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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而已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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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顺天时报》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北京所办的中文报纸。参看本卷第98页注(9)。一九二七年八月七日该报刊载《女附中拒绝剪发女生入校》新闻一则说:“西城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欧阳晓澜女士自长校后,不惟对于该校生功课认真督责指导,即该校学风,由女士之严厉整顿,亦日臻良善,近闻该校此次招考新生,凡剪发之女学生前往报名者,概予拒绝与考,因之一般剪发女生多有望洋兴叹之概云。”

(3)指清朝统治者强迫汉族人民剃发垂辫一事。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清兵入关及定都北京后,即下令剃发垂辫,因受到各地人民反对及局势未定而中止。次年五月攻占南京后,又下了严厉的剃发令,限于布告之后十日,“尽使(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此事曾引起各地人民的广泛反抗,有许多人被杀。

(4)作者在清代末年留学日本时,即将辫子剪掉,据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所记,时间在一九○二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秋冬之际。他在一九○九年(宣统元年)归国后曾因没有辫子而吃过许多苦。参看《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和《且介亭杂文末编·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5)袁世凯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南京临时政府曾通令“人民一律剪辫”;同年十一月初,袁世凯在北京发布的一项令文中,也有“剪发为民国政令所关,政府岂能漠视”等话。

(6)“天乳运动”一九二七年七月七日,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规定“限三个月内所有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见一九二七年七月八日广州《国民新闻》)七月二十一日明令施行,一些报纸也大肆鼓吹,称之为“天乳运动”。

(7)樊增祥(1846—1931)湖北恩施人,清光绪进士,曾任江苏布政使。他曾经写过许多“艳体诗”,专门在典故和对仗上卖弄技巧;做官时所作的判牍,也很轻浮。下文的“鸡头肉”,是芡实(一种水生植物的果实)的别名。宋代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六《骊山记》载:“一日,贵妃浴出,对镜匀面,裙腰褪,微露一乳,……

(帝)指妃乳言曰:‘软温新剥鸡头肉。’”(8)“杞天之虑”这是杨荫榆掉弄成语“杞人忧天”而成的不通的文言句子。

(9)“不齿于四民之列”民国以前,封建统治阶级对于所谓“惰民”、“乐籍”以及戏曲演员、官署差役等等都视为贱民,将他们排斥在所谓“四民”(士、农、工、商)之外,禁止参加科举考试。

 革“首领”(1)

这两年来,我在北京被“正人君子”杀退,逃到海边;之后,又被“学者”之流杀退,逃到另外一个海边;之后,又被“学者”之流杀退,逃到一间西晒的楼上,满身痱子,有如荔支,兢兢业业,一声不响,以为可以免于罪戾了罢。阿呀,还是不行。一个学者要九月间到广州来,一面做教授,一面和我打官司,还豫先叫我不要走,在这里“以俟开审”哩。

以为在五色旗下,在青天白日旗下,一样是华盖罩命(2),晦气临头罢,却又不尽然。不知怎地,于不知不觉之中,竟在“文艺界”里高升了。谓予不信,有陈源教授即西滢的《闲话》广告为证,节抄无趣,剪而贴之——

“徐丹甫先生在《学灯》里说:‘北京究是新文学的策源地,根深蒂固,隐隐然执全国文艺界的牛耳。’究竟什么是北京文艺界?质言之,前一两年的北京文艺界,便是现代派和语丝派交战的场所。鲁迅先生(语丝派首领)所仗的大义,他的战略,读过《华盖集》的人,想必已经认识了。但是现代派的义旗,和它的主将——西滢先生的战略,我们还没有明了。现在我们特地和西滢先生商量,把《闲话》选集起来,印成专书,留心文艺界掌故的人,想必都以先睹为快。

“可是单把《闲话》当作掌故又错了。想——

欣赏西滢先生的文笔的,研究西滢先生的思想的,想认识这位文艺批评界的权威的——

尤其不可不读《闲话》!”

这很像“诗哲”徐志摩先生的,至少,是“诗哲”之流的“文笔”,所以如此飘飘然,连我看了也几乎想要去买一本。

但,只是想到自己,却又迟疑了。两三个年头,不算太长久。

被“正人君子”指为“学匪”,还要“投畀豺虎”,我是记得的。做了一点杂感,有时涉及这位西滢先生,我也记得的。这些东西,“诗哲”是看也不看,西滢先生是即刻叫它“到应该去的地方去”,我也记得的。后来终于出了一本《华盖集》,也是实情。然而我竟不知道有一个“北京文艺界”,并且我还做了“语丝派首领”,仗着“大义”在这“文艺界”上和“现代派主将”交战。虽然这“北京文艺界”已被徐丹甫先生在《学灯》上指定,隐隐然不可动摇了,而我对于自己的被说得有声有色的战绩,却还是莫名其妙,像着了狐狸精的迷似的。

现代派的文艺,我一向没有留心,《华盖集》里从何提起。

只有某女士窃取“琵亚词侣”的画(3)的时候,《语丝》上(也许是《京报副刊》上)有人说过几句话,后来看“现代派”的口风,仿佛以为这话是我写的。我现在郑重声明:那不是我。

我自从被杨荫榆女士杀败之后,即对于一切女士都不敢开罪,因为我已经知道得罪女士,很容易引起“男士”的义侠之心,弄得要被“通缉”都说不定的,便不再开口。所以我和现代派的文艺,丝毫无关。

但终于交了好运了,升为“首领”,而且据说是曾和现代派的“主将”在“北京文艺界”上交过战了。好不堂哉皇哉。

本来在房里面有喜色,默认不辞,倒也有些阔气的。但因为我近来被人随手抑扬,忽而“权威”,忽而不准做“权威”,只准做“前驱”(4);忽而又改为“青年指导者”(5);甲说是“青年叛徒的领袖”罢,乙又来冷笑道:“哼哼哼。”(6)自己一动不动,故我依然,姓名却已经经历了几回升沉冷暖。人们随意说说,将我当作一种材料,倒也罢了,最可怕的是广告底恭维和广告底嘲骂。简直是膏药摊上挂着的死蛇皮一般。所以这回虽然蒙现代派追封,但对于这“首领”的荣名,还只得再来公开辞退。不过也不见得回回如此,因为我没有这许多闲工夫。

背后插着“义旗”的“主将”出马,对手当然以阔一点的为是。我们在什么演义上时常看见:“来将通名!我的宝刀不斩无名之将!”主将要来“交战”而将我升为“首领”,大概也是“不得已也”的。但我并不然,没有这些大架子,无论吧儿狗,无论臭茅厕,都会唾过几口吐沫去,不必定要脊梁上插着五张尖角旗(义旗?)的“主将”出台,才动我的“刀笔”。假如有谁看见我攻击茅厕的文字,便以为也是我的劲敌,自恨于它的气味还未明了,再要去嗅一嗅,那是我不负责任的。恐怕有人以这广告为例,所以附带声明,以免拖累。

至于西滢先生的“文笔”,“思想”,“文艺批评界的权威”,那当然必须“欣赏”,“研究”而且“认识”的。只可惜要“欣赏”……这些,现在还只有一本《闲话》。但我以为咱们的“主将”的一切“文艺”中,最好的倒是登在《晨报副刊》上的,给志摩先生的大半痛骂鲁迅的那一封信。那是发热的时候所写(7),所以已经脱掉了绅士的黑洋服,真相跃如了。而且和《闲话》比较起来,简直是两样态度,证明着两者之中,有一种是虚伪。这也是要“研究”……西滢先生的“文笔”等等的好东西。

然而虽然是这一封信之中,也还须分别观之。例如:“志摩,……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8)之类。

据我看来,其实并无这样的“目的地”,倘有,却不怎么“遥遥茫茫”。这是因为热度还不很高的缘故,倘使发到九十度左右,我想,那便可望连这些“遥遥茫茫”都一扫而光,近于纯粹了。

九月九日,广州——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十五日《语丝》周刊第一五三期。

(2)华盖罩命即“交华盖运”,参看《华盖集·题记》。

(3)指凌叔华。

(4)“权威”《民报》广告中称作者的话。“不准做‘权威’,只准做‘前驱’”,是针对高长虹的话而说的。高长虹在《1925北京出版界形势指掌图》中曾说:“要权威者何用?

为鲁迅计,则拥此空名,无裨实际”;而在“狂飙社广告”(见一九二六年八月《新女性》月刊第一卷第八号)中又说他们曾经“与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合办《莽原》。”

(5)“青年指导者”参看本卷第245页注(3)。

(6)“青年叛徒的领袖”一九二五年九月四日《莽原》周刊第二十期载有霉江致作者的信,其中有“青年叛徒领导者”的话。陈西滢在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发表的《致志摩》中讥讽作者说:“这像‘青年叛徒的领袖’吗?”“这才是中国‘青年叛徒的领袖’,中国青年叛徒也可想而知了。”

(7)陈西滢关于“发热”的话。

(8)陈西滢在《致志摩》中曾说:“志摩,……我常常觉得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

 谈“激烈”(1)

带了书籍杂志过“香江”,有被视为“危险文字”而尝“铁窗斧钺风味”之险,我在《略谈香港》里已经说过了。但因为不知道怎样的是“危险文字”,所以时常耿耿于心。为什么呢?倒也并非如上海保安会所言,怕“中国元气太损”(2),乃是自私自利,怕自己也许要经过香港,须得留神些。

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里以为平常的,那边就算过激,滚油煎指头。

今天正是正当的,明天就变犯罪,藤条打屁股。倘是年青人,初从乡间来,一定要被煎得莫明其妙,以为现在是时行这样的制度了罢。至于我呢,前年已经四十五岁了(3),而且早已“身心交病”,似乎无须这么宝贵生命,思患豫防。但这是别人的意见,若夫我自己,还是不愿意吃苦的。敢乞“新时代的青年”们鉴原为幸。

所以,留神而又留神。果然,“天助自助者”,今天竟在《循环日报》上遇到一点参考资料了。事情是一个广州执信学校的学生,路过(!)香港,“在尖沙嘴码头,被一五七号华差截搜行李,在其木杠(谨案:箱也)之内,搜获激烈文字书籍七本。计开:执信学校印行之《宣传大纲》六本,又《侵夺中国史》一本。此种激烈文字,业经华民署翻译员择译完竣,昨日午乃解由连司提讯,控以怀有激烈文字书籍之罪。

……”抄报太麻烦,说个大略罢,是:“择译”时期,押银五百元出外;后来因为被告供称书系朋友托带,所以“姑判从轻罚银二十五元,书籍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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