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来,这又是郑庄公的一次成功策划。
宋国爵尊国大,连天子都以宾礼待之,不是说打就打这么简单。开战之前,必须找个正当理由,做到师出有名才行。于是郑庄公带着祭仲,去朝见周王,寻找机会。桓王本来就不喜欢郑庄公,又想起他盗割麦禾之事,也不设宴,反倒送了十车黍米,嘲讽道:这个拿去度荒填肚子吧。周公黑肩倒是说了不少好听的,又私赠了彩缯二车。庄公正是用这些东西,来了一次“王命秀”。正如祭仲所说:“郑之朝王,邻国莫不知之。今将周公所赠彩帛,分布于十车之上,外用锦袱覆盖。出都之日,宣言‘王赐’。再加彤弓弧矢,假说:‘宋公久缺朝贡,主公亲承王命,率兵讨之。’以此号召列国,有不应者,即系抗命。重大其事,诸侯必然信从。宋虽大国,其能当奉命之师乎!”于是庄公出了周境后一路照此宣扬,郑重其事,闻者无不信以为真。连好战的宋殇公也感到害怕,赶快请卫宣公出面摆平这事儿。卫宣公于是联合齐侯,想在他们之间做个和事佬。但庄公这时身负王命,就如手中得了尚方宝剑一般,哪里还会受他们摆布?倒把和事佬齐侯拉到自己这方来帮忙了,鲁国也派出公子翚为将带兵助郑。于是,三国兵合一处,浩浩荡荡地直扑宋国。
“兵至有名,万无不胜。”庄公就这样“名正言顺”地狠狠教训了宋国一场。
庄公假命伐宋,所谓“王命”虽然是假的,不过当时真相未明,便跟真的效果一样。后来,我们熟知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招儿,大概就是师承于此。它们的共同点,就是为自己的行动先打造一种政治上的优势,涂上一层尚方宝剑的颜色。不要小看这个,封建社会里,“王”、“皇”、“帝”就是“天子”,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君权神授,“天子”也几乎就是正义的象征。所以张仪向秦惠王说:“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战国策&;#8226;秦策》)而毛玠对曹操说的“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三国志&;#8226;魏书》)也就是这个道理。庄公和曹操,正是看准了这一点。
到了如今,虽然已无王命可借,也无天子可挟,但这种喜欢标榜自己是“奉旨XX”的思想,仍旧根植在人们的头脑里。甚至有不少鲁迅先生上世纪三十年代发现的“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
虽然先生说这是属于“首先要扫荡的”,但只要“虎皮”还足以影响事件的发展与结果,我们便永远也别指望“扫荡”能起多大的作用。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八章 美男赠我一冷箭
鲁隐公十一年五月,因为许国没有响应自己伐宋的号召,郑庄公决定出兵###。为鼓舞士气扬其军威,出征之前,庄公先在国内搞了次大阅兵。
择好吉日,阅兵仪式在咚咚战鼓中正式拉开了帷幕。教场里,那面绣着“奉天讨罪”的“蝥弧”大旗正在兵车上迎风招展,摆明着这又是要奉旨出征了。大家可别小看了这面大旗,那旗竿虽然不是用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做的,但也比关云长的刀柄要长得多也粗得多。三丈三的粗铁棒,加上一丈二尺的旗面,外搭二十四个装饰用的金铃,你想想有多重。即使后来的楚霸王,恐怕都轻易奈何它不得。想想先人们的神力,我们还真是不得不悲哀,如今怎么都一个个变得手无缚鸡之力了呢?
庄公的目光从将士们的身上掠过,微笑着停留在这面大旗上。他传令:“有能手执大旗,步履如常者,拜为先锋,即以辂车赐之。”哪知话音未落,就见大夫瑕叔盈上前,一只手紧握旗竿,拔起来前三步后三步,气都没喘一口。士兵们纷纷喝采,掌声雷动。瑕叔盈心中得意,大叫:“御人何在?为我驾车!”正欲去讨先锋令,却听得一声“且慢”,只见一员大将出列,口里说道:“拿着旗帜走几步,简直太容易了,且看我来舞旗。”此人是谁?原来是我们的老朋友,献计全了庄公孝名的颍考叔。只见考叔拔起旗竿,将那旗帜“左旋右转,如长枪一般,舞得呼呼的响。”看着那旗卷旗舒,士兵们手也忘了拍,一个个张大嘴巴安静得出奇。庄公大喜:“颍大夫真是虎臣!你就驾这辆车给我做先锋官吧。”这时,兵士们才轰然叫起好来。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今日之阅兵式也可算功德圆满了。哪知,此时偏偏又走出个不服气的帅哥来。这位少年将军,名唤公孙阏,字子都,其美貌可是大大有名的,按小说中的记载,那是“面如傅粉,唇若涂朱”,这两句文人用得太滥,也未见得怎么好;但他真不是普通的帅,因为满口仁义道德的亚圣孟夫子都对他的容貌赞不绝口: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也就是说,这位帅哥可是天下第一脸蛋,除了瞎子,谁都知道他简直帅呆了。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时的女子,都悄悄地把心上人当作子都,所以《诗经》里那个约会的女子在男朋友还没来的时候说:“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子都指着考叔道:“你能舞旗,我就不会舞吗?先把车子留下,咱们见过真章再说。”大步上前就要夺旗。
考叔见他来势凶猛,便赶着车往大路上跑。子都回头从兵器架上掣起一柄方天画戟,随后赶去。可惜考叔已经去远,追之不及了。庄公也派人传语劝解说:算了吧,子都;你的武艺我们都知道,现在也不用和考叔争,我另外给你一辆战车就是了。子都只得怒气勃勃地返回教场,心里恨恨道:“考叔竟敢藐视我,我一定要杀了他!”
这里有个问题,既然考叔那么厉害,却为什么不接受子都的挑战而要当逃兵呢?今天既然是竞争上岗,那么就应该在功夫上一拼高下才对嘛。退一万步说,即使败了,那也比驾车逃跑有面子吧。可考叔硬是脚底抹油,开溜了。这就不能不提到有个传闻,说子都这个天下第一美男,原来是庄公的“同志”(据说古时的同性恋其实很多,不过这玩意儿多发生在高层人物身上),正受着庄公的宠爱呢。子都平日恃宠骄横,加上也确有一身好武艺,所以眼睛总是望着天上,和同事的关系处得很紧张,与考叔也不和睦。考叔聪明,当然不会和他计较,更不用说和他决斗了。打败了他,他肯定会怀恨在心,在庄公那里给自己上眼药;假装败给他呢,又太委屈了自己,何况刀剑无眼,自己被他乘机结果了都有可能。那么,将大旗双手奉上呢?以子都的骄傲,又肯定不会白要,所以考叔只有走为上计带着大旗避开。
事后看来,考叔这避让的办法其实也不是上策,他还是为自己惹上了杀身之祸。
当年七月,郑庄公与齐鲁联兵攻打许国。许国本是小国,城墙不高,颍考叔将“蝥弧”大旗,“挟于胁下,踊身一跳,早登许城。”就在此时,据《左传》记载,“子都自下射之,颠。”意思是说,子都见考叔比自己先登上城墙,占了破许的头功,心里真不是滋味,加上夺旗之恨未消,心想,绝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就这样嫉妒心大起,于是张弓搭箭瞄准考叔,飕的一声正中后心,考叔连旗从城上倒跌下来,立时毙命。大夫瑕叔盈只以为考叔是被城上守城射杀,便拿起大旗,一踊上城,绕而大呼道:“郑君已登城矣!”许城遂破。
考叔忠心耿耿,亲冒弓矢登城,眼看大功告成之际,却不料从背后射来一箭,遗恨许地,死得多么冤枉啊!早知忍让会换来如此结果,倒不如当日就在教场上拼着被庄公处罚与子都来个对决。可惜事情不可倒转,考叔也只能死不瞑目了。
翻开厚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来自同一阵营的朋友甚至亲人的冷箭暗箭,在中国从来就没有消失过。而且更多地不仅仅是因为嫉妒,而是为了争夺更大利益。譬如权不容情,最高领导权之争中,很少不出现它的身影;譬如因意见不合而像鲁迅先生所指出的一般,或者“换掉姓名挂在暗箭上射”来,或者“同一营垒中人,化了装从背后给我一刀。”先生还说:“冷箭是上海‘作家’的特产”,其实,这冷箭到处都有,武将会文人也会高层有基层也有的东西,哪里算得上“特产”呢?所为者,则无非权、色、名、利,外加一个气字而已。
子都射考叔,便是因了这最后的一个“气”字,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作“嫉妒”的东西。这种小心眼,是一种人人都体验过的东西,只是有的人能理智地浇灭它,有的人却让它肆意焚烧。特别是遇到和自己相似的人并列时,嫉妒便不由自主地冒出头来,理智也往往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文人相轻,大概也就是这个道理。当然,“武人”也会“相轻”,如果考叔仅仅表现“掘地见母”之类的智计而不露出与子都相同的武艺来,悲剧便不会发生。同性相斥,暗箭便免不了一支又一支的射出来。
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其实岂止是难防啊,简直就是防不胜防。考叔够聪明吧,但他也绝对料不到自己背后那个天下第一美男,竟然选择在这时射来致命的一箭。那么,怎样才能避开这一箭呢?鲁迅先生晚年腹背受敌时,倒是发明了一个词——横站,不妨借鉴一用。但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就算张飞能睁着眼睛睡觉,还不是终于被人割掉了脑袋吗?所以横站只能无奈应急,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庄公倒是想出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办法。回国后,他不是让司法机关严厉追查究竟是谁射杀了考叔,而是让每一百人拿出一头猪,每二十五人拿出一只鸡或一条狗,用来诅咒射杀考叔的人。如此荒唐,就连《左传》上也说,君子认为郑庄公是既没有仁德的政治,又缺乏威严的刑罚,所以邪恶才会产生;邪恶产生了去诅咒它,能起多大的作用呢?
当然,为了顺应和满足人们恶有恶报的愿望,虽然正史里没有治子都的罪,小说里还是设计了一个诅咒的结局:诅咒三日后,郑庄公亲自带领大臣们去看。刚刚烧掉祝文,就有一个蓬首垢面的人,跪在郑伯面前哭着说:“是子都记恨与我的争车之仇,将我用冷箭射死,现在上帝已答应让他偿我命来。”说完,用手使劲抓破自己的喉咙,喷血如注而死。庄公仔细一看,原来是子都啊。很明显,这又是附魂索命那一套骗人把戏。
当然,郑庄公看不到陇西居士讥讽自己的“若使群臣知畏法,何须鸡犬黩神明!”的诗句,也就想不出“使群臣知畏法”的办法来。还有一种可能,如果他事先知道了凶手就是子都,恐怕也就下令不许追查了。
第十九章 马屁拍到马脚上的对策:杀马
所谓乱世,其要义就在这一个“乱”字,任你舌头怎么灵活地拐弯也难以说尽其中的悲欢离合与爱恨情仇。不过其中的主要场景,便是“乱”右边的这把长钩,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制造更粉碎着游鱼们的光荣与梦想。
这一节,我们又将面对一场杀戮。只不过这一次唱主角的,是一个把马屁拍到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