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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俗的痕迹-第2章

小说: 世俗的痕迹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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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旧总会给我好多吃的,而我也一次一次的接受了他的施舍,因为我感觉那象是施舍正如我们是朋友,这就是我的理由。小旧家住在四野市幸福大道168号别墅,那里有我所得不到的一切奢侈,因此我曾经对此产生厌烦,不过很快的融化在小旧的文字里面。小旧一直觉得自己不幸福,所有的人都不那么认为和那么理解,认为他是庸人自扰。而小旧就象一只向灭亡扑去的飞蛾,永远出现在黑暗的夜里。小旧的房间里有一种诡异的气息,打开灯可以闻到一股香草的淡淡清香,只是光线微弱让人产生恍恍惚惚感觉,小旧说他喜欢那样的微弱因为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小旧喜欢曼佗罗,而我不知道曼佗罗是什么东西,我以为是象奥特曼一样的动画角色,因为我很小时候就希望有那么一个奥特曼,因为它可以打败一切黑夜的怪物让我不在惧怕黑夜不在害怕孤单,可我却一直得不到可以驱散黑夜的寄托,所以我一直在寻找,一直在寻找,可曼佗罗不是奥特曼我不能向小旧索要。小旧的床有个象倒立黑洞形状般的蚊帐,这让我感觉呼吸困难,小旧说他喜欢那种感觉不然无法睡眠。小旧有一把冷艳的匕首,我很喜欢,从第一眼就喜欢,我喜欢那种锋利无比的东西,可以让我感觉安全不受伤害。小旧把他送给我了,这是小旧爸爸送给他的,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我喜欢小旧,喜欢他送我的匕首,喜欢看他写的文字,喜欢去他房间里的感受压抑……

  我书包里一直有一样东西——小旧的匕首,因为我觉得它终究有一天会派上用场,而结果正是我想的那样。

  对于小新,压抑,颓唐,颇具恍惚气质,喜欢黑暗里面寻找一种自我安慰,结果总是把一切毫无保留的折射在白纸黑字中,依然在夜里摸索在他停止寻找的那一刻……

世俗的痕迹 五 小艾
五 小艾

  我羡慕小艾,更不会厌烦,趋向他的无限的运动细胞和他的高谈阔论和永远闪光性格…。。

  四野市最年轻颇具天赋的脚力运动员,小艾把所有的跑步荣誉独揽一身,所以小艾总是招来一群莫名的爱慕者。对此小新一直心理不平衡,也许是他觉得他可以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小新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在一个很黑,很宁静,很空寂,很匮乏的夜晚,他突破了一个人类的极限——他跳过了一个人类无法逾越的宽度,只因为被一只疯狗的追赶。事实总是存在是与不是的选择,对于小新的逾越只是存在是与不是之间,归根结底只是作为在自信的砝码却压不倒天平的另一端。

  小旧有自己的一套必胜法宝,他一直想在建造自己华丽城堡里无拘无束的奔跑,永远在罅隙里藐视落后者。生命在于奔跑中不断前进直到心跳停止的一刻才可以回首,而且只是灵魂的回暮——这是小艾的名言,可以了解他是一个上进的人,比小新,小旧,我,都要有理想的人。做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理想,对理想唯一的倾释就是奋斗,这是小艾一直教育我们的,只是我们还不能理解,因为我们都还小。

  小旧同样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他一直觉得是生活造就了他的跑步功能。他曾经为了一个包子被一直疯狗追着跑了十几条街,至于跑了多少公里我们都没能力计算出来,只知道那只疯狗最后心力枯竭而死。每到这时我不禁怀疑那狗子是不是刚交媾完的,只知道小旧最后把那狗子充公了,他们全家一起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我觉得人类残忍,当有一天狗变成人人变成狗,他们角色互换之后人类也会觉得狗是残忍的。我只是把对于人类的残忍作为人们一种生活的职责一样过度到我的自我安慰中去,同时也对狗子的道歉的沉没。小旧说我变态说那又不是你的小狗,犯得着你去道歉吗?当心你有一天成为佛僧老是庸人自扰的,要向前跑向前看。对于小旧的肺腑心声我只是回答:我觉得狗子只是为了生存,和你向前跑向前看一样。也就是这狗子事件后,也许是小旧的基因发生突变吧,跑步基因在疯狗逼迫的环境下诞延了。从此小旧立志了——展望奥运会。当然我对他更多的只是敬佩和期待。

  小艾最羡慕小旧,而小旧最羡慕小艾,是羡慕得那么自然和不可思议,小艾羡慕的只是那份对物质的奢靡,小旧羡慕的只是那份向前的欲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点我不表示怀疑但我从没有赞同过,我不会因为羡慕而得到被羡慕的一切。而我最羡慕的只是自然而然,自然有着逻辑和你不必怀疑的生物链连接无数的生生死死却不以为然。小新,小旧,小艾,包括我都无法明白自己的欲望和意义,是不是那种不安于现状对外界的趋势向往,至今我还是向往的……

  对于小艾,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破石天惊,他不是那种自安天命的人,他脚力不凡所以他自命不凡,他不是黑夜瞬间打破宁静寂寞的烟火,更不是刹那间划破夜空的流星,他终究会如一颗恒星那样在他理想的寂寞里大放异彩,一直放下去,一直,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刻……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世俗的痕迹 六 追忆年代
六 追忆时代

  青涩辛酸的少年时代在我们夜夜的深谈声中拉开序幕,按下回忆的播放键青春的偏执,激进,激烈,在残缺的记忆中一幕幕的上演,让一切都那么熟悉都那么惬意。我不禁为我们那个自以为是的年代经历或多或少的惺惺相悉总有麻痹的触电感。我不后悔那时候的放肆,虚伪和漫无目的的日子,我更多的只是怀恋。我们浪费着我们的青春,因为我们年轻,年轻也仅仅是我们挥阔的资本,回忆起来我感觉我象一只丧家犬,屈服于白天和黑夜的轮回中不能自拔。小新,小旧,小艾,和我都会在若干年后回忆所有的支离破碎。回忆就象一个破裂却外型完好年代久远的陶瓷饱经沧桑,永远蕴藏着岁月的吻痕,我的回忆总会在期待中一点点的完整,直到我思绪不能再回忆。

  那时候我,小新,小旧,小艾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直保持一贯的作风。那时候农村学生没有现在的娱乐设施,我们想奢靡也不行,我们没有出生在思想完全解放的年代,我们注定要学习许多以后要忘记的知识。那时候的很多都是不曾理解不曾通透,时代的背景注定了我们学习的道路和我们人生的目标,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不是出生在水深火热的年代我们的年代最起码有所谓的和平和所谓的公平,对此我一直相信。可是小新一直认为他生不逢时,他一直认为乱世出英雄,就象他的偶像曹操而小新只是未出生在那年代。都说时势造英雄,或许把,如果时间可以追朔到那个年代,我相信历史是可以改变的,就象历史的意义——永远记载的只是事和人,所有的历史都是人创造的,就如同太阳的东升西落一样只是存在那种自然的逻辑。只可惜科学发达的今天也没有时光机飞跃光年以前。

  我喜欢光年这个词,感觉它就象一种无法逾越楼阁可望而不可及,在我们不能表达距离感的时候光年就应运而生了吧!从周星驰的爱你一万年到今天的爱你一光年,文字的更换总可以让人感觉到进步的,我也相信这种进步如同高处向低处流的水,它总是在前进且也不会停止,但是他的高程下降了,具体的是前进了还是落后了只在乎你自己的想法和看问题的角度吧。但我还是觉得那是文学与科学还有艺术的结合吧,当然只自我很勉强说法,对于我所有的了解都是在我所能了解的范围之内,至于范围之外我就不能了解了吧。

  其实我和小新,小旧,小艾他们曾经几时想在自己的生活层面上活得精彩,也愿意去做的精彩,所以我们一直往自己的方向去努力即使在别人很费解的情况下不曾被理解。哪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人应该有理想,在这过程中有着气候般随便,它也许总会指着我们的鼻子一次又一次的吹嘘理想的可往而不可及,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没在乎过。直到蓝光的消失和我们所有人的逝去……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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