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这坑爹的世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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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一直也没有出过门,只是练习着她们送来的武功,加上上辈子的。这边表示好奇,到时候出去,那两个师父的名声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反正我不认为还会是原著里那样。
***
十年,转瞬。
说是转瞬,是因为过得充实,也因为之前的时光,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只需要静静地品味生活。习字,练琴,下棋,学武。
而如今,我已经十三了。
这边听从大师父的话抚琴,因为她们都不擅长音律于是华丽丽地走神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已经十三了,那剧情什么时候开始呢?楚留香他们出场的时候到底多大我还不清楚,但闯荡江湖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了吧……说来还有最给力的“情敌”那三个“童养媳”现在是什么情况和楚留香又是什么关系,以及他的几个好基友现在和他的关系什么的我还都不清楚。
啊啦,不行,再想我更郁闷了。
唉,要和一堆女人争一个楚留香啊……
那个桃花男有什么好呢?为什么要“勾搭”他啊……我有一种向两个师父坦白的冲动,但好在只是冲动。
唉,要是知道我不是真的原随云,她们会郁闷死的吧……
“七童,”大师父喊我,“你最近的武功怎样了?”
“进展可喜,一直顺利。”我停下手,回话。
水母阴姬走了过来:“不如,出门历练一下吧。七童来了这么多年,却从来没有出过门吧。你不好奇外面的世界吗?”
有什么好奇的啊……我暗暗吐槽,表面一派正常:“谨听师父教诲。七童会出门的。”
“说是如此,七童也要小心。虽然你的武功以及智谋都不错,可这江湖从来都不这么单纯。”石观音说。
十年,改变了很多。
虽说她们还是有着天真,但也不再是那样的天真了。她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能继续保持在另一个世界的习惯——总是要习惯的。却不知,一直在这里留着,甚至是几十年的时间……现在会不会感到后悔。
我只是笑,却是应下:“七童自是知道。”
“那么……”
“明日是初七,七童明日便走。”我颔首。
只是话说回来……我现在住在哪里来着?
☆、第四章 。出门见见光
水母阴姬和石观音的话也是有道理的,我也觉得是时候该出次门了。
话说我果然是宅吧,十年的时间里几乎都没出过门,还是在没有网络没有电话的古代世界!
好吧,必须承认我宅惯了,无论是之前的世界还是最早的世界。何况现在毕竟是看不见的,出门也没什么事可做。
现在我住的院子并不是所谓的花满楼的标准配备那样的小楼,而是个环境很是不错的大宅子。
我并不知道她们没有完全照“花满楼”打造我的原因,大概不是因为那两个家伙不放心我,就是因为我还不到需要独自住在小楼的年纪。
话说我这两个师父穿越了混得也不错啊,有钱、有实力、有势力,这就是相当好的了。
出发前,大师父给了我一块玉佩告诉我只要去“有间客栈”名下的店,就可以取银子,听起来那店还是连锁的;二师父送了我一把古琴和一支玉箫,虽然我不会辨真假,但那名为“焦尾”的琴还是让我无语了一下。
——拜托,这里连朝代都不是史书上记载的,这名字……
咳咳,对此我不予评置。
她们两个在我走前,试图将一个车队塞给我;好在最后还是同意只拨给我一个会武的弟子就算了,虽然是女的。
喂喂,石观音二师父,你给了我长孙红合适吗?
不过无论如何都比一个车队强吧,我是去见见世面闯闯江湖的,不是大家公子去旅游的!
——虽然也差不了多少。
***
我住了十年的地方,是苏州,江南的苏州。
原来的世界,我住的,就是苏州。虽然名字一样,但似乎因为世界的不一样,还是有着不同的。
出门的时候,长孙红打理好了一切。
对于这两个师父,我不得不承认就算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穿的,也不能理解她们的思想。
长孙红这个名字我是有印象的,而由于把她派到我手里的是二师父这个原因,我自然就更确定了——那个自称无花老婆的女子。
虽然现在还是少女,或者说是萝莉?
也不对,我现年十三,这姑娘已经十六了。算来算去,无花大我四岁,南宫灵小我一岁,这还是从石观音那里知道的。
我实在是不想说这个了,剧情绝对早就浮云了。至少石观音不会去诱惑美男子,她会的只是,咳咳,大肆宣传着什么男男王道啊什么你爱的他不爱你这个她不如让他和另一个优秀的他一起啊什么的……
真心凶残。
咳咳,话说石观音和神水宫的女弟子们前途堪忧啊。
坐在有些颠簸的马车上,我放空着思绪。
话说回来,我十三,那楚留香多大?还没成名的话,什么时候才会有踪迹啊……
还有,那两个师父不会知道楚留香的消息后直接把我打包送过去吧!仔细想想说不准也有那个可能啊!
浑身一抖,赶快丢下那个恐怖的想法,然后掀开帘子,挂上微笑,问问外面掌车的长孙红:“长孙姑娘,我们这是到了哪里?”
出门已经两天了,这是第三天。
作为一个瞎子,我是毫不客气地承认我是个路盲路痴。就算在现代我都是个“痴”,何况古代这种绿化好过头的地方?
长孙红和记忆中给的资料不大一样,或者是因为师父变了?师父由变态变成正常人的结果是自己的性格也发生了变化?
原谅我吧,作为一个古代的宅,看书靠别人念,写字靠感觉练,武功都是不能直接用眼辨,只能完全靠想象显现;我的娱乐活动实在太少,都快习惯性走神了。
说来,就算我正常生活没太大影响,但毕竟少了一感,还是不方便的。读书写字我有专用的东西,可惜不是所有的都被“改造”啊,太费时费力还不值了。
其实蛮感谢师父们的,就算做为花家七童的时候练了一手好字,但现代硬笔的好处显而易见,这两个师父把那折腾给我了,实在是方便不少啊!
思维仍在发散中,但长孙红的回答还是听到了:“少爷,我们再过三天就可以到达黎州了,这里最近的城就是黎州。不过再过三个时辰就到范阳镇了,今夜我们在那里歇脚。”
“我说过,不必叫我少爷。不行的话,唤声师兄好了。”我仍然保持花式圣母笑。
“不,师父虽然是师父,但少爷不是师兄。师父吩咐过要称呼少爷的!”长孙红义正言辞地拒绝了。
……这就是我说的和原版不一样。原著里的那个活泼少女哪里去了,这个有些严谨古板的真的是长孙红吗喂!
好吧,绝对真。
还有,什么叫做“师父师父虽然是师父,但少爷不是师兄”啊?!我怎么你了还是师父怎么你了?真是的,容易想歪啊!不对,不是我被那两个师父怎么了吧……她们怎么解释我身份的啊?我要知道!我现在急切需要情报!
暗暗吐着槽,我继续笑:“那就麻烦了。”
然后,果断回到马车里。
嗯哼,师父有钱这点很好——舒服!
我现在知道自己住在苏州,这里也有江南塞北的称呼,但江南已无花家,塞北也没了万梅山庄。不过这个世界的地理与印象里的有很大不同。靠!我已经第二次白学地理了!所以我决定,这次就安安分分地当个路痴好了,管他黎州在哪里!
三个时辰,就是六个小时。
我不认为自己靠胡思乱想的就能在晃悠悠的马车上度过六个小时,于是拿出了那把唤作“焦尾”的琴。
琴,的确不是新的,但也没有烧焦的味道。
琴是好琴,摸在手里就感觉的道那种悠久温润。我喜欢弹琴,尤其是弹琴的时候,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当然,我也会时常走个神。
我会弹的曲子很多。
以前的娱乐,除了种花就是音乐练武,音乐自是有着古典的当代琴曲,也有着自己一点点改良的现代音乐。来这个世界实际上还是有着好的收获,比如,原来没接触过的新曲子。
我现在弹的,就是半个月前水母阴姬给我的,笑傲江湖。
咳咳,我有理由相信这名字是被她们改的,因为她告诉我,要教会自己欣赏的人。
——我不觉得在古代我可以教一个女子,就算是异世,对女子的宽容也不是太多,除非你有这个能力,比如我的师父们。
所以你们一直在想要掰弯我吗?
***
手指拨动琴弦的感觉很好,我喜欢这种存在感,然而很快我就停下了动作。
“客人到了,不进来坐坐吗?虽说简陋了些,但总比风餐露宿好不是?”我扬声道。
长孙红的武功并不差,但毕竟经验不足,比我发现得要晚。不过听见了我的话,她也开始戒备。
我的听力很好,好极了,但听到的声音实在太小,不由得开始钦佩这人的轻功。若不是作为花满楼时培养出的直觉我不会这么快就发现有人跟着。
虽然听到我说话知道被我发现了,但那人却依然很是随意自在:“那么在下恭敬不如从命了。”
咦咦咦?按照常理来说,被发现然后点出了的话那些人不是该立刻离开吗?这家伙怎么这样了!
☆、第五章 。途中识新朋
不得不承认,我很无语。
一般来讲,听完那样说实话很不客气的话的人,不是应该孤傲或者放狠话,直接离开或者说一句不好意思吗?为什么这家伙直接登堂入室了啊喂!
——虽然也说不上“室”。
不过就算是马车也是私人财产啊不是?
长孙红已经拔剑了,我虽说一直吐着槽,但还是微笑着止住了长孙红的动作,倒也是习惯成自然了,毕竟我的角色一直是反对杀戮包括暴力的。
“长孙姑娘不必。既然来了,来者是客。”即使是不请自来也是。
也不对,这家伙是我请的,虽说不是真心的,但说来实际上应该说的词是那个……引狼入室?
哎呀,真是寒。
抖抖突然出现的寒意,我微笑着“看”向身前。
嗯……这是个高手,轻功高强,连呼吸都是这么轻,要不是我,绝对听不到那呼吸声,绝对的高手。年纪似乎也不大,反正作为花家七童的时候这年纪我没这么强。
说来不怪我,我的武功事实上并不是极好,而花家,本来也算不得是武林世家,倒是我身边的朋友吗,武林里的居多,还都有着不错的名头比较厉害,因此似乎给了别人错觉。不过也是和他们比,单凭我的身手,勉强也挤得进江湖一流高手的行列。
作为花满楼时认识的人里,西门最强毫无疑问,哪怕最初并不是,可经过历练后,当之无愧;陆小凤综合实力也是极强的,而且说实话我一直很好奇如果拼命的话陆小凤能不能赢西门;叶城主的话实力也是毋庸置疑的;就连司空摘星那个家伙轻功都比我厉害得多。
说到司空摘星,那个家伙可不得了,几乎都骗过我了!他的易容我不清楚,但伪装着实太成功,在外貌上会有着极难发觉破绽的变化,其余的,声音、走路的方式都有所改变,只有一样没变被我用来分辨——呼吸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