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军小说全集-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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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道:“将来,还会国共合作……大人们,都不记仇;我俩,又何必伤和气呢?!”
……
小白问:“你将来做啥?”
“当将军!”我道。
“没仗打了,当将军有啥意思?我想当作家,你也当作家吧!”
我想了想,道:“好吧,我也当作家。”
小白道:“你放我走,我给你介绍个湘妹子作家。”
“那好!”我想:抓他也没啥用,换个湘妹子也值。我,就开了一回后门。
他,就给我写了陈喆的地址。
……
没料,他一走远,竟朝我喊道:“说不定,我们将来还领导你们!”
我骂道:“狗日的刮民党!做梦都想着:颠倒!”
陈喆是谁?大名鼎鼎的琼瑶呵!
划动双手,去找琼瑶。
她拎着小皮箱、跟她爹,准备逃往台湾。
……
“小琼!”我,一声高喊;她,便回过头来寻找……小模样,挺可爱。
见到我,她很高兴,道:“军哥哥,知你要来找;我找碴骗我爹,晚走了一天……”
那时,我没谈过恋爱;遇上这么火热的湘妹子,我傻了。
琼瑶道:“谈得好,我就不走、嫁给你。”
而后,就跟我谈她的文学梦。
……
我、小白,好歹是搞纯文学的。我想:琼瑶,跟金庸一样--不入流!
一个,骗男人们做英雄梦;一个,哄少女们去怀春……
谈不来,甩手就走;叫我,也没回头。
……
后悔呵!后悔一万年!
谁知世界会颠倒?!金庸、琼瑶,都出大名、发大财了。
如今,真是:人、财、名,三空!
早知,我学伊丽莎白女王的老公菲利普亲王。
……
网上,总有些网友批评--吃软饭。
这,是不对的。有饭吃就不错了,管它饭软饭硬?
你看看我:一大把年纪了,还要靠“倒鲁”来出点小名,累呵!
老鲁也不好!文章除了骂人,啥也没有!还奉为至尊?颠倒!
干脆,我头坐在椅子上、用脚丫子打电脑……
突然,想到了小毕、毕加索。
人家,好好画出不了名,就乱画!乱画,反而出名了,名扬四海、名垂青史。
对,我乱写!
……
最近刚乱写了一批作品,感觉不错!
网友,却在我的小说《荒唐》后面跟帖、骂:瞎写,我看你妈小时给你喂多了大粪!
唉,真笨!《荒唐》,就要荒唐着看;《颠倒》,就要颠倒着看……
哪个老娘们,不会生、瞎生,生出你这个蠢儿子?!
……
自然,也有很多网友夸我、要跟我学……好!我,就在这里传授--我的写作技巧--
二窝头、兑工业酒精,喝、往死里喝!
喝它个--天旋地转、分不清东南西北……而后乱写。
想咋写咋写、想到啥写啥,跟着感觉走,走到悬崖边、勇敢地往下跳!
……
还有个秘诀(回帖者可见):
我们,一起乱写,形成流派、引导潮流……
让大家跟着学!等大家一起乱写了;
颠倒!我们再正经写。
创作于 2008…4…16 至 4…18
卖淫合法好不好
顾晓军小说·三卷《卖淫合法好不好》
大雨滂沱。
没法外出,踏青、赏春;便接受了某网站的邀请,做评委。
……
虽在评委的位置上,思想、却又开小差了。
我,经常被邀请、经常开小差。
时去白宫布道,时去克里姆林宫讲经……自然,也常进出中南海。
这会,我就不得不思考一个极严肃的、重大的问题--
……
美国人,卖不卖淫?美国:穷人,大概还是要卖淫的;富人,当然可以不用卖淫了。
日本人,卖不卖淫?日本人,当然卖淫;女优,就是卖淫女。
法国人,卖不卖淫?法国人,也卖淫;《茶花女》,写的就是一个妓女。
英国人,卖不卖淫?英国人,也肯定会有卖淫的。
……
全世界都在卖淫。
那么,最早的卖淫,从啥时开始的呢?
民国、清、明、元、宋、唐……一朝一代,我往上推算着。
……
卖淫合法好不好?没想过。
电脑上,网络视屏辩论会、正在进行中……
“如若让卖淫合法化,必将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腐蚀人们主流价值与道德观。”
“还将导致性病、艾滋病流行,危害国民身心健康。”
“也将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诱发各类违法犯罪,造成社会不稳定。”
“因此,我国一直作为违法犯罪加以打击;这是利国利民之举,得到了绝大多数民众的拥护。”
……
“卖淫,属:个体、人性、私领域、性自由……等等。”
“卖淫,是人类社会一种普遍现象。”
“作为社会现象,卖淫与取缔之间,是:私与公、个人与国家、自由与制约的对立的关系。”
“制约与干涉,不是不可以,而是要看制约的目的、与预期达到的效果。”
……
“将卖淫定位于非法,是将道德直接提升到法律的层面。”
“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成熟的表现!”
……
“卖淫,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从来就没有因一个社会形态消亡而消亡过。”
“而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
“卖淫合法化,有利于其摆脱黑社会的控制,纳入政府的管理范围,通过引导走一条无害、良性发展的道路。”
……
“卖淫的合法化,会使已形成的社会观、人生观……等等,崩溃。”
辩友中,咋没有女性呢?
倘若有、倘若穿一低胸露脐衫、着一低腰露臀裤……
倘若再皮肤白皙、乳房硕大……多好!
我,在想。
……
伊利、蒙牛……为啥只产牛奶?
为啥竟没有一家企业开发、生产出人奶呢?
太没有商业头脑了!
倘若,有谁率先开发、生产出人奶,一定会供不应求!
……
最早的卖淫,是从啥时开始的?
我的老师,真笨!
这么简单的难题,我都没能答出来……
居然,就、让我毕业了。
……
皮肤白皙、乳房硕大……这算意淫么?
我想批评自己,可又想:
淫者,已有了意淫、爱娃……等替代品,为啥卖淫还不能杜绝呢?
看来,卖淫的问题,不在于淫方、而是在于卖方……
“万恶淫为首!让卖淫合法,是容忍污点、是社会倒退!”
“卖淫,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
“新中国成立后,好不容易才消除的社会弊病,若让其合法化,是散漫价值观下的无耻!”
“卖淫、嫖娼,是历史的污垢、社会的毒瘤、道德的沦丧、风气的败坏!”
……
“非也、非也!自古:真名士、自风流!”
“卖淫与嫖娼,其实、在历朝历代都被人们当作风雅之事传诵。”
“苏轼、白居易、柳咏、宋徽宗……谁没有一点风流韵事?谁又被认定为道德沦丧了?”
“几千年来,名女人、也多为名妓。李师师、陈圆圆、柳如是、步飞烟……若伤风败俗,又怎能载入史册?!”
……
“谬论、诡辩!”
“若按你的说法:潘金莲,岂不要成为中国妇女的楷模?!”
……
“潘金莲,是文学作品所塑造的人物,而非真实人物。”
“但,潘金莲,也只为多数女性所痛恨,并不为多数男性所指责。”
“这,既是不争的事实,也说明一定道理。”
……
“卖淫,永远也不可能合法!即便谋求到了合法,也不合理!”
“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所折射出的价值取向,就是社会文明的程度……”
大雨滂沱。
我在思考:世界、人类、社会……与猴、与狗。
……
这世上,本没有对与错!
猴王,剥夺其它公猴们,交配、及传宗接代的权力,是道理。
狗,日娘、日女儿、日媳妇、日祖母或外祖母、日孙女或外孙女……也是道理。
谁能出个总道理,将万事万物纳入其中呢?
……
母系社会,男人、打到猎物,回来要交给女人。
久而久之,有的男人想不通、不干了。
不交?!女人,就不给他睡。
不给睡?!就不睡!
……
男人,就吃东西,不去想女人。
有的女人,饿得吃不消、就去男人那里蹭吃的……
女人说:给我一点吃的吧!我,给你睡。
……
最早的卖淫,就这么开始了!
……
哇噻!
苦恼我半生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孔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卖淫女,她们只是出卖自己的第二需求,以维持自己的第一需求。”
“当一个人,濒临死亡的困境时;我们,是没有理由、去苛求她们作长远打算的……”
“很多女孩,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她们,真的很……”
……
“年纪轻轻的。要体力,有体力!要精力,有精力!难道、如若不卖淫,真的都会饿死么?”
“混账逻辑!那么多朴实本分的女孩,最终全都饿死了吗?”
“饭店服务员,一月才几百元工资;她们,咋就没有一个个全都被饿死呢?”
“难道、所有卖淫女,都来自贫困地区吗?”
……
“卖淫,可以解决下岗女工、无业妇女等等的就业,及其家庭生活问题。”
“这是一个投资小、见效快,无污染、低门坎,不要求技术、不讲究学历……无业者、低收入者,最容易从事的职业。”
“还可以解决--那些年老、貌丑、残疾……等,不易解决婚姻问题的男人的性饥渴、性需求。”
“从而实现公民性问题上的人人平等、社会公平。”
……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对性文化的保守……不会、也决不允许在任何人手中毁掉!”
“如若让卖淫合法化,那不如让中国回到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时代;老婆多,就嫖自己的老婆、爱咋嫖咋嫖!”
……
“食色性也!人有食欲、也有性欲,这是再正常不过的。”
“合不合法,实则是:堵与疏……”
卖淫,最根本的问题、是出卖女性的下身!
下身,有啥?有子宫。而子宫,是啥地方?“生我养我的地方”!
这,是个道德问题!
……
倘若,出卖的是上身,问题就没这么严重了。
倘若,能在上身、找到一种可以规模开发、经营的物质呢?
就可以彻底改变人类的