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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张爱玲经典散文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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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得这种福了。

李签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人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送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妻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

要迎合读书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

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人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伯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

“那不过是推诱。作者可以尽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

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个人的欣赏能力有限,而《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

“要一奉十”不过是一种理想,一种标准。我们还是实际化一点,谈谈写小说的甘苦吧。小说,如果想引人哭,非得先把自己引哭了。若能够痛痛快快哭一场,倒又好了。无奈我所写的悲哀往往是属于“如匪浣衣”的一种。(拙作《倾城之恋》的背景即是取材于《柏舟》①那首诗上的:“……亦有兄弟,不可以据……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舰闵既多,受侮不少。……日居月诸,胡选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如匪浣衣”那一个譬喻,我尤其喜欢。堆在盆边的脏衣服的气味,恐怕不是男性读者们所能领略的吧?那种杂乱不洁的,壅塞的忧伤,江南的人有一句话可以形容:“心里很‘雾数’。”“雾数”二字,国语里似乎没有相等的名词。)——

①《诗经》中有两首题名都叫《柏舟》的诗,这里引用的是《国风·邶风》中的那首。

是个故事,就得有点戏剧性。戏剧就是冲突,就是磨难,就是麻烦。就连P.G.Wodehouse①那样的滑稽小说,也得把主人翁一步一步诱人烦恼丛中,愈陷愈深,然后再把他弄出来。快乐这东西是缺乏兴味的——尤其是他人的快乐。所以没有一出戏能够用快乐为题材。像《浮生六记》②,“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根本不便搬上舞台的,无怪话剧里的拍台拍凳自怨自艾的沈三白③有点失了真。

写小说,是为自己制造愁烦。我写小说,每一篇总是写到某一个地方便觉得不能写下去了。尤其使我痛苦的是最近做的《年轻的时候》,刚刚吃力地越过了阻碍,正可以顺流面下,放手写去,故事已经完了。这又是不由得我自己做主的……人生恐怕就是这样的吧?生命即是麻烦,怕麻烦,不如死了好。麻烦刚刚完了,人也完了。

写这篇东西的动机本是发牢骚,中间还是兢兢业业的说了些玩话。一班文人何以甘心情愿守在“文字狱”里面呢?我想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文字的韵味。譬如说,我们家里有一只旧式的朱漆皮箱,在箱盖里面我发现这样的几行宇,印成方块形:

高州钟同济

铺在粤东省城城隍庙左便旧仓巷开张自造家用皮箱农包帽盒发客贵客光顾馈认招牌为记主固不误光绪十五年——

①P.G。Wodehouse,通译沃德豪斯(1881一1975),英国小说家和喜剧作家。以塑造“绅士中的绅士”吉夫斯(一位男仆)这一形象而闻名。1955年入美国籍。

②(浮生六记),笔记小说,清人沈复著。下文提到的“闺房记乐”与“闲情记趣”是该书的前两个部分。

③沈三白,即沈复,字三白。清乾隆、嘉庆时人,能文善画,有才名。

我立在凳子上,手撑着箱子盖看了两遍,因为喜欢的缘故,把它抄了下来。还有麻油店的横额大匾“自造小磨麻油卫生麻酱白花生酱提尖锡糖批发”。虽然是近代的通俗文字,和我们也像是隔了一层,略有点神秘。

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中曲里的几句套语:

五更三点望晓星,文武百官上朝廷。东华龙门文官走,西华龙门武将行。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上马定乾坤……

照例这是当朝宰相或是兵部尚书所唱,接着他自思自想,提起“老夫”私生活里的种种问题。若是夫人所唱,便接着“老身”的自叙。不论是“老夫”是“老身”,是“孤王”是“哀家”,他们具有同一种的宇宙观——多么天真纯洁的,光整的社会秩序:“文宫执笔安天下,武装上马定乾坤!”思之令人泪落。

(原刊1944年4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原刊1944年4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有女同车

有女同车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罢,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柬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的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啰’,我也说‘哈啰’。”她冷冷地抬了拍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大,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韧弗拨伊用哉!

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细,我就搭侬买!’坏弗?……”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现要依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明:‘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要勿)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①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抢。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①这段话中的上海方言词语多以谐音字表示,其中较费解的字词释义四下:“拨”,即“给”、“让”;“难”,即“于是”;“格”,即指示代词“那”;”拉……浪”,即介词“在……上”;“那哼话”,即“怎么讲”;“搭”,即“给”;“跽”,即“跪”;“价大格人”,即“这么大的人”。

(原刊1944年1月《杂志》月刊第13卷第1期)



 走!走到楼上去

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衷恳道:“走到哪儿去呢?

“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

中国人从《娜拉》①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合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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