶残,我顶不顺啊。”
  程秀珊给了他一个白眼,狠狠拧了他的胳膊说:“够胆偷食就不要让我抓住,不然阉了你听到没?”
  黎承睿想自己当时回了句什么来着,似乎是程秀珊你不得了母夜叉比鬼婆还凶残之类,两个人嘻嘻哈哈,打闹了半天。
  
  当年隔得那么远都过来了,怎么现在离得近了,近到都谈婚论嫁了,反而过不下去?
  
  他长长叹了口气,又狠狠一拳砸在自己车上。
  
  这时突然听见有人叫他:“黎sir。”
  
  黎承睿猛地抬头,赫然发现林翊穿着单衣单裤,偏着脑袋,似乎很费劲在理解什么,眉头皱着,眼睛黑白分明。
  黎承睿难以置信地看着林翊,开了口,居然有些结结巴巴:“你,你这么晚不在做功课怎么倒下来了?”
  “妈咪让我下来买肠粉当宵夜。”林翊说。
  “那你买了吗?”
  “还没,”林翊摇头,睁大眼睛认真地问他:“你不喜欢你的车吗?”
  
  黎承睿一愣,问:“什么?”
  “我看见你打它,你不喜欢它吗?”
  黎承睿一时语塞,解释说:“不,我只是想到不开心的事,随手打了一下。”
  “那就好。”林翊严肃地点点头,“我喜欢你的车。”
  
  黎承睿笑了,刚刚的郁闷似乎在少年的目光中得以消散,他拍拍自己的车问:“那要不要坐你喜欢的车去?”
  “不用,很近的。”林翊想了想问,“你也肚饿吗?”
  这是他第一次问出类似关心的话语。
  黎承睿只觉心头狂跳,深呼吸了一下,才点了点头。
  林翊掏出钱包看了看,然后宣布:“我够钱请你吃云吞面的。”
  
  “什么?”黎承睿意外地愣了下,随即笑着说,“哦不用了,黎sir请你。”
  “你有不开心,嗯,妈咪说,请人吃云吞面就好了。”林翊笨嘴拙舌地说。
  黎承睿只觉心里软如春泥,看着这个少年,他笑着说:“那我要吃两碗哦。”
  林翊坚决摇头:“那我就不够钱了。”
  “我买就好。”
  “可那样你就不会开心啊。”
  
  黎承睿看着他苦恼的样子,再一次涌上微笑,他心里默默地说,只要有你在这,我怎样都会开心。
  


12、第 12 章 。。。 
 
 
  这天白天,有两个男人注定颜面尽失,一个是已死的陈子南,一个却是将陈子南罪行公诸于世的黎承睿。
  
  陈子南因为在其租住屋内发现性虐调教室被媒体曝光而身败名裂,这么对一个死者无异于死后掘坟鞭尸;而黎承睿,却因为其青梅竹马的未婚妻突然摇身一变,成为凶杀案嫌疑人的情人被警方传讯问话而头顶一顶硕大无朋的绿帽子。
  
  黎承睿平时为人率直谦和,加上出身警察世家,几位高层或多或少跟他家中长辈有点交情,所以他在警局上下都吃得开。出了这样的事,即便平时暗自嫉妒他或看他不顺眼的同事,出于面子上的考虑也不好落井下石。大家都是男人,最懂家中红杏出墙对一个男性自尊的打击有多大。且香港虽西化多年,内里观念却仍保守传统,男人出门要讲面子,老婆给戴绿帽,还戴到警局人尽皆知,任是黎督察风头再劲,也不得不颜面尽失,灰头土脸。
  
  因此这一日所有的同僚见到黎承睿都有些尴尬,不知道该宽慰他好还是该佯装不知好,他所在的重案组成员见到他更是个个表情古怪,连一句黎sir都叫得吞吞吐吐。
  
  黎承睿没有理会众人,径自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坐好,他揉揉太阳穴,昨晚睡得并不好,此刻头有些隐隐作痛。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去接受别人的怜悯或同情,但他也是凡人一个,就算他是再专业再敬业的警察,一想到待会自己的未婚妻要来交代她如何跟别的男人偷情,他的心情就有些烦躁。
  
  他伸手摸进衣袋想找根烟,却意外地摸到一个小小的铁圆盒。黎承睿拿出来才发现是一小盒青草膏,专门涂皮肤皴裂,蚊虫叮咬之类。他摸着那瓶东西,慢慢地,心情逐渐平复,脸上也浮现温柔的笑容。
  
  这是昨晚他跟林翊路过便利店时顺手买的,因为他发现,林翊的体质很招蚊子,明明天气已经入秋,可他出去转一圈,手腕处就被蚊子叮上几个包。那笨孩子也不好意思说,一路走一路偷偷去挠,等他发现时,手腕以下已经被挠红了一片,衬着雪白的皮肤格外触目惊心。
  
  黎承睿看得心疼不已,便上便利店买了这东西,让林翊伸手,少年很迟钝地呆了五秒钟后才伸出手,黎承睿拉过去,替那个玲珑精致的手腕周围仔细涂满了薄薄一层青草膏。
  “不要抓了知道吗?”黎承睿一边涂一边嘱咐他。
  
  林翊半天没做声,黎承睿抬起头才发现,少年又用那种幽深的眼神一眨不眨地观察他,似乎他的行为超出了少年的理解范畴,又似乎,他所做的一切背后的动机,少年都深谙于心。
  
  “我不是小孩,”过了一会,林翊认真地告诉他,“有自制力。”
  “是吗?那谁将自己的手抓成猪蹄样?嗯?”黎承睿用逗小朋友的口吻问他。
  林翊似乎懊恼了,但他不知道如何表达,于是有些着急地看向黎承睿。
  
  “你是不是想说,知道啦我下回会注意的,黎sir你可以闭嘴了你好啰嗦啊简直比阿婆阿婶还啰嗦,是不是啊?”黎承睿替他说,笑着威胁他,“你要是敢说是,我就把这东西涂你鼻子上。”
  
  林翊惊奇地盯着他,退后一步,结结巴巴说:“我,我没有,你不要,味不好。”
  “那你要不要乖乖听黎sir的话呢?”黎承睿带笑问他。
  
  林翊为难地皱眉,最后不得不屈服说:“哦。”
  黎承睿笑了,拍拍他的手腕,松开他,把那盒药膏递过去,说:“喏,随身带着,被蚊虫叮咬了可以搽一下。”
  林翊坚决摇头说:“不要。”
  “乖,收好它。”
  林翊抬起头自然而然地说:“味不好,我不喜欢,放你那,你搽。”
  
  黎承睿愣了一会,才明白他的意思是这东西放他那,如果林翊有需要,那就由他来涂药,这个安排对这个少年而言,或许只是出于他简单的思维中最合理的打算,但听在黎承睿的耳朵里,却带来说不出的亲昵和信赖。
  
  黎承睿足足用了十秒钟才消化了这个好消息,他慢慢地笑了,随后宠溺地说:“好好,真是小懒鬼,放我这就放我这,不过你被咬了要说啊。”
  “嗯。”
  黎承睿跟他并肩走着,强压着心跳,装作不经意问:“黎sir对你好吧?”
  “好。”林翊点头表示承认。
  “比你那什么中哥啊,你学校的老师都好吧?”
  
  “嗯,他们不是警察,”林翊乖乖点头,然后补充说,“你啰嗦点。”
  “臭小子,你还敢嫌我?”
  
  林翊冲着他嘻嘻笑了,这是一个纯真的,孩童般的笑容,甚至带了三分前所未见的调皮的意味,他的笑容干净得宛若鲜花绽放,晃得黎承睿一阵失神。
  这绝对是他见过的,最纯粹,最美好的笑容。
  
  黎承睿过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清清嗓子说:“既然我们这么熟了,那就不要再称呼黎sir了,我大名叫黎承睿,英文名是Richard,你叫我睿哥吧,好不好?”
  
  林翊停下了,直直地看他,那种似乎洞悉一切却又茫然无知的眼神再度出现,然后少年抿了抿嘴,乖巧地点头,轻轻叫了声:“睿哥。”
  
  “黎sir。”
  黎承睿回过神,发现周敏筠端着一杯咖啡,惴惴不安地站在他的办公室门口看他。
  “哦,阿敏啊,进来。”黎承睿坐正身子,对她微微笑了下。
  
  “你的咖啡。”周敏筠把咖啡放在他桌子上,没话找话说,“那个,两勺糖,没放奶,都照足你的喜好……”
  “谢谢。”黎承睿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闭眼说,“真不错,还是你了解我。”
  
  周敏筠有些担忧地看着他,吞吞吐吐说:“阿头,嗯,其实,你不要太难过……”
  黎承睿挑起眉毛看她。
  这个平时大大咧咧,像个男人婆一样的姑娘此时倒腼腆起来,犹犹豫豫地说:“也许,整件事阿嫂有什么苦衷也不一定,就算她没有,以阿头这么好的条件,重新找个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是想说我英明神武人见人爱车见车载?”黎承睿带着笑问她。
  “何止啊,简直靓仔到惨绝人寰前无古人,”周敏筠见他神色如常,也放下心,笑着调侃他,“安心啦,她不识货而已,大把女孩子识货啦。”
  
  黎承睿大言不惭地点点头,笑说:“那还用说,哈,看来你也算有眼光嘛。”
  周敏筠翻了下白眼,说:“拜托,我只是看你心情不好,随便胡扯两句,你不要那么当真好不好?”
  
  他们正说着笑,却见阿Sam带着另一个年轻探员过来,两人见黎承睿没什么异常,对视了一眼,都不约而同松了口气,阿Sam敲敲他办公室的玻璃门说:“黎sir,人到了,品叔带她去问询室了,都等你呢。”
  
  黎承睿忙端起咖啡杯起身说:“这么快,走。”
  
  他们一行人都往问询室隔壁的房间走去,阿Sam走在最后,悄悄问了他一句:“真没事?”
  “没事。”
  “我以为你要按着伤口忍痛呢。”阿Sam笑着调侃他。
  “我有那么没用?”黎承睿带着微笑说,“放心,有人帮我涂过药膏了,我现在好多了。”
  
  阿Sam拍拍他的肩膀,随后转身走回审讯室,今天是他跟黄品锡问程秀珊。其他的人在监控室旁观。
  
  黎承睿看着屏幕上端坐在桌子后的程秀珊,眉头不觉皱了起来。这个女人是他最熟悉的恋人,她留着自己熟悉的发型,染发的颜色是自己能接受的低调的褐色,细碎的刘海下,是他所熟知的清秀脸庞,甚至她身上此刻穿的天蓝色套裙,他都很熟悉,那是去年转季时折扣的欧洲牌子衣服,也只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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