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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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往嘴里扔了颗花生,“你们到底是师徒,挺有默契的。”
叶开颇为得意地微笑,他知道李寻欢要出手,李寻欢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不会袖手旁观?两人分工明确,若无深厚的默契,绝不可能做的出来。
李寻欢也不恼,顺带赞许了一下路小佳的武功,“荆无命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不如你。”十年前,荆无命恰好也是这个年纪,已经可以以一敌多,连战武林名门高手,不过却还是比不上如今的路小佳。
陆小佳倒不意外,也不自满,只问:“那么依你看,我的武功比之阿飞如何?”
李寻欢没回答,看向叶开:“你怎么想?”
叶开又是苦笑,“坦白说,我对阿飞的武功并不了解。”
一个人的武功若是高到了叶开这种地步,是不会再去关心别人的武功究竟是什么境界的。他有足够的自信,自己永远立在不败之地。
李寻欢略一点头,也没有再问,对路小佳微笑道:“天下又有谁真的了解阿飞的武功?他是一个你不了解,也无法用常人来推断的对手。”
无从比较。
他的武功原本就是从野外的生存中学来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他求生的手段,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路小佳默默咀嚼了这句话,半晌道:“你说的对。”
同样的问题也摆在了林仙儿的面前。不过她并不在意。
少年面无表情,剑没有鞘,只是挂在腰间,他好像根本没有看林仙儿,漠然道:“请。”
林仙儿没有动。
她并不是站上了台才知道自己要跟阿飞交手,早在很久以前,叶开就已经告诉过她,有一天她会面对一个少年,然后要求她输得一败涂地。
不知道为什么,她发现在这个英俊的少年面前,她根本没有出剑的勇气。
林仙儿在害怕——她害怕成为这个阿飞的敌人?
为什么她偏要与他作对?
她现在只想要卸下脸上的人皮面具,因为她发现她无法忍受自己不在他的眼中。
台下已经出现了议论的声音,两个人对立而战,为何迟迟不出手?
阿飞重复了一遍,道:“请。”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他更擅长等待,多年在野外的生活让他习惯在交手的过程中,成为伺机而战的一方。
他很敏锐,他早就发现对面的女人浑身都是破绽——只是这样的一场比武并不是他要的。
林仙儿终于发现阿飞在等她调整状态,她明白过来,他不需要一个可以轻易打败的对手。林仙儿只能摇头,看着自己手中的剑,轻声道:“这套剑法我已经练了十年。”
万秒无相,变化无穷,耗了她十年的光阴。
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十年。
阿飞颔首道:“可以一战。”
这正是昨日他在路小佳面前评价林仙儿用的话,不算特别强,但是的确可以与他一战。
然而林仙儿却道:“我不想与你比试。”
阿飞冷冷道:“为何?”
“或许直到昨天,我才发现我想要的不是纵横江湖的武功。”林仙儿惨笑了一下,几乎自言自语,“从前我只想要活下来……只是现在,我在想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活?”
她已经厌战。
林仙儿的声音并不轻。
场下一瞬安静。
李寻欢亦是看着站立在台上的女子,一时间心中感慨,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飞道:“你不知道?”
林仙儿道:“我不知道。”
这些年她加入魔教,忠心耿耿地为叶开办事,同时又没有全然同丁白云撕破脸,算得上是半个细作。
她处心积虑,终日蒙面,没有朋友,只有主子和下属。
她一天中有六七个时辰都在练剑,研究过兵器谱上的每一个高手,就为了有一天替魔教大出风头。
她变得很强,她再也不用残喘苟活。
可是,她究竟得到了什么?
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她不知道。
阿飞漠然道:“你已经输了,你走吧。”
全场哗然。
阿飞站在林仙儿面前,这个英俊的少年从来不会多说话,这次却开口道:“有人的剑一出手,就要人命;也有人的剑,一出手就要钱。”
他说:“我跟他们一样。”
“我的剑出手,是为了要活下去。”
他们都一样,从不轻易出手,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在为什么而活。傅红雪为了复仇,路小佳为了钱,阿飞为了活着而活。
生命都没有给他们太多的选择。
林仙儿觉得听懂了。
她收剑在身后,忽然双膝一弯,对着叶开所在方向跪下,慢慢地一叩首。须臾后,她站起来,对阿飞道:“我叫林仙儿。”
少年没什么表情。
只是漠然道:“阿飞。”
不过几句话,这一场众所期待的对决已经结束。
路小佳也是吃惊,张着嘴看着台上的一切,手里还全是花生屑。这算怎么回事?不战而屈人之兵?
叶开看李寻欢心情不错的样子,这下心里也是暗暗高兴。林仙儿走的及时,这样一来,对他和她自己都有好处。他又见路小佳发呆,笑着推了一把这位冷血刺客。
“嗯,副帮主,又到你上场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状态不好,被世界杯折腾死了。
我想把阿飞和林仙儿凑对了,不过不会在正文里写的。到时候可能会写出来当番外吧,想看的就看看,不想看就忽略,嗯~
58、意外
路小佳回到台上,笑道:“方才那个女人肯定是对你有意思了,她是我大哥的手下,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要考虑找个老婆?”
两人这两天相处不算少,路小佳看阿飞很是顺眼,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
阿飞懒得跟他啰嗦,道:“出招。”
路小佳耸了耸肩,“何必如此着急?我早跟你说过,我不要你的命。大家比试完了还是朋友,对待朋友何必这么严肃?”
阿飞脸上仍是没有什么表情。
这个比武场对他而言,一如弱肉强食的自然荒野。想要生存,就必须打败你的对手。
“你想赢。”阿飞淡淡道,“我也是。”
路小佳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整个人的气质在一瞬之间已经改变,不再是那个懒洋洋抛着花生吃的少年,他的冷静与敏锐一下子暴露出来——那是真正的杀手的气质。
整个比武场都没有再说话,天地之间骤然安静下来,只有远方的鹰传来呼啸而过的声音。
“我不是英雄,或许你也不是。”
“这个江湖信奉的英雄,永远只是那个赢到最后的人。”
“我不要你的命。”
三句话说完,路小佳的剑已经出手,快而狠,出其不意却精准地让人始料未及。
剑光如一条银链!
阿飞在他出手前便已经后退了一步,这一步退完,他的剑也已经出手。
晚了!
出手太晚了,这句话根本没有时间说出口,台下的几位武林宗师脑中都已经闪过了这个念头。
然而阿飞的剑随后出手,却是恰恰好挡住了路小佳飞过来的一击。没有人看清这是如何快的剑招,但是有人已经明白这招已是后发而先至!
路小佳快。
阿飞更快。
路小佳的剑,与阿飞相比,最突出的乃是一个奇字,并非剑招奇特,而是出剑的套路往往出乎人的意料。
若是与老江湖相交手,这一特点必然占尽便宜,因为老江湖多年与人对战,他们总很珍惜自己实战得来的经验。可是在遇到路小佳时,却因为思维的局限,而往往在对战过程中失了先机。
也可以说,路小佳的剑法,是以弱胜强的剑法。
可惜他碰上的是阿飞。
阿飞对于这个江湖知道的不多,他和人对战的经验也少得几近可怜。
阿飞的剑是什么剑?
阿飞的剑是最快最直接的剑!
当一个人连走路都要计算着气力的耗费时,又怎么会把多余的气力浪费的繁复的剑招上呢?
他的剑直取咽喉,能用一招解决的战斗,他绝不会出第二招。
这些,没有人会比观战的李寻欢更加清楚。
只是他微微皱眉,看了一眼叶开:“一切未必会如你所料。”
路小佳可以使双手剑,这一点,但凡知道的,绝没有人敢忽略。
“事到如今,谁输谁赢已经全然不受我控制,我也不介意。”叶开淡淡笑了笑,从比武场上移回了目光,“我发誓以后再不瞒着你做事……师父,你让我跟随着你,好吗?”
两个人浪荡江湖也好,重回江南李园也好,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都是好的。
李寻欢对上叶开那双眼睛,一时间百感交集,仍是没有作答。
而此时,路小佳和阿飞已经缠斗了三十招开外,两柄同样简单的剑划出两道交错的银光,你来我往,兵刃相击。
几乎每一次正面交锋,不是路小佳的剑最后刺到了阿飞的剑身上,就是阿飞的剑挡住了路小佳的剑尖。
自古英雄出少年。
所有人都已经被这两位少年剑客的剑法所折服,他们的剑招或许不华丽,却是最有用的、最难战胜的剑招。
只是大部分人眼力有限,以为两人是战的旗鼓相当。只有少数的几人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真的恰好克制住了对方,而是都只想要赢,却不想伤害对方的性命。
这一点,又比赢难了千万倍。
路小佳承诺:“我不要你的命。”
骄傲如阿飞,难道就会去取一个不要自己性命的人的命?
两道剑光又是撞在了一起,仿佛已经又火星从两把银剑中飞溅开来!只一瞬,两人不约而同地后退,转眼已经分在十丈开外。
路小佳笑:“果然很快。”
阿飞沉默。
路小佳道:“只是这样下去,我们恐怕分不出一个胜负。”
阿飞冷冷道:“不必藏招。”
之前路小佳与郭嵩阳的一战,正是典型的以弱胜强。最后决定胜负的一招,乃是路小佳将用剑的手,自右手换做了左手,让原本看来绝不可能出现的剑,硬生生刺向了郭嵩阳的胸膛。否则以郭嵩阳的实力雄厚,势大力沉的铁剑,路小佳未必真的能躲过去。
阿飞早已看去,这才是路小佳真正恐怕的地方。
双手剑,他的左手甚至比右手更快!
路小佳轻声似笑非笑道:“李寻欢可以救得了郭嵩阳,却未必可以救得了你。”
与郭嵩阳的重剑相比,阿飞的剑太轻太快了,纵使是小李飞刀,也未必及得了。
阿飞重复:“不必藏招。”
路小佳道:“如你所愿。”
只见他从从容容地自腰带后腰处一抽,竟然从腰带里取出一柄只有五寸长短的细软剑。说是剑,却只是比一般的匕首略长一截。
观战的人无一不是惊住。
就连李寻欢也是大大吃惊,双手剑从来不乏有人使用,却还是头一回有这种两柄剑长短不一的出现。
几乎是立刻,他便已经联想到其他,喃喃道:“龙凤子母环……”
一寸长,一寸短,正是使用龙凤子母环的诀窍。
叶开也不例外,今生的路小佳远远比他上一世遇到的来的武功高强。他叹道:“恐怕不止是荆无命,上官金虹也是他的师父。”
作者有话要说: 十天后我考试结束,以后就日更三千,这文预想是写22W字,不知道能写多少。
由于这个学期实在没好好读书,所以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